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国飞机设计的一代宗师徐舜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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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六院一所时期(1961—1964)(1)

参与组建六院一所

进入1961年,飞机设计事业可以说是进退维谷。“******”给人们带来了狂热、兴奋和躁动,也带来了失败、失落和迷茫。

第一飞机设计室从1956年成立已经工作了五年,共搞了五种飞机,只有初教1进入批生产,开始装备部队,歼教1仅仅上了天,强5转到320厂还在研制之中,“东风107”和“东风113”相继下马。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为了集中国防科学研究力量,加速发展我国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央于1960年12月20日批准成立航空研究院——国防部第六研究院。1961年7月18日,总参谋部以参科字第32号文批准六院成立十个研究所。

按照上级决定,将第二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局(四局)设在沈阳112厂的飞机设计室(243人)、军事工程学院参加“东风113”飞机设计的师生(39人)以及空军第一研究所(711人)全部集中起来,组建六院一所。1961年8月3日,六院一所(歼击机设计研究所)在沈阳正式成立。1968年1月,该所随六院划归国防科委,六院授予研究所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601所。

对于新中国的飞机设计事业来说,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调整和重组。六院和六院一所的成立也给当时处于艰难中的飞机设计室带来了新的希望。

******总理签署任命书,任命刘鸿志为所长、翟曾平任政治委员。国防部任命徐舜寿、叶正大为副所长,负责科研技术工作;黄志千为总设计师,协助所长、技术副所长进行技术领导工作;在技术上实行以总设计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

所长刘鸿志,1920年10月出生于陕西凤翔县,1936年参加革命。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美援朝战争时期任东北空军航空工程部副部长。1955年任军委空军航空工程部党委委员、组织计划处处长。1958年任空军第一研究所所长。刘鸿志是一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事业心强、知人善任的革命老干部。有他担任所长,对徐舜寿来说是幸运的。

回忆起与徐舜寿共同创建一所的历史,已经88岁高龄的刘鸿志依然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

“院长找我谈话,明确由我担任六院一所所长,副所长只明确了有叶正大同志,其他班子成员没有明确。谈话以后,我立即就去沈阳112厂,和飞机设计室的同志们见面。当时徐舜寿同志因腰病正在治疗,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他的家里。

他是飞机设计方面的专家,我提议他进一所的领导班子,担任一所副所长。名义上,他是一所的技术副所长,但他的考虑并不仅仅在技术方面,他对一所的建设、对一所的全面管理和发展都有很好的想法,是难得的帅才。当时一所的机构设置等思考和后来一所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是按照他的想法做的。

我们在一起共事的时间很短,也就三年时间。我参加革命以后,在地方、军队多个部门和单位工作过。在我接触的同志中,徐舜寿是很突出的一位好人、好同志。”

(刘鸿志访谈录)

一所的机构设置以原四局飞机设计室的专业组为基础,参照苏联专家关于建设中国空军航空技术装备使用维护修理研究院建议咨询资料,按专业调整组建了十四个研究室及一个综合试验室,它们是:

总体设计研究室(一室)、气动力研究室(二室)、强度计算研究室(三室)、机身结构研究室(四室)、机翼尾翼研究室(五室)、着陆装置研究室(六室)、冷气液压研究室(七室)、操纵系统研究室(八室)、高空救生系统研究室(九室)、动力装置研究室(十一室)、兵器安装研究室(十二室)、电气仪表研究室(十三室)、雷达无线电研究室(十四室)、使用维护研究室(十五室)[1]、综合试验室(十六室)。1963年又成立了电子计算机站(序号沿用第十五研究室)。

1963年以后,一所又相继成立了设备设计室(十九室)、大型飞机研究室(二十二室)和直升机研究室(二十三室)。

在六院一所首届党代会上,徐舜寿、叶正大被选为所党委常委。

一所成立之初,所部设在北京南苑,部分科研人员和车间工人、行政人员则分散在沈阳三台子和小河沿两地。一年以后,六院接收了位于沈阳塔湾的一处炮兵学校营房,把它作为一所的所址。从此沈阳市的塔湾成为我国第一个飞机设计研究基地。

