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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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小企业算账怎样进行?

算账是指在记账的基础上计算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成果或行政事业企业预算资金的收支或结余。

1.会计公式

(1)基本会计公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投资净收益-投资净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若为小型企业,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投资净收益-投资净损失。

(2)拓展会计公式。

制造费用成本差异=实际发生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标准成本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收入-销售返回-销售折让-销售折扣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汇总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国家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税及附加

流动资产=库存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若为小型企业,流动资产=现金+应收账款+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税费+短期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若为小型企业,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税金+短期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速动比率=(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短期应收票据+短期投资)÷流动负债

若为小型企业,速动比率=(现金+应收账款+短期应收票据+短期投资)÷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负债对股东权益的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

股东权益比率=股东权益总额÷企业资产总额

总资产收益率=营业净利÷资产平均总额

营业净利=销货毛利+利息收入-销货费用-管理费用

2.计算计时工资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应付职工的计时工资是根据工资标准、考勤记录和有关制度计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又因采用月薪制或采用日薪制而有所不同。

采用月薪制计时工资时,计时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时工资=月标准工资-日工资额×缺勤天数

其中:月标准工资可以根据工资卡片的记录取得,缺勤记录可以根据考勤记录取得,日工资率的计算方法有如下两种:

(1)每月固定按30天计算,日工资率为每月标准工资除以30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30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也视为缺勤,照样要扣工资。

(2)每月按21天计算(全年365天扣除法定节假日7天及104个公休日,再用12个月平均),日工资率为全月标准工资除以21天,即:

日工资率=月标准工资÷21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日工资率时,缺勤期间的节假日、星期天不算缺勤,不扣工资。

3.计算计件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付工人的计件工资是按产量工时记录的个人(或班组)完成的合格完工产品产量乘以计件单价计算的。此外,生产中产生的废品,如果是材料缺陷(材废)原因造成的,则按相应的计件单价照付工资,如果是加工失误造成的,不付计件工资。计算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合格品数量+料废品数量)×计件单价

如果工人(或小组)在1个月内加工多种不同产品,而且各种产品的计件单不同时,则分别按上式计算每种产品的计件工资后汇总即为应付该职工(小组)的计件工资额。

上述公式中的计件单价,应该是某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乘以制造该种产品所需要的某种等级工人的小时工资率求得。

实际工作中,计件工资还可以按完成定额工时乘以工时单价(经测算确定的小时工资率)计算:

首先,计算月份内完成的各种产品的定额工时数,公式为:

完成定额工时数=∑(每种产品完成数量×该种产品企业定额工时)

其中产品完成数包括合格产品数量和料废品数量。

其次,根据定额工时数和小时工资率计算应付计件工资,公式为:

应付计件工资=完成定额工时数×工时单价

在企业实行小组集体计件工资时,应按上述方法首先计算出小组应得的计件工资总额,然后在小组成员间进行分配。

4.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及奖金

加班加点工资,是按照考勤记录的加班加点天数或加点时数和职工的日工资率或小时工资率计算的,计算公式为:

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天数×日工资率+加点小时数×小时工资率

各种经常性奖金,包括综合奖、单项奖等,应根据企业制定的奖金支付标准和得奖条件计算。如果是按照班组集体计算的奖金,还应按统一的标准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在班组集体内部成员间进行分配。

5.计算伤病假工资及代扣款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职工在非工作期间如病假、工伤、公假、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在规定的假期内按一定标准照付工资。这些工资必须按照具体规定进行计算。主要规定如下:

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公假、产假、探亲、婚丧假期间,在规定的假期时间内,照标准工资金额发放。

职工因病请假或非因公治疗期间,工资支付标准随时间长短不同而有区别。具体规定为:

会计人员在计算出职工应付工资后,在工资发放时,企业财会部门需要根据有关企业和部门转来的扣款通知及有关规定代扣的一些款项,如房租、水电费、家属医药费、互助金等,再计算出实发工资。

6.计算银行利息及债券利息

(1)计算银行利息。

当前银行存、借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企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企业撤销账户或转移账户,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计利息。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利息本金×时期=计息积数

日利率=月利率÷30

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从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入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两者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化为天数计算;满月的无论大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对活期存、借款,均按实际存款或借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2)计算债券利息。

企业发行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其计提依据是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公式为:

每期应计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7.计算票据到期日及贴现利息

(1)计算票据到期日。票据到期日的计算分两种情形:

约定在若干月后支付的(以“月数”表示)票据。

①月末出票的,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如:5月3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31日。

②月中出票的,以到期月的同一日为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三个月到期,则到期日为8月20日。

约定在若干天后支付(以“天数”表示)的票据,应收票据的到期日计算为“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如:5月20日出票,70天到期,则到期日为7月29日。

(2)计算票据贴现利息。票据贴现利息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不带息票据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面值×贴现率×贴现期

带息票据的贴现: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到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例4-1】2008年3月23日,企业销售商品收到一张面值为100000元的商业汇票,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6个月。5月2日,企业将上述票据到银行贴现,银行贴现率为8%。假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则票据贴现利息计算如下:

票据到期值=100000×(1+6%÷2)=103000(元)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应为144天(30+30+31+31+23-1)。

票据贴现利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103000×8%×144÷360=3296(元)

8.归集和分配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内支付的生产工人的工资、提取的福利费、所耗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等。计算停工损失的时间界限,由主管企业部门规定,或由主管企业部门授权企业自行规定。停工不满1个工作日的,可以不计算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设置“停工损失”账户进行的。该账户应按车间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根据停工报告单和各种费用分配表,分配汇总表等有关凭证,将停工期内发生、应列作停工损失的费用记入“停工损失”账户的借方进行归集。过失企业、过失人员或保险公司的赔款,应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借方。将停工净损失从该账户贷方转出,属于自然灾害部分转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借方,应由本月产品成本负担的部分,则转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并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车间各产品成本明细账停工损失成本项目。

为了简化核算工作,辅助生产车间一般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季节性停工,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属于停工损失,不作为停工损失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