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飞扬毫不犹豫地把那个男人的身体抱了起来。
“兄弟,我带你回家。”
法医觉得莫名其妙,这个男人是何方神圣,案子还没结呢,尸体哪能随便认领。
“喂!”刚招呼了一句,立刻被那个男人凌厉的眼神怔住,好大的杀气。
警官将他团团围住,年轻人跃跃欲试,老是想出风头,甚至还把腰里的枪拔了出来,乌黑的枪口对准男人。
司马飞扬冷笑不止。
年长的警官制止其他人的冲动,沉声道:“东哥,给个面子,这里正在办案呢。”
“他是我兄弟。”司马飞扬冷冷的道。
“我知道,东哥,人死不能复生,请节哀。”
年长的警官递过一支烟,但是司马飞扬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
警官只得从司马飞扬手里硬抢,两个人拉拉扯扯,情形越来越紧张。
“阿东哥。”唐子怡轻声叫道,她略微清醒,看到形势对司马飞扬很不利,如果他继续与警察做对,也许会被当场逮捕。
司马飞扬一个失神,小狼的身体被年长警官夺下,因为用力过猛,他的身体一歪,和小狼一同倒在担架上,差点把担架压垮了。周围的人赶紧帮忙,趁着司马飞扬还没回过神,火速离开现场。
“连你也要阻止我吗?”司马飞扬冰冷的眼神让唐子怡感到痛苦,她了解司马飞扬跟小狼之间的感情,也明白他此刻的感受。
“阿东哥——”
“他们说,小狼会杀死你,你信么?”司马飞扬痛心地说道,“我告诉他们,小狼不可能杀死你,但是他们不信,他们还认为我是同伙,把我也控制起来。”
司马飞扬的脸色渐渐变了,神情悲戚。
“原来,你也不信,连你也认为,小狼是想杀你。”
唐子怡无言以对,的确,在生死关头,自私怯懦的本性占据上风,根本没想过小狼这么做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司马飞扬神情落寞,缓缓转身,唐子怡眼睁睁看着他一步一步转下楼去,紧紧依偎在程显明的怀里,心中悲恸。
那个男人紧贴在自己背后,寒风呼啸,她觉得全身冷得厉害,那个男人没有一丝温度,像冰一样,不,比冰更寒,更冷。他就这样把自己推到天台的边缘,逼近栏杆,摇摇欲坠。
那个男人的嘴角绽开一丝微笑,他的脸色依旧那么苍白,嘴唇铁青。
“答应我,帮我照顾他。”
你,你不是死了吗?她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我死了,所有的罪咎就有我一个人承担,让一切恢复原样吧,薇薇,答应我,像以前一样爱他。”
不,不——
那个男人当着她的面,张开双臂,背靠着栏杆,仰面倒下,像一只飞翔的鸟,缓缓坠落。他的脸色变得嫣红,那抹微笑凝在腮边,仿佛瞬间盛开的曼珠沙华。
“回到他身边,让一切回到从前。”
她徒劳的挣扎着,呼喊着,趴在栏杆边,楼下一个人也没有,一片死寂。没有人可以救他,也同样没有人可以救她。
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到从前,小狼,你为什么那么傻?你为什么要做出这样极端的事情?为什么要做出这样无可挽回的决断?
