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梦醒时,楚风语却再也无法入睡。
他如此精明通透的一个人,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一个梦。
也许,是他最近太关注朱思荞了。
他关注朱思荞,只是因为恨。这一点,楚风语在心里清清楚楚地告诉自己。
其实,楚风语这个精明人也想不到的是,无论是恨也好,爱也罢,当你开始真正关注一个人的时候,便会把那个人放在心上。如果一个人被放在心里久了,慢慢地,也会在心里留下痕迹……
夜媚夜总会。
朱思荞穿着那身衬衫牛仔裤走进夜媚的时候,乔守业已经在那里等了一个小时。
乔守业已经订好了包房,但是,他却一直在门口等着朱思荞。
“小乔,你来啦!”
乔守业见到朱思荞很高兴,在脸上表现出来的,也是完完全全高兴。
乔守业这个人,高兴与悲伤都摆在脸上,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
而那个迷人的微笑,还真可谓迷倒众生。
“乔守业!”朱思荞一愣,没想到会这样见到他。
“不错!很好!”乔守业笑得更加灿烂。
朱思荞望了一眼乔守业,意思在问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你记性不错,我喜欢你叫这样叫我!”乔守业是真的开心。
朱思荞云淡风轻地一笑。
对于这个富家少爷的游戏,她没兴趣。
“我要她陪我唱歌。”乔守业一进门便对经理说,拉着朱思荞的手并不曾松开。
“好。小乔,陪好乔先生。”
“好。”朱思荞答应着。
“我先去换衣服。”朱思荞甩开乔守业的手,向化妆间走去。
“不用,这样就挺好。”乔守业直接拉着朱思荞上了楼。
今天这一出,倒是夜媚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朱思荞这两天还真的让所有人跌破眼球。
经理再一次望着朱思荞离开的背影,陷入了沉思。他有一种直觉,朱思荞似乎不是那么容易被命运所摆布的女人。
乔守业拉着朱思荞进了一间包间。
里面居然没有其他人。
“就我们两个?”朱思荞问。
“对。”
朱思荞也没说什么,走到电脑前,“乔先生,想唱什么歌?”
“叫守业。”
“乔守业先生。”
“我想听你唱歌。”乔守业说。
“听我唱歌?你确定?”朱思荞十分认真的问。
“是。”
“好。”朱思荞本着顾客是上帝的原则,微笑着答道。
朱思荞会唱的歌并不多,确切的说,朱思荞一首歌都唱不好。或者说,无论是哪一首歌,在朱思荞唱起来都是一样的。
朱思荞点了一首任贤齐的《死不了》,她喜欢任贤齐的歌,当年,盛梓煜也喜欢,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听任贤齐的歌。
当再一次看到《死不了》这三个字的时候,朱思荞的心,闷闷地,心里感觉到隐隐作痛。
“剖开胸膛,我让心在烈日底下烧,烧成记号,记你的好永远别忘掉。头破血流,也要护你到天涯海角。爱一个字,我敢用一辈子来回报。狂风吹,大海啸,真心的人死不了。地多大,天多高,一生只换一声好。痛快哭,痛快笑,痛快的痛死不了。这一生,这一秒,我只要求你知道……”
五年了,当朱思荞再一次面对这首歌的时候,才发现,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刀一样,一下一下地割在她的心脏上。
当唱完的时候,朱思荞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却发现居然没有泪水。
泪,流在了她的心里,也许,流出的不是泪,是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