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美教育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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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论美[1](1793年)(6)

白桦、松树、白杨,当它们匀称地向上生长时是美的;橡树,当它弯曲时是美的;原因在于,后者生来就要弯曲,而前几者反而爱好笔直生长。因此,如果橡树细长匀称,白桦树是弯曲的,那么它们二者都不美,因为它们的生长趋向显示出异己的影响,显示出他律。如果相反,白杨树由于风吹而弯曲,那么我们又会认为这是美的,因为白杨树以自己的摇曳运动表现出自己的自由。

艺术家为了在风景画中画上树,最乐意选择什么树呢? 肯定是那种树,它既有自己结构的一切技艺,又运用着它应有的自由,它不奴隶式地向自己的邻树看齐,而敢于显示出与众不同的个性,不受整齐一律的束缚,执着地向四外伸展,尽管因此在这里会形成缺陷,在那里会由于狂风暴雨而陷入杂乱无章。相反,艺术家将冷漠地走过凝固在单调方向上的树,尽管它的品种赋予它的东西比自由多得多;它的树枝胆怯地呆滞在队列中,仿佛在依墨绳看齐。

在任何一个大型结构中,各个部分都必须限制自己,以显示整体的作用。如果这种对各种部分的限制同时是各部分自由的活动,即如果它们给自己设定这种界限,那么结构就是美的。美是自我抑制的力量,它来自本身力量的自我节制。

当组成风景画的各个部分通过相互作用给自己设定界限,因而整体也就是各个部分自由的结果时,风景画就是美的构成。风景画中的一切都必须与整体相关,然而,所有各部分又都必须只服从于它本身的法则,并看起来似乎遵循着它自己的意志。但是,这种整体的一致不可能不要求各个部分的牺牲,因为各方面自由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山峦要把阴影投向那人们希望它被照亮的某种东西身上;建筑物会限制自然的自由,妨碍景观;树枝会成为令人厌烦的邻居;人、动物、云朵都期望运动,因为一切活物的自由只表现在运动中;江河在自己的流向上不愿意接受堤岸的法则,却遵循自己的法则。简而言之,每个单独的东西都想有自己的意志。如果每个事物都只关心自己,那么整体的和谐究竟会在哪里呢? 然而和谐也正是由此而产生,每一个事物都从内在的自由出发,恰恰给自己规定了别的事物必需的限制,以便表现自己的自由。前景上的一棵树可能遮掩后景中的一群美丽的树;强迫它不这样做,那它的自由就会遭到伤害,而且会显示出艺术家的低能拙劣。那么,高明的艺术家怎么处理呢? 他会让那根难免遮掩后景的树枝,由于自己的重力而向下垂落,并且借此自愿地给后面的景色让出位置;因此,树只遵循它自己的意志来实现艺术家的意志。

当每一行单独的诗本身给自己规定了长短,规定了抑扬顿挫时,当每一个韵脚都是按照内在必然性出现的,却又像被召唤出来的那样出现时,简而言之,当无论哪一个词,还是哪一行诗都不关心另外的词和诗行,仿佛它们是仅仅为了自身而存在着,但是一切都好像是约定好似的倾诉出来时,这时诗体就是美的。

为什么素朴的事物是美的呢? 因为在其中自然克服了矫揉造作和虚伪佯装。当维吉尔想使我们对狄多的心灵投上一瞥并想向我们揭示由于她的爱情而心胸显得多么宽广时,维吉尔作为一个说书人以自己的名义可能已出色地向我们叙说了这些,然而那种叙述却是不那么美的。但是,当他通过狄多自己使我们得到上述表白,而且狄多也毫无表白的意图的时候(参阅[《伊尼达》]第四章开头安娜与狄多之间的对话),那么我们把这称为真正美的。因为在这里自然本身泄漏了秘密。

