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审美教育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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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秀美与尊严(1793年)(5)

如果道德感始终保证人的一切感觉,能够大胆地让内心冲动领导意志,而绝不会出现与它的决定相矛盾的危险,那么这种道德感就叫做美的心灵。因此在美的心灵那里,单个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是道德的,而整个性格才是道德的。人们不能把任何出众的行为归功于美的心灵,因为绝不能把本能的满足称为功劳。美的心灵的唯一功劳在于它存在着。它仅仅好像本能活动那样轻松愉快地履行最使人性痛苦的义务,而且它从自然本能那里获得最英勇的牺牲。所以它本身无论何时都不知道自己行动的美,也不再想起人们可能按照另一种方式行动和感觉;相反,一个严格遵循道德规章的学徒,就像师傅的话所要求的那样,时时刻刻准备着列出关于他的行为与法则关系的最严密的清单。这种学徒的生活就像一幅轮廓画,人们在里面看到,规则通过生硬的线条显露出来,而且学徒至多能够从中学到艺术的原则。可是,在美的生活中,在提香的(Tizianisch)绘画中,那些刺眼的轮廓线消失了,而整个形象显现得更真实,更生动,更和谐。

因此,在一个美的心灵中,感性和理性、义务和爱好是和谐相处的,而秀美就是美的心灵在现象中的表现。自然只有在为美的心灵服务时才能同时拥有自由和保持自己的形式,因为它在严厉精神的统治下会丧失自由,而在感性的无政府状态下就会丧失形式。美的心灵还把令人倾倒的秀美灌注进缺乏结构美的形体之中,人们看到它甚至克服自然的缺陷。一切从它发出的运动都会变得轻巧、柔和,却仍然生气勃勃。眼睛明亮而自由地闪烁,眼睛中还闪耀着情感。嘴唇从心灵的温柔之中会得到不能矫揉造作的秀美。在面部表情中觉察不到紧张,在随意运动中觉察不到强制力,因为这种心灵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声音成了音乐,用变换调式的纯正声流使精神振奋。结构美能够引起喜悦、赞叹和惊异,只有秀美会令人神往;美有崇拜者,唯有秀美才有迷恋者;因为我们尊敬创造者,而热爱人。

总的看来,人们更多地在女性身上发现秀美(或许更多地在男性身上发现美),这里的原因是不难找到的。不仅身体结构,而且性格都应该有助于秀美;女性以柔和协助秀美,而男性则以道德上的感情和谐来协助秀美。在二者中,自然本性对女人比对男人更加有利。

比较温柔的女性体格较快地接受任何印象,又较快地让印象消失。强壮的体格仅仅由于冲击才开动运动,而且如果结实的肌肉紧张起来,那么它们就不可能显示出秀美所要求的轻巧。某种东西在女性的脸上还是美的柔情,而在男性的脸上就会表现出痛苦。女人柔软的躯体像一根纤细的芦苇,在内心冲动最温和的微风下袅娜多姿。心灵以轻盈柔媚的波浪滑过表情丰富的脸庞,一会儿脸庞又会平静得像一面寂静的镜子。

此外,心灵必须给予秀美的协助,可能在女人身上比在男人身上更容易实现。女性性格很少会上升为道德纯洁性的最高观念,而且很少会比由内心冲动产生行动走得更远。女性性格经常英勇顽强地抵抗感性,可是仅仅借助于感性来抵抗。因为这时女性的道德通常在志趣爱好方面,那么这在现象中就会显得似乎志趣爱好在道德方面。因此,秀美就是女性道德的表现,而男性的道德往往很可能会缺乏秀美。

尊严

像秀美是美的心灵的表现那样,尊严是崇高的思想的表现。

人的任务,就是在他的两种本性之间建立内在的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永远和谐的整体,而且带着他情绪饱满的全部人性活动。但是这种性格美,他的人道的最成熟果实,仅仅是一种理念,人将不断机警地为它而奋斗,但他使尽全力也绝对不可能完全达到它。

他不能完全达到它的原因是他不变的自然组织,他本身生存的物质条件妨碍他完全达到它。

也就是说,为了有把握地确定自己在依赖于自然条件的感性世界中的存在,人,作为能按照自己的任意想法改变的生物,就必须关心保存他自己,有能力活动,借此占据他生存的那些物质条件,并在这些条件被取消时能够重新制造出来。但是,尽管自然应该把它自己的植物产品交付给人,它仍然关系到人及其种族的全部生存。因此它把这件事情拖延下去,这件事情按内容属于它的领域之内,按形式也属于它的领域之内,这时它就把必然性放入任意决定之中。那么自然本能就出现了,自然本能不是别的,而是一种借助感觉中介的自然必然性。

