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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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与实践(1)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是现代高等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在丰富人才培养类型,促进知识经济产业成长,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为适应我国特别是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我们必须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步伐。

一、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现状

重庆师范大学是1986年******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发展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05年被******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第四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7年,被批准为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经过多年建设,我校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形成了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步发展的格局,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逐年加快,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尽管我校的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展,但事实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还存在一些重大困难和问题: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虽然,我校学科门类较齐全,具有学科多样化的优势,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结构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与学校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增强研究生培养能力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偏少,与学术型学位授权点的比例不协调。如二者均按二级学科授权点计算,我校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共62个(含一级学科覆盖二级学科数)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点与学术型学位点的比为2∶62。急需加快专业硕士授权点的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促进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教育的协调科学发展。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偏小。由于我校举办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较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少,且多数招生领域是2009年批准新增的,因而目前招生总量和在校生规模偏小。据对学校2006—2010 年各类研究生招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当年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量(含全日制教育硕士)占当年硕士生招生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1 .34%、21 .21%、14 .07%、17 .03%和37 .40%,年均比例为20 .21%。采取积极措施,扩大专业硕士生招生规模的是当前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③深化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的任务任重道远。******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教育部为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于近期下发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均提出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积极创新培养模式,勇于探索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我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基地建设、导师遴选等方面已进行了一些改革和探索,但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与国家的要求差距甚远,创新培养模式,形成自己的特色与品牌尚需加倍努力。

二、专业学位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坚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各类社会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结构,健全机制,分步推进,创新模式、形成特色”的总体思路,积极发展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努力开创我校专业学位教育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更好地为我国特别是重庆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创新型国家和人才资源强国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规划布局、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能力标准等,必须适应国家特别是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对人才类型、数量职业能力的需求,强化职业导向,充分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律,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自身特征。

2.优化结构原则

结合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长远发展需要,合理布局和优化学科体系结构,正确处理全日制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布局结构关系、规模比例关系,使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人才质量同步提高。

3.改革创新原则

以改革创新作为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动力,既要重视总结、深化自己的改革经验,又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形成特色与品牌。

4.质量核心原则

必须将提高培养质量放在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条件建设、学位授权管理建设、公共服务体系、质量监控机制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培养质量。

三、“十二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设并形成“面向社会、结构合理、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科支撑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总数较大幅度增长,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比例更加合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和招生数量占研究生招生总数的比例均较大幅度提高,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达到40%以上;在创新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管理运行机制,培养规模较大、质量高、效益好。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同类高校前列。

(二)具体目标

1.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到2015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 个左右,使总数达到15个左右。共规划建设18个点左右,按照建设进展和成熟情况,分批申报授权。其中,2010 年争取获得6~8个授权学科点;2012年争取获得4个左右学科授权点;2015年争取获得3个左右学科授权点。

2.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规模与质量

到2015年,在校各类专业硕士生总数达到1 200 ~1 400 人,占研究生在校生总数的40%~46%;专业硕士生毕业率95%以上,学位授予率90%以上,非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就业率位居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位培养单位前列。

3.硕士专业学位质量体系

导师队伍实力、培养支撑条件等得到进一步提升,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和先进,创新培养模式,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上取得新进展,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专业学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遴选、规划与建设

学校经过认真论证,以现有学科授权点为主体,积极拓展学科领域,规划遴选和建设旅游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体育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会计硕士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点。入选学科所在单位应根据******学位委员会有关政策精神,符合全国相关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以及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详细的建设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培养方案与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求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的新理念,从具备特定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从业基本条件,能够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有效地从事专业工作着眼研究和制订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

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职业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能力要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将行业组织、培养单位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本、以职业导向为本;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凸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教材建设

鼓励各学科、各专业编写出版高水平、有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用书。以教材建设为基点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改革,形成学校自己的优秀品牌教材与名牌课程。鼓励培养单位使用国际上优秀的新版教材和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先进教材。

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在学院应根据相关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更新课程内容,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入选新增申请专业学位建设的所在学院也应根据相关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实际,研究并制订具有地域特色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提前做好本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准备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要提高专任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来自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高层次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比例;大力引进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人才从事专业学位教育,加快形成“双师型”的师资结构;着力建立和形成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评价体系。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聘请校内既有专业理论背景又有专业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结合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聘任校外相关行业的专家为学校兼职研究生导师,聘任校外相关行业的优秀人员为学校兼职授课教师。

(五)进一步加强学科平台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在现有学科平台基础上,整合校内资源,规划建设,组织申报一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力争8~10个学科成为“十二五”市级重点学科,在现有市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数量基础上,再申报建设1~2个市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以保障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和专业实践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联合校外相关行业,共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40个。突出实践教学,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加大实践教学学分比重。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坚持一线实践,对实习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训练质量。

(六)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在发展中求突破,在改革中求创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生发展为目标,采用专兼职导师共同负责制、创新实践基地教师指导制、双向反馈联合培养制等多种方式,不断改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切实转变办学观念,强化目标导向,通过校际交流、校地交流和校地合作,导师互聘、智力引进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辟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渠道,建立开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继续推进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充分利用校外优质资源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充分发挥相关学科和学科群的自身优势与特色,主动寻求与科研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联合,互利互惠,资源共享,共建研究生教育平台和实践教学基地,探索实践教学的新模式,增强实践技能训练,增强专业学位研究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七)质量保障体系与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学位的人才选拔和录取机制,强化培养质量意识、健全保障机制、加强专兼职导师队伍建设、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培养过程的监控;建设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监督、畅通行业信息反馈。

要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学位论文标准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重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选题必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评和答辩环节的管理,重视相关行业具有实践经验专家参与学位论文审评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在现有硕士专业学位管理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管理制度建设,规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管理、实践管理和思想管理,规范校内导师的职责和权利,校外兼职导师职责与权利,规范兼职导师经费使用,规范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等。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