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四库全书精华(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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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释亲第四

父为考,母为妣。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父之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男子先生为兄,后生为弟。〔男子〕谓女子先生为姊,后生为妹。

父之姊妹为姑。

父之从父弟为从祖父,父之从祖弟为族父。族父之子相谓为族弟。族弟之子相谓为亲同姓。

兄之子、弟之子相谓为从父弟。

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孙,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云孙。

王父之姊妹为王姑,曾祖王父之姊妹为曾祖王姑,高祖王父之姊妹为高祖王姑。父之从父姊妹为从祖姑。父之从祖姊妹为族祖姑。

父之从父弟之母为从祖王母,父之从祖弟之母为族祖王母。父之兄妻为世母,父之弟妻为叔母。父之从父弟之妻为从祖母,父之从祖弟之妻为族祖母。

父之从祖祖父为族曾王父,父之从祖祖母为族曾王母。

宗族

母之考为外王父,母之妣为外王母。母之王考为外曾王父,母之王妣为外曾王母。

母之弟为舅,母之从父弟为从舅。

母之姊妹为从母。从母之男子为从母弟,其女子子为从母姊妹。

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

姑之子为甥,舅之子为甥,妻之弟为甥,姊妹之夫为甥。

妻之姊妹同出为姨。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

男子谓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弟之子为。谓出之子为离孙,谓之子为归孙。女子子之子为外孙。

女子同出,谓先生为姒,后生为娣。

女子谓兄之妻为嫂,弟之妻为妇。

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姑舅在,则曰君舅、君姑;没,则曰先舅、先姑。谓夫之庶母为少姑。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