自然本能借助于来自痛苦和愉快的双重威力向感觉能力冲击;在它要求满足的地方借助于痛苦,在它得到满足的地方借助于愉快。因为自然必然性是一点也不许讨价还价的,所以人就必须不顾自己的自由,感觉那种自然让他感觉的东西,而且感觉痛苦或愉快,相应就在他心中产生不能改变的厌恶或欲望。在这一点上,他与动物完全一样,而且最坚强勇敢的斯多葛派哲学家也同样敏锐地感到饥饿,同样鲜明地厌恶饥饿,正如厌恶他脚上的蛆虫。

但是现在巨大的区别开始出现。在动物那里,就像欲望伴随着感觉那样,活动也必然伴随着欲望和厌恶。有一条连续不断的锁链,其中每一环都必然扣住另一环。在人身上还有一级主管,就是意志。作为一种超感觉的能力,意志既不服从自然法则,也不服从理性法则,以致给人留下了完全自由的选择,不以前者或后者为行动的准则。动物必定力求挣脱痛苦,人能够决定保持痛苦。

即使不顾意志在道德上的运用,人的意志也是一个崇高的概念。纯粹意志把人提高到动物性之上,道德意志把他提高到神性。不过,在他能够接近神性之前,他必须事先抛弃动物性,所以,通过打破自己身上的自然必然性,甚至在无关紧要的事物中运用纯粹意志,也就是达到意志的道德自由的重要一步。

自然的立法一直存在到意志之前,这时自然的立法终止,理性的立法开始出现。在这里意志处在两者的管辖权之间,而且它想接受哪一种法则,完全取决于它自己;不过它对于二者的关系并不相同。作为自然力量,它对于二者都是自由的;这就是说,它应该既不站到这一边去,也不站到另一边去。然而,作为道德力量,它是不自由的;这就是说,它必须站到理性法则一边去。它不受什么法则的束缚,可是与理性法则相联系。如果它立即违背理性而行动,那它确实在运用它的自由,不过它运用得不适当,因为它不顾自己的自由仍然只留在自然的范围之内,而完全没有为纯粹本能的行动增加现实性,因为来自欲望的要求,只意味着更加繁琐的要求[11]。

当本能为它的欲望要求一种违背道德基本原理的行动时,自然的立法可能通过本能与来自原则的理性立法相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意志来说,永恒的职责就是将自然的要求放在理性的判断之后,因为自然法则仅仅有条件地约束着,而理性法则却是绝对无条件地约束着。

但是,自然强调维护它的权力,而且因为它无论何时都不任意地要求,所以它得不到满足就不会收回这种要求。因为从使它运动的最初原因,直到它的立法终止的意志为止,一切在它那儿都是严格必然的,所以它不能向后慢走,而应该向前紧逼意志,它的需要的满足就取决于意志了。虽然有时它好像在缩短它的道路,也不事先向意志提出申请,就为行动找到直接的因果性,通过这种行动满足它的需要。假如不只是人放纵本能,而是本能自己攫取了这种放纵,在这种情况下,人也仅仅是动物。不过,非常可疑的是,是否任何时候都可能有这种情况,而假如确实有了这种情况,他的本能的这种盲目力量是否就不是意志的过错。

因此,渴望的能力强求满足,而且要求意志设法给它得到这种满足。不过,意志必须从理性那儿得到自己决定的根据,而且仅仅按照这种根据所允许或规定的那种东西来作出决定。这时意志实际上在批准本能的渴望之前就向理性询问,那它就是道德地行动;然而如果它直接决定,那它就是感性地活动[12]。

因此,自然大概经常地产生要求,并想用内心冲动的盲目力量突袭意志,这时意志有权那样久地命令自然停顿下来,直到理性说话为止。理性是否说出赞成或反对感性兴趣,这是意志现在还不能知道的;可是,正因为如此,意志应该毫无差别地监视任何内心冲动中的这种程序,而在自然是开始的一方的情况下,意志也应该拒绝自然的直接因果性。仅仅由于意志制服急于得到满足的欲望的威力,而且意志的主管宁愿完全结束,人才显示出他的主动性,并且证明他是一个道德的生物,即他从不单纯地渴望或单纯地厌恶,而是随时都必须要求他的厌恶和欲望。

