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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商务英语合同实例(46)

(第三章)合同价格

3.1 基于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以及转让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应完成的义务,本合同总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欧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

分项价格如下:

3.1.1 技术费为_______________欧元。技术各项价格为:

A.技术转让费:_______________欧元;

B.技术资料和软件费:_______________欧元(CIF北京机场)

C.人员培训费:_______________欧元;

D.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___欧元。

3.2 以上合同总价是对于转让方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包括按CIF条款将技术资料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的固定价格。

(第四章)支付条款

4.1 本合同的所有费用将使用世界银行第_______________号贷款以欧元通过不可撤销的、允许分批交付的、以转让方为收益人的信用证支付。

4.2 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银行在转让人指定并接受的其所在国的一家银行开出以转让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的金额应等同于合同总价。该信用证将允许按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3 技术费用的支付

4.3.1 按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技术费用的10%,即_____欧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将在转让方提交下述单据并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 转让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件一份;或没有获得有效出口许可的证明信影印件一份;

B. 转让方银行开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该银行保函的格式详见合同附件;

C. 全额形式发票四份;

D. 向中国银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E. 商业发票四份;

以上单据不得早于合同生效三十天之内提交。

4.3.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技术费用的25%,即_______________欧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将在转让方按合同附件______的规定交付了第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述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五份;

B.向中国银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副本五份;

D.第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具的证明转让方已按合同附件______和______交付第一批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函副本两份。

4.3.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技术费用的50%,即_____欧元(大写:_________整),将在转让方按合同附件的规定交付了最后一批技术资料/软件,并提交下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后支付:

A.商业发票4份;

B.向中国银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空运单五份;

D.最后一批技术资料或软件的装箱单五份;

E.引进方出具的证明转让人已按合同附件______和______交付全部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确认副本两份。

4.3.4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总价中技术费用的15%,即_____欧元(大写:_________整),将在引进方收到合同产品、转让方提交下述单据且符合合同规定后支付:

A.商业发票四份;

B.向中国银行开出的即期汇票两份;

C.双方签字的合同产品收到证书副本两份。

4.4 引进方有权从履约保函或正在议付的付款中扣除转让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罚款或补偿费。

4.5 在中国境内产生的银行费用由引进方承担,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转让方承担。除了因引进方的延误支付而产生的利息之外,议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利息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第五章)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转让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内容、数量和时间将技术资料和软件运至北京机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风险将在该技术资料和软件运达北京机场之后由转让方转移给引进方。

5.2 北京机场盖章的日期将作为技术资料和软件的实际支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术资料/软件交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通过电传或传真将合同号、邮包号、重量、航班和预计到达时间通知引进方和合同工厂。与此同时,转让方应向引进方和合同工厂各邮寄两套空运单和技术资料/软件的详细清单。

5.4 如果技术资料/软件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或缺少,转让方将在收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补发或更改。

5.5 技术资料/软件应包装在坚固的箱子内以适于长途运输,且能防潮、防雨。

5.6 每箱技术资料/包装的外包装上应以不褪色的油漆用英文注明以下内容:

A. 合同号:

B. 收货人:

C. 收货人代码:

D. 到货机场:北京机场

E. 唛头标记:

F. 毛/净重量(公斤):

G. 箱号/件号:

H. 外形尺寸(长×宽×高(厘米)):

5.7 在每箱技术资料/软件中,应备有两份详细的箱单。

5.8 技术资料和软件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转运。

5.9 技术资料和软件应由属于世界银行成员国的国家或瑞士的班机承运。

5.10 转让方负责在合格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投保费用由转让方负担。引进方为保险收益人,投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

5.11 本合同下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软件和技术服务应来源于现行世界银行采购指南中所列的合格的国家和地区。

(第六章)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1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方将派遣其熟练的、健康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到引进方的合同工厂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转让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任务、服务内容、来华人数和在华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2 引进方将为转让方技术人员的出入境签证、在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帮助。转让方技术人员在华的待遇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

