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以陈独秀、李大钊、李达、施存统、蔡和森等为代表的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和无政府主义者就社会主义问题进行辩论时,充分利用《新青年》和《共产党》月刊两个舆论阵地,组织了大量的批判文章,从理论上驳斥了无政府主义的观点。1920年9月,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谈政治》一文,明确地以无产阶级****思想批驳无政府主义的观点。在陈独秀主持下,《新青年》还开辟了《讨论无政府主义》专栏。1920年11月出版的《共产党》月刊,同无政府主义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少年中国》、《先驱》、《民国日报》的副刊、《觉悟》等刊物,也都展开了关于无政府主义的讨论。
第一,在无产阶级****的问题上,陈独秀针对无政府主义者的错误观点,在1920年9月1日发表的《谈政治》一文中,系统地论述了国家性质、阶级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等问题,从理论上剖析了无政府主义者的错误言论。在论述国家的阶级实质时,陈独秀认为古代以奴隶为财产的市民国家,中世纪以农奴为财产的封建诸侯国家,近代以劳动者为财产的资本家国家,都是所有者的国家,这种国家的政治法律,都是掠夺的工具。而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同样是资产阶级用来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者的工具,无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则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者利益的工具。无政府主义者在国家与政治问题上的根本错误,就是不能分清国家的阶级实质,把剥削阶级的国家政治同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治混为一谈,因而武断地反对一切强权。对此,陈独秀认为必须分析强权的性质,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强权。“强权何以可恶?我以为强权所以可恶,是因为有人拿他来拥护强者无道者,压迫弱者与正义。若是倒过来,拿他来救护弱者与正义,排除强者与无道,就不见得可恶了。” [36]而无政府主义者“不问强权底用法如何,闭起眼睛反对一切强权,像这种因噎废食的办法,实在是笼断的武断的,决不是科学的”。 [37] 在面对剥削阶级利用国家、政治、法律等强力机关,把多数劳苦大众压在资本势力底下,当着牛马机器还不如的时候,被压迫的无产阶级,只有自己团结起来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把作为压迫者的资产阶级完全征服,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利用国家的政治、法律等机关,以此来求得自己的解放。若是像无政府主义者那样,不主张采用阶级斗争的手段,不要国家、政治、法律,天天空喊自由组织的实现,在资产阶级仍旧掌握着国家政权的情况下,就是再过一万年,被压迫的无产阶级也没有翻身的机会。由此可见,陈独秀对于能够救护弱者、实现社会正义的无产阶级****,认为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全力拥护的。
第二,在纪律和自由问题上,针对无政府主义者鼓吹绝对自由的观点,陈独秀认为在由许多生产团体结合而成的社会中,每一团体内各人有各人的意见,人人同意已不易得;而社会内各团体也有各团体的意见,人人同意更是无法做到;一团体内意见不同的分子还可以自由退出,而一社会内意见不同的分子或团体,是没法自由退出而与社会隔绝的。所以,绝对自由是行不通的。如果像无政府主义者所鼓吹的凡事“九十九人赞成,一人反对,也不能执行,试问数千数万人的工厂,事事怎可以人人同意,如不同意岂不糟极了吗?” [38]陈独秀认为只有极端的个人主义者,才会提出人人可以自由退出社会的要求,并告诫人们一定要警惕无政府主义绝对自由的主张给无产阶级革命带来的破坏作用,他说:“劳动团体底权力不集中,想和资本阶级对抗尚且不能,慢说是推倒资本阶级了;因为权力不集中各团体自由自治起来,不但势力散漫不雄厚,并且要中资本阶级离间利用和各个击破的毒计,我所以说:权力集中是革命的手段中必要的条件。” [39]
第三,针对无政府主义者提出的绝对自由化生产和超过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按需分配思想,陈独秀也作了回应。他认为在生产领域内因为各个生产团体的利益不同,若是没有统一的具有强制力的机构的存在,各个生产团体就会各自为政而不能实现联合,于是就不能应付最复杂的近代经济问题,不能够使中国的农业、工业实现社会化,不能够对生产的过剩与不足进行调节,不能够协调各生产团体间的利益关系,不能够转变手工业为机器工业,不能够管理全国的交通机构。 [40] 很显然,在生产问题上,陈独秀是完全同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生产进行有计划的调控的。因为,他认为现代经济问题十分复杂,会牵涉到社会各领域的方方面面,要使经济发展能够协调而平稳的进行,完全离开社会管理机关的调节,几乎是不可能的。的确,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内,也需要产业和社会发展政策的导向,无序化的生产与社会管理是不存在的。尽管陈独秀还没能够把计划与市场两种经济调节的手段间的关系予以清晰的说明,但他已意识到绝对自由的经济发展是不存在的。与此同时,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还通过对生产力与社会分配方式间关系的说明,指出在当时条件下,无政府主义者所主张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分配方式是不成熟的。他们认为新社会都是在继承旧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向前发展的,它的生产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因而其产品的数量也必然受到限制。当生产力并未发达到使产品极大丰富的时候,听任个人消费的自由得其平等,是绝对办不到的。按需分配只有在社会生产力发达到无限制的程度,产品已丰富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情况下,才有实现的可能。如果在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时期执行这种分配制度,社会的经济秩序便会因超前的分配方式而被弄得一团糟。 [41] 显然,马克思主义者的这一结论,是有着很强说服力的。
无政府主义思想,在早期曾对封建****主义产生过极大的冲击,有着相当的进步意义。但在真正的革命组织成立以后,其所起的作用就适得其反了。不过,在中国多数宣传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人,都是爱国者,有着强烈的民族感情。即便是李大钊、陈独秀等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曾对无政府主义抱有好感。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陈独秀和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意识到了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消极作用,并与之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使人们及时认识到了无政府主义并非解决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让更大批量的进步青年坚定了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同时,陈独秀也在与张东荪等研究系成员和无政府主义者进行的论战中,成为了以科学社会主义道路来发展中国思想的立场坚定的捍卫者。