时光一下子变成十几年前,她变成小孩子的模样,摇晃着两只小辫子,跟在两个半大男孩的身后,跑街穿巷。
那个肤色永远有些苍白的男孩被她缠住了。
“小狼哥哥,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我不会讲。”男孩子一愣,抓抓头皮。
女孩子撅起嘴巴,很快又笑道:“那我讲给你听好了。从前,有一只小青蛙……”
“我才不要听小女孩讲故事呢。”男孩子年龄比她大,似乎不太耐烦跟小女生玩耍,低低咕哝着,“小青蛙,我看你胖胖又可爱的样子,倒像一条小青虫。”
男孩有男孩的顽劣,不愿意听故事就算了,居然开口挖苦。
女孩脸色一沉,“哇哇乱叫,你是青蛙。”
“你是菜青虫。”
“好了,我就是青蛙,专门吃你这只胖虫子。”
“哇——”女孩气不过,大哭起来。
男孩只得哄她,“别哭啦,回头东哥看见又该笑话你了,他不喜欢小女孩哭的,忘记啦。”
连哄带吓,女孩哽咽着止住哭声,瞪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瞧着他。
“怎么啦?”一个比他们俩年纪都大的男孩,从后背抱住他们两个的肩膀,笑嘻嘻的说,“在讲什么秘密啊,哟,下雨了怎么?”
“下雨?没有啊。”年纪小一点的男孩傻傻的仰头看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哪里会下雨。
旁边的女孩赶紧用袖口擦了擦脸,拧了一把鼻涕,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着头一声不吭。
大男孩摸了摸小男孩的头,笑道:“笨!”
随手摸了一块糖果塞到小女孩的手心,“喏,给你的。我都听见了,放心好了,小狼哥哥就算是青蛙,也绝对不会吃掉薇薇这条小青虫子的,阿东哥可以保证。”
阿东哥保证!他始终是信他的,而她,却没有信他到底。
她穿过时间的密云,浏览光阴之城,俯瞰过往的岁月,宛如一场大梦初醒,只觉浑身冰凉。
“怎么了?又做噩梦了?”身边的男人紧紧搂着她,惊讶地叫道,“呀!你怎么出了这么多的汗?我去拿条毛巾给你擦擦,当心别感冒。”
他略一动身,却被人搂住脖颈,整个人偎进他的怀里。
“屋里好黑。”
胸口有点湿湿的感觉,他知道那个女人哭了,喟叹一声,轻拍粉背,以示安慰。
“别怕,都过去了。”
她迷迷糊糊地睡了很久,分不清白天黑夜,只觉得昏昏沉沉,好几次听到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
“子怡,子怡。”
可是她的胸口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眼皮也沉重的厉害,说什么也睁不开眼睛。身体疲倦的厉害,恨不得永远不要醒来,就这样一直睡下去,睡下去,可是那个声音好固执,不停地叫她,吵得她没法安稳入睡。
“别吵。”她迷迷糊糊地说。
“醒了,醒了。”有人惊喜的叫嚷。
唐子怡勉强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乔爱妮那张焦急的面孔,她怀孕后身体明显发福,脸也比平时胖了好多。此时的她笑逐颜开,同时又皱起眉头恨恨地道:“好端端的,又出了这个差错,你们俩真是好事多磨,可吓死我了。”
说着话,一屁股坐到椅子上。
“我怎么了?”唐子怡不明就里,明明躺在家里睡觉,妮妮过来做什么,眼角一瞥,床脚还站着龙少华,一脸严肃。脸上一凉,是西西把自己的小脸蛋贴在她的脸上。
“妈咪,你睡了好久,你都不记得了吗?我们还以为你想爹地上次一样,变得懒了呢?我唱了好多歌,终于把你唤醒,我很厉害吧。”
“是,西西最厉害。”唐子怡虚弱的说。
微微侧头,只觉得头痛欲裂,浑身也不舒服,好像经历了长途跋涉,每个关节都叫痛。
左手边,那个男人温和的望着自己,满眼关切,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是那种心情人人都感受得到。
“没事就好,我们先走了,西西,你要不要跟龙叔叔出去玩呢?”
“哦。”虽然有点舍不得妈妈,可是玩耍的吸引力更大,唐小西被龙少华和乔爱妮带出病房。
唐子怡打量着病房,觉得困惑不解。
“我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大事,医生说,你受了惊吓,精神受创,再加上身体本来就很虚弱,所以昏迷了三天。”
“三天?”唐子怡惊讶道,“我居然睡了这么久?”
