?第9章
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入。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F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奶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
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奶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采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采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奶昔,甜筒,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采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采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入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
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啊。”只有迟钝的未来医生不为所动,还兴高采烈地开口附和,“她真的好惨啊。不过听你这么说,麦当劳确实不适合等人约会哦。不如我们下次约别的地方好了。‘必胜客’好不好?”他一脸笑意,提出了下次邀约。
天!居然还说下次?
采荟被他的迟钝(或者说是“装傻”)给打败,一撇头,干脆不说话了。
林蓉和方尉平长叹一口气,赶快转移话题,顺利化解了这一危机。
吃饱之后林蓉提议再去别处逛逛,“仔仔”当然连声附和。采荟简直受不了他们这种“赶鸭子上架”的媒人行径。她眼珠一转,索性“化被动为主动”,否决了去红茶坊喝茶聊天的提议,建议说:“不如我们去舞厅吧。正好吃饱了消化一下。”
开玩笑,吃得撑成这样还去喝什么茶,摆明去大眼瞪小眼,说不定还要自述家谱!索性去舞厅那么嘈杂的地方,叫他要聊也听不见聊些什么!
没想到此举不但没吓跑池勇,他还很开心地赞同说:“好呀!我还没怎么去过学校外面的舞厅,正好去见识一下。”
看他一脸单纯的笑容,正是那种“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的真诚模样,采荟心中不忍,但是到此地步后悔也不成了。没奈何,四人一行,浩浩荡荡前往舞厅。
只是,采荟没料到他们会来到这里。
仰头打量夜总会的霓虹招牌,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说是熟悉,她实际上也只来过一次,可是她至今仍记得,在温暖汹涌的舞曲环绕中,在他怀中醺然欲醉的感觉。那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就是童话中幸运的辛蒂蕾拉……
“就这家吧。”
“嗯,这里的驻唱摇滚乐团挺不错的。听说四个成员都是不俗的帅哥哟。”
“哈,那倒要见识见识。”
身边伙伴的谈话模糊得犹如梦境。她要使尽全力握紧手掌,才让指甲深深陷进手心的痛楚唤醒了自己的神志——
放心吧,放心吧。
理智回来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他们乐团已经被电视台挖角走了,不会再留在这里了。她也可以安心,不用担心在好友面前失态,因为她不会在这里看见——宋宇!
浑浑噩噩地踏进大门,喧闹的人声和音乐一下子淹没了游离的思绪。每席桌台上幽幽燃烧的红烛,宛如情人朦胧的眼波,孕育着暧昧的别样风情。穿着火辣前卫的青年男女在光线昏暗的舞池中恣意扭动,给冷暗的大厅带来外面世界的热力。
四人选在角落中坐下,不约而同点了清凉的果汁饮料。乐曲停顿的间歇,采荟轻轻晃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看着冰晶透明的色泽在摇曳的烛光下染成了老照片的昏黄与朦胧,任是再巧妙的调色也无法惟妙惟肖地模拟,此情此境,美不胜收。
适才在台上热舞欢歌的青春男女带着汗流浃背、酣畅淋漓的畅快劲一一退下。舞池中随之起舞的客人们也陆续回座。这间人声鼎沸的舞厅竟迎来了短暂的宁静。
接下来,有两个男人背对着舞池把架子鼓和电子琴等器具搬上台。四周的客人还沉浸在适才狂野激烈的气氛中,没人注意到这一切。只是,当那个熟悉的背影落入眼帘,采荟一时失控,不由站起身来。
她的突兀举动在人头攒动的大厅自然引不起任何注意,却不免令同来的伙伴侧目。
“怎么了?”池勇一直注意着她,不由关心发话。
她顿了顿,缓缓摇了摇头,又坐了下来。
为什么他还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被慧眼的伯乐相中,告别这种玩票性质的流动表演,即将走上屏幕大放异彩了吗?他得到失散多年的旧情人相助,应该“好风送我上青云”了呵。
种种疑问在心头盘桓,采荟无计可施,只得静观其变。
器械摆放完毕,她看到又有两个男子走上台去。等他们四个分别站好位置转过身来,果然不出所料是宋宇他们四个。
采荟他们所坐的席位在偏僻的角落里,再加上舞台顶上眩目的霓虹闪烁效果,从这里遥望台上,四人的面貌并不真切。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曾经与之相依相偎的恋人,怎么能认不出他?
