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远从何天心家走出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了。他没有开过道灯,外面一片漆黑,常远戴着手套的手在墙上摸索着,跌跌撞撞地往楼下走。走到三楼时,楼下传来忽轻忽重的脚步声,接着底楼的过道灯亮了。常远在拐弯处迟疑了一下,转身想往上走,但又停下来,他听到楼下发出脚步声的人在哼哼叽吭地唱歌,那明显是一个喝醉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常远又在原地站了两秒钟,把头上的帽子拉下来裹裹紧,低着头接着向楼下走去。
在二楼的两户人家前,常远和正上楼的一个男人迎面碰上。那个中年男人喝得满面通红,眼睛充血得很厉害,勉强睁着看着脚下的路,嘴里还断断续续地哼着任贤齐的“心太软”。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太软……”他哼着歌,打了一个充满酒味的饱嗝,身体由于酒后的迟钝,无法准确地辩明上楼的方向,正好把要下楼的常远堵住了。
常远没有吭声,仍然半低着头,想绕过醉酒男人的身体下楼去。男人意识到自己面前有个人,但已经弄不清是什么人,想干点儿什么,摇摇晃晃地努力抬起头,看着常远傻乎乎地笑起来。
“呵呵,你……你不用管我,我……我清醒着呢。你看,我不是……不是正上楼呢吗?你别以为……我,我喝醉了……”男人醉眼朦胧地看着常远说。
常远厌恶地往后退了一步,窄小的楼道里,两个穿得很厚的男人并排而过,势必会挤撞到对方的身体,更何况有一方已经烂醉如泥。
看到常远让开身子,男人又“嘿嘿”地傻笑两声,继续大声地和常远说话:“告诉你我没醉,你看看,我不是自己……自己走到家了吗?这不是我家吗?”说着,他扑到正对着常远面孔的那家门前,“砰砰”地用力敲起门来。
可能刚才醉汉的歌声和大声说话的声音已经吵醒了这一层的住户,常远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醉汉正在敲的门应声打开了,常远迅速地低下头,但仍然还是看见了里面愤怒地探出身来大声喝斥醉汉的主人。
常远有些恼怒,醉汉又跌跌撞撞地扑向常远,常远一把将他推开,头也不抬地快步向楼下走去。身后醉汉的笑声和被吵醒的住户的骂声响亮刺耳,在常远走出楼洞很远了还能听见。常远在最后还能看到那栋楼的地方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整栋楼又陷入了黑暗,夜风仍然寒冷地刮着,这是一个寂静的凌晨。
走出很远了,常远才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上去,直接开到他和雷明华住所的楼下。上楼打开家门,房间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儿声音。常远没有马上开灯,凭着对房间的熟悉摸黑走进卧室,然后关上房门,靠在门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怎么才回来?”雷明华疲倦地问。
黑暗中蓦然响起的声音让常远几乎叫起来。
紧接着床头的台灯亮了,常远看见雷明华躺在被子里,神态显得十分疲倦。看到常远苍白的脸色,雷明华不禁有些吃惊。
“怎么了你?我吓着你了?”雷明华问。
常远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才说:“你没去做节目啊?灯也不开,谁知道你在家。”
说完,常远忽然意识到时间的问题,他走到床头拿起闹钟看了看,的确还不到凌晨两点。这个时间雷明华应该在做节目的。
常远又问了一句:“咦,你今天没做节目吗?”
雷明华叹了口气,说:“做了,做了一半我就忍不住了。”
常远问:“忍不住怎么了?”
雷明华说:“忍不住骂人了。昨晚上我就骂人了,今天一开始我就想骂,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最后我终于痛痛快快地骂了。可惜刚骂了几句就被导播把声音掐断了。”
常远看着雷明华,雷明华脸上显出一种怪异的快意。常远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轻松地笑起来,说:“这下好了,咱们都干了自己想干的事儿。”
雷明华好奇地问:“你干什么了?”
