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孕期无限:宝贝太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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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来不及了

“呵呵,我认识你,也认识你妈妈啊,你看,路那边那个人是不是你妈妈啊?”

别墅的道路两边种植了装饰性的灌木丛,约有半人高,灌木丛与灌木丛之间留有一人侧身宽的空隙。唐小西和这个女人所处的位置刚好在灌木丛的后面,她们能够看到外面的情况,而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她们。

果然,顺着那个女人手指的方向,唐小西看到一个摇摇晃晃的女人身影,那熟悉的背影,不是妈妈是谁呢?

妈妈!妈妈怎么了?她看起来很难受的样子,随时都可能跌倒。

“妈妈!”

唐小西兴奋地大叫着,从灌木丛里跑了出来,向妈妈飞奔而去。

妈妈似乎听到她的喊声,费力地转过身,有些惊喜。可是一瞬间,她看到妈妈的脸变得很恐怖,就像看到了外星来的怪兽。又是摇头又是摆手,一边喊着什么,一边向她冲过来。

哇!妈妈跑起来好快啊,发生什么事了?

有怪兽在追赶她吗?

她毕竟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面对真正的危险没有任何防备或者是自我保护的意识。她可爱的小脑袋里想到的只能是怪兽啊,妖怪啊,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于是情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

咦!她看到那个阿姨在灌木丛的后面鬼鬼祟祟的盯着她,她的眼神,好像狡猾的狐狸啊!

糟啦!她被骗了吗?

“呼”,侧面刮来好大一阵狂风啊,她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轻盈的好像一片云朵,可以飞都高高的蓝天上。哦,我变成小鸟了吗?太晕啦,天旋地转。

嗯!好困啊,好想睡觉啊!

天怎么黑了呢?

妈妈满脸焦急跑到她身边,咦!妈妈的影像为什么看起来这样奇怪,好像是倒立着,是我变成了蝙蝠,还是妈妈变成了蝙蝠?

怎么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只能看到妈妈的嘴唇不同的翕动着,好像是在叫她的名字。她只是觉得很累很疲倦,终于支撑不下去,慢慢的合上眼皮。

乔爱妮和龙少华赶出别墅大门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一辆斜着身子被强行停下的名贵轿车,一个倒在地上的小身躯,一个悲痛欲绝的母亲。

唐子怡瞪着孩子的身体,整个人似乎麻木了,跪在孩子身边一动不动。

“子怡,西西。”乔爱妮害怕极了。

车子里的人跑了出来,一个大眼睛可爱的小女生,满脸焦急和不知所措,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我开车开得好好的,是这个孩子突然丛灌木丛里窜了出来,我赶紧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对不起,对不起……”

女生几乎要哭了,一个劲的解释,求援似的从每一张面孔上看过去。最后看到龙少华,眼睛一亮,满怀委屈的扑进他的怀里。

“呜呜,你在这里太好了,你要相信我……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呃!龙少华对投怀送抱的女人似乎一点也不抗拒啊,搂得紧紧的,似乎很享受的样子,一边拍着她的脊背,一边情深似海地安慰道:“好,我知道了,你先松开手,让我看一下那孩子。”

龙少华迅速脱掉西装,盖在孩子身上。

呼吸,微弱;心跳和脉搏,微弱。

很好,这孩子至少还活着。

“愣着干什么?唐子怡护士,病人车祸现场,我命令你马上实行紧急救援方案。”龙少华厉声喝道。

但是唐子怡已经变得很麻木,只是一味的摸着孩子的脸,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难以自拔。她机械地喃呢着:“都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我应该再快一点,只差一点,我已经勾到她的手指了,我应该把孩子拖过来。我是妈妈,我应该保护她……我真该死啊,我的反应为什么这样慢?西西,西西,不要怕,妈妈在陪着你。”

唐子怡神智有些混乱不清,乔爱妮害怕地摇晃着她的胳膊,叫道:“子怡,子怡,你别这样,西西还活着,你要救她,救她啊。”

“唐子怡,马上报告病人状况。”龙少华大吼一声。

一语惊醒梦中人,唐子怡从麻木的状态清醒过来。

“是。”声音有些颤抖,但是很坚决。“病人基本状况尚可,神志昏迷,呼吸心跳微弱,下肢有开放型伤口,马上施行股动脉止血点按压止血法。”

“急救室吗?我是龙少华,马上派一辆救护车。我的位置在富豪小区,我车子上有一个车祸病人,年龄五岁,女,下肢开放性骨折,基本清况尚可,让手术室马上准备手术,我们争取在半个小时之后赶到。我的车牌是XXXXXX,让救护车注意查看。”

“子怡。”这个沉痛而怜惜的声音好熟悉,龙少华与之对视。

司马飞扬?!

他满腹狐疑,瞅了瞅身边哭得梨花带雨的小女生,不过现在不是盘查的时候。

“我能做点什么?”

