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小型零售企业会计、税务、审计一本通
24884700000014

第14章 存货主要的审计问题

4.3.1免费提供、偷逃税款的问题

【例4-22】华为超市为减少付现成本,招聘的员工都免费提供伙食,每天按20元标准进行安排,其中早餐4元,中餐和晚餐各8元,这个价格同时也是对外销售价格。超市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将这部分伙食消耗的原材料等存货与当天提供餐饮服务消耗的其他原材料等存货全部记入当期销售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材料”或“燃料”等,同时因为没有收到钱款,未作确认收入的任何账务处理。年底在申报纳税时,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

免费提供餐饮的行为从企业获取最大利益的角度来看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行为却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属于无偿提供伙食用于职工福利,按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华为超市应将免费提供伙食视同销售,按其对外销售的价格补缴相应的所得税税款。

4.3.2巧用计划、虚增成本的问题

【例4-23】华为超市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即采购的原材料不是按实际的采购成本入账,而是按事先确定的计划成本入账,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只是在产品销售后才结转材料成本差异。2008年,该超市为了隐匿利润,逃避所得税,故意确定较高的计划成本,使计划成本远远高于实际成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贷方余额,每月应计原材料成本差异率在98%~96%之间,领用材料时按计划成本数额转入“生产成本”等账户,但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故意以较低的成本差异率(只有94%左右)调整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经过调整,全年由此多分摊材料成本差异,少计利润20多万元,相应少计所得税5万多元。

分析:

产品的计划成本是根据计划期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消耗定额,工时定额,费用预算等资料,按规定成本项目计算确定的。它反映了计划期内应达到的平均成本水平,是降低成本的努力目标。

华为超市为了控制超额利润,大都从隐匿收入和虚增成本两个方面进行作弊。人为提高材料成本差异率,多分摊材料成本差异,是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企业的常用作弊手段。

上述问题留下的线索一般表现为材料成本差异率与以前各期相比有较大的波动,当期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呈现较大波动状况等,审查人员可以通过审阅、核实会计资料,复核被查企业有关计算结果等形式发现线索,然后再作进一步的调查、询问和查证。

对于上述问题,审查人员首先应对比各期销售成本及利润水平,看有无异常情况;然后复核各期商品进销差价率,从中发现疑点;然后对照被查企业有关会计资料并调查当事人,确定被查企业问题之所在。

对于上述问题,审查人员应对比各期的销售数量和成本水平,抽查并复核产成品、商品明细账贷方记录,特别是检查被查企业单价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从而发现上述问题的线索。

对产成品、商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小型零售企业,计算产成品及商品销售成本时,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正确地应用计价方法,而是故意多转或少转销售成本。

如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时,故意按高于或低于正确的加权平均单价的价格计算发出商品或产成品成本;再如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商品的单价,达到人为调节成本水平的目的,而不是根据账面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确定应采用的单价。

4.3.3红字冲抵、账实不符的问题

【例4-24】华为超市2007年年底既没有燃煤存货的实物,在账务上也没有反映。2008年,该超市共购进2吨燃煤计40万元,实际使用1.5吨共计30万元,但该超市在账面上“材料――燃料”科目年末结余却是红字5万元,税务机关发现其“燃料”库存单显示尚结余0.5吨燃煤,经实地盘存,确定其账实不符。

分析:

存货账面出现红字的原因:

(1)在单价正常的情况下,存货发票未到,存货已入库未做估价入账,就领用发出。

(2)在单价不正常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是存货发出计价不规范,高于账面成本价。

关于“库存商品”账上出现“红字”的问题,可能产生的情况有:

(1)记账错误。这可能是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问题或是企业管理问题造成的,如企业商品间串号,形成“红字”。

(2)偷逃税款。为了达到偷逃税的目的,部分企业采用销售不开票或少开票的方式,而商品成本采用多次或一次结转,这样就可以偷逃企业所得税。

存货账面出现红字的种类:

(1)数量为零或正数,金额红字。原因是存货发出计价不规范或中途变更计价方法,发出价高于账面成本价,多转成本,减少利润,少缴所得税。

(2)数量为红字,金额为正数。原因是未入库就发出,且发出计价长期低于账面成本价,少转成本,虚增利润。

(3)数量和金额都为红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因此,超市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不仅要补缴相应的税款,还要受到罚款的处罚。

4.3.4计提准备、少缴税款的问题

【例4-25】华为超市2007年由于部分库存商品陈旧过时,年末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50万元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账务处理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当年超市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进行任何调整,2008年为少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又提取了3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样没有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分析:

此案例中,该超市的做法存在严重问题。

《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适用历史成本原则作了进一步修订,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账面成本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该超市2007年开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和账务处理都没有问题,但是没有进行纳税调整,而2008年则完全是为了少缴所得税人为地多提了3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样没有进行纳税调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包括资产准备、风险准备或工资准备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该超市应该就两个年度提取的8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补缴相应的所得税。

工作小窍门:“存货发出业务”会计造假的识别方法

1.存货改变用途或发生非常损失时,在注销相应存货的同时,有意不结转相应的进项税额,以达到多抵扣、少缴增值税的目的。对于这类问题,审查人员可以通过审阅有关存货明细账贷方记录及对应账户,审查相应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发现线索,然后作进一步的询问、调查,以查清问题。

2.以报销样品、材料、商品或产成品报损的方式将发出存货私分或出售后存入“小金库”,造成国家财产流失,增加了当期费用。对这类问题,审查人员可以通过查阅存货明细账贷方记录及对应账户发现线索,必要时应查阅相应的原始凭证,复核有关报损原因、领导审批意见,检查有无弄虚作假、上下勾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