采荟远远地看着舞台灯光笼罩下的宋宇,涩然苦笑。
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还继续出现在这家小夜总会。在她的想象里,有了魏心岚这位“点石成金”的金牌经纪人在幕后推波助澜,他们这支原先只堪称二流的摇滚乐队别说上卫视节目,进驻流行排行榜,就算打进国际流行乐坛都不会令她更惊讶。可事实截然相反,他们居然还窝在这家小小的夜总会里驻唱……
乐团的表演已经开始,四位不同类型的俊男也颇吸引了一些观众的眼球。只是他们的表演却平淡得欠缺了生气和活力,令得算是慕名而来的林蓉大为失望:“四个人也许长得还不赖,可惜看不太清楚;更令人失望的是,表演水平实在是太普通了!”
的确,对这次表演,大部分观众秉持着和林蓉类似的看法。场内人声嘈杂,不绝于耳。高谈阔论、放声大笑,包括嗑瓜子的细碎噪音一波波袭入耳中。也真难为了台上那四个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表演。
采荟暗暗摇头,心中不由生出凄凉之意。看见他落到这样的境地,被他恶意抛弃的她反倒不忍起来。心脏处传来的刺痛鲜明得叫她无法忽略。
她和宋宇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定位?
初初相识那时,她与他算是各取所需、临时玩伴。包括她和宋宇携手上街去画框店的那天,她也从来没有把个性恶劣的他看做自己男友的打算,还惟恐遭到老师的误会。
只是,时光荏苒,世事变迁,她起初深恶痛绝的男子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她的心上人。在明知对方刻薄自私本性的同时,她仍是义无返顾地沦陷下去。
她,爱上了宋宇。讽刺的是,就在此刻她才发现对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因为早在十七岁的少年时代,他已经把另一个女子的倩影深深烙印在心版,永难忘怀。
再次在爱情战场上受挫的她,选择离开……
她与他,从来没有一刻如平凡恋人般的约会、相恋、告白、分手……他,从来都不是她的男朋友!
忽然,一阵很大的骚动引起众人的侧目。正在表演的乐队被迫中止了节目,夜总会经理模样的人跑上了舞台。几人稍事争执之后,场内保安强行上台搬走了鼓架和琴等器具,随后又有专人搬上了类似的乐器。伫在舞台上的四个人开始还想争辩,随后也叹口气自行下台了。
这番混乱令舞厅的客人们大为不满,有的人甚至大声叫嚣,质问起原因来。也因此,整个厅室的乐声虽然中止,喧哗吵嚷声却比任何一刻都要嘈杂混乱。
最后,还是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跑上台,拿起麦克风压下了全场的声浪,“很抱歉打扰了各位听歌的雅兴,鄙人代表‘仙乐’夜总会全体员工表示歉意。此外,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特意拖长了腔,“本舞厅请来了现在最红、最火、最热门的青春偶像组合——‘战栗’乐队,来为本场的客人作特别演出!”
一阵静默之后,全场轰动了!伴随四个年轻大男孩的出现,全场的客人爆发出一波又一波的尖叫,真是名副其实的“战栗”!
“天哪,太好运了!”
“在这里竟然能看到‘战栗’的现场演出!”
