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不借不言爱
2421600000016

第16章 喜欢 (1)

一晚未眠,方宇修早早的起身,趁着她终于不再学八爪章鱼的时候,他赶紧离开了床,此时天已经蒙蒙亮。

虽然很困,可是他却丝毫没有睡意,也不打算补眠。

看了眼时间,已经六点钟了,他走向洗手间,洗漱后,拿了钥匙跟钱包,去了趟菜市场,不到半小时便提回了几袋青菜跟肉类。

他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着,洗菜,切肉,洗锅,开火,煮菜,翻炒,忙得是团团转,可是他脸上却是一脸的轻松自怡,显然很享受着烹饪带来的愉悦心情,这比每天呆在办公室里处理文件来得让他更加享受,或者还可以说是——更加适合他吧。

他把烹饪当成了是一种乐趣,可是对于工作,他只是将它当作是一件任务,一件必须去完成的任务,所以只需要例行公事的将之完成就算对起得自己了。

如果可以,他也想抛下现在的一切,跑去自己开家小食品店,用心的煮自己喜欢的食物,然后让别人也可以品尝到他煮出来的美味,那将会是多么令人感到幸福的滋味。

可是,他不可以。

不可以这么不负责的丢下公司不管。

不然他就不用那么辛苦的读四年他最不喜欢的商业管理了,他早就跑去创立自己的店,然后过着简单却温馨的生活。

只是他做不到这么不孝,所以就算商业管理是他最不喜欢的,他还是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并且主动要求进入公司帮忙,只不过是方语馨嫌他的态度太过于吊儿郎当,所以只给他一个总经理的职位。

当然,这也是在他的计划之内。

如果他表现得太好了,那么他肯定被任命为董事长,到时候他想偷懒一个的时间都没有,至于吊儿郎当,那都是做给他母亲看的。

他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反叛心理吧,明明知道他是必须扛下这一切,撑起方氏的,可是还是向往着自由,所以一直以来,他在他妈妈心里都不是一个好孩子,就算是学校里的成绩单,他都不会拿给他妈妈看,宁愿被方语馨误会他是成绩不好才不敢拿回来给她看。

而小七跟他又是不同系的,平时又从来不关心成绩这档子事,她自然也不知道方宇修的实力是多少,包括柔道。

在外人面前,他一直保留自己的实力,就算是最要好的朋友,他都有所保留,因为人难免会有说漏嘴的时候,他可不想被谁的某一句无心之失破坏了他在母亲心目中多年来坏小孩的形象。

如此一来,他才能保有一点点的自由空间,否则他就得一早被绑死在方氏,尽管这样子会让他老妈辛苦一些,可是他真的没有信心自己能将方氏给管理好,那么既然如此,他何不给自己多几年的时间去适应,也许过多几年,他真心情愿的想接手方氏了,那么他才会大展拳脚,把自己真正的实力表现给方董事长看,让她退位下来,好好享福去。

这样想着想着,菜也全煮好了。

两份小七喜欢吃的荷包蛋,还有炒了点青菜,煮了点白粥,很快的将东西搬上桌,他坐了下来,正准备喝粥。

犹豫着要不要唤小七起床,现在还不到八点,以她那睡不饱就会发疯的脾性,他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她继续睡觉比较好。

舀了碗白粥,闻了闻,一股很香的粥味窜入鼻呛里,让人有种想一口喝下去的冲动。

为什么会想煮白粥呢?

呃,这个嘛,是因为听话白粥能下火,经过昨晚,他觉得他是火气太大了,才会流鼻血,所以今天必须多喝两碗白粥下下火才行。

才喝着,就看见小七揉着惺忪的眼睛走了出来,大概是被食物的香气给迷惑起身的吧。

“去刷牙洗脸,再过来吃早餐。”方宇修侧着头对她说。

小七顺从的点点头,转身进入洗手间。

五分钟后,她一改刚刚的疲惫,精神百倍的走了过来,接过方宇修替她装好的白粥,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再配上小菜,可口极了。

“方宇修,你煮的东西总是这么好吃耶。”要是以后吃不到的话,她会很难过的。

说着,她往那盘荷包蛋叉去,满足的将那个蛋咬掉一大口,唔唔,真的很好吃,特别是那颗蛋黄,一咬开,那里面的的蛋浆便流了出来,介于熟于不熟之间的蛋黄是最好吃的。

“吃慢点,又没人跟你抢。”方宇修摇摇头,也就只有在吃他煮的东西的时候,她才会称赞他一下。

“唔唔唔,可是真的很好吃哎,慢不了嘛。”嘴巴不得闲的边说话边嚼东西,把碗推到他面前,示意他再帮她添一碗。

光是白粥就那么绵滑好喝哎。

“哎,方宇修,要是以后再也不能吃到你煮的饭,我想我会死的耶。”被馋死的。

“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一直给你煮饭吃。”他垂下眼睑,暗示着她。

可惜她明显的听不懂,“我是想哇,可是你不怕以后你老婆会吃我的醋咩。”她也很想霸占方宇修一辈子,可是他终归会是属于别的女人的。

突然想到这个,她的心紧揪了一下。

“那如果我一直没结婚呢?”他继续暗示。

“啊?”她没想过这个结果耶。

像方宇修这么优秀的男人,应该有很多女生抢着倒追才是呀,虽然他现在身边是没有女朋友,所以她才能趁机霸占住他身边的位置一年,可是已经被她浪费掉半年的时间在林世浩那混蛋身上了,她突然感到有点后悔,为什么当初要答应他的追求?