常远微笑地看着雷明华,没有说话,他的眼睛看上去灼灼发光,十分明亮。
雷明华拍拍身边的位置,笑着说:“来来来,好心情两人分享。外面冷,到被窝里来跟我说说,你干什么了这么高兴,眼睛那么亮。”
常远笑着说:“好,你等我一下,我去洗了脸就来。”
雷明华说:“你去洗吧,洗完回来,我要好好跟你说话。以后总算再也不用听那些人在电话里跟我唠叨了。”
常远走去卫生间洗脸,雷明华在卧室里大声说:“你不知道今天导播听见我开口骂人时脸上那付表情——真让我笑死了,哈哈,想到白天台里那些头头脑脑跳脚骂人的样子,我就高兴得要命。”
雷明华脸上带着笑,想了想,从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个小收音机来打开,调到自己电台的频率,里面正在播放着流行歌曲,没有人说话。她不禁笑得更厉害了。
等常远洗漱好,也钻进被窝时,雷明华紧紧地搂住常远,问:“快告诉我,你今天干了什么最想干的事儿?”
常远笑容可掬地看着前方,说:“你猜呢。你知道我最想干什么吗?”
雷明华想了想,笑着说:“你最想把你们公司那个打卡的老太婆杀了喂狗。”
常远笑着说:“从形式上来说,跟正确答案很接近。”
雷明华愣了一下,不笑了,推开常远,看着他的眼睛说:“真的假的?”
常远仍然微笑着,说:“我跟你说过假话吗?”
雷明华愣愣地说:“你真把老太婆杀啦?”
常远的笑容淡下来,说:“她值得我费那个神儿吗?”
雷明华说:“那你把谁杀了?”
常远瞟了雷明华一眼,说:“你害怕什么?”
雷明华追问着:“真杀人了?”
常远说:“你别害怕,跟你又没关系。”
雷明华愣愣地看了常远一会儿,说:“我不是怕,我有什么好怕的,你还不知道我么?我只是想不出你会把谁给杀了。”
常远淡淡地问:“你真想知道?”
雷明华点点头。
常远平静地说:“神秘猫,你还记得吗?网上跟我聊天的那个女孩子。”
雷明华想了想,说:“记得。我还帮你跟她聊过。你见过她啦?什么时候见的?”
常远说:“见过了,就是今天晚上。不对,确切地说,现在已经是新的一天了,那就是昨天晚上见的她。”
雷明华皱起眉头,脸上浮现出一丝迷茫的表情,问:“可你为什么会杀她呢?你想杀的不是那个老太婆么?”
常远讥讽地笑了笑,说:“你一向那么聪明的,怎么会说这种傻话?”
雷明华靠回到常远身边,眼睛看着前方,说:“是啊,杀那个老太婆有什么意义呢?你是不会费力去做没有意义的事情的。”
常远笑笑,说:“这才对了,还是聪明的好明明。”
雷明华说:“可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杀那个什么神秘猫。”
常远叹了口气,说:“你还记得前段时间给我讲过的那个男人吗?就是打电话告诉你,他把女朋友给杀了的那个。”
雷明华抬眼扫了常远一下,说:“当然记得,等会儿我还要跟你讲这件事儿呢。”
常远说:“哦?又有新故事啦?”
雷明华说:“嗯。不过你先把你的话说完,我再给你讲。”
常远说:“当时我们俩讨论过,他说的到底是真是还是假的。都觉得既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两种说法都有它们的解释。但后来我越想越觉得是真的,他心爱的女人得了爱滋病,最珍视的东西被破坏了,不如把她送走,让她彻底进入安全的状态,再也不会有人去伤害她、污染她了。”
雷明华有点儿神经质地笑起来,说:“可我还以为你现在最珍视的人是我呢。”
常远笑了笑,说:“那当然,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人是你,要是没你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就完全没伴儿了。所以你得留下来陪着我。”
雷明华说:“是这样。那这个神秘猫呢?”
