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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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教学评价观研究(5)

说到底,各种具体的评价方式或方法本身无所谓孰优孰劣,倘若离开了“为什么而评价”的大背景,是无从比较的。我们必须针对不同的评价目标和内容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针对某种特定的评价目标和内容研究如何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手段,从而更好地达到评价的目的。对纸笔测验而言,它对基础知识的测试就具有很多好处,这是长期以来为事实所证明的。类似期末考试这样的终结性测试对一个学期以来的综合考查也有很多优越性,但仅靠期末考试无法反映学生平时发展过程的轨迹,因而非辅以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不可,这都需要我们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实践探索,切忌赶时髦和形式主义。教学活动是一个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过程,这就决定了从事教学评价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它既要做到科学、全面、合理,又要准确、具体、易行。任何有效的评价方法,不论是客观的和标准化的,还是非正式的、教师自编的,都必须有效度、信度、代表性和可行性,并对接受评价的个人和集体有充分的辨别力。与此同时,每种方法的使用都有其前提条件,离开了前提条件谈方法的运用,是无法得出正确结论的。总而言之,学业评价的方法和手段需要不断细化,不断科学化,同时也要注意可操作性,防止繁琐哲学盛行。

第六节 教学评价的结果之辨

无论是怎样的评价,最终都有一个对结果的解释和处理问题。结果内在地包含于评价之中,“评价是指判断某一实体优劣、质量、意义或价值的过程以及过程的结果。” [21]如何分析和利用评价结果,是保密还是开放,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是偏重激励还是偏重指出问题,这些都是值得讨论的。

评价的主要目的是监督学生的学习,对他们的进步和最后的成绩进行客观检查,从而在发现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一份真正合格的评价不但要能估计学生的成绩是否实现了教学目标,同时也要能说明成绩不良的原因———不论这是由于教材或教法的不适宜、教学能力不足、学生的学习情绪或动机不充分,还是由于学习准备和努力不足。“作为一种最终成果的判定,学生的学习同社会严肃看待的任何其他的重要人类问题并无不同。” [22]一般来说,评价结论是以充分占有有关评价真实资料为前提,为其产生的条件,并且要在作了必要的整理、处理、分析、综合之后,顺理成章地而不是勉强凑合地得出有前提的、有时间性的、相对的结论。这种结论往往不是简单的表扬或批评,也不仅是绝对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分析可利用的条件和需避免的失误,指出需要做出什么努力,采取什么措施就可以获得什么样的结果,从而树立被评价者的信息,以改善过程,较好地达到教学的目标。事实上,教学评价同其他任何经验的和实验学科的结果检测一样,如果没有可靠的和有效的测量工具及其所提供的数据,都是绝对不可能的。要使教育成功,教师和学生都应该欢迎正确的、有系统的测验,而不应当把它看作是一种威胁、一种打扰,或是有碍于重要事务的无益活动。这就好比,要正确地处理健康问题,必须掌握各种具体的医疗数据,这种医疗上的测量并不让人反感,因为它可以对症下药;同样,教育评价也无需成为厄运的判决,相反,应是优良教学的指南,适度的评价不仅对监督和鼓励学习有帮助,而且有益于为批判性和独创性的思维树立必要而良好的标准。在一种完全不作评定的情景中,学生各种创造性的努力往往会因为缺乏指向性和纪律性而消失于无形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评价总是与人为善的。当然,在这一前提下,必要的保密性是应该考虑和必须注意的,而对被评价者坦诚的公开性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应该指导学生合理地运用评价结果,从中发现长处和不足。教师应该用科学的评价分析方法去挖掘评价结果所蕴含的教育信息,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所测度的学生心智特质,发挥评价的本真价值。

近年来,教育界普遍强调对学生的尊重、赏识,倡导激励性评价,体现了良好的意愿,但要注意避免简单评判对真实问题造成的遮蔽。从实践来看,这种激励性评价其实是对真实评价结果的忽视,进而否定了整个评价过程。比如许多泛化、空洞、盲目的激励性评价,以为赞扬和奖励越多越好,有为激励而激励的倾向。如有学者提出,“课堂评价虽然也注意到学生答案的正确度,但更重视学生在回答过程中发展、推理与创新能力的显现。只要学生的回答富有个性色彩且能够自圆其说,那么,不管他的回答与教师预设的答案有多大的距离,教师同样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即使其回答具有明显的错误,教师也要肯定其在思考过程中的正确的一面。” [23]有些教师为了保护学生的积极性,一味以鼓励为主,在课堂上,只要学生回答问题,不论回答正确与否,教师一概以“好”“很好”“你真棒”“你真聪明”等赞赏性语言进行评价。更多的教师为了激励学生,更为了不戴上打击、不尊重学生的帽子,抛弃了必要的批评和处罚,哪怕学生出现比较严重的纪律问题时,也不敢批评。这显然有悖于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不仅如此,“让学生知道他们的能力和成绩不如他们的同伴所产生的那种消极影响,无疑被夸大了” [24]。事实上,规定成绩的绝对标准和按照学生在班级中所处的相对位置而定的等级,可能会挫伤学生的自尊心,妨碍他们做出最大的努力,但这种不利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对他们的能力水平或对他们从最初到后来的进步所作的附加评定而减轻。并且,切合实际地认识到自身在同伴中智力和成就的相对位置,是每个人最终都应顺应的生活事实,且越早顺应越好,而为这种事实隐瞒真相或自我欺骗,都是无益的。

说到底,当下教学评价中出现的把赞赏、奖励当作激励的代名词,对批评、处罚讳莫如深等现象,是对激励的一种误解。激励只是评价的原则,而达到这个原则的手段则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可采用赞赏、奖励、成功体验等手段,还可采用批评、惩罚、挫折体验等手段。激励性评价是通过赞赏、奖励、成功体验以及批评、惩罚、挫折体验等手段来激发学生的内在需要和动机,以鼓励学生自觉主动提高自身素质为目的的一种价值判断活动。一些教师由于对激励和批评等的误解,导致了必要的批评和处罚的缺失,学生不了解挫折的滋味以及错误的代价,长此以往,赞扬和奖励对学生来说也并不总是有效。比如,当学生自己设定的目标很高时,无论是否给予赞赏和奖励,他都会努力学习;而当学生认为教师的赞赏和奖励是虚假的、不真实的,反而会起到消极作用。另一方面,当学生意识到教师的批评是为了真心帮助他,那么这种批评就能起积极作用。因此,赞扬和奖励并非多多益善,它的使用频率和时机都是有讲究的。一味地对学生进行赞赏和奖励,未必使学生的需要得到满足和产生愉快的情感体验,也未必能促进学生的发展。

更令人遗憾的是,在这种为激励而激励的倾向中,学生回答的正误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教师能否找个理由让学生都高兴。它很容易抛弃科学客观的态度,模糊学生的视线,掩盖问题的真相。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动力,而且会带给他们更多的迷失。学生搞不清楚自己或他人的回答好在何处,差在何方。前面在讨论评价功能时已经提到,评价对于教学工作的效果提供了必要的反馈,它能指明教师呈现和组织材料的效果如何,对观念的解释是否清楚,某种特定的教学技术或教材的效果如何。评价的反馈能指明哪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解释、澄清和复习,并且在诊断个人和集体的学习困难方面也是很有价值的。此外,客观考试也能对各种非正式的评定方法的主观性和印象主义做出必要的纠正。毋庸置疑,如果我们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不加以纠正,对学生的模糊概念不加以澄清,对教师在教学中的过失不加以修正,不仅失去了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也会让评价结果的指导作用丧失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