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词语的历史与思想的嬗变:追问中国现代文学的批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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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国现代文学的文体概念(4)

第二节 “诗歌”:如何产生?

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催生了新诗的发生发展,随着创作新诗的人群扩大和讨论的加深,“诗歌”这个词语渐渐被使用并最终成为这种文学体裁的指称。虽然时至今日,“诗歌”已经是一个被频繁使用、为人们所熟悉的概念,其内涵也约定俗成,但是熟悉却并不意味着熟知,相反因为过于熟悉,人们对其内涵演变的丰富性往往忽略,熟视无睹。因此,对概念进行梳理,以重新唤起对其丰富内涵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深入考察“诗歌”语词在白话诗兴起后到20世纪20年代的使用,考察这一语词使用的场合、语境、频率、意图,分析其使用背后包含的丰富而复杂的文学观念和其中的差异,将有助于我们直接置身于新诗发展初期的历史横断面,还原丰富而真切的历史场域,观察到当时诗人、学者、作家对新诗发展的不同主张和期待,从而对新诗的发展之路有更为丰满具体的认识。这一研究可以作为新诗史的有益补充,并且对当下的诗歌发展或许也不无启示作用。

从“诗歌”语词的使用人手介入新诗研究,学界目前还没有人做过。但是,关于新诗的民众化、新诗与民歌,以及新诗的音节格律等方面有很多研究成果,可以借鉴。

本文将首先回顾古代至近代“诗歌”的使用并简单回顾古典诗歌的歌唱形式;主体部分梳理白话诗运动初期对“诗歌”的使用,着重挑选有代表性的作家学者的材料,分析论述其中隐含的对新诗发生发展的三种典型观点;最后是对诗内部之“歌”也即诗的音乐性实现方式的评价论述。

“诗歌”之源流

“诗歌”是一个古已有之的词语。但是在古代,“诗歌”的使用,无论在意义还是频率上,都和现代不同,为了明确本词在历史变迁中的发展过程,更为了明确现代时期的使用在这个历史坐标上的位置,对古代“诗歌”的使用以及诗与歌的关系进行梳理和回顾是非常必要的。

1.语词的清理

“诗”、“歌”首次见录于《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合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这一论断历来被认为是古代诗论的起点,朱自清称这段文字说出了两件事:一是诗言志,二是诗乐不分家。这说明了上古时期,“诗”与“歌”的密切关系。《吕氏春秋·古乐篇》中有记载:昔者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这也可以与《尚书》互相印证。《汉书·艺文志》进一步解释:“书》曰:诗言志,歌永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对“诗”和“歌”的形式进一步说明,在文字尚未发明或文字不发达的时期,口头的传唱记诵更为重要。凡没有乐调,用普通的说话的语调语速诵读,便是“诗”;如果加以一定的曲调曼声长吟,便是“歌”。“诗”与“歌”的区别仅在形式,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体的。“诗”与“歌”的紧密联系,也是后世“诗”与“歌”组合成词的原因。

在《诗经》成书之后,典籍中的“诗”有时专指《诗经》。《论语》中就有大量的实例。

《汉书》中,“诗歌”第一次作为一个词语出现: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二者并行,合为一体。畏敬之意难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

这段文字,是历史上“诗歌”一词的首次使用。其后《汉书》中又有:

明年正月,上始幸甘泉,郊见泰畸,数有美祥。修武帝故事,盛车服,敬齐祠之礼,颇作诗歌。

第一段材料说明,仪式中礼乐的重要作用在于把抽象的情感具体化,第二则材料讲了具体事例。“诗歌”在文中都指郊庙祭祀、记载史实、歌颂功德、祈福纳祥用的仪式诗,大致等同于《诗经》中的《颂》部分。“歌诗”一词也有类似的意义,比如《汉书》中收录歌诗的名称有《泰一杂甘泉寿官歌诗》、《宗庙歌诗》、《汉兴以来兵所诛灭歌诗》、《出行巡狩及游歌诗》、《吴楚汝南歌诗》、《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邯郸河间歌诗》等。从《吴楚汝南歌诗》、《燕代讴雁门云中陇西歌诗》、《邯郸河间歌诗》等可知,歌诗还包括民间作品,它的外延较“诗歌”要广。