常远回忆着何天心的模样,说:“她?她是个可怜、无助、弱小,完全孤单的女孩子。把这样一个女孩子留在世界上,真是太残酷了。而且,只有她死了,才能给那些造成她不快乐的那些人形成破坏,让他们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让他们为自己犯下的错误后悔,但永远追悔莫及了。”
雷明华微笑起来,说:“那是跟我第一次自杀时想的一样罗?”
常远笑着摸了摸雷明华的头发,说:“是啊,是你启发了我,让我找到一个好办法。要想破坏得更彻底,就要做让人无法挽回的事情。”
雷明华听了,点点头,出了一会儿神,说:“我以前想做的事没做成,现在让你做成了。你……你怎么完成的?”
常远说:“这个你就别问了。你只要知道我的动机和结果,过程就不必知道了。”
雷明华翻过身趴在常远胸部,眼睛里闪出兴奋的光,问:“那你告诉我,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我是说,当你……”
常远打断了雷明华的话,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了。那是一种……”他沉吟着,思索了一会儿,说:“那是一种复杂的快感,你想一想,那个时候,是在实现你一直很想做而没能做的事情,是帮助你珍视的人从这个残酷的世界解脱,是在破坏和毁灭那些犯下可怕错误的人的生活……那样做的时候,我觉得血液里有种潜藏的东西被激发出来了,很兴奋,很刺激,我一直没办法控制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一直都无可奈何地被这个社会和那些讨厌的人所控制,那个时候,我终于能够控制什么了,你明白吗,我能够控制、掌握自己和别人的命运了!就是这样的感觉。”
常远说着,声音变得激扬起来,眼睛熠熠地闪着光亮,脸上是平时从未有过的热烈和激情。雷明华仰头看着,脸上的表情又是羡慕又是迷茫。
常远又说:“现在我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样可以让我留恋,让我充满希望地活下去的事情来做了。”
雷明华问:“这不是最后一个?”
常远自信地点点头,说:“这只是第一个而已。感谢网络,给了我隐身的屏障,在这个虚拟空间里,我真的自由了。”
雷明华愣愣地看着常远,常远闭上眼睛象是在享受自由的感觉。好一会儿才重新睁开眼睛,低头看着雷明华,说:“好了,该说说你的故事了。”
雷明华回过神儿来,说:“我的故事?对了,你是把你想保护的人送走了,我呢,我想让个要保护我的人把我送走,可是被拒绝了。”
常远感兴趣地笑起来,看着雷明华说:“哦?”
雷明华从常远的讲述带来的冲击中抽出身来,回到自己的思绪中。她翻了翻身,离开常远,仰头看着天花板,说:“刚才你还提到的那个男人,就是他。”
这次轮到常远好奇了,问:“你见到那个人了?”
雷明华说:“见到了。其实见过好几次了,我没告诉你。”
常远说:“什么样的一个人呢?”
雷明华眯起眼睛,说:“个子很高,英俊,但有些瘦弱,眼睛有点陷下去,目光深深的,忧郁,苍白。”
常远听雷明华停下来,又问:“他主动去见你的吧?我猜是这样的。”
雷明华微微一笑:“为什么不能是我主动去见他的?我有他的电话。”
常远微笑着摇摇头,说:“一定是他先去见你了,然后你才去见他的。我不了解他,但我了解你。一定要有什么非常吸引你了,你才会花精力去做,你不是个对外界随便倾注耐心的女人。”
雷明华翻过身,面对着常远,笑着说:“你还真了解我。”
常远说:“那当然,咱们俩是彼此在这个世界是唯一互相了解的伙伴了。”
雷明华说:“对,的确是他先去见我的。有一天下节目,我在车站等车,他骑着摩托不远不近地看着我。虽然他没有上来和我说话,但我知道那就是他。他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常远问:“他为什么不上来和你说话?”
雷明华说:“不知道,也许象他说的那样,他想保护我。你知道的,他说他已经得了爱滋病。”
常远不以为然地说:“对面说说话也不会传染爱滋病。”
雷明华说:“也许他怕我们谈话之后,我会迷恋上他,就像现在一样。”
常远笑着问:“哦?你现在迷恋上他了?”