“你来开车吧。”

“我也去。”小女生赶紧喊道。

乔爱妮瞪了这个罪魁祸首一眼,后者委屈的垂下头,紧接着乔爱妮也喊道:“我也要去。”

“嚷嚷什么?还嫌不乱?车子坐不了,要去你们自己打车。”龙少华此刻像一个果断的指挥家,和唐子怡一起小心的平抱着孩子的身体进入车厢,毫不犹豫地关紧车门。

车子扬起一阵尘土,迅速远去。

只留下两个面面相觑的女生。

已近正午,程家别墅后院。

蓝天,大海,阳光,鲜花,祝福的人群。

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一直在屋里补妆的新娘子终于露面,穿着洁白的婚纱,伴随着庄重的音乐,在伴娘的指引下,与新郎肩并肩站在花台前。

终于可以与他并肩站在一起,方亚嫣露出甜蜜的微笑。

她已经扫平了所有的障碍,幸福已经初现端倪,这次她一定要牢牢把握机会,不会再让幸福溜掉。

程显明面无表情,白色的新郎装饰更衬托的他身姿挺拔,相貌英俊。此刻的他本该随着音乐,挽起新娘的胳膊,踏上红地毯,走到花台之上,开始订婚礼仪的程序。

但是此刻的他,有些心神不宁的样子,竟然向别墅大门的方向看了一眼。

他的态度令人费解,人群有了窃窃议论的声音。

方亚嫣沉不住气,小声提醒道:“阿明哥,仪式要开始了。”

他回过神。奇怪!刚才似乎听见小魔女的尖叫声,出了什么事吗?为什么他的心脏在刚才的一瞬间有种停跳般的压抑感,他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这个感觉来得既突然又莫名,真的太奇怪了。

“阿明哥。”方亚嫣再次提醒。

程显明定了定神,尽量不让自己胡思乱想,挽起新娘子的胳膊,向前走去。

整个订婚仪式,他都是机械性的完成,可能有些观众已经看出来他的敷衍了事和不负责任,最后连主持人也觉得他不在状态,不得不提醒他:“程先生,程先生。”

“哦。”

天,他居然在这么多人面前走神了。

“程先生,现在,应该是与新娘交换订婚戒指了。请新郎为新娘戴上订婚戒指,从此之后,永结百合,恩爱到老。”

他迟疑着从摆在面前的红色托盘上,取过那枚小巧的钻石戒指,硕大的钻石领来一阵惊叹和许多羡慕的眼光。

女人们的眼睛都快红了,这颗“爱人之心”钻石重999克拉,是最名贵的钻石戒指之一,它的名贵不是来源于钻石的重量,而主要是源自于它的美丽传说。

往往钻石的背后都跟随着一个个贪婪、血腥的故事,独这颗钻石从出土以来就不曾被拍卖过,是神秘获得者以无偿赠有的形式捐赠给英国王室,它的净重数量恰好是999,暗喻天长地久;它的出身又是如此的纯洁无暇,无欲无求,正是爱情的最好象征。,

英国女王结婚的时候,曾经佩戴过,因为她与夫君桑格斯恩爱异常,伉俪情深,一度传为佳话。桑格斯本身是平民家庭,不适应王室生活,为了维护夫妻感情,女王毅然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妹妹,并且宣布不会到走任何王室的财产,选择与桑格斯过平民的生活。

源于这段爱美男不爱江山的佳话,这颗钻石被赋予“爱人之心”的美称,更成为所有少女梦想中的订婚戒指。

没有女人不会被钻石打动,方亚嫣的惊喜和激动也是在预料之中的。她迫不及待的伸出自己纤细的手指,等待未婚夫给自己套上戒指。

钻石在太阳光的映照下熠熠生辉,更显得光灿夺目。程显明转动着戒指,似乎是被这枚钻石戒指的绚烂色彩吸引住了,倒像是舍不得赠给新娘子,踌躇未定。

身穿黑色西装的阿杰一脸严肃从人群中挤了进来,他手里举着手机。

“少主,龙少的电话。”

程显明脸上闪过一丝不快的神情。

“叫他等一下。”

“可是,龙少说了,一秒钟也不能等,除非天塌了,否则少主必须接这个电话,如果少主不接的话,会后悔一辈子。”

人群又开始窃窃私语起来,程少这个订婚典礼,事件接二连三,实在是太奇怪了,难道是老天爷也不愿意看着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程显明不悦地接过电话。

“什么事?”

“什么?!”

“我知道了,我马上去。”

他匆匆丢下手机,丢下惊恐的新娘,丢下一大堆前来庆贺的贵宾,迅速向门口跑去。

“显明——”一声绝望的尖叫响起,但是她知道,功亏一篑,她的努力终究还是白费了。

同一间手术室里,两个月前躺在这里接受治疗的人是程显明,现在是他的干女儿,外伤骨折,大量失血,重度昏迷。

“谁是病人家属?”

护士从里面探出头,大家都围了上来。

“谁是直系亲属,就是孩子的父母?”

“我是。”唐子怡颤抖着说道,“我是孩子的妈妈,我的孩子怎么样?”

