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大托铺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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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卖书人和读书人

读书人不能不买书,买书即不能不和卖书人打交道,读书人和卖书人的关系,由来久矣。

卖书之为业,不知始于何时。《书经》说殷之先人“有典有册”,那是放在机要室里的东西,普通人无从得读,更无从得而卖之。直至天下合久必分,王纲解纽,春秋战国时有了不吃王粮的读书人,才有了属于个人的书。不过当时写在竹木片上用孔夫子翻断过的那种皮条穿成的书,大概还没有成为商品进入市场。惠施“其书五车”,苏秦“陈箧数十”,书的字数当以万计,恐怕也是本人最多加上几个门徒“书之竹帛”而成的。

及揣摩既成,读书人做了官,位尊而多金了,如果还要读书,才有可能命人或雇人来抄写,雇来的人便是所谓“佣书”。“佣书”能出卖的只有自己的手眼,比起后世《清明上河图》中书坊里的卖书人,收入恐怕相差甚远,亦犹支月薪编辑匠之于黄泥街书老板焉。

最早的书市见于《三辅黄图》,王莽谦恭下士时,长安太学规模颇大,那附近有个“槐市”,“诸生朔望会此市,各持其郡所出货物及经传书籍、笙磐乐器,相与买卖”,这情形简直同美国大学校园里的street fair差不多。可见学生下海,古已有之,这也是王莽为了坐上金銮殿着意营造“文化繁荣”的一个侧影。

还是纸张的发明和利用,才促成了书的普及和专业卖书人的出现。《后汉书·刘梁传》云:“梁宗室子孙,而少孤贫,卖书于市以自资。”出身高贵的宗室子弟都以卖书为业,其时卖书人必定不少。《王充传》云:“充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家贫无钱买书,偏能过目不忘,来到洛阳书市,专门只看不买,王充这位读书人真是够精的了。洛阳卖书人的服务态度也真好,允许王充尽量揩油,如果没有他们行方便,《论衡》也许就写不得这样好。可惜范蔚宗没有记下一两位卖书人的姓名,不然奉之为书店业祖师,岂不比铁匠行崇奉太上老君更为得当?万一找不着为王充服过务的,就请刘梁来坐这把交椅也好呀!

唐时开始雕版印书,至宋而刻印大行,书业更盛。南宋书棚本《朱庆余诗集》末页末行文云:“临安府睦亲坊陈宅经籍铺印”。这家“陈宅经籍铺”,看来已是编辑、印刷、发行三合一,开近代“商务”“中华”之先河了。下至明清,仍然如此。《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写蘧公孙到文海楼书坊,拜访坊中请来编书的马二先生。马二先生食宿均由书坊招待,两个月编选成一部书,得了一百两银子,付了采红的身价,平息了一场官司,还剩有银子去游西湖,稿酬似比今为丰。又看第十八回,文瀚楼主人同匡超人谈话,不仅于“编印发”都显得内行,对读者和作者也是熟悉而有办法的。

我想,卖书人以书为生计,自不能不以读书人为衣食父母(今称上帝,则比父母更尊矣);而读书人若真以书为性命,亦当视卖书人如救苦救难观世音。联结二者的纽带就是书,只要彼此都喜欢书,看重书,熟悉书,自然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共存共荣,融洽无间。只怕身在书业,而心不在焉,对于书和读书人一概漠然,即使没穿“烦着哪,别理我”的文化衫,脸上却明摆着那样一副神气,那就不是观世音菩萨,而成十殿阎罗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