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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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长远规划 分步实施 先急后缓 根本解决

——对柳林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的调研报告

柳林县是山西省的主焦煤生产基地。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采煤技术的日新月异,原煤产能进一步增大,目前我县原煤生产能力达2610万吨(不包括贺西、双柳、华晋)。对于发展进程而言,丰富的煤炭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在煤炭资源大量开采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由此引发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也日益凸现。如何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现“建设全省一流煤系基地和和谐平安柳林”的战略目标,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柳林县采煤沉陷区受损情况

我县煤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日趋突出,点多、面广、线长,主要的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和水泥枯竭7类,据县国土局统计,涉及全县9个乡镇、64个自然村、5470余户居民房屋裂缝,4790余孔旱井枯干,69.7平方公里土地受到破坏。

采煤造成沉陷的危害十分突出,主要原因有:一是煤炭生产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会主动进行治理。二是采煤工作在地下进行,短期内危害不能表现出来。三是受害群体极为分散,难以集中。四是主张权利的成本高,受害群体本身属于弱势群体,难以承受主张权利的经济负担。鉴于上述原因,使得治理沉陷的工作严重滞后,矿区百姓深受其害,积累了大量的矛盾,社会矛盾十分突出,群访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柳林社会的稳定。

二、柳林县采煤沉陷区治理情况

县委、县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柳林县采矿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处理试行办法》,明确了乡镇、村委和企业在采矿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处理中的责任,明确规定了采矿影响地质灾害建筑物、附属物、土地塌陷、树木损坏计算补偿标准;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治方案、速报制度。二是圈定了村庄保安煤柱警戒线。三是做好旧村搬迁新建工程。目前为止建设的新农村有郭家山村、杜家垣村、后垣庄村、张家垣村、下山峁村、武家山村、寨则上村、曹家山村、王家岭村、和睦村10个村庄,企业投资金额3亿元,另外郭家庄、梨树凹、小东庄村正在建设过程中。四是我县环保局出台了《柳林生态县建设规划》,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规划》。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采煤沉陷治理多部门各自为战,物力财力过于分散,没有将新农村建设、人畜饮水、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造林绿化、乡村道路等建设资金集中统一安排使用;二是采煤沉陷治理仍未突破灭火方式,基本上哪里出现问题治理哪里;三是采煤企业治理各自为政,制定的补偿标准不一,采张村搬张村,采李村搬李村。

三、解决采煤沉陷区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治理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到企业效益、农民生存、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诸多要素,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兼顾百姓和企业的利益,真正做到互利互惠、公正公平。

(一)对当前亟待解决问题的建议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居住在沉陷区的农民由于生活在危房内,生命安全随时会受到威胁,尤其是在汛期,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群众安全撤离沉陷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乡、村干部要进村入户,讲清居住在沉陷区的危害性,做好疏导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采取临时租房、投亲靠友等方法搬离危房。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加派人手在沉陷区内巡查,做到发现一户,劝导一户,使其尽快搬离沉陷区。三是筹措资金,搭建临时房屋。对没有经济能力的农民,要尽快搭建临时房屋,使其安全度过汛期。

2.尽快解决新村选址难和建设用地审批难的问题

对于沉陷村庄搬迁安置用地,建议作为救灾工程用地边用边报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沉陷村庄搬迁安置用地属于救灾工程用地,可边用边报批。并积极向上争取指标,纳入当年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专列计划予以解决。

3.完善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乡、村是新村镇建设的执行主体。要把村庄搬迁安置新村镇建设任务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二是政府应起到管理主体作用。政府在采煤沉陷区治理中,对于乱提不合理要求、故意设置障碍阻挠施工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处理。

(二)对建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基本思路是:统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把“采煤在先,规划在后”逐步变为“规划在先,采煤在后”,把安置拆迁补偿“据实补偿”逐步变为“按人口补偿”,把“先沉陷,后治理”逐步变为“边沉陷,边治理”,努力走出一条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1.设立常设机构

采煤沉陷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治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协调,需要一个权威性的机构牵头指导,统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我县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给予适当的人员编制。办公室要有发改、国土、安监、建设、水利、财政、审计、农业、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参加,尽快摸清全县采煤沉陷区的底数,综合协调煤矿企业与各部门及地方的关系,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全面工作,制定治理目标、治理规划,统筹治理资金,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

2.科学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

科学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应结合实际,制定沉陷地区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应考虑到区域内小城镇的定位、风格功能、建设规模、产业带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沉陷水域规划利用等。编制周期不应过短,以规划期20年至30年为宜。

3.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

一是争取国家、省市有关治理资金。目前,党中央、******以及山西省对采煤沉陷区治理非常重视。我县要积极主动申报部、省级采煤沉陷地治理项目,争取更多治理资金。二是筹措县级沉陷地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三个“一部分”(即从资源价款中拨出一部分,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财政逐年挤一部分)的办法筹集治理资金,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挪用或占用。三是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明确产权关系,采取承包责任制、拍卖、租赁等形式,实行有偿使用土地、有偿治理,拓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新途径。

4.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

沉陷区治理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就成为现实而又必须解决的课题。一要加快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步伐。通过引进和创办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企业,抵减对煤矿业的依托度。二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应协调企业出一定资金,由地方政府组织培训,让失地农民尽快掌握从事非农产业的一技之长,实现由农业型群体向半农业型、非农业型群体的转变。三要优先安排符合煤矿工作要求的失地农民就业。

5.尽快建立完整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要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必须建立完整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要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同时,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子女入学、就医等问题,力争使失地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产业结构升级

要着眼于柳林长远发展与当前经济发展相结合,煤矿企业资源整合规划与煤矿业主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继续抓好对地方煤矿的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资源循环式利用,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产业股:刘国斌刘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