1963年2月,中央军委决定,为了加强飞机研究设计工作的计划、管理、协调和物资保证工作,国防部第六研究院由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领导,在业务上接受空军指导。这样,一所随六院归国防科委领导,改着陆军服装。1964年3月徐舜寿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上校军衔。

1964年,徐舜寿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到北京参加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科研十四条

1961年上半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和中国科学院党组,根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科学技术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简称科研十四条)。1961年7月,这个条例经****中央批准,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

科研十四条总结了新中国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针对“******”中曾经发生过的错误,制定了各项政策和措施。

科研十四条重申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提出要团结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鼓励科学技术人员走又红又专的道路。在科研工作方面,科研十四条提出,要整顿科学技术工作的规章制度,保证科学技术工作的正常秩序。科研十四条规定,科学研究机构的根本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为了保证科学技术人员得以用主要精力从事科学研究,规定每周至少有六分之五的时间从事业务工作,不得以政治学习、社会活动或其他活动冲击业务工作时间。科研十四条还提出,要改善党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领导,要求科学研究机构的党组织,团结和依靠广大科学技术人员,尊重他们的专长,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要求各级党的干部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政策。

在刘鸿志的主持下,一所党委按照党的政策和六院的要求,把“摘帽子、解疙瘩”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对知识分子政策的突破口。组织上对徐舜寿在反****时被定为犯有****机会主义性质错误的问题给予了甄别。1961年,沈阳市委作出决定,召开了替徐舜寿摘帽子的群众大会。

在刘鸿志的《回忆与思考》中,他写道:

“徐舜寿同志学识渊博,经验丰富,勤学奋进,思想开阔,在飞机设计方面具有很强的组织领导才能。他为人正直,光明磊落,刚直不阿,敢于坚持原则,敞开思想,直抒胸臆,从不见风使舵,致使他整风、反右和反****等政治运动中,屡次受到错误批判,险些被戴上‘****’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但还是被扣上了一顶‘犯有****机会主义性质错误’的帽子),同时被撤销了党总支委员的职务。即使他身处逆境、受到不公正的错误批判,而对于那些受到不白之冤之人,仍然关心爱护,鼓励他们要相信党、相信群众,振作精神,好好工作。

为了让徐舜寿能放手工作,首先要把套在他身上的枷锁解开。于是一所一成立,首先就抓了对徐的摘解工作。在摘解工作中,我们为他在‘反****’中受到的错误批判和处分平了反,消除了他思想上的压力,并在工作中给予完全的信任和支持,充分发挥了这个老技术专家的作用。”

徐舜寿的工作得到了所长刘鸿志的充分信任。刘鸿志充分发挥徐舜寿和黄志千这些技术专家的作用,并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条件。他诙谐地说:

“我这个所长就像是马戏班子里敲锣的。我负责把人找来,把条件搞好。真正搞飞机设计、搞一所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出成果、出人才,靠的是徐舜寿。我甘愿当条件所长。”

(刘鸿志访谈录)

有了比较宽松的政治环境和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任,徐舜寿的心情是比较舒畅的。

徐舜寿根据所党委贯彻科研十四条和聂荣臻《关于当前自然科学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要求,会同叶正大和黄志千等领导,在科研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具体的组织领导工作。这些工作包括抓设计研究机构的组建和基层技术领导骨干的安排、建立各级技术责任制、设立所技术委员会、加强科研计划管理、制定各项科研、技术管理制度等。

这一系列科研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实施使得一所整个科研技术工作很快有效的开展起来,全所呈现出一派蓬勃向上的面貌。

回忆起贯彻科研十四条这一段历史,刘鸿志充满激情地写道:

“总之,通过贯彻《科研十四条》,使刚刚诞生的六院一所,迅速建立起正常的科研秩序,规章制度日臻完善,科技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所内安安静静、干干净净的科研环境已经形成。意气风发,刻苦学习、钻研技术蔚然成风,科研工作有章有序,蒸蒸日上。大家誉为‘这是科学的春天’。全所上下团结一致,朝气蓬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以科研为中心的各项任务之中,破浪乘风,去夺取新的辉煌。”

