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谁把繁花开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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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第 69 章

我叫雪夜。

十六岁那年,我考上市里的重点中学,父亲送我去学校。

那里好多孩子,坐着我叫不出名字的豪华跑车,背着漂亮的书包,一个个,金光灿灿,笑容满面的在我面前走过,我低头看着几已赤着的脚,不禁有些难过的缩了回去。

我生在安市一个偏远的农村,穷到什么地步呢?就是如果地里打不出粮食,那么你就只能等着国家的救济粮而没办法用钱买的那种。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面黄肌瘦的,即使是国家有救济,也救济不了他们的贫穷。爸爸说,只有努力上学,我才有可能改变我的命运。于是,我做到了,我拿着入学通知书,在父亲的面前高傲的炫耀,总有一天,我会改变我贫穷的命运。

可是来到这里,我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可笑。

那些城里的孩子,仅仅一个月的零花钱就够我和父亲半年的口粮。我困惑了,开始犹豫。我承认,在离开那个贫穷的小村子之前,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是这么爱慕虚荣的一个人,我变着法的问父亲要钱,不过是想要穿一件和同学比起来不太寒酸的衣服,可是,父亲却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母亲走得早,家里只有我和爸爸两个人,我知道,如果地里没收,他就不可能有一分钱。可我还是违心的一次又一次逼着他要钱。直到有一天,父亲来了,他把我叫出来,他问我,你想要什么?

他瘦了很多,每一个动作都带着病态的迟缓,眼睛里没有一丝神采。可我还是回答:我想要钱,我想要过稍微好一点的生活,不会被人嘲笑,不会被人讥讽,不会被人……看不起。

父亲看着车上来来往往光鲜亮丽的车和人,没有回答我的话,只是问我,哪部车看起来比较豪华,像是有钱人开的。我开心的,一辆一辆给他介绍,我知道每一个名牌车的名字,劳斯莱斯,法拉利,还有那时最流行的奔驰、宝马。

父亲看着我,笑了笑,拍拍我的肩膀,眼睛里温和平静。他手里握着一颗血红色的珊瑚珠子,他说,那是祖上传下来的,他要将这个好好留给我,做个依靠。他给我了些钱,嘱咐我去买些吃的,我虽然不乐意,但还是去了。等我转身的那一刹那,却不想父亲最后的话竟成诀别。

身体碰撞到车辆的刺耳的声响,刺激着我的神经。

我像疯了一样冲过去抱着他的尸体,鲜血染红了我的衣襟,我连最后一个亲人,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司机下了车,骂骂咧咧的说着脏话。

我沉默着抬头,看着一直安安稳稳的坐在副驾位置的那个人,他正用一种让人捉摸透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

父亲以为他的死能为我换来好的生活,他太单纯,太天真,他没来过大城市,不知道这个城市有多险恶,他的死,不过是平静的一汪湖水上一滴小小的水珠,连一丝小小的涟漪都泛不起来。

我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父亲死得不值。

可是当日那辆车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人,却亲自找到了我,他开门见山的说:“我叫何正钢,我喜欢你的模样,做我的男宠,可好?”他的笑容十分刺眼,我也跟着笑。

我知道我长得漂亮,从小,父亲就说我,男生女相,红颜祸水,这辈子恐怕难以安宁。

我和他谈了条件,我愿意做他的男宠,他给我想要的生活。

于是,直到被他压在身下蹂躏的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为了我所谓的好一点的生活,出卖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我成了行尸走肉,白天,我是老师眼里乖巧听话的好学生,夜里,我是被他压在身下喘息不止的男宠。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会不会对这一切,也感到心安理得?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咄咄相逼,害死了那时和他比较要好的方氏夫妇时,我忽然就害怕了,怕有一天,我也会这样被他视如草芥,弃如敝履,毫不留情的害死,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我不可以就这样死掉,就这样死了,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完这一生么?

我成了明星,艺名就叫Blood night(血夜)。

我所有的荣华安好,都是父亲用自己的血换来的。

我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和喜爱,同时,也尽力搜集各种证据,各种能为我将来离开他做好铺垫的准备。

他总是说,你的眼神里有太多的欲望,太多的不满足,可是,你总是能轻而易举的把这种眼神隐藏,世人所看到的,都只是你这双看似无辜,看似充满哀伤的眼睛。其实,你比所有的人,都要肮脏。可是那个时候,他已经离不开我了,一刻都不。

我十七岁的时候做了他的男宠,我做了六年这种不见天日的肮脏职业。我对他的了解,就好像他这一刻做的事我就能猜到他后面所做的,我能精准无误的猜到。

那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不择手段,害死方氏夫妇,试图以卑鄙的方式暗地里让方家的企业出各种问题。

我第一次见方云澈时候,是娈童案发生很久以后。他的父母才刚刚离他而去。我去方家谈条件的时候,有见过他。

那真是个漂亮的人儿,眉目若画,仙姿缥缈,可惜,不过是被人玩过的玩具,已经脏了。

我跟方铁昌谈条件,我继续做何正钢的男宠,而他,则要在将来的某一天,能让我顺利逃离这种地狱般的生活。

果然,蛰伏了许多年,策划了许多年,方云澈终于从平安镇回到安市,再也没有当时那个少年受尽凌辱后的惊慌失措。

我知道,我马上就可以逃离何正钢的掌控,我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从高空一跃而下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自由了,代价是,容颜被毁。

可是,我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贪慕虚荣的人,没有任何东西能抵挡得了我对自由的渴望。

我自由了,可是我更想让何正钢死,为我的父亲,也为了我逝去了六年的青春年华。

他毁掉了我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这是他应得的。

可是,忽然有一天,方云澈对我说,他不想报仇了,他不想让何宁远也成为家破人亡像他一样颠沛流离的孩子。我笑了,我说我已经有了我的自由,既然你不想报仇,那么,我就成全你。

他笑着离开,可是,我怎么可能那么轻易的放弃?

我看到了苏让,那真是一个眉清目秀的俊俏姑娘,我在后台见过她,那时候,方云澈握着她的手,她微微发红的脸,尽收眼底。她喜欢他,也许,方云澈也喜欢她,只是,他一直隐忍着,或者一直没有发现。我想,我是不是要做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来成全他们的爱情,也达到报复何正钢的目的?

她冲上来抱着我的一瞬间,我有些呆滞,但还是面不改色的把那颗小小的血红色带着尸血光芒的珠子悄悄的放进她的口袋里。我知道,总有一天,何正钢会看到这个珠子,他知道,这个珠子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那上面还有他的印记,不是么?

方云澈终于决定下手了,原因是,何正钢绑架了苏让,并且,一刀一刀,毫不留情的划在她的身上。我能想像方云澈当时有多震惊,有多伤心,有多害怕失去苏让,这是一剂导火药,没有这件事,怎么能触及方云澈最后的底线呢?

何正钢没有死,却被判终身监禁。

我没有达到目的,但也能想到他活在监狱里有多么痛苦,只要他痛苦,那就是我想要的。

那么,再见,我所有的一切名利财富过往烟云,从此以后,这个世界上,再没有Blood night,只有一个叫作秦书言的半边脸被毁掉的丑八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