那种由已知的东西达到未知的东西的教学方法是好的;如果它是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即当那些真理正是通过提问的方式从听众的头脑和心灵中得到的时候,它是美的。在采用第一种方法时,听众的信服是从理智那里索取来的,而在采用第二种方法时,听众的信服是从理智那儿诱导出来的。

为什么蛇形线条被认为是最美的线条呢? 在所有美学问题中最简单的问题上,我特别试验了我的理论,而且我认为这种试验之所以是关键的,是因为在解决这个简单问题时不会由于一些次要原因而产生错觉。

鲍姆加登的追随者可能说:“蛇形线条之所以是美的,是因为它在感性上是完善的。这种线条经常改变自己的趋向(多样性),并且总是复归同样的趋向(统一)。”但是,假如蛇形线条仅仅由于这个原因而是美的,那么下面的线条应该是美的:

这条线肯定是不美的。在这里也有趋向的改变,也有多样性,即a,b,c,d,e,f,g,h,i;也有趋向的统一,这种统一是由线条KL表现出来的。这种线条是不美的,尽管它在感性上是完善的。

假如我的羽毛笔画得比较好的话,那就是下面这种线条是美的,或者可能是美的。

第一种线条和第二种线条之间的全部差别仅仅在于,第一种线条exabrupto(陡然地)改变趋向,而第二种线条不知不觉地改变趋向;因此,它们对审美感受的作用的差别应该以它们属性的这种唯一明显的区别为基础。难道陡然改变的趋向与强制改变的趋向有什么不同吗? 自然不喜欢突变。如果我们看见自然发生一次突变,那么这就表明,对它产生了强制力。相反,只有那种不可能确定其某个改变趋向的出发点的运动,才显得是自动的运动。而蛇形线条的情况就是这样的,蛇形线条仅仅以自己的自由区别于前面所画的线条。

为了证明,我们所谓美的东西,仅仅由于它的技艺中的自由才获得这种称号,我还可以列举许多例子。但是,以上所援引的实例就足够了。由此可见,美同质料无关,而仅仅在于加工;然而一切呈现于感觉面前的东西,都可能表现为技艺的或者非技艺的,自由的或者不自由的,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美的领域伸展得非常宽广,因为理性对于感性和理智直接提供给它的一切,可能而且应该提出自己的问题。因此,审美趣味的王国是自由的王国———美的感性世界应该是类似于道德世界的最好的象征,在我之外的任何一个美的自然产品,都是幸福的公民,它大声呼吁着:“像我一样地自由吧!”

因此,暴君式的人类之手在空旷的自然中留下的任何惹人厌烦的印迹,在步态和姿势中任何一种舞蹈教员式的强制,在习俗和举止态度中的任何矫揉造作,在交际中的一切锋芒毕露,在宪法、风俗和法律中任何对天赋自由的凌辱,都使我们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注意的是,从我的美的概念中能够如何引申出美好的风尚(交际的美)。美好风尚的第一条法则是:请维护别人的自由;第二条法则是:请自己表现自由。两条法则的真正实现,是极大的难题;但是,美好风尚理直气壮地要求实现它们,而且只有实现了它们,才造就出尽善尽美的社交人士。我不知道比一种英国舞蹈[3]更符合交际美的理想的象征了,这种英国舞蹈跳得美极了,它由许多纷繁的旋转组成,观众从剧院的顶层楼座上看到难以计数的动作,这些动作五光十色地交错,活跃而执着地改变着方向,但是无论何时都不相互碰撞。一切进行得那么有秩序,当一个人接近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已经清理出一块位置;一切都安排得那么巧妙,然而又那么自然协调,每个人仿佛都只遵循自己的意愿,但无论何时都不阻挡别人的道路。这是坚持自己的自由而又维护别人的自由的最贴切的象征。