魏晋时期,钟嵘《诗品》中有“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诗”、“歌”对举,实乃互文手法,意义有所重叠。

《文心雕龙·宗经》云“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以“歌”代指“诗”。《定势》篇有“赋、颂、歌、诗,则羽仪乎清丽”,歌与诗并举,似乎各为不同文体。《乐府》篇又有“诗为乐心,声为乐体”,以及“凡乐辞日诗,咏声日歌”。可以理解为,诗是乐的内容,歌(声)是乐的形式,诗与歌合一才是“乐”。这一时期,“诗”与“歌”的意义使用有时重叠,可互相代替;又指乐的两个部分,二者合一为乐,两分则诗是写在纸上的语词的诗作,歌是没有唱词的乐调。

唐代诗人齐己的《夏日作》“竹众凉欺水,苔繁绿胜莎。无惭孤圣代,赋咏有诗歌”,可能是“诗歌”在诗作中的首次使用。“诗歌”在此包含了几层意思,首先它指诗人的个体创作,用以自娱,而不是祭祀使用的仪式诗;其次,诗的诞生与“赋咏”相结合,不伴随音乐。

唐代流行歌行体,有大量的文人创作以《××歌》命名的歌行体诗。李贺的诗集名为《李长吉歌诗》,则纯以“歌诗”指称文人创作的诗。在当时的诗作中,常见“狂歌”、“悲歌”、“长歌”、“歌咏”等字眼,所谓“歌”,仅指发言吟诗。只因唐代是一个激情勃发的时代,诗人们壮怀激烈,以“歌”语,使表达具有更强烈的感情色彩。这都使得在文章中以“歌”代替“诗”的现象更为常见。这也加剧了“诗”、“歌”意义的交叉错叠。

这一时期的新变化是,在语词使用中,以“歌”代替“诗”的频率更高,“歌”的新意义是指一种新诗体。与“诗”、“歌”混用相伴随的是诗体的渐趋分化和明晰。文人作诗,已有多种体制固定的分类,如古体歌行、近体律绝、乐府诗等等。

宋代对“诗歌”的使用见于《宋史》:

古者,祖宗有功德,必有诗歌,《七月》之陈王业是也。歌于军中,周之恺乐、恺歌是也。汉有短箫铙歌之曲凡二十二篇……我朝太祖、太宗平僭伪,一区宇……愿诏文学之臣,追述功业之盛,作为歌诗,使知乐者协以音律,领之太常,以播于天下。

这里,“诗歌”与“歌诗”的意义同于《汉书》中的用法,指用于祭祀礼仪、追述功德的辞乐作品。但同时,“诗歌”一词开始被用于指称与文、赋等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也就是我们现在最常见的用法:

夫言语之累,不特出口者为言,其形于诗歌、赞于赋颂、托于碑铭、著于序记者,亦语言也。今知畏于口而未畏于文,是其所是则见是者喜,非其所非则蒙非者怨;喜者未能济君之谋,而怨者或已败君之事矣。

此处,“诗歌”和赋颂、碑铭、序记等几种文体并列,“诗歌”指诗,意义近于现代。但在宋代文论、诗论中,这种用法还很少见。凡是用于指称诗这种文学体裁时,都用“诗”,如欧阳修的《六一诗话》、尤袤的《全唐诗话》等。

严羽《沧浪诗话》:“读《骚》之久,方识真味。须歌之抑扬,涕洟满襟,然后为识《离骚》。否则如戛釜撞饔耳。”现在并无记载证明,宋代还流传有《离骚》的曲调,所谓“歌之抑扬”,极有可能仅是长调曼声吟诵,并非依宫商而歌。