林蓉和方尉平他们也一阵庆幸。
四顾周围,每一桌的客人几乎都同样沉浸在惊喜的氛围中,为能见到电视屏幕和排行榜常客的乐队激动不已。
同样是摇滚演出,欢呼声取代了肆意嘈杂湮没了那四个被赶下台的乐手们的沮丧。没人留意到他们,从光鲜灿烂的舞台中央被强行带下去的滋味实在不好受。更何况只能站在黑暗的角落里,以百感交集的心情注视着那帮占领自己领域的人们接受观众的膜拜……
采荟注视着他们,或者说——注视着他……
那张曾经踌躇满志、趾高气扬的清俊脸庞上,布满了失意和阴郁。他那不可一世的自尊和骄傲被眼前的现实粉碎得如此彻底。他是个人生的失败者,可悲可叹的可怜人!
可是,即使是这样,采荟的目光也不曾稍离。
前天,邹岱老师打电话来说画展的事情,并委婉地问她毕业后的打算,表示“你是我重要的学生,我希望你选择正确的道路,得到好的归宿”。
如果是在稍早时候听到这句话,她的命运,会不会从此向另一个方向发展?
在少女时代开始就无可救药地迷恋上老师,甚至不惜为他抉择了往后的人生道路。远离父母亲人的身边,来到离乡万里的陌生都市。可是温柔的老师不再专属于她,而是选择了自己的伴侣。冰冷寂寞的心在纸醉金迷的黑夜中颤抖,惧怕春夜里残存的寒意,她找到另一个同样孤寂无助的灵魂,以为两人相拥就可以忘记所有的恐惧和寒冷。
可是她从未向往过黑暗呵。
她自小到大,钟爱的一直是阳光。是老师的和蔼亲切,温柔呵护。只是误以为被光明抛弃才会毅然投身黑夜……事到如今,她的情感早已泥足深陷,又怎能轻易抽身?
也许,在不知不觉之间,她早已恋上他的阴郁、他的孤僻、他的刻薄、他的乖戾……被黑暗吸引的她,却兀自懵懂无知。
即使是他落到现在的境地,她也一样爱着他……
心有所感,她感受到同样注视着宋宇的一双视线,循来处回过头去——
另一处冷清的角落里,身形高大的男子浑身散发出森冷的气魄,叫人无法把他和夜总会里其他的庞杂人等混淆。他身后站着的数人中,赫然便有夜总会经理和肥头大耳的卫视电台制作。注意到采荟的审视,他迎上目光,从唇角溢出一丝冷笑,旋即戴上手中的墨镜,飘然离去。
采荟灵机一动,约略猜出了此人的身份。那“战栗”乐队从天而降,且恰好打断宋宇他们表演的巧合也就不难解释了。
这可否算作一个有计划的预谋?遭到这种强有力的打击,宋宇他们的小乐团又怎能继续在“仙乐”夜总会生存下去呵。
思索间,她没留意到场中的形势起了变故。
站在台下的宋宇他们四人,言语间起了冲突,互相埋怨之后升级到动手。当四人的轻微肢体碰撞上升到粗鲁推搡之后,几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终于演变成全武行。这场骚乱就发生在舞台下面,不可避免影响到台上演奏的“战栗”乐队。而夜总会那富有情调的昏暗光线,这时却给了大家混水摸鱼的好机会。不少“战栗”乐队的乐迷趁机靠近舞台,想亲近心中的偶像。夜总会的保安既要拉开打群架的宋宇他们,又要驱散乐迷,颇为力不从心。现场顿时大乱。殴打声、痛哼声、杯盏破裂、尖叫、惊呼、怒骂……无数种噪音在昏暗光线的掩护下交织成混乱交响曲,不准备趟混水的客人们开始纷纷走避。一时间,桌椅碰撞声也掺杂进去。新一波的混乱使得现场更加不堪。
采荟他们这桌地处角落,受这场风暴波及较小,但也只好站起身缩在角落。接下来,警笛声“呜呜”响起。这场空前的骚乱终于惊动了警方。在武装执械的警察干预下,宋宇他们先开打的四人和过于狂乱的乐迷被分批带上警车,“战栗”乐队也在武警保护下坐车离开。本来以为会大赚一笔的夜总会经理看着满室狼藉欲哭无泪。
人群疏散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其间,紧贴墙根站着的采荟一直力图在这场骚乱中寻觅宋宇的身影。努力良久,她在那群被押走的人们当中看见他。白皙的脸庞半边红肿,淤青和血污破坏了那张上帝的精心杰作,头发和衣着也凌乱不堪,哪里还看得出他原先风神隽秀的模样。
瞧着那张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丑陋尊容,采荟咧开嘴想笑,想狠狠嘲笑这个自私刻薄的没用家伙。可是,她却感到眼眶里有什么热热的液体在打转。
可悲啊,这就是她孟采荟所爱上的家伙!