唐子怡注意到他的眼睛布满血丝,通红一片,疼惜道:“你一直陪着我?这三天都没休息,真是傻瓜。”
“你陪了我一个多月,难道不也是傻瓜吗?”轻轻吻着她的额头。“那天晚上,你被噩梦惊醒,出了好多汗,我起床给你拿毛巾,回来时,发现你倒在卧室的地上,怎么叫也不醒……还好你醒了……我真的很担心,我怕,你知道吗?”
喃喃细语的他像个多情少年,对着恋人苦诉衷肠。
“你还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吗?我离开的时候,你明明躺在床上,怎么会忽然昏倒在地板上呢,而且离床还有一段距离?”
唐子怡想了想,摇摇头,“记不起来了,大概是口渴吧,也许想找杯水喝,一起身就晕倒了。”
“子怡,”程显明望着她的眼睛,诚恳地道:“如果有事情,一定要跟我说,明白吗?”
唐子怡把目光投进黑曜石般闪亮的瞳睛深处,瞬间对视,她立刻低下头,避开对方灼热的眼神,说道:“我明白的。”
水上茶馆,方亚嫣对面的司马飞扬神情黯然,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看得出来,小狼的死对他的打击很大。
“那件事情我听说了,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你还好吧?”
司马飞扬略微点头,拿起茶杯,浅啜一口。他们以前对坐的时候,那个男人从来不喝茶,连桌子上果盘的零食也不动一粒。方亚嫣也低下头,端起茶杯,拢在手心,嗅着茶的香气,不动声色地瞟了一眼对方抑郁的神态。
“她病了。”方亚嫣斟词酌句,沉吟着道。
“嗯。”
这算什么回答,是表示毫不介意,还是已经知情。
“你这次主动找我来,又想问我什么问题?”干脆直接切入主题。
果然,对方开口,道:“我想知道程显明的弱点。”
“这个男人无情无意,他会有什么弱点呢?”
“是人就会有弱点。”
“你这么恨他。”
司马飞扬把手中的茶杯一饮而尽,眼中露出恨意。
“他就算有弱点,只怕你也舍不得。”
“喀嚓”一声轻响,司马飞扬右手紧握,捏碎了手中的茶杯,鲜血顺着手心往下流淌,而他浑然不觉。
一个人有了爱的时候,就会有弱点,就好像一个本无缺口的圆圈,唯一的突破口就是他的圆心,想要正中靶心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司马飞扬走后,方亚嫣依旧留在原地,她知道那个男人不喜欢跟她一起走,所以,每次她都会主动留下,让对方先走。
唐子怡病了。
她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得意的笑容,轻轻舒了口气。她了解那个女人的骄傲,就如同了解司马飞扬的骄傲一样,他们从骨子里来说,都有点瞧不起她,所以,她敢打赌,那个女人不会说出三天前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而这将被迫成为属于她们俩的秘密。
三天前的夜晚,她打了一个电话,她是打到程显明的手机上,但是她知道,接电话的人一定会是唐子怡。
因为,当时她就在他们别墅附近的马路上,遥遥的可以看清他们的二楼主卧室,她亲眼看到盥洗室的灯点亮,一个强壮的身影在窗上晃动。
她知道,这时卧室里就剩下那个女人自己,而程显明夜里喜欢把手机调成振动,所以,能够听到手机响起的只有那个女人。也许,她会觉得,这是程显明的私人电话,不该随便接听。所以,这种事情仍然存在概率性。
此刻是深夜两点,人最虚弱最放松的时刻,也是人性最纯真的时候,方亚嫣坚信,这个时候的人会遵照第一本能。
果然,她听到话筒里传来一个娇弱的声音,正微微喘息着,还打了一个哈欠。
她是清醒的,而那个女人还在混沌之中,真的是机不可失,失再再来。她盯着盥洗室里的灯光。争取用最快的语速激动地说道:“阿明哥,恭喜你,这次又是你赢了。你答应过阿雪要让她赢了这次官司,我还以为你会放过凤姨的孩子,原来,你还有妙招……呵呵呵……我敬你一杯,来……”