对度曲极有研究并有乐章传世的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提到“守法度曰诗,载始末曰引,体如行书曰行,放情曰歌,兼之曰歌行。悲如蛩螀曰吟,通乎俚俗日谣,委曲尽情日曲”。前五种是体裁的分类,以“守法度”与“放情”对举,可见诗与歌已经各有自己的疆界。吟、谣、曲,着眼于声音的分类,吟诗与歌唱同样重要,前者重在体会诗句内部的节律音乐,后者则依靠乐调。

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一:

人又问:“惧内可见于诗歌否?”余只记唐中宗宠韦后,优人因裴谈与宴,知君臣同病,唱《回波词》日:“回波尔似栲栳,怕妇也是大好。外边只有裴谈,内里无如李老。”后喜,以束帛赐之。

此处,“诗歌”是一种有俳谐意味的讽刺歌曲。王夫之《姜斋诗话》中提到:“无论诗歌与长行文字,俱以意为主。意犹帅也。无帅之兵,谓之乌合。李、杜所以称大家者,无意之诗,十不得一二也。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

此处“诗歌”指个体创作的诗作。仅出现一次。另外,文中出现的“歌”,多指“歌行”体诗,也有“谣歌”。王世贞作《艺苑卮言》中曾引黄省曾的话:“诗歌之道,天动神解,本于情流,弗由人造。”“歌”也指诗。

经过梳理,可见“诗歌”一词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诗、歌之间的紧密联系;最初的意义是用于祭祀仪式等的合乐诗作;唐代“诗歌”开始具备了类似今天我们所使用的意义,即指一种区别于散文、赋铭的文学体裁,但这种意义在历代都极少被使用,最常用的仍是用“诗”来指诗;“诗歌”也指有讽刺俳谐意味的歌。因为歌、诗之间的紧密联系,“歌”常用以代“诗”,又可指诗体的一种——歌行,也指民歌,也指歌唱。

2.诗与歌的关系

上古时期,诗、乐、舞是三位一体的。那时的人们,“从来没有歌而不舞的时候,也可以反转来说,从来没有舞而不歌的”,朱光潜也说“诗歌与音乐、舞蹈是同源的,而且在最初是一种三位一体的混合艺术”。现代人类学、社会学通过对原始部落歌舞活动的考察,也证明了这一点。《诗经》产生的时期,诗合乐的情形已经复杂化。《墨子·公孟第四十八》有“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之说,可见《诗经》的传播和表现方式已经非常丰富,有吟诵,有合乐器,有徒歌,有歌舞。原初时代的诗、乐、舞三位一体的状态,到此时已经分化。

上古时期,诗传递信息、感发心灵的渠道,主要靠“声音”,它的意义也主要存在于声音。而在《论语·季氏》中,孔子教育后辈“不学诗,无以言”,说明《诗经》已经具有熏陶言谈的作用,《诗经》的“言”的性质和内部意义已被重视。另外,文字的出现,使得《诗》脱离“声”的形式而仅仅以文字为载体来传播成为可能。这是诗与歌分离的开始。

文人依民歌旧调填新词始于屈原,其名作《九歌》,据王逸的《楚辞章句》考证,原是楚地民歌,屈原因感其辞鄙俗,故制新词以教之,流传至今。文人仿制民歌的传统也从此蔓延。

汉初流传的音乐是楚声,后来李延年曾作“新声”以变革。高祖刘邦有《大风歌》传世,据说当时是以众人合唱形式来表演的。文人创作在西汉时期以赋为主,流传后世并且脍炙人口的诗作不多。汉武帝的《柏梁诗》及《李夫人歌》是为人熟知的,前者是宫廷大曲,后者应该算是个人抒情短歌。张衡的名篇《四愁诗》还依然保留了歌谣一唱三叹、回环复沓的特征。著名的《古诗十九首》创作年代属东汉末期,已经难以考证其是否合乐,但是从“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以及“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这样的抒怀中,似乎可见当时文人聚会、奏乐抒怀、逗引诗思的情景。在此时,诗和乐的关系依然紧密。

