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实现者表面上容易被看作与我描述过的那种同一的爱情相违背,因为他们保持着一定程度的个性。这一事实似乎制造了一个悖论,但这只是一个表面上的悖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种超然独立的倾向,与需要认同的倾向,与建立深刻的相互关系的倾向在健康人身上可以并存。事实上,自我实现者在一切人中既是最有个性的,又是最富有利他主义精神、最喜欢交际和最富有爱心的。我们将这些性质置于一个单一的连续统一体的相互对立的两极,这显然是一个必须加以纠正的错误。在自我实现者身上,这些性质是并行不悖的,在他们身上,两歧获得了解决。
在我们的研究对象身上,体现出一种健康的自私、一种伟大的自尊和一种不愿作无谓牺牲的倾向。
在自我实现的爱情关系中,体现了爱的巨大能力与既尊重他人又自尊自爱二者的完美结合。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能在普通的意义上说这些人像普通的情人那样相互需要。他们可以极其亲密,但又十分容易分开,他们之间不是相互粘连在一起的,他们没有任何种类的钓钩或铁锚。显然,他们从对方那里获得了极大的乐趣,但他们又极其乐观,愿意接受长期的分离或死亡。经过最强烈的、最令人心醉的爱情生活,这些人仍旧保持着原来的自我,最终仍旧是他们自己的主宰,即使他们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强烈的乐趣,也仍旧按照他们自己的标准来生活。
如果这一发现能够被证实的话,那我们就有必要重新修正关于理想和爱情的定义,起码也要扩充一下。我们可根据自我的完全融合和独立性的丧失,根据自我的放弃而不是根据自我的加强来给它下定义。如果这是真实的话,那么此刻的事实似乎就是: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个性得到了加强,自我与他人融合在一起了,但从另外的意义上来说,又像通常一样,明显地独立。超越个性与加强个性这两种倾向必须仍被看成是兼容而不是矛盾。对于健康人来说,身体上的缺陷和经济上的、教育上的、社会上的远远没有性格上的弱点那么重要。结果,自我实现者极有可能深深地爱上那些形象不那么好看的伴侣,别的人把这称为盲目,但我们却完全可以把这称为良好趣味或感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