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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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柳林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十二五”时期,是柳林县乘势而上、转型跨越、赶超进位的提升期,是全面提速、整体推进、全力以赴打造“三晋一流,全国百强”的冲刺期,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推动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我们就支撑柳林跨越式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柳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

柳林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改革,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从传统的企业(或单位)福利到社会全面保障、覆盖范围从国有单位职工到其他人群、最低生活保障从城镇到农村的突破。具体表现为:

1.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形成,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

我县建立了以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2009年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2010年年底,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如下: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29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6999人,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640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3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参保23780人、城镇居民参保24004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3365人。

2.建立了运行良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柳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5年全面推行,2011年全县参合人数241643人,参合率达97%,群众得到了实惠。

3.城乡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我县突出民生主题建设,忠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执政宗旨,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和谐柳林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449户、7697人,城市低保标准经过几次政策性上调和县财政补贴已达到每人每月235元。农村低保工作起始于2006年,根据中央、省、市着力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要求,出台了《柳林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农村低保工作在不断探索中前进,低保范围逐步扩大,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低保的申报、审查、审批程序不断完善,农村低保工作已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农村低保目前共有9585户、15253人,月补差93.4元,年补差1121元。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144户、1361人,其中五保老人878户、991人,孤儿266户、370人,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五保供养标准3228元/人年(其中上级财政拨款1200元,联盛公司救助1200元,县财政支付828元)。

4.就业形势相对稳定

“十一五”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34万个,帮助2.58万人次实现就业再就业。2004年起,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至2010年底,共组织培训12.8万人次,转移就业11.6万人次,转移就业收入累计28.5亿元。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发展。实施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380名。至2010年底,全县累计分流安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628人,再就业率达96.7%。

二、柳林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社会保险覆盖面广,但参保率低

目前我县社会保险基本覆盖了全县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但是参保率低的问题还是普遍存在,比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不到60%(调查数据),究其原因主要是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不太合理,不设立个人账户,个人交的保险金不累计、不结余,把所有参保人的保险基金救济给了少数生病住院的人,说白了就是“劫众济寡”,致使20~40岁不易生病的青壮年不愿参保。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很少,大部分私营企业只给职工交纳强制性的工伤保险,保障体系中最基础的养老保险因保费高、交费时间长,且职工流动性大,私营企业很少缴纳,导致企业职工在失去劳动力后生活将无法保障。还有农村居民,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即使有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也因保费高、回报低而放弃参保,这一部分人大约占全县总人口的五分之四,甚至更多。

2.保障体系基本健全,但保障水平不高

我县社会保险体系目前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为主。2009年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即将启动,城乡居民意外综合保障计划全面实行,我县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健全,但是保障水平和我县经济发展远远不相适应。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来说,在2009年启动时,已达60周岁人不用交费,每人每月可领保险金55元,未达60周岁的每人每年交纳保险金100元,等60周岁以后领55元,加上个人账户,大概也就是七八十元。而且没有一个合理的增长机制,现在物价在涨、社会平均收入在涨,现在55元还不足一袋白面钱,根本谈不上养老。再比如医疗保险,调查显示,以患者从最初本地医院初检到确诊转院治疗共花费50000元为例,最后可以放在桌面上报销的最多45000元(最初的初检、复检到最后的确诊检查费用不属于住院费用不能报销),再扣除政策规定的非基本药物费用和报销比例折算后,患者实际领到的钱不会高于20000元,即使再加上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也不会超过30000元,也就是说可以领到花费的一半稍多点,所以因病·远31·

致贫的现象只能说是稍微缓解。再说一个本地医院花费2000元的例子,可以报销的只有1700元左右,除政策规定的非基本药物费用和报销比例折算后就只能报800元左右,再扣除起付标准300元,实际只能领到500元。

3.政府投入有限、资金筹措和基金增值困难

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足,2010年全县社会保障支出占总支出的11.06%,比全国的平均水平10.2高出1个百分点,但与世界发达国家和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结构相较,我县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仍然偏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由个人及单位共同支付,随着保障覆盖面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大,资金将出现较大缺口。

4.社会保障的管理有待加强

人社、民政、卫生等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条块分割,管理不规范,社会保障机构不健全,设置不够合理,信息化建设滞后。

三、加快支撑柳林县跨越式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县正处在经济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建设一个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三晋一流、全国百强”根本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使全体人民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我县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环境条件分析

1.有利因素

一是国家对社会保障的高度重视,为柳林县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柳林经济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不利因素

一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老龄化对柳林县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求日益迫切;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基层工作的难点。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压力和风险加大。二是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带来了更加繁重的任务。

五、加快支撑柳林县跨越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建议

经济建设要跨越发展,社会保障要超前保障。加快支撑柳林跨越式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做到认识上超前、目标上超前、规划上超前、建设上超前、服务上超前。

(一)总体目标和总体思路

根据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柳林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围绕这一总体目标,柳林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优先目标,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各方联动、分步推进,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支撑柳林跨越式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1.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参保率

一是以私营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参保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要组织纪检、人社、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深入企业宣传动员,必要时采取限期参保或责令停产等强制手段促使企业参保,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确保职工能够“老有所养”。二是以农村居民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帮扶,鼓励农村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千方百计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三是以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为重点,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作为县级医保承办单位,很多方面只是一个政策的执行者,所以必须政府投资,为参保居民开设个人账户,让个人交纳的保险金不因本年度不生病而流失,尽快开展门诊统筹和优化报销制度,从而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加大医疗救助的力度。四是以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实现社会保障在普惠全民的基础上突出残疾人特惠。

2.创新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一是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东风,尽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统筹由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民政部门管理的城乡医疗救助,从管理机构上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管理机制“三合一”,从制度上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形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大医保”格局。二是建立医疗保险第三方付费和谈判机制。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格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工作,以弥补经办能力不足的现状。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建立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实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五保合一等办法,解决好多头管理等问题。

3.多方筹资,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惠及全民”的原则,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回报社会积极性,逐步累积保障基金。由于我县农村人口众多,很多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贫富差距已经远远超出相对合理的水平,因此政府必须要加大用于农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相应的资金比例,通过提高政府和集体对农民参保补助比例,激励农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形成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的有效保障格局,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我县社会保障水平。

4.完善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加速发展

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完善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人士创办慈善性民间组织,实行社会捐赠等措施,加快慈善事业的发展,使慈善事业惠及到更多的困难群众。制定支持商业保险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在强化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等老险种外开辟新险种,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促进商业保险加速发展,以满足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需求。

5.多措并举,积极解决好就业再就业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鼓励大企业、大集团尽量使用本地农民工和城乡剩余劳动力,为城乡就业再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普惠制度、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积极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工程,完善有利于创业的优惠政策,从放宽市场准入限制、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培训和创业补贴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全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就业服务资源信息网络和指导机构,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实现城乡资源共享。

6.加强领导,构建高效运作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

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议事协调机构,积极探索建立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标准、统一核定、统一监管。健全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使同一险种体系内可以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而转移接续。加强社会保障机构经办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手段,强化人本化的微观管理。依法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诚信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加快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健全社会保障服务功能,使服务对象享受更直接、更体贴的社会保障服务。

(办公室:陈海兵闫飞翔史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