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人的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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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太阳一出冰山落

明嘉靖四十四年(1521年),窃权达二十多年的奸相严嵩,终于失败倒台,其子严世蕃斩首于京师,人心称快,万众欢腾。大家都拥到行刑处观看,并举杯饮酒,相互庆贺,那是一次很解恨的场面。严嵩的脑袋虽然保住,但受到籍没的处置,全部家产充公。

据说,嘉靖皇帝朱厚熜为此发了一笔不小的财。

籍没,用现在的话来说,也叫抄家。“****”初期,那些造反派,红卫兵小将,曾经干过这种不体面的事情,过来人都应该是记忆犹新的。但在封建社会中,作为政府行为的籍没,是一种很严酷的惩罚。我们读《红楼梦》中查抄宁国府一回时,稍可感觉一二。还可想象那如狼似虎的锦衣卫,杀气腾腾地破门入户的情景。

整个宁国府被封锁起来,内外隔绝,将全家老小,驱到马棚里关起来,然后,挨房逐屋,翻箱倒柜,恨不能挖地三尺,查个底儿掉的。然后,将战利品堆在院中,一件一件地过目,登账,予以没收。贾府被抄后,有一张抄没物品的统计单,在《红楼梦》第一百零五回,衣料不少,银两倒也不多,比之严府,却真有小巫大巫之别。

东厂、西厂籍没严嵩时,自然也有一本账的。不知哪位有心人,将它捅出来,还印成一册书,书名《天水冰山录》,记载了这个中国历史上特大贪污犯之一,积二十年之搜刮,所积聚起的像山一样的财富。不过,山倒是山,可惜是座冰山,太阳一出,便化了。据说,取这个书名,就是来自“太阳一出冰山落”的语意。

严嵩发迹颇晚,别人都到致仕(也就是退休养老)之年,他才春风得意,时已六十出头,半截入土,但捞起钱来,却丝毫不让后生。别看此人起步迟了,但贪污的悟性高,动作快,手段恶,胃口大,一进入内阁,就把嘉靖哄得团团转,马上把几个同僚排挤出局,如曾铣、夏言、杨继盛、沈鍊等正直大臣,甚至想方设法一一予以杀害。从此,他作为首辅,主政长达二十一年之久。这二十一年,也是嘉靖跟臣下闹情绪,索性不理朝事,搬到西园去住,拒绝上朝的时期。这么长时间,大臣们都无法见他一面。只严嵩独蒙圣眷,留他一人,随之到西园行在值班,可说是给予了天大的绝对信任。

这样,严分宜一手遮天,为所欲为,到了无恶不作的程度。加之还有一个比他更坏上十倍的儿子严世蕃,与他沆瀣一气,上下其手,卖官鬻职,贿货公行,敲诈勒索,搜括民财,疯狂聚敛,作恶多端,二十年功夫,果然贪污出了一座用金子银子堆起的冰山。这本《天水冰山录》中,仅从他在北京的府邸,江西省南昌和分宜的老家,两处查抄出来的财产,真是可以用“骇人听闻”四字形容。

这部书中开列出的赃物如下:

一、纯金器皿三千一百八十五件,重量一万一千余两;

二、玉器八百五十七件;

三、耳环耳坠二百六十七双;

四、布缎绫罗纱绒一万四千三百余段;扇柄二万七千三百余把;

五、南昌和分宜的宅第房店三千三百余间。

据清人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卷三十五《明代宦官》一节中说:“严嵩为相二十年,《明史》所记籍没之数,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他珍宝不可胜记,此已属可骇。而稗史所载,严世蕃与其妻窖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见之。’及嵩至,亦大骇,以多藏厚亡为虑。则史传所载,尚非实数。”

赵瓯北的意思是说:太监刘瑾窃权当政,论“贪龄”(如果有这种计算年龄的方法的话),不过五六年,就捞得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几乎是严嵩全部贪污总数的几百倍,而严嵩“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是两个人开的合股公司,能量特别大,“贪龄”也是刘瑾的四倍,怎么“奋斗”了二十年,只是刘瑾的一个零头呢?所以,他不甚相信,认为“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的说法,比较接近实际。

显然,严嵩的贪污所得,绝对不是史书上说的这个数字。我看,这里面有朱厚熜给自己好交代的因素在内;试想,他这个当皇帝的,一个宠幸了二十年的亲信,竟是这样的贪污无底洞,成为贪污之最,那么,在历代帝王中,他恐怕也算是一个昏君之最。于是,不得不想法关照他的东厂、西厂、锦衣卫,去查抄时,尽量缩小其账面额度,以遮掩天下人耳目。所以杀了严世蕃以后,朱厚熜特意饶了严嵩一条命,让他削籍回乡看守坟茔,证明他并非罪不容赦,也有稍稍给自己留一点面子的意思在内。

其实,这一对父子贪污狂,百死也不足平民愤,他俩不但无物不贪,无钱不贪,无处不贪,无日不贪,而且贪得千奇百怪,贪得挖空心思,贪得无所不用其极,贪得令人匪夷所思。明人沈德符的《野获篇》卷八《权臣籍没怪事》一节,有段极精彩的描写:“嘉靖间籍没严分宜则碧玉白玉围棋数百副,金银象棋亦数百副。”写到这里,这个笔记家不禁感叹系之,“若对局用之,最为滞重不堪,藏之则又无谓,真是长物。”