她迅速摇下车窗,随手抓起车座上剩下的半瓶酒,重重摔在地上。她满意的收了线,她相信对方一定会误会自己属于半夜沉醉的疯狂状态。
夜里失眠,她会开车去兜风,常常会来到海边,遥望他的别墅,她找到一个最佳的位置,既可以近距离观测,又不会被发现。
她笑着,重新从储物箱里拿出一瓶酒,熟练地起开瓶塞,把嘴凑近瓶口,狠狠地灌了一大口。
天空阴暗,有零星小雨。
新挖开的泥土散发着清香,两个男人挥动着铁锹,一个半人高墓穴渐渐成形。
周围穿着黑色葬礼服的人们默默注视着他们的动作。来人并不多,为首的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夫人,她穿着黑色的礼服,配同色长礼裙。面容悲戚。她的身边站着一名手拿圣经的牧师,站在他们两人身后的是身穿黑衣的男人,个个神情肃穆,规规矩矩的把手背在身后,训练有素的样子。
程朝翼奋力挥动铁锹,小心地掘动着泥土。将要长眠于此的,是二十多年不曾谋面的弟弟,他的亲生弟弟。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对这个弟弟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他只记得小时候的他,牙牙学语,蹒跚学步,那么瘦,又那么小,最后还被人偷走了。
所以,他对这个弟弟的印象,就是这样子,觉得这个小弟弟始终是个需要保护的孩子。
他并没有尽到一个做哥哥的保护责任,当弟弟发生事情之后,他为了安慰母亲,重新回到这座城市。他试图去探望弟弟,却被拒绝——他的弟弟不肯接受任何人的探视。
心中怅然,事实上,他也没有做好准备,并不知道该如何和他的弟弟接触交流。
时光就是无情的修改剂,骨肉亲情也经不起时间的消磨。
于是,就留下了不可纠正的遗憾,他与失散多年的弟弟的再次见面,竟然是在这种情形之下,隔着棺木的玻璃罩,那张清秀的面孔,微微闭合的眼睛,安详的犹如睡去一般。弟弟的模样依稀有着小时候的影子,他心头一酸。
再见面,竟然会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命运之乖蹇实在令人扼叹,他为弟弟做的第一件事情,也是最后一件事情,竟然是亲手为他挖掘墓土,将他安葬。
棺木缓缓落入坑穴,牧师开始例行的祷告,为他的灵魂赎罪。
“……尘归尘,土归土,让往生者安宁,让在世者重获解脱。愿你的灵魂在天堂安息吧,阿门。”
程朝翼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男子,司马飞扬正抄手垂头,手里仍旧捏着那把铁锹,他的表情坚毅,看不出明显的悲戚。
这个与自己一同掘土的男人,在过去的时光中,一度取代自己哥哥的位置,悉心照顾,保护弟弟,陪伴他度过孤独的光阴。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弟弟而言,那个男人才是比自己更加亲近的亲人。
“谢谢。”当他们并肩站在母亲身后,向安息者鞠躬告别时,他低声说道。
声音很低,低到只有他们两个人可以听见,虽然那个男人的表情依旧没有任何变化,但是他相信,这句话对方已经收到,这是属于两个男人之间的默契。
而除了这句话,他并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表达他对这个男人的敬意。
目送程朝翼搀扶着凤姨缓缓离开公墓,凤姨的身体很虚弱,刚才就在牧师念完祷告词,准备封土的时候,她的身体一软,险些倒在地上,还是她的儿子程朝翼上前抱住了她。她坚持看着儿子入土为安,生离加之死别,这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无疑是最残忍的折磨,意味着她的后半生将会在痛苦的煎熬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