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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市场失灵与“看得见的手”

关键字:市场失灵;政府调控

1929~l933年,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一场历史上最深刻、破坏性最大的经济危机。这场经济危机持续了5年,始于美国,迅速波及德国、英国,接着蔓延到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危机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各国的工业生产水平大幅度下降,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37.2%,各国的工业产量倒退到甚至30年前的水平。同时期内,资本主义世界贸易总额缩减2/3,贸易实物量缩减1/4以上。美、德、法、英四国共有约29万家企业破产,机器停止运转,原本日夜轰鸣的工厂变得寂静无声。工人失业人数急剧增长,许多工人全家流落街头,依靠微薄的失业救济金度日,甚至有人忍受不了打击看不到未来的希望选择了自杀来逃避这场危机。

这场危机打击了西方国家一直引以为傲的经济大繁荣。在此之前一直是“自由市场经济”指导着西方各国经济的运行。在这场危机面前,西方各国政府束手无策,制定的政策无法扭转危机,暴露了已有经济学理论的缺陷。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凯恩斯极力主张政府在危机时出手,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有效需求,开创了资本主义国家对企业干涉的先河。

在第一篇的内容中,我们介绍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着经济的运行。然而,这只“看不见的手”并不是万能的。在自由放任基础之上的市场竞争机制,并非在任何领域、任何状态下都能够充分应用;而在另外一些领域,市场机制即使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也无法达到符合整个社会正确、高效地配置资源的结果。这些问题是市场经济自身所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或不足,西方经济理论将其统称为市场失灵。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因为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依靠追逐利益的市场经济是无法提供的。②产生外部效应。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或消费中产生了利益或危害,却未因此得到报酬或支付赔偿。一种是负外部性,即个人行为对社会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但却不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惩罚。如工厂生产造成的污染,工厂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工厂从生产中受益,但周围居民的健康受到侵害,如果没有政府管制,是不会主动进行污染控制或对居民进行补偿;江河上游地区林木的过量开采,影响下游地区居民的安全和经济发展。另一种是正外部性,比如一个地区大量植树造林,给其相邻地区带来了好处,如新鲜的空气、优质的地下水、风沙侵蚀的减少,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相邻地区不会给主动植树的地区任何收益。③造成不完全竞争。某些行业或公司规模庞大,以致能够控制市场整体价格,因此,产生垄断而牟取暴利。④收入分配不公。市场经济遵循的是“优胜劣汰”法则,由于社会制度、先天条件、后天环境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成员在进入市场时就是不平等的。如果仅凭市场的调节,市场交换过程只能在既定的收入分配格局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无法改变原有的收入分配格局,最后的结果就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贫富差距过大,影响社会安定。⑤区域经济不协调。市场机制的作用会扩大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一些经济条件优越,发展起点较高的地区,发展也越有利。这些地区的劳动力素质、管理水平等也会相对较高,支付各种资源要素的价格也高,也就越能吸引优质的各种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那些落后地区却会因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优质要素资源的流失而越发落后,区域经济差距拉大。⑥信息不完全。现实生活中,信息往往是不完全的,而且获得信息需要付出成本。信息的不完全和信息成本会影响市场机制运行的结果,影响到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如使某些东西生产得太多,而把另一些东西生产得太少。⑦经济波动与失衡。“看不见的手”是依靠市场去自行调控,但市场经济往往有一定的盲目性,价格信号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具有伸缩自如、灵活反应的调节能力。如看见开饭店挣钱,结果许多人都去开饭店,结果导致卖饭的人超过了吃饭的人,造成产能过剩等影响经济平稳运行。在经济史上,宏观经济失衡的表现最为明显,即过度通货膨胀、高失业率以及周期性的经济萧条和危机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

综上所述,充分验证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在解决宏观经济失衡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因此,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还需要一只“看得见的手”——政府,来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和调节,从而保证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

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包括以下几种手段:一是经济手段。指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其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是国家在宏观调控中最常用的经济手段。此外,还可以通过制订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引导经济活动。二是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如国家通过经济立法,规范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通过经济司法活动,保证各项经济政策的执行、经济合同的履行,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应该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补救“看不见的手”在调节经济运行中的失效。但是,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干预是有界限的,只有在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政府才有必要介入。社会资源的配置主体是市场,而不是政府。

新中国成立后,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我国“一穷二白”的国情决定了必须实行计划经济,即由政府对社会资源进行统一配置,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产品如何定价、如何销售都由政府来做计划。计划经济使我国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统一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了教育、交通、工业、医疗等短时期内的飞跃,建立了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快,计划经济中政府参与企业经营过多,束缚了企业的手脚。企业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等缺点逐步暴露了出来,原有的完全依赖政府指令运行的经济制度已经不符合国情的发展。我国在1979年开始了对外改革开放。经过30多年的摸索与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现在需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要提供公共产品、纠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保证经济平稳增长等,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而对于企业经营等具体市场行为则不应过多干涉。

总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共同配合运用,以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