(刘鸿志《回忆与思考》)

技术委员会与总工程师室

1961年,一所成立后不久,就在徐舜寿的倡导下,成立了所首届技术委员会。首届技术委员会由15人组成,徐舜寿任主任;叶正大、黄志千任副主任;委员由各室领导和技术骨干共12人组成。同时聘任北京航空学院徐鑫福教授为特约委员。

早在第一设计室组建初期,他就在设计室成立了技术委员会,他一直把技术委员会视为科研技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手段。

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主持开展所内技术活动以及组织所外各个专业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具体工作如组织设计人员交流基本功学习的经验,专题研究成果鉴定和报告会,邀请各大院校的教授到设计所讲课,进行技术咨询。一所曾请过不少教授,如西北工业大学黄玉珊教授、哈军工陈百屏教授,北京航空学院张桂联教授,清华大学张维、杜庆华教授。

当时,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气氛活跃,科技人员都很愿意参加。

在一所的科研设计工作中,技术委员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技术委员会除了组织开展日常性的技术活动之外,还组织对一些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比如提出所的发展规划和方向,制订摸透米格-21飞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以及后来制订我国第一代高空高速歼击机歼8飞机设计的技术方案等。

在一所,技术委员会确实起到了作为所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得力助手的作用,并有效的推动了所的科研设计工作开展。

徐舜寿虽然身为一所副所长,但作为一个航空技术专家,他也非常关心六院的建设。

1962年底,徐舜寿随同空军副司令员曹里怀、三机部副部长薛少卿、六院院长唐延杰①视察航空工厂和部分研究所时,发现厂、所之间互不了解,协调不够好,各所的分工也不明确,对工作有一些影响。

当时,米格-21摸透任务已经开始,许多技术问题也需要六院来抓总。于是,徐舜寿与吴大观联名向六院提交了一个专题报告,建议六院成立总工程师室。

报告中并提出了总工程师室的任务:

“1.从技术上对我国航空发展方向方案提出意见,为院和上级领导决策问题时提供资料。

2.根据院的总规划,领导各所制订五年和年度技术发展计划。在型号设计方案,大型试验设备建设部署,重要研究课题方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方向性的判断和结论性意见。经党委批准后贯彻。

3.代表院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院外单位就技术合作等问题进行磋商,提出方案。

4.指导各所进行研究、设计、试验工作,协调各所技术工作,处理技术上分歧意见。

5.组织全院性技术活动,统筹规划全院技术教育工作,使全院技术力量得到迅速成长。”

报告中希望,如果六院能从院校请一些教授到总工程师室工作,他们最好还能直接领导所的某些专业对口的研究课题或研究试验设备的调试工作,则既能弥补所的技术力量不足,又能更深一步密切院对所的技术领导关系。

当时六院的院领导都不是搞技术出身的,徐舜寿感到院领导需要有一个参谋和咨询机构,这也是他提出六院设总工程师室建议的一个原因。

“对于院的总工程师室,这是我们随院长去南方时经常讨论的问题之一。在我当时的思想中,是认为院首长都不是搞技术的,也没有搞过航空工业,对于有些事就是不懂。记得在所里,也和少数同志议论过,希望有原四局徐昌裕副局长这样的同志来当副院长才好,等等。总之,在建院大概一两年以后,我这个认为院要多几位技术专家才能领导的思想是比较明显的,所以就打了这个报告,建议院成立总工程师室,作为院首长的参谋与咨询机构。”

(《****残稿》1967年检查提纲)

六院领导采纳了这个建议,在院里成立了总工程师室。总工程师室以董绍庸、荣科、许锡缵、徐培林、吴仲华(兼职)等五人组成,并由董绍庸任组长。

在向六院领导提交的专题报告中,徐舜寿还建议上级制定航空建设的远景规划。他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