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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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金融《证券法》法律常识(12)

4.有关人员

除上述机构、公司以外,与这些机构、公司有关的人员,因其履行职责而知悉公告的内容的,在公告前也不得泄露其内容。

发行人及承销的证券公司对其所公告的虚假信息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发行人及承销的证券公司对其所公告的虚假信息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发行环节公告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发行人及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如果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那么,社会公众得到的信息就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会被该信息误导,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错误的判断。这种错误的判断就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在不适当的时候或者以不适当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股票、公司债券,致使其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由于投资者的这种损失是由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或者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而造成的,所以,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有主观上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投资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证券公司在承销股票、公司债券时,其董事会、经理应当对其所属业务人员核查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行为负责,其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情况,那么,作为董事会成员的董事、作为监事会成员的监事以及经理就存在有过错,在发行人、证券公司对因其公告虚假信息而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发行人、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公司经营环节中对有关文件公告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股票、公司债券依法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依法公告上市报告文件,并依法公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如果公司公告的这些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那么,就可能使社会公众在虚假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错误的判断,由此而使社会公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时遭受损失。股票、公司债券上市的公司对于投资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由其地位和职责所决定,应当对投资者因此而在证券交易中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什么是临时报告

临时报告是指上市公司在发生法定重大事件时对有关情况的报告。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中,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特别是一些重要事项的信息,会对股票交易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为了使投资者都能够平等地了解上市公司的有关信息,防止造成证券交易中的不公平。《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发生法定的重大事件时应当制作临时报告。

所谓法定的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事件,包括下列各种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经营方针是指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方向和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经营范围是指公司从事的行业、项目的种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在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是重大事件。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重大投资行为是指公司进行数额较大的投资、对有较大影响的项目进行投资的行为。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是指公司作出的、以较大数额的资金去购买、置备某一财产的决定或者购买、置备某一有较大影响的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资产是指公司有权使用,并能在未来给公司带来经济收益的一切资源。资产通常按其所属时间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两大类。负债是指公司在将来要放弃的经济利益。负债由过去或现在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所引起,使公司负有在当前或未来某个具体的或可确定的时间用现金、劳务或其他资产进行偿付的经济责任。负债按其偿还期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权益是指公司的全部资产扣除全部负债后的金额。经营成果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极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在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是重大事件。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公司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这一违约情况发生后,其后果可能是被依法强制清偿甚至是被宣告破产。所以,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就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重大亏损是指公司发生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净损失。公司一旦发生了重大亏损或者遭受了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时,必然会影响到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从而有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是在公司以外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种条件。如银行利率的调整、国家产业政策等的影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的影响。

7.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额较大的股东其在股东大会上表决权的增加或者减少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并会对公众的信心产生影响,对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也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在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是重大事件。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公司减资是指公司依法减少其注册资本数额。公司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或者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公司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财产分割,重新设立两个以上公司,或者一个公司以其部分财产设立另一个公司。公司解散是指《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申请破产是指公司因严重亏损,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公司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直接关系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持有其股票的股东投资所要达到的获利目的的实现,所以,公司股东大会一旦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的决定,就会对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以后,法院依法撤销其决议,就很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什么是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是指关于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有关机构提交的记载有关情况的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概况。是指公司的大概情况,如公司住所、各项主营业务、规模、负责人的姓名等。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这些人的持股情况会对他们的行为及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该公司股票、公司债券的价格,因此,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载明。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持有股份数额多的股东,因其在股东会上有着较多的表决权而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并且大股东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其他股东的投资信心,所以,年度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债券的情况,并应载明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的名单和他们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额。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年度报告的提交和公告方式如何

从年度报告的内容可以看出,年度报告涉及公司最基本的情况,关系到投资者的权益,所以,《证券法》规定,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年度报告,并将其年度报告予以公告,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或者在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以使社会公众能够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什么是中期报告

中期报告是指关于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有关机构提交记载有关情况的报告。中期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包括大股东情况的变化、股票种类的变动、某些种类的债券已经到期、对持有债券的人的偿还情况等等。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及监事的选举、更换及其报酬、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以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可以规定其他一些应当在中期报告中载明的事项。

中期报告的提交和公告方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