魏晋时期,诗与歌的关系比较复杂。《魏书》记载,曹操“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刘勰《文心雕龙·乐府》:“子建士衡,咸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曹操位高权重,有条件豢养大批的乐工伶人,可以随时把诗篇谱曲歌唱,普通士人则没有这样的条件。钟嵘《诗品》曰:“故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人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官商异矣。”即,不必求诸官商,单凭诗韵以获取美感。这一趋势可视为南朝对诗韵探索之****。

在经历了五胡乱华的变乱纷争之后,前朝乐曲流失殆尽,诗无乐调可依。南朝永明体、齐梁体相继出现,文人开始研究平上去入、蜂腰鹤膝、四声八病等,从汉字本身的音出发来寻找音乐性。朱光潜认为,中国诗在齐梁时代走上“律”的道路,原因就是“乐府衰亡以后,诗转入有词无调的时期……音律的目的就是要在词的文字本身见出诗的音乐”。对诗歌内部声律的发现,促进了近体律绝诗体的产生。律诗是古典诗歌音节声律方面的成熟典范,而且大半都不入乐歌唱。

唐代是诗的极盛时期,这一阶段可歌的诗多数是绝句和古体歌行乐府,新兴的律诗大都不能人乐。著名的《阳关三叠》就是根据王维的绝句《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轻尘”谱曲的。唐代有很多依乐府旧题创作的诗,多语词通俗、朗朗上口,又因有现成的乐调可合,流传甚广。在全唐诗中,仅以《杨柳枝》为题的诗就逾百首。尤袤《全唐诗话》卷四中有“宴席中有周德华者,刘采春女,善歌《杨柳枝词》,所唱七八篇,皆名流之咏”。说的就是这类诗。另外,诗人用民歌调填写新词的事例也不在少数,最有名的要数《竹枝词》。中唐时顾况写有《竹枝词》,而其真正大行于世,则要归功于刘禹锡,他写作《竹枝词》的原因与屈原类似,《乐府诗集》卷八十一言近代曲辞:“竹枝本出于巴渝。唐贞元中,刘禹锡在沅、湘,以俚歌鄙陋,乃依骚人《九歌》作《竹枝》新辞九章,教里中儿歌之,由是盛于贞元、元和之间。”《全唐诗》中录刘禹锡《竹枝词》11首,这也是民间艺术与文人创作结合得比较成功的事例。

词作为诗的新变体,其产生直接与音乐有关。唐代是一个音乐融汇的时代。既有前朝流传的清商乐、相和大曲,又有少数民族传人的龟兹乐、西凉乐,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燕乐和歌舞大曲,在音乐变迁的背景中,诗体也有了新变化。《朱子语类》云:“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了那泛声,逐一添个实字,遂成长短句,今曲子便是。”现代学者朱谦之说:“中唐文士如刘禹锡、白居易等乃径取新调,按音填词,长短句由是发生。”虽意见有别,但都指出了词是应音乐之需要而产生的。

北宋时期,词的繁盛毋庸多言。从“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可知当时的词作完全可比今日流行歌曲。在词流行的背景下,宋诗能人乐的则很少,正如钱志熙所言,“宋诗则因为并世的曲子词的盛行,差不多完全失去了人乐歌唱的可能性”。也有人称,宋人唱诗,主要套用现成的曲调,即借腔。既然只能借调而无创新调,可见其被从事音乐的人们所冷落。宋诗的相对颓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词的兴盛对诗造成了挤压。很多生活化、世俗化的题材为词所独占,诗因而失去了日常生活这一艺术源泉。加之又有唐诗这座高峰横亘在前,众多诗人在感叹前人难以超越的同时只能另辟蹊径,这才有了以才学为诗、以文为诗、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举措。只因苦心经营、勉力为之,宋诗失却了文学艺术最可贵的自然天成,更无法追踪唐诗的宽博宏富,生活气息越来越少,成为有智阶层的雕琢之物。

