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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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公证法律常识(5)

四、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包括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交不起公证费怎么办

当事人申办公证按规定应交公证费,但如确实困难交不起公证费,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公证法律援助的条件是:

1.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公证;

2.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

3.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

4.列入国家“八七”扶贫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

5.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而无为负担的;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当事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由法援中心指定公证员承办公证书并由公证处决定减免公证费。

如何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享有遗产继承权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确认、证明的活动。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到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涉及不动产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应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特别是应提供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无生活来源的人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本人与继承人的关系。

(七)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处受理了当事人的申请后,要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结合公证的原则和程序,全面审查有关公证事项,主要应查明以下问题: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地点、死因等。

二、遗产的种类范围、数量等。

三、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

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奖活动公证

有奖活动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有奖活动主办单位的申请,依法对有奖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证明有奖活动程序和中奖结果真实、合法的活动。

申办有奖活动公证,当事人应向主办单位所在地或有奖活动举行地公证处申请。

申请办理有奖活动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有奖活动的有关批准文件;

3.有奖活动的章程和活动规则,奖品(奖金)设置,中奖者产生的方法等材料;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怎样办理房产买卖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