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汐在若尔盖草原上,惬意的生活了三个月。
狼的成长速度快的惊人,三个月的舒生体型已经赶上成年母羊的大小。狼性也随着身体的增长而慢慢凸显出来,放佛是天生的一样,舒生第一次跑到后院见到羊的时候,就知道这是“食物”。
出于本能,它张口就咬死了一头小羊,生平第一次见血开荤。由于养了舒生后,藏獒就被阿爸拴在墙角,舒生便无所顾忌的吃了个痛快。
从此,食髓知味,它对血的味道变得十分敏感。再也不吃熟肉,非要啃宰杀的牛羊生肉。
舒生毕竟不是狗,它是一头狼,最终会有一天,它会彻底回归狼性。
言汐骨折的左手也已经愈合的差不多了,早就拆下了绷带,自由活动,只是还不能提太沉的重物,免得长好的手骨移位变形。
萧岩鄞每隔几天就会去若尔盖县城办事,他的属下都在县城里盯着周遭的动静,一有异动就会马上告诉他。
这次去县城,听到属下报告说有陌生人在县城内四处打听言汐的下落。
萧岩鄞马上派属下把那个人抓了过来,捉到人后一看,才认出这人是言汐的同班战友——石大福。
石大福见到萧岩鄞后,情绪异常激动,因为太焦急,反而说话笨笨磕磕:“你是言汐的大叔,对……对吧!我找你们好久了……言汐,言汐不安全了。”憋在嘴里的话,说的语无伦次,含糊不清。
“别着急,慢点说,说清楚怎么回事。”萧岩鄞放缓声音,说的极慢,沉稳的引导他放慢语速。
石大福急急地吸了几口气,好不容易等情绪平复点了,马上开口说道:“沈子琛带着兵,已经潜入这个地区好几天了,一直在打探你们的具体住址。我是一直偷跟着来的,现在估计他们已经潜入草原,可能天一黑就动手了!这次,沈子琛势必要带走言汐!”
夕阳西下,傍晚的太阳用尽全身力气,将赤红的余晖全数泼洒在这片绿草如茵的大地上。
晚风吹过,半米多高的青草被吹弯了腰肢,堙没在草丛离得牛羊跟着显现出来,在牧民的扬鞭挥赶下,朝着远处山脚下的房屋羊圈走去。
草原上的落日景象,何其壮烈!穹庐似的天空放佛被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瑰丽一笔,云朵尽染成玫瑰紫色。那最遥远的西边的际,有着最灿烂的桔色霞光冲破层层阻碍,撕裂繁复的云层,将耀眼夺目的光绽放在世人面前。
草原的美景,草原的壮烈,都在每天的日出日落中格外美丽。
言汐坐在阿爸的家门前,抱着三个月大的舒生一起观赏眼前的这片美景。等着大叔和阿爸从外面回来。
大叔吃过午饭后,就开车去若尔盖县城,现在天快黑了,大叔也该回来了。
“舒生,你也等烦了是不是?”窝在怀里的舒生开始不安全起来,踢着四条细腿在怀里蹭来蹭去,言汐把它抱出来放在地方,揉捏着它的两只又尖又直的小耳朵。
舒生很不乐意言汐这么捏它的耳朵,抬起前足对着言汐的手挥来挥去……
正玩到兴头上,前方渐渐传来了马蹄声,等言汐抬起头来,一匹棕色的骏马同时而至,出现在她面前。
马背上坐在一位神色焦急的牧民,看到她以后急忙开口询问:“你是叫言汐吧?是阿爸叫我来告诉你一声,从县城里开来了许多军用的汽车,正挨家挨户的找一个叫言汐的女人呢。阿爸在东头赶羊回不来,托我先告诉你一声,让你赶快跑。”
来的是军用汽车?
是沈子琛还是谢英?
“谢谢你了,我知道了。我现在马上走,你记得告诉阿爸一声。”言汐马上捞起在草地上打滚玩的舒生,转身就奔回了屋子。
时间紧急,言汐匆匆套上了一件羽绒服,装了一些干粮,带着舒生跑出院子,朝房子后面的山头跑去。
草原辽阔,房屋多半依山而建,用来躲避草原上的狂风。可山间又多有野兽,所以房屋和山头有留有一定的距离。
大叔走的时候是开着汽车走得,阿爸家连一辆脚踏车都没有,她现在逃命只能靠着两条腿跑。往若尔盖县城跑肯定是不行的,跑到一半准备军用吉普车追上,躲进山里,是她唯一的出路了。
言汐拼命狂奔着,舒生紧紧跟在她的身侧,同她跑进了山涧间。
这些山并不是多么陡峭高耸,山势低矮,山中灌木丛生,各种树木错落生长,参差不齐。
草地枯叶间,经常藏有食肉动物的粪便,舒生闻道这些粪便的味道后,本能的知道这一段地盘是哪些食肉动物的地盘,然后会马上急急避开,带着言汐绕开。终于,舒生带着言汐走到山间一出避风处,才停下休息。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沉下去,黑夜袭来,笼罩这片草原。
言汐躲藏的地方,刚好是半山腰处,能看到山脚下黑漆漆的草原星光点点,草原的四面八方都涌动着无数萤火虫般的亮点,那是部队的军车在草地上前行,以地毯式的搜索方法一寸一寸的寻找着她的藏身之处。
通常来说,部队追缉敌人,一定会带上军犬,军犬会循着她的味道,追踪到她的方位,引导着队伍找到她。
言汐忧心忡忡,如果……大叔还不回来,或者大叔回来了找不到她藏在哪,那么部队找到她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言汐的手机也没电了。在这里没有信号,有手机也只能起到照明作用。当凌晨一点半到来的时候,手机没电自动关机,狭小的山缝外面,天空也飘然降下冰冷的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