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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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程序类法律常识(5)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含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侵害公民人身造成伤害或者死亡,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侵害公民、法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和结果地。比如某化工厂的工业废水污染了5公里外的农民鱼塘,该工厂所在地为侵权行为发生地,而农民的鱼塘为侵权行为的结果地。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选择其一提起侵权诉讼。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诉讼。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指在履行运输合同的过程中,因承运人的过错或者发生意外事件致使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发生运输事故,受害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请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提起诉讼,由船舶碰撞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这类诉讼一般都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辖。目前,我国已在上海、广州、青岛、大连、天津、武汉、宁波、厦门、海口设立了海事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选择其一提起诉讼。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一提起诉讼。

因房屋、土地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将减少其价值的财产。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人民法院吗?

从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看,几乎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可以管辖的情况。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应当选择其一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起诉的,比如侵权纠纷既向被告所在地,又向侵权行为的结果地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比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东城区的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怎么办

目前,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争管辖的情况,有的人民法院对案件本无管辖权,但却立案受理。对此,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但上诉后仍裁定驳回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在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证据指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既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以下几种:

1.书证。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者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书信、文件、票据、合同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比如,质量不合格的家具、被撞坏的汽车等。

3.视听资料。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录像机录制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指证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证据,大部分民事案件都要依据证人证言来认定事实。

5.当事人陈述。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