也许是经过了昨晚吧,在他身边那种很安心的感觉让她变得开始舍得不让这剩下的半年过得太快了。

突然她心情闷闷的,连带着碗里的粥也失去了刚才的美味,喝了两口之后就再也没有胃口吃了。

“我饱了。”

“小七?”看她因为他那句话突然就变了个样,连饭都不吃了,他有些担心。

“什么事?”本想起身的小七又坐了回去,手里无聊的翻动着碗里喝剩下的粥,跟刚刚那精神百倍的样子相差好远,这会的她显得很失意。

“呃,没事了。”到嘴边的话被他咽了回去,不确定她到底是为了什么事而如此失落的样子,但是跟他刚刚那句话多少有点关系吧,可是他又不敢完全的确定,如果贸然说出来的话,会不会连朋友都不是了呢?

“哦,那我先去换衣服。”说着她便转身回房。

方宇修点了下头,看着她离开消失在房门后,他轻叹着,也没有胃口再吃了,将东西收拾好,也回房换衣服准备上班。

两个人各怀心事,连马国祥跟他们打招呼都没有人去应他,害马国祥以为自己是不是会隐身术,不然为什么他这么大一个人站在他们俩面前,他们都能视而不见呢?

也不只有马国祥有同样的感觉,每一个路过跟他们打招呼的人都一样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而当事者则是机械似的凭着感觉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顺手的打开电脑,再来就是呆呆的坐在电脑前神游太虚去了。

办公室内——

方宇修望着窗外,对自己面前的一大堆文件视而不见,手里无意识的拿着支笔在打转,他到底该不该直接点向小七表白呢?

一句——我喜欢你——看似简单却难以说出口。

他之前也说过了,如果他们之间有感觉的话,早就在一起了。

一点也没有错,如果小七真的喜欢他的话,以她的性子,早该对他表现出来,可是她没有,所以他不能确定她是否喜欢他。

也是因为不确定,他不敢轻易的向她表白,一旦他说出口了,那么他们之间就一定无法再保持像现在这样自在的相处。

都说男女之间不可能有纯友谊,这也不尽然不对,他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对小七产生喜欢这种情感。

也许是所谓的日久生情,也或许是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

不是说现在的男孩子对喜欢的女孩子的表现就是欺负么?

他犹记得第一次见到小七的时候,很看不顺眼她脸上那嚣张气焰,所以才处处跟她作对,想灭灭她的火气。

如果这样算是喜欢的话,那就一定是了。

而他也如愿的跟小七不打不相识,因此还做起了好朋友。

后来小学毕业了,由于他们所就读的小学是没有直升的,一度他还担心会不会从此跟小七就失去了联系,没想到初中还是在同一所学校,后来他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他老妈跟她老妈安排的。

两位从小学一直到大学都在一起的好朋友,也想着让自己的小孩也能像她位样延续着这样一份特殊的情感。

再之后当然不用他自己开口,他老妈就会安排他跟小七一起,不过这件事情小七并不知情。

她估计到现在都还以为这一切只是巧合呢。

人家说,无巧不成书,只是哪来这么多的巧合,人为还差不多,但不管老妈的动机是什么,在这一点上,他还是要感谢她老人家的苦心安排的。

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

这么多年了,如果说他要真的对小七一点感情都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

十六年的读书生涯外加出来社会工作的这三年,他对她的感情是日益增加,只是在不确定她是否也喜欢的情况下,他一直将这份感情收压着,藏在心里最深处,不让外人碰触得到的地方。

小七呀小七,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很想亲口问她,可惜他不敢。

因为……

那年,不太记得是哪一年了,可是她说过的话,他永远都记得一清二楚。

那天放学后,他听从老妈的话去接小七一起去他家吃晚饭,刚走到她的教室门口,就听到她跟她同学在聊天,才想着进去,就听到她们提到他的名字,出于好奇心,他站在门外偷听。

原本他只是想听听她们是不是在说他的坏话,可是她们聊起的内容让他的脚步无法再向前踏进一步。

“小七,那个长得帅帅的,隔壁班的方宇修是不是你男朋友呀?”这是一个很斯文的女生的声音,他记不得她的长相跟名字了,只知道当时她跟小七是很要好的同学。

“你说方宇修?怎么可能?”这是小七的声音,一个他最熟悉不过的声音。

“可是你们看起来很要好咧。”

“嗯,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啊,而且从小学就认识了,我们的老妈还是旧识,所以关系是比别人好一些啦。”小七是如此说的。

“可是,难道你没有一点点喜欢上他吗?他可是学校里很多女生心目中最想交往的男生之一哦。”包括她。

“没有,对我来说,他就只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小七很直接的否定了。

“真的连一点点也没有吗?”那女生继续追问。

“真的没有啦。”小七很坚定的说道。

“可是……”

……

后面说什么了他已经没心情再听下去,特地跑去操场跑了两圈才回来接她一块回家。

当时他的心情是——幸好他并没有对她表白过……

思绪千回百转,却转不出一个可以说服他去表白的理由。

对于小七,他太了解她,同时也太不了解她。

如果现在换作是其他的女生,估计他还没开口,人家就已经先答应了,因为他是方氏的总经理,是方氏未来的接班人,能做他方宇修的女朋友就表示能进入上流社会,能穿上名牌,能住上豪宅。

可这一些都不是小七稀罕的。

虽然她家庭也不是很富裕,可也算得上是小康之家,衣食不缺,每个月赚的钱都是自己花,也不用给家用,再不行她还有他这个靠山可以A些来花花,现在简直就是把他当成了取款机,一按就有。

而他从来不去跟她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理所当然的让她抽水,有时候见她没啥钱了,还会偷偷的往她钱包里塞些钱,而她那种大咧咧的性格是根本就不会去记得钱包里有多少钱这种小事,也从来不去在意为什么昨天明明好像没多少钱了,今天钱包却满满的。

她只要有钱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