但是,在理性那儿的询问就是对自然的妨害,自然在自己的案件中是有权能的审判员,并不想看到自己的裁决服从于一个新的外来的审判组织。因此那种把渴望的能力的事情提交道德法庭的意志活动,在本义上就是反自然的,因为它重新偶然地造成必然的东西,而且把只有自然能够说出和实际上也已经说出决定的事情交给理性法则去决定。因为纯粹理性在自己的道德立法中那样少考虑感性想怎样愉快地重新进行决定,同样,自然在自己的立法中也很少注意自己应该怎样适应纯粹理性而行事。在二者各有一种不同的必然性在起作用,假如一种必然性能使另一种必然性发生任意变化,那就不成其为必然性。因此最勇敢的精神在对感性实行抵抗时,也不能压制感觉和欲望本身,而仅仅在意志的决定中拒绝它们的影响;它可以用道德的手段使本能解除武装,不过也可以仅仅用自然的手段使本能变得温和些,它虽然可以用自己主动的力量阻止自然法则对它意志的强制,但它绝对一点也不可能改变这种法则本身。

因此,在内心冲动中,“自然(本能)首先活动,而且不是完全回避意志,就是强制地把意志拉到它的方面去,性格的道德可能仅仅通过抵抗显现出来,而且只有通过限制本能来阻止,使本能不限制意志的自由”。所以只有通过与自然的要求的冲突才可能在内心冲动中有与理性法则的协调一致。然而由于自然从不由于道德的原因收回自己的要求,所以不论意志怎样想在外表中容忍它,在它那一方一切都还是老样子,那么在这里就不可能有爱好和义务,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协调一致,那么在这里人也不是带着他完全的和谐的自然本性行动,而是唯有带着他的理性本性行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行动还不是道德上美的,因为还应该把在这里反抗的志趣爱好当做行为美的必然方面。但是,他的行为是道德上伟大的,因为一切证明最高能力优越于感性能力的东西是伟大的,而且也只有这种东西是道德上伟大的。

因此,美的心灵必须在内心冲动中转化为崇高的心灵,这是人们能够用来把它区别于好的心灵或道德气质的心灵的万无一失的试金石。在人那儿究竟为什么爱好会在义务方面呢? 是因为正义幸运地在爱好方面,那么自然本能在内心冲动中将对意志施加一种完全的强制力,而且,在需要牺牲时,将是道德,而不是感性作出牺牲。相反,如果理性本身在义务中接纳爱好,就像在美的性格那里有这种情况那样,并且仅仅把操纵权交托给感性,那么在本能想滥用自己的代表权的那一瞬间,就会收回这种操纵权。因此道德气质的心灵堕落为纯粹的自然产品;美的心灵转化为英勇的东西,并上升为纯粹的智力(Intelligenz)。

通过道德力量统治本能,是精神的自由,而精神自由在现象中的表现就叫尊严。

严格地说来,人心中的道德力量是不能表现的,因为超感觉的东西无论如何是不能转化为可感知的东西的。但是道德力量可以通过感性的象征间接地呈现给理智,就像在人体的尊严那儿实际上也有这种情况那样。

被激动的本能,正好像心灵在它的道德同情中那样,伴随着一部分发生在意志之前,一部分作为纯粹的交感运动的身体运动,完全不服从意志的统治。因为不论感觉,还是欲望和厌恶,都不由人任意支配,那么他也就不可能支配那种与感觉、欲望和厌恶直接相联系的运动。但是本能并不停留在单纯的欲望中,它还急躁而坚决地力求实现它的对象,而且,如果来自主动的精神对它的反抗很不力,本能甚至还想预先推定那种仅仅由意志决定的行动。因为自我保存本能毫不懈怠地在意志领域中争取立法权,而且它的企图是像支配动物那样,无拘无束地支配人。

因此,从自我保存本能在人身上激发起来的内心冲动中能找到来自两种方式和根源的运动:第一种是直接来源于感觉,因而就是完全的不随意的运动;第二种是按照方式应该而且可能是随意的,却被盲目的自然本能从自由那里夺取的运动。第一种运动根据内心冲动本身,而且就必然与内心冲动结合起来;第二种运动应当更多地与内心冲动的原因和对象有关,因而它又是偶然的和变化的,也就不可能被看做内心冲动的可靠征象。但是,如果二者的对象立即被规定了,那么二者对自然本能说来同样都是必然的。为了使内心冲动的表现成为一个完全而协调一致的整体,二者也都属于内心冲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