“手术很顺利,可是病人急需输血。病人属于特殊血型,请你跟我来一下。”

唐子怡忙不迭跟在护士身后。

在化验室里,验过血清,医生摇摇头,惋惜地说道:“很遗憾,夫人,你的血型跟你的女儿并不一致。这个X血型很是罕见,具有家族遗传倾向,可能是孩子的父亲也是这种特殊血型,能不能让孩子的父亲马上来这里?”

唐子怡身体抖得更加厉害,无力的摇摇头。

龙少华见状叹了口气,示意所有人都出去,当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他缓缓开口:“我知道还有一个人可以救西西,只是我不知道,你想不想让他来救?”

他拿出手机,拨出号码。

“喂,阿杰,马上让程显明接电话……你告诉他,十万火急,除非天塌了,他此刻必须接我的电话,一秒钟也不能等,否则他会后悔终生。”

几分钟的沉默,漫长的犹如一个世纪。

终于再次接通。

“什么事?”

“有人现在急需你来救命,她需要你的血。”

唐子怡迅速抬起苍白到极点的面孔,惊愕,犹豫,彷徨,这些复杂的情绪紧紧攫住她的心灵,她拼命想说点什么,想阻止什么,或者说想留住什么,事实上,她阻止不了事情的发展,她什么也做不了。

“什么?!”对方的声音同样惊愕。

“唐小西受伤了,她也是X型血,我想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没有一秒钟的迟疑,对方立刻回复:“我知道了,我马上去。”

唐子怡的身体颓然地瘫坐在椅子里,疲惫又无力。

“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没什么可说的。”唐子怡轻轻的说,“真的,真的没什么可说的。”

程显明很久没把车速提到这样的飚飞状态,如果不是他的车技娴熟,如果不是老天爷的垂怜眷护,这一路上不知发生过多少次危险。

而他的一生中,从来不乏危险又刺激的事情。

这世上,有什么是比做杀手更危险更刺激的事情呢?答案是否定的。

他以前比风更快,那是速度与力量的完美结合。

作为一个杀手要想求得生存,就必须快,比对手快,有的时候甚至要比时间更快。杀手在很多时候,等同于一个赌徒,只不过被押上轮盘的,是各自的性命,要么你死,要么我亡。

在攻敌制胜的那个瞬间,世界的一切不复存在,他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升腾到一个极致的空间。没有爱欲,没有厌憎,唯有杀戮。

死亡是一个制作精美的机器,想要使它运作起来,需要很多条件:勇气,力道,技术,时间,还有一点点运气。

他一度疯狂的迷恋上这种游戏,玩弄对方的性命,同样也是在玩弄自己的性命。

直到那一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当他踏入外部空间的时候,感觉到一阵阵寒意。春夜的雨,静谧无声,细屑一样不停飘落的轻雨落在他厚实的呢子风衣上,不留一丝痕迹。

他把黑色风衣的领子竖了起来,用力裹紧身体。这里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在城市的角落里并没有安装路灯,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天地万物化为一色,黑压压的一片,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他是杀手,所以他早就适应了黑暗,眼睛虽然看不清楚周围的事物,可是其他的感官出乎意料的清晰起来。雨滴落在地面上,墙壁上还有各种不同物体的声音,高高低低,起起落落,像在演奏一场春天的夜曲。

泥土的清新香气,青草湿润的味道,还有这里的住户家里炉子里的蜂窝煤燃烧之后的煤烟味道。

在北方的城市,春寒比冬天的酷冷更厉害,人们不怕冬天的雪,却畏惧春天的潮气,冬日的寒冷,冷的只是皮肉,春天的寒意却一直冻到骨头里。所以即使到了清明节这样春暖花开的季节,有些人家仍然习惯燃着火炉。

这个时段,已经过了吃晚饭的时间,还是有人在火炉上放一把带壳的花生或者是烤几个窖藏的地瓜,作为给孩子或者是自己的零食,花生的油香,地瓜的甜香,也是属于这个城市边缘的一部分。

他并不了解这种生活,也不熟悉这些味道,这些是属于那种安分守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们,他只是被这静夜的安逸吸引了。

几步之前,胡同侧壁的一道门开了,借着门里露出的微光,他看清那是一个男人,好像是做完了工刚刚下班的工人,满脸疲惫。

“爸爸。”一个稚嫩的声音快活地叫着。

“哎!”这是一声痛快而且蕴含着无限幸福的回应。

父亲一扫疲惫之态,黑红的脸膛露出兴奋地笑容,他俯下身子,紧紧抱着那个温热的小身体,仿佛爱不够似的,使劲使劲抱着。

“爸爸,你带什么好东西给我了?”

父亲豪爽地笑了,“你猜呢?”

“什么呀?是什么?”性急的孩子挣扎着摆脱父亲的怀抱,迫不及待在他的大口袋里翻找起来。

在孩子的眼睛里,父亲的口袋就是魔术师的百宝箱,永远藏着好东西。也许是几粒糖果,也许是一串糖葫芦,也许一小袋糖炒栗子……果然,有一袋小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