总之,陈独秀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以后,对社会发展规律与道路的认识才得以定型。他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依据,对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家和无政府主义者的争鸣中,作出了以社会主义来发展中国的决然选择。
第二节 社会发展的动力与中国社会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对社会发展的看法,陈独秀在未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所持的是一种进化论的社会发展观。他认为,客观物质世界的运动是遵循一定法则的,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进化过程。陈独秀把新陈代谢看作宇宙的根本大法,视新陈代谢为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因此,他强调人类社会处于一个不断进化的历程之中,月异而岁不同。在陈独秀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之后,便不遗余力地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动力观,并形成了他关于社会发展动力与阻力的根本看法。
一、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观的阐述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社会的发展就是建立在这一矛盾运动基础之上的;在阶级社会里,这种矛盾体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的不断发展也就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于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其矛盾发展的结果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必然爆发以及无产阶级的日益贫困,无产阶级要改变自己的贫困地位,只有组织起来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根本改变自己的命运。陈独秀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动力思想的诠释,也是循此思路而行的。
(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局限性的分析
陈独秀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从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两个方面入手,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
其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缺陷的剖析。在《社会主义批评》一文中,陈独秀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缺点一是资本私有,二是生产过剩。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和农业时代、手工业时代不同,不能依靠简单的生产工具进行生产,在资本私有的情况下,只有拥有资本的人才有工具进行生产,并且自己还可以不做工,拿出资本雇人生产即可;没有资本的人便无工可做,只能卖劳力给有资本的人替他生产。其结果就导致生产事业越发达,雇人的游惰阶级和被雇的劳苦阶级之间的分离就越显著。而在生产资料被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情况下,资本家之间为追求利润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完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产品的种类额量也不受国家的调节,资本家的盲目投资一旦过剩,便导致产品的供过于求,由此引发经济危机。要解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两大缺点,只有采用社会主义的生产方法:“一是资本归公,人人都有工作的机会,社会上一切生产工具———土地、矿山、机器、房屋等———谁也不能据为己有,谁也不能租给他人收取利益,这样才可以解决第一个缺点;二是一切生产品底产额及交换都由公的机关统计调节或直接经营,务使供求相应,不许私人投机营业,这样才可以消除第二个缺点。” [42]的确,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所不能克服的固有矛盾。无序的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最终导致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这种“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给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致命的打击,使资本主义国家陷入周期性的经济萧条和社会发展的停滞之中。要彻底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采用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生产方法。
其二,对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缺陷的揭示。陈独秀在《社会主义批评》一文中,以十分通俗的语言对资本主义分配方式进行了说明。他指出,资本主义分配方法需要改造的原因就在于剩余价值的不合理性。由于这种不合理分配方式的存在,工人凭血汗所生产所应得的,都被资本家用红利的名义掠夺去了。“例如前年上海有一家纺纱厂,资本一百万元,赚了净利一百万元,用工人二千,平均每个工人每月工钱八元,一年工价全额不过十九万二千元,再加上总理以下各职员底薪水至多不过十万元,再就算上资本家底官利二分二十万元,总共只有四十九万二千元,其余的五十万零八千元,都变成了资本家底财产了。这个纺纱厂底二千工人和一班职员劳力所做的生产品底全价值是一百万元,是应该归他们全收的;但他们只收得生产品之一小部分价值二十九万二千元,其余一大部分七十万零八千元,都变成了资本家荷包里的剩余价值。象这种不平均的分配方法,是社会主义时代所不许的;因为社会主义的国家,纵然不能马上完全撤废工银制度,终要取消私人营业的利息制度,对于劳动者所生产的价值,不是直接使劳动者全收,也是由国家收取一部分仍间接的用在劳动者身上,决不会变为资本家底私有财产。” [43]确如陈独秀所说的那样,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秘密,就在于资本家能够从劳动力这种商品中获得超过其价值的价值。这一价值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商品的时候,看似买卖公平,而实际上由于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它能够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一价值被资本家通过对生产资料的拥有而无偿占有了。陈独秀在这里把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家对无产阶级剥削的秘密作了通俗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