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谱写生命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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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把出息收藏起来

文/傅春桂

我曾经被认为是村庄最有出息的人,有十多年的时间我为此沾沾自喜,甚至有点得意忘形。

那时,我认为我一生中只要做一件事,那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最有出息的人。我的出息就这么简单:离开村庄。更现实一点就是吃国家的粮,住国家的房,拿国家的工资。我的一个堂兄在乡里的茶场做临时工。因为堂兄是吃集体粮,所以,媒婆天天往堂兄家里跑,要把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嫁给他。这是何等的出息,让我很妒忌。

我是在一个有钱人穿上了棉衣的季节离开村庄的。当时,下着毛毛雨,还刮着刺骨的寒风。我赤着脚,在村庄泥泞的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脚上一道道皴痕被泥团包裹着,摔下去便见泥团上残留着的红色。我在证实一个消息:南边战事吃紧,村庄在议论前线需要人。我选择这个时候离开村庄。母亲的泪水染湿了衣襟,这是生离死别的泪水,是一个母亲把儿子送上不归路而自责的泪水。我不屑理睬母亲的泪水。要想离开村庄,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也是惟一的机会。

死亡是最怕很想有出息的人的。我把出息缝在衣服上,贴在脸上,共同抵御着不同的敌人。也许命中注定我有那么一点点出息,后来我果然住进了城市。我很想背着出息回到村庄,让村庄每一个人看看我的出息,吝啬的连长不让我把出息背回家。我使劲给家人写信,其实就是给村庄写信。我夸大其词地把出息极尽渲染,那种飘飘然的虚荣透彻字里行间。然而,我知道,村庄也知道,我还只是一个尽义务的小兵,我迟早要回到村庄的。

终于有一天,我可以把出息体体面面地带回家了。我特意到商店买了一个钱夹,把平时省吃俭用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点点钱兑成了崭新的两元一张的钞票。我还买了一个廉价的旅行袋,把象征城市特色的食品连同出息一起装进去,在一个天空很晴朗阳光很明媚的季节,有点趾高气扬地出现在村庄。

我很急切地把出息送到每家每户,而且悠闲地喝着他们贮藏的陈年老酒,吃着他们招待客人才有的饭菜,听着他们啧啧不休的赞叹,感受着他们无比羡慕的目光。出息让我感到村庄不再属于我了。于是,出息开始作怪,出息让我不愿说村庄的客话,见了村庄的人并不称呼辈分,而是很有涵养地伸出手去,很像一个大人物接见外宾,说着一些外交修辞的套话。总之,我会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来表明自己的出息。

有时候,我也会装模作样地帮着干些农活。这时,村庄的人会大惊小怪地说,你当干部的,哪干得了这些粗活?听了这话,心中便腾起一股暖流。啊!出息原来这么受用。

出息让我挣够了面子。以后的日子里,我努力寻找机会回到村庄,我是村庄的出息,村庄的骄傲。我频频往村庄跑还有一个原因,村庄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是个代课老师,我们见过几面。后来,那个女孩给我写信,谈理想,也谈婚姻,她甚至还赤裸裸地说要嫁给像我这样有出息的男人。我回信,也谈理想,谈婚姻,但我绝对没有把她作为自己的对象来考虑。我之所以给她写信,是因为找到了一个暗慕我出息的倾诉者。我在和她甚至和村庄的交往中,永远把出息作为铺垫,把城市当作背景,把村庄当作鄙夷的遮羞布。

当我在省城的某个角落买下一套并不像样的住宅并且成为某个派出所发放的户籍簿上的户主时,我认为村庄离我越来越远了。然而,我的骨子里装的是村庄的一些东西。我说话、办事、待人甚至骂娘永远离不开村庄的厚道、淳朴、热情和大方。我喜欢村庄的宽容和忍让,喜欢村庄黄牛一样的性格,甚至喜欢村庄的一些陋习。比方说:睡觉不洗脚,进屋不脱鞋,吃饭端上碗串门,炒菜用水煮,做鱼用很粗的萝卜丝焖。为此,同事总喊我农民。我很厌嗤城里人的狡黠,城里人的冷漠,城里人的油腔怪调和居高临下以及一切以利益为前提的人际关系。就这么复杂,我向往城市,又拒绝着城市的某些东西;我拒绝村庄,又丢不掉村庄的某些东西。

我虽然成了真正的城里人,但是我无法融入这个城市,这个城市似乎与我格格不入。我无法摆脱村庄土话的困扰,我说不好普通话,我也拒绝学习本地方言,与人交谈,开口便能准确讲出我是哪里人。为此我剌鲠于喉。还有每次填表,籍贯一栏中永远写的是村庄。逢年过节,同事们总会关切地问一句:“回乡下吗?”让我感到村庄其实如影子一样跟着我。我为此忧戚:难道真的就抛不开村庄了吗?

于是,我开始明白,我虽然时刻背着出息在村庄招摇过市,并不是要在村庄面前卖弄,那只是因为年轻而无法回避的虚荣在作祟。其实,我骨子里装满的是整个村庄。

多少年过去了,我混得并不算好,甚至感到在这个城市混不下去了。这时,我把出息从衣服上扯下来。我开始在村庄面前说客话,我不再把村庄当作累赘。我小心地把村庄缝在衣服上,怕一不留神,村庄就会被人牵走。

后来,我又逐渐不愿回到村庄了。那是我发现村庄也和城市一样变得浮躁起来。村庄认定的出息开始变化,权和钱成为标准。我当然既没权又没钱,我的日子不如村庄的人。我也没替村庄办过一件实际的事,我还曾经抛弃过村庄,难怪村庄不把我当成一个人物了。

村庄变得让我琢磨不透了,我这个曾经是村庄惟一有出息的人渐渐在村庄面前失去光彩。有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村庄,有越来越多的人变得比我有出息,有越来越多的人口袋里比我这个最早离开村庄的有出息人的口袋更殷实。村庄已经抛弃了我。

惆怅漫漫地袭击着我,失落悄悄地弥漫着我。在这种惆怅和失落中,我突然明白我刻不容缓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偷偷地把出息收藏起来。

我向往城市,又拒绝着城市的某些东西;我拒绝村庄,又丢不掉村庄的某些东西。就在这时,村庄已经抛弃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