一切通常称为生硬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与自由相对立的东西。正是这种生硬常常使理智的伟大,甚至常常使道德的伟大丧失了美学价值。美好的风尚不容忍这种粗暴,哪怕是最辉煌的功勋,而只有美才使道德变成可爱的。但是,当人的性格和行为在法律的强制下显示出人的感性本性或者对观众的感性本性施加强制的时候,这种性格和行为就不是美的。在这种情况下,性格和行为只引起崇敬,但不引起爱慕,不引起爱好;单纯的崇敬羞辱着那些感受性格和行为的人。因此,凯撒比小伽图更为我们所喜爱,西蒙比佛吉翁更令我们喜爱,汤姆·琼斯比格兰狄生更使我们喜爱。由此产生这样的结论,仅仅出于爱好的行为常常比纯道德的行为更令我们喜爱,因为它们是由自然本性(内心冲动),不是由发命令的理性违背自然本性的兴趣而完成的,是自动地完成的———由此大概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温和的道德比英雄性的道德更令我们喜爱,女性气质的东西比男性气质的东西更令我们喜爱;因为妇女的性格,尤其是完善的妇女性格,由于爱好而行为。

在这些与众不同的书信中,我同你讨论了一下审美趣味及其对世界的作用,这一切获得了巨大的进展。今天,我认为你可能会对这些书简感到满意。现在你有了足够的材料来认真审查我的思想,我也迫不及待地等待着你的意见。

附:克尔纳致席勒的信

1793年2月26日 德累斯顿

关于道德与美的关系,我比你所相信的更好地理解了你的意思。我在论述从道德中推导出美来的时候,表达得不清楚或者不正确。我的意思仅仅是,你据以解释作为现象中的自由的美的那条原则,也许是离道德最近的原则,而我希望能找到离得更远的和更高的原则。你关于凌辱义务观念的东西所说的那些话,表达了我的心意。康德体系中的这一点一直使我感到恼火。你从道德领域所举的例子使你关于道德美的概念变得非常形象生动。不过,我发觉,对于美来说还有那样一种特征完全没有被注意到,即美是轻松愉快地认识到的。自律在客体中通过什么表现出来呢? 是什么促使我在形式本身之中去寻找形式的根据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希望能给你写点什么。但是一切对于我来说还太模糊。我仅仅猜测到形式和质料关系的重要性,形式与精神的东西的类似,我们身上的生命力,或许还有柏拉图思想的丰富有益。不过,关于这些容后再谈。在此期间,请把你所发现的东西写信告诉我。

(六)

1793年2月28日耶拿

艺术美

有两种艺术美:a)选择的美或者质料的美———这是对自然美的模仿。b)表现的美或者形式的美———这是对自然的模仿。没有后者就没有艺术家。二者结合才产生出伟大的艺术家。

形式的美或表现的美是艺术所特有的。康德说得十分正确:“自然美是一个美的事物,艺术美是事物的一个美的形象显现。”对此可以补充一句:理想美是一个美的事物的美的形象显现。

在选择的美那里注重的是,艺术家表现什么。在形式的美那里(在strictesicdicta[严格意义上的]艺术美那里)注重的仅仅是,艺术家怎样表现。可以说,前者是美的自由表现,后者是真的自由表现。

因为前者更多地局限于自然美的条件,而后者却是艺术所独有的,所以我首先来论述后者;因为应该首先说明通常是什么造就了艺术家,然后再来议论伟大的艺术家。

如果自然产品因其合乎艺术而表现为自由的,那么自然产品就是美的。

当艺术作品自由地表现自然产品时,艺术作品就是美的。

因此,在这里我们必须弄清楚的概念,是表现的自由。

当人们使标明对象的特征转化为概念,并把这些特征结合成为认识的统一体的时候,人们在说明对象。

当人们把这些结合在一起的特征用直观直接地展现出来的时候,人们在表现对象。

直观的能力是想象力。因此,当对象的形象显现直接地呈现在想象力之前的时候,对象称为被表现的。

被自己本身规定或者好像被自己本身规定的事物,是自由的。

因此,在对象作为被自身规定的事物呈现给想象力的时候,对象叫做被自由地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