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保教知识与能力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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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学前教育(1)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节选)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二)“国十条”

2010年11月21日,******颁发了国发【2010】41号文件《******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十条”),全面阐述了有关当前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具体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3.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4.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5.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6.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7.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8.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9.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0 .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三年行动计划”

2010年12月1日,******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这是我国政府迄今召开的有关学前教育工作的最高规格的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发表重要讲话。

刘延东强调,2009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3.8万所,在园儿童2658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51%,是1980年的3倍多,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一些地方入园难矛盾突出,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刘延东指出,要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要在城乡公办资源短缺的地区尽快制定和落实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也要优先用于改扩建幼儿园,促进公办幼儿园合理布局。鼓励优质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区、面向社会,承担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引导其提供普惠性服务,让群众可以在缴费大致相当的情况下自由选择公办园或民办园。刘延东提出,要抓紧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于发展学前教育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要有解决之策,对于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改革要有明确路径,对于三年内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要有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0年12月5日,******办公厅印发国办发【2010】48号文件《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确定了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其中第一大任务就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12月6日,随即公布了一批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试点地区名单。

2010年12月10—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2011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第四个主要任务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具体的阐述一开头就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改善民生上要扎扎实实办几件实事。要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建设,重视发展学前教育。

2011年9月5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陕西西安出席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时强调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努力使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他强调要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科学规范,绩效管理,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把好事办好。刘延东要求,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科学组织,统筹安排,将国家重大项目与地方行动计划有机衔接,协调推进;既要建设优质校舍工程,更要重视师资、管理等制度建设;要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努力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要在不断提高普及水平中,重视提高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四)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1年12月12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园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该标准确定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理念: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同时也规定了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具体内容。

(五)《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2012年2月1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家长委员会是在学校的指导下,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提出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的三项基本职责;强调家长委员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该《意见》的印发同时也表明了学校与家庭合作的重要性,对于学前教育机构来说,就需要重视家园合作,实现家园共育。

(六)《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10月9日,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指南》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教育建议部分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由此可以看出,《指南》对于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内容给予了详细具体的指导,对于学前教育工作者的活动开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七)2013年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动态

2013年1月2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指出各地可据此制订方案,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2013年3月初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3年第1号预警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从五个方面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这五个方面包括: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努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加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

2013年3月底教育部在官网上就《幼儿园工作规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对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的修订。相较1996年的规程,征求意见稿将幼儿的安全列为“头等大事”,要求幼师“紧急情况下,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教师的准入门槛拟提升。这一修订稿与1996年的规程相比,不同之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入园年龄3周岁或更小;必须优先保护幼儿安全;幼师准入门槛拟提升;幼儿园收生不超过360人。

2013年5月,教育部称近日将启动“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要求彻底改变一些地方、一些幼儿园习惯按照“小学化”的方式上课、照本宣科的做法,指导教师根据孩子的发展需求去创设教育环境,组织教育活动,观察和分析每个孩子的变化,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刘利民强调,学前教育的根本是育人,保教质量是生命线,幼儿园老师和家长都应该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特点,增强按照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施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