围棋棋子,分别选用碧玉和白玉,为了表示阔绰和富有,根本是一种土财主的炫富心理,玉质较重,使用起来其实是很不方便的。而用黄金和白银,做出将士相,车马炮,那就更是荒唐。一枚赤金打成的象棋子,重达数十克,或百克,两个人楚河汉界,对弈数盘下来,手若不脱臼,也得肌腱劳损。对于中国贪官的这些古怪行径,实在令我们这些常人难以理解。唐代有个宰相元载,他被籍没时,从家里抄出来近十吨胡椒,这也是世界贪污史上的奇闻。严嵩贪污的金银实在太多了,连妇人的溺器,男人的尿壶,也都用黄金打造而成,尿壶还特意做出********的形状,其刁钻,其无聊,其荒淫无耻,可想而知。

所有的贪污犯,当他利用手中的权势,穷凶极恶地贪赃枉法时,想尽办法疯狂攫取时,权钱交换无可厌足时,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时,他根本想不到他所营造的金山银山,其实是一座冰山。

只要正义的太阳,照到这座邪恶的冰山上,就再也支撑不下去,化作一摊泥水,一摊臭****,到头来,无不一场空。而在成了被告,成了囚徒,成了十手所指、十目所视的人民之蠹虫。当法庭上响起庄严的宣判声音,这时候,呼天呼地,叫爹叫娘也来不及了。于是,《聊斋志异》里一则故事,便是这班人的最好写照。

一个贪官,生前聚敛无数,贪黩无算,不知搜括了多少民脂民膏,不知残害了多少良善之辈,结果,他死了,到了阴曹地府,在阎罗殿上受到惩罚。这位阎王爷似乎很具有一点幽默感,对这位贪官说,你在阳间不是非常爱金子嘛?那好,我也不让你上刀山,不要你下火海。看,在这熊熊燃烧的炉子里,一炉是百分之百的赤金熔液,一炉是百分之百的纯银熔液。这都是你的喜爱之物,好吧,我成全你,你在阳间贪污多少,如今,你到了阴间,也得喝下去多少!于是,他只有一口一口地喝那高达摄氏数千度的贵金属熔液,五脏俱焚,骨销肉隳。这时,受尽万般苦痛的他,才感慨地说,生前,见到金子银子,唯恐其少,现在,见到黄的白的,真是唯恐其多呀!

无论是古代的贪污犯,还是现在坐在被告席里的贪污腐败分子,陷进泥潭而不拔,并且愈陷愈深,原因不外有四:一是私欲的恶性膨胀,二是制度的有空可钻,三是监督的不起作用,四是主管的麻痺失察。最后一条,也就是领导者的责任,不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的。因此,也无妨如此说,在所有贪污犯的身后,总是会有一个包庇者在。极其个别的,偶发性质的贪污事件,也许还不能追究其主管上级的责任。但长期作案的,有恃无恐的,性质恶劣的,贪污数量巨大的罪犯,领导可以一推六二五,与自己了无干系者,那是说不过去的。严嵩能够得其所哉地贪污了二十一年,最主要的因素,正是由于他有嘉靖这样一个保护人。

应该说,严嵩的顶头上司,朱厚熜不是白痴,他躲在深宫禁院之中,也许听不到老百姓的愤怒呼声,但是,那些不甘沉默,不怕杀头的御史们,以其可昭日月的赤胆忠心,还是不断地向这位皇上直接点名参奏这个大贪污犯的。

譬如,据史书载——

沈鍊劾嵩卖官鬻职,违法乱纪:“虽州县小吏,亦以货取索抚案之岁例,致有司递相奉承,而民财日削。”

杨继盛劾嵩贪污纳贿,百姓遭殃:“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问贿之多寡,将弁贿嵩,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贿嵩,不得不掊克百姓。”

徐学诗劾嵩转移财产,数量惊人:“都城有警,嵩密运财南还,大车数十乘,楼船十余艘。”

王宗茂劾嵩搜括无穷,富可敌国:“文吏以贿而出其门,则必剥民之财,武将以贿而出其门,则必尅军之饷。陛下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积,可支数年。与其开卖官爵之令,何如籍其以纾患?”

周冕劾嵩腐败渎职,罔无法纪:“边臣失事,纳赇于嵩,无功可受赏,有罪可不诛。文武大臣之赐谥,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

邹应龙劾嵩广置家业,遍及江南:“嵩本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

张翀劾嵩父子家人,沆瀣一气:“户部发边饷,朝出度支之门,暮入奸嵩之府。输边者四,餽嵩者六,边镇使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先馈其子;未馈其子,先馈家人。家人严年,已逾数十万。”

从以上几位御史们冒死上奏,以达天听的奏折看,嘉靖就不是简单一句“受蒙蔽”能解脱的。如果此案拿到我们的人民法庭上,定严嵩为主犯,定严世蕃为从犯,那么,大法官定嘉靖皇帝为一个共犯,或者,为一个包庇犯的话,不算冤枉他。

可在封建社会里,谁敢?喊万岁还来不及呢!于是,这个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贪污犯之一,严嵩父子,在这个混账帝王嘉靖的包庇下,应该杀头却侥幸逃脱法网。

嘉靖觉得杀了他,做皇帝的也脸上无光,便留下一条命,遣返回乡,全部家产充公。遂有那一本小册子,记载着在太阳光底下那冰山消融的一笔笔细账。

严嵩不但彻底完蛋,而且,从此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受到千秋万代的诅咒和唾骂,这才是历史无情的惩罚。可转而一想,那个包庇他的嘉靖皇帝,不也同样受到后人的谴责么?在他卵翼下,养成如此骇人听闻的巨贪,难道他不也是一个历史的罪人么?

反腐倡廉,任重道远,鉴古而知今,读这些值得警醒的往事,不也有一些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吗?历史,其实就是一面镜子,受到惩罚的严氏父子,固然可耻,未受惩罚的朱厚熜,不也同样可耻么?

希望这类的往事,永远停留在尘封的史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