6.3 转让方的技术人员在华进行技术服务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合同工厂的规章制度。

6.4 引进方将派遣其技术人员到转让方的有关工厂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专业、内容、时间及培训要求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

6.5 转让方将为引进方培训人员的出入境签证提供帮助并提供技术培训必需的设施。培训人员在转让方国家的待遇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6 引进方的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遵守转让方国家的法律以及转让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七章)合同设备的验收

7.1 为了检验转让方根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软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转让方应自费派遣其代表到合同工厂会同引进方技术人员对合同产品进行验收。验收的具体程序和标准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

7.2 在合同产品的验收试验中,如果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所有技术要求,转让方和引进方授权代表应签署四份验收证明,双方各执两份。

7.3 如果合同产品在验收试验中达不到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验收试验将在排除缺陷后进行。

7.4 如果由于转让方的原因造成第一次验收试验失败,转让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到第二次验收试验,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应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是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一次验收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自理,并承担第二次验收试验的有关直接费用。

7.5 在第二次验收试验时,如果是由于转让方的责任导致本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要求,转让方将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并自付费用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再次派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验收试验,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费。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第二次试验失败,引进方将采取措施排除故障,费用自理,并承担第三次验收试验的有关费用。

7.6 如果由于转让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要求,合同条款第8.7款将被引用。如果由于引进方的责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验收试验中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仍未达到要求,双方将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执行合同的协议。

(第八章)保证和索赔

8.1 转让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转让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并被证实了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并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时向引进方免费提供改进的、修改的和研发的新的技术资料和软件。

8.2 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软件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按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及时交付。

8.3 如引进方发现转让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和软件不符合本合同附件______及第8.2款的规定,转让方应自接到引进方的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免费将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邮寄给引进方。

8.4 如转让方没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及第8.3款中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转让方应按比例向引进方交付迟交技术资料和软件的罚款:

每迟交一星期,按技术部分合同总价应付金额的0.5%交付迟交罚款,但上述罚款总额应不超过技术部分合同总价的5%。

上述罚款应作为预定违约金支付,对引进方因上述迟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8.5 转让方按第8.4款向引进方交付迟交罚款后,并不能免除转让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义务。

8.6 如技术资料和软件的迟交超过六个月,引进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方必须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12%的利息一起退还给引进方。

8.7 在合同产品的验收中,如果由于转让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验收标准,则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果由于转让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不能达到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技术指标,以至于引进方不能把合同产品投入生产,引进方有权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方应将引进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加上年利率12%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引进方,同时根据双方的协定,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如果由于转让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产品在验收时有些技术指标达不到附件_________的规定,但引进方还能把合同产品投入生产,转让方应根据上述技术偏差的严重程度按合同总价的5%~10%赔偿引进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9.1 转让方保证对根据本合同向引进方提供的一切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向引进方转让该技术和合同设备。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转让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9.2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及十年内对相互提供的具有技术和商业性质的技术、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工厂的水文、地理和生产等方面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果上述技术、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某一部分或全部被公开,不管是由上述技术、技术文件或资料的所有人还是由第三方公开的,则另一方不再承担对上述技术、技术文件或资料的保密义务。

9.3 引进方有权在本合同的有效期之后使用转让方提供的技术、技术资料和软件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费

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引进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引进方承担。

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邦德国政府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漏税的协议》对转让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转让方承担。

10.3 所有在中国境外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章)履约保函

11.1 合同双方签字后三十天内,转让方应提交引进方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该保函应由北京中国银行根据外国某一银行向北京中国银行提交的反担保函开具。该履约保函的有效将持续到合同产品验收和合同设备保质期结束以后。

11.2 转让方应按合同附件_________的格式提交履约保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11.3 如果转让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某项义务,引进方将有权对该保函行使追索权。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 如果转让方和引进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洪水、火灾、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影响合同的执行,则履行合同的期限将推迟,时间相当于该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之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交另一方确认。

12.3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履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13.1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如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