雷明华认真地说:“是的,迷恋上他了。不过你别担心,对他和对你是不一样的感觉。你在我旁边,是让我活下去的力量。而他在我面前,我就很想跟着离开这个世界。”
常远说:“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他又不是死神。”
雷明华说:“我知道别人都会觉得奇怪,但我就是这样感觉的。你没见过他,也许你见了就明白了。当然也许他身上那种看不见的气息只有我一个人能感觉到。对了,我还没跟你说他那个女朋友呢。”
常远问:“就是他说被他杀死了的那个?”
雷明华点点头,说:“以前他是那样说的,开始我不相信,可现在我不想去研究是真是假了。不过我知道那个女人真的存在,或者说曾经真的存在过。我看了她的照片,也看了他们俩的合影,你不知道那女人有多美。她在一片金黄的油菜花地里笑得那么灿烂,任何人见了都会惊呆的,连女人看了都会觉得她太美了。”
常远听着雷明华的描述,不禁有几分神往,说:“真的有那么美?”
雷明华说:“真的。他们俩的那张合影,看起来两人就是天生的一对,而且那种相爱的感觉从照片里就可以感觉到。所以一看这两张照片,我就相信他说的话了。他对她的爱只可能比他自己说的要深,我相信为了她,他什么都会做的。”
常远默默地听着,没有插话。
雷明华又接着说下去:“我想他女朋友一定是死了,自古以来天妒红颜。看着他的样子,我觉得他好像也快死了。真的,他可能真的得了爱滋病。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每次见到他,我就很想和他没有距离地在一起。”
说到这儿,雷明华瞟了常远一眼,看看常远的反应。但常远一直认真地听着,态度十分平静,一点儿也没有因为雷明华的话而感到不悦的样子。
雷明华又接着说:“我知道你会明白,我那种感觉,并不是因为性上的需要。你知道性其实对我早就没有吸引力。我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很想和他靠近一些,随便他对我做什么,我都会同意的。我甚至希望他把我杀了,真的,昨天凌晨下了节目,他接我去了他家。他是一个人住的,就是那个挂着女朋友照片、曾和女朋友一起住的地方。我们说话的时候,我非常希望他能把我杀了。想象中那是一种真正的快乐和解脱,就像你所说的你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时那种感觉一样。只不过你是通过毁灭别人来获得自由,而我是通过毁灭自己来获得自由。而我们俩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毁灭。”
雷明华好像说累了,停了下来。
常远问:“那他怎么对你做的呢?”
雷明华叹了口气,说:“我要他杀了我,就像杀他的女朋友一样。可他不愿意,他拒绝了,然后又送我回来。”
常远说:“怪不得昨天你天快亮才回来。”
雷明华说:“对,因为下了节目以后先去了他家。其实那天晚上的节目里我就忍不住骂人,被他听到了。他劝我不要再做这个节目,我不知道自己如果不做这个节目还能做什么。可今天凌晨的节目我就再也忍受不住,终于还是……这下也好,以后我真的离开了,再也不会做这一行了,我知道的。”
常远拍拍雷明华的脸,安慰地说:“没关系,先在家待一阵子,什么也别做了。反正我一个人的薪水养咱们俩没问题。”
雷明华抬眼看着常远,说:“谁知道我们还会活多久呢?”
常远微笑了一下,说:“是啊,我们活着,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是幸福。等到不能做的时候,死了也无所谓了。”
雷明华想了想,忽然又问:“你是怎么送走神秘猫的?她痛苦吗?别人会发现吗?”
常远停顿了一下,回避了第一个问题,说:“不会太痛苦的,我想别人发现不了。我说了,网络给了我隐蔽自己的机会。”
两人都沉默下来,常远抬手关掉了台灯,房间里一下子被黑暗占据了。没有人再说话,只有一轻一重两个呼吸声在暗夜里纠缠着,和闹钟清晰的“嘀嗒”声交织在一起。沉沉的夜,如同一张无边无际的网,他们在网中睡去,仿佛不会再次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