在这场意外面前,林蓉精心设计的相亲宴宣告彻底失败。跟着慌乱的人潮离开了夜总会,采荟抓紧机会抢先告辞。
天边墨云堆积,潮湿的气息在空气中徘徊。她不待林蓉他们挽留,就跳上一辆公车离去。
坐着路线不对的公车绕了半天弯,夏季特有的骤雨已经由稀疏变为稠密。
冒雨跑进单元楼,叫了半天门采荟才发现林蓉居然还没有回来。暗呼一声不妙,她从湿淋淋地兜里扯出钥匙,赶紧开门进屋。
三步两步跑进自己的房间,眼前的情状只得一个“惨”字形容。
下午刚完成的天柱山景水彩画,放在临窗的书桌上;而出门匆忙,她根本忘记关那两扇大敞的窗户……
随手扯过一块干毛巾擦拭头发,另外赶紧上前关好窗户,她这才得以仔细打量画卷,看看还有什么可以挽回的地方。
水彩纸吸水性颇强,而浅淡的色彩又是此画主要基调,如今遭暴雨肆虐一番后,那疏淡的山景变得含糊一片,更有无节制渲染开来的色晕,破坏了原画的和谐感。
既然为时已晚,采荟也索性死了心,开始拖地换衣服。因为是初夏,淋得湿漉漉的衣物贴在身上被风一吹还真有几分寒意,她拿出干净衣物正打算换,转念一想还不如洗个澡算了。
烧了热水,奋力把大澡盆放下来,她准备舒舒服服地在家泡个澡。她和林蓉合租的这套房间浴室很小,也没有热水器,不过因为到了夏天,所以她们买了个大浴盆,都是在家洗澡图个方便。
伸手探探水温,暖热的感觉通过指尖传导到四肢,感觉舒服极了。正想跳进去痛快浸泡,她忽然灵机一动,又系好衣服冲出房去。
对啊!她那副水彩被毁的原因是渲染无规则,自是因为窗外溅进的雨水没有均匀分布的缘故,如果能将整张半开大的画纸平整浸泡在浴缸中吸足水分……
点子想出来,恨不得立刻实行。只是——现在浴盆里是热气腾腾的开水。她只好放下画,决定一洗完澡就把这个主意付诸实施。
匆匆沐浴完毕,采荟动手把浴盆洗得干干净净,又接了一盆清水。
小心翼翼地把画卷平整浸泡在水中,等待水彩纸吸饱水分……山影朦胧,云雾缥缈,隐约中掩映出远山湖水,着实有几分悠然脱俗的意境。只可惜,原画色调本就疏淡,再经清水润泽,色彩已经模糊到肉眼依稀难辨的境地。
采荟有些丧气,把画卷小心翼翼地捞出来摊在书桌上,又是水淋淋一片。总抱着侥幸补救的心思,她调好水彩,饱蘸颜料,想要补描。因为没有沥水,画笔上的颜料水顺着水渍浸湿的白纸一路流淌晕染开来,完全不随她的意愿停歇,但笔触也因此更加流畅润泽。
这一现象触发了她的灵感。
把废了的这幅画揪起扔掉,她找出更多的崭新水彩纸。偏头想了一下,她还是决定采半开大小,好对应自家的浴盆。
倒掉染了些微颜色的浊水,又换上一盆清水,她再把洁白的水彩纸浸泡下去……等纸吸干水分后,她再把多余的水用餐巾纸吸掉,之后,把纸平摊在书桌上,饱蘸彩色颜料,大笔涂抹。彩色的水自然流下,到认为恰当的地方就用纸巾吸掉;怕颜色过多会不好控制,主要采用了国画常见的浅色系的绿、灰等色彩……
整整一宿,采荟沉浸在创作的乐趣中无法自拔。头几幅画常常因色彩流淌不理想而作废,她也不灰心,重新再来。因为这种作画方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颜料水的流向、位置是否恰当,所以她必须一遍又一遍地重新来过,直到找到自己最理想的,再略加点缀。