词在南宋的发展之路可用由俗入雅来概括。因为战乱致使前朝曲调流失,词人只能依曲牌所规定的平仄长短而不是依据乐调填词,词不再人乐歌唱,而是由瓦肆歌坊之乐曲变为文人案头之作。《中国韵文史》论日:“向之歌词为雅俗所共获听者,至此乃为贵族文人之特殊阶级所独享;故于辞句务崇典雅,音律益究精微。”辞章而愈加精致愈雅,愈成为“曲高和寡”之作,流传范围越发狭小。姜夔是雅化的代表,但他通音律,能创新调,尚有佳作;之后的词人却不具有姜夔的音乐才能,宋词也就渐渐显露颓势,光辉不再。由宋至元明,又出现了鼓子词、诸官调、散曲等,俱可歌,这些都是由曲子词融合民间戏曲和新的音乐而发展的变体,以其贴近市民社会、富有生活气息而大行其道,光芒完全掩过了诗、词这两种传统文体。存在于文人手中的诗和词,它们则似乎已走完了黄金时代,生命力和资源都已耗完,少有脍炙人口的佳作了。

近古时代,文人在诗、词方面一直都没有停止探索,但能人乐歌唱的诗、词已经极少。这一时期也鲜有仿制民歌的尝试。民歌与文人创作隔离渐深,结果正如冯梦龙在《序山歌》中所言:“唯诗坛不列,荐绅学士不道,而歌之权愈轻,歌者之心亦愈浅。今所盛行者,皆私情谱耳。”自屈原开启文人仿创民歌的先例,这一传统始终绵延未绝,而以唐为盛。仿制民歌,一方面拓展了文人的创作视野,笔下多了些山俗野趣,多了些鲜活的风味;另一方面,仿制的民歌再次被乡民传唱,也相对改变了民歌过于俚俗鄙下的趣味。但到了明代,民歌已再难像汉唐时一样得到诗人青眼。冯梦龙虽热心发掘搜集民歌,看重的是民歌的真挚,但目的在于“藉以存真”,“发名教之伪药”,社会功用大于文学考虑了。

另外,据明清时的史书《乐志》一类记载,宫廷仪式所用的音乐歌诗依然大规模创作,而且分工细致,从内容到形式都像宫廷礼仪一样繁冗不堪,它已经完全消失在文学研究的视野之外。

历史发展至此,诗已经完全脱离了上古时期的混融状态。最初的诗三百,如果拿来和后世的诗比较,那它是民歌,是流行音乐,是文人诗,是宫廷音乐,是祭祀音乐,甚至还是史。但是这各种形态在历史的发展中渐渐各自分化,并获得独立的形式:汉代已经有了独立且成熟的历史典籍;东汉时文人诗开始形成独立的形式和特征;唐代,律绝当然是文人诗作,乐府中有民间作品,也有文人拟题之作,还有文人仿照民歌的创制,宫廷音乐渐渐淡出文学史的视野;宋代,与诗的役落相伴的是词的繁荣;到明清时,诗、词基本属于文人专利,供娱乐则另有戏曲和说唱文学,民歌极少和文人的创作发生关系,独自沿着民间自发的规律运行,宫廷音乐更是形成一个单独门类。大的趋势是,随着文学发展,体裁增多,诗的表现力下降,题材狭窄,体制严谨,与歌的距离越行越远。

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总是音乐的参与促使了新诗体的产生。因为,相比纸上的文字,流传在人们口中的歌调更具有感染人的力量,传播更广。传播广布的结果是带来更多力量的参与、交融,带来更多的活力。诗与音乐结合使得众多社会资源参与,新文体由是焕发无限生机、活力。而当它在文人手中经营越久,越发精致成熟,趋于雅化,便会曲高和寡,渐渐走向凋敝。比如,词的产生、发展、兴旺、衰退过程就是如此。文人诗词在清代的颓势已是不争的事实,并且与音乐这一诗所曾惯于附丽的外在形式也远离日久。所有与音乐有关的,几乎都只属于今天我们所归类的大众文化领域,如说唱文学、戏曲等。既然在诗歌的历次变革中,音乐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刺激新的有活力的文体出现,那么我们是否还可以期待,诗会再一次地从音乐中汲取资源,涅槃出新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