以这种方式绘制成的山水图卷,笔触流畅润泽,山影水色浑然天成,毫无斧凿之迹,真有鬼斧神工之妙……
在创作的餍足感支持下,采荟浑然不觉疲惫,在不知不觉中一夜已经过去。此后的几天,她依旧不眠不休地投入到新画法的创作当中去……
中艺高专的跨系科画展终于如期举行。
地处首府,又是自古以来的文化艺术中心,这个城市向来不乏在人文以及艺术领域标新立异的创举。邹岱当年也是在校际展览当中以自由度高、人性化强的摄影一举成名的。这份显赫的荣光,在今年的展览上,被他钟爱的弟子——孟采荟所承袭。
那挥洒自如、流利酣畅的笔触,那浑然天成、雅致朦胧的韵味,令到场的观众无不瞠目结舌,交口称赞。采荟这种别出心裁的山水画法,尤其得到来访的国外艺术鉴赏家的青睐。
日本著名的风景画收藏家高桥淳一,不仅高价收购了她在画展上展出的三幅作品之二,还大力邀请采荟前往日本国内办巡回画展,并允诺负责场地及手续等一应问题。
美国年过古稀的艺术鉴赏家堂·纳森,也在到场新闻媒体面前毫不吝惜赞美之辞,高度肯定了采荟在传统山水画法上的继承与突破创新成就……
在荣誉与鲜花面前,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孟采荟热泪盈眶,激动不已。
若说艺术这门特殊职业的辛酸与苦涩,没人比她更清楚。勤恳扎实,富有天赋,这些还只是必备的踏脚石。具备这等条件的人何止成千上万,全世界可出人头地的却不过是寥寥可数。
她早在青春时代就为爱义无返顾,背离父母期望来到这陌生都市,执意选择这岌岌难行的独木桥。岂料,心之所系的老师另有所爱,不肯回应她的深情哪怕分毫;在她心灰意冷、倦怠无助的时候,她放逐自己,任命运之帆随波逐流,以为自己将溺毙在茫茫暗夜中,不料却遇见同样苍白寂寞的宋宇……
她的画卷里,飘然脱俗中带着为情所伤的孤寂清冷,实是她心情的最佳写照。在她笔下描绘的,是罕有人迹的深山逸岭,孤高隐逸、仙风道骨,看似不沾染红尘,直欲破空而去,正是她梦想中超脱凡俗、清静无为的香格里拉。
来自世界上最喧嚣繁华的都市,生活节奏快速又紧张的高桥淳一和堂·纳森,之所以会不约而同地对她的画情有独钟,怕就是这份桃源情结在作祟吧。
无论如何,她成功了。在二十一岁风华正茂的现在,眼前是未来,人生充满希望,跻身世界艺术殿堂名人之列,再没人比她此刻更加得意和风光。
在应记者要求与高桥及纳森先生分别合影时,她却依稀想起,半年前日光昏黄的傍晚,她坐在宋宇家中的钢琴前等待他回家午饭的情景。
那时,暮春的晚风清冷的掠过身前,撩起一室寂寞,霞光满天。
(关于这章中提到的采荟独创的山水画法,我必须做个小小的说明。这种画法并非作者凭空杜撰,而是有现实中的真人真事参考。这是安徽省芜湖市书画院院长易振生先生的独创,具体画法大致就是作者所写的那样,当然可能更加专业与艰难一些。在此申明一下,感谢美术界老前辈的宝贵经验给了我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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