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宁海辰的内心独白
第一次见到她——红红的脸颊,红红的鼻头,泪水汪汪的眼睛,削的薄薄的短发被水打湿了,胡乱地粘在额头上,像一只受了惊吓又不肯承认的小兔子,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去揉揉她的头发。
第二次见到她——淡淡地惊愕,怯怯的怕生的眼神,别扭地埋头猛吃米饭忘记了夹菜。直觉告诉我,这是个防卫心很重的女孩,在她小小的脸庞和细细的肩膀下面有一颗重重包裹的心,或许也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打牌的时候,她漫不经心的神情和不计较得失的坦然吸引了我,能够纯粹将消遣看作消遣的人已经太少了,而她居然可以输得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兴高采烈,甚至满怀羡慕地夸赞我们聪明,眼神中没有一丝嫉妒和不甘。甚至对未来,也没有什么宏图伟业的计划,走一步算一步,似乎有些得过且过,却又干净单纯地让人想去保护。或许,男人天性中就有一种保护欲吧,我也不例外,更何况她是我的亲戚。
对,亲戚,我想,如果我不是以亲戚的姿态出现,又以朋友的身份靠近,恐怕我会像其他男孩子一样,永远也进驻不了她的心。
第一次见她开怀大笑,是一起接洁儿的时候。她有着甜美清澈的嗓音和清脆动人的笑声,笑起来满身阳光,灿烂却不耀眼,一路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令我有些窃喜和骄傲,因为她坐在我的自行车上,然而那笑声却很短暂,短暂到我想将它留住都来不及。她还那么小,那么单纯,却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忧郁,当她搂着我的腰,额头轻轻地抵在我背上时,我感觉到她的脆弱和疲惫,她想找个人依靠,却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谁可以让她放心地依靠。
海夕的婚礼,她令我惊艳,虽然她自己并不自觉,但所有人都承认她穿红色化淡妆很美,美得像个精灵,一个固执得非要送贺礼、善良得偷偷提醒我新郎不能喝那碗“爱情汤”的精灵。那夜,当我满身疲惫进入家门时,就看到这个精灵一个人孤独地站在房檐下,似乎渴望回归天堂,本能迫使我抓住她,怕她消失了。不知道为什么要带她去我小时候的秘密基地,也不知为何就跟她讲了我跟叶钦梅的故事,那是我心底深深烙印的伤痕,所有的亲戚朋友甚至我自己都避免去碰触的伤痕,但是我跟她说了,说出来之后才有种释放得轻松,原来我将它压得太紧太紧,居然没有注意到随着时间的流逝,伤痕已经痊愈了。她,让我重新认识和审视这段感情,给我力量走出爱情失败的阴影。她用清澈明亮的眼神看着我,冲动地对我说:“没关系,你可以把我当朋友,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跟我说。”那时我就决定,我要帮助她,宠爱她,保护她,让她抛却悲观,快乐起来。所以我首先要做的,就是成为她的朋友。
那天她在牌桌上帮我解了围,我感受到她对朋友细腻的关怀,淡淡地不着痕迹得却恰到好处,她大概从来不觉得自己很适合当知心朋友,就像她从来意识不到自己的天真、任性、温柔和魅力,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拥有爱情和幸福,不该属于孤独,我试着劝解她谈场恋爱,却遭到她本能的抗拒。她,抗拒爱情。那位白大侠的出现更加证实了这一点,她就像个没有安全感的小刺猬,先保护自己,再去理解别人的诚意。面对我的结论,她没有反驳,只是露出那种迷惑且无奈的眼神,那眼神令我的心微微胀痛,我想那一刻我已经爱上她了。可是她只当我是亲戚和朋友,更多的时候,她的心性还像个孩子,一个不知情为何物的孩子。
听说她要回家了,我跑去送她,我没有告诉她,我在她宿舍楼下等了两个小时,因为我不知道她确切什么时间走,看着她坐上火车,我感到前所未有的不舍,有那么一刻,我真想冲口告诉她“我舍不得你”,但我终究没有说出口,说出来她也不会明白,只会吓到她。那个新年是我三十年来过得最难熬的一个新年,我从没有这样强烈地思念过任何人,包括叶钦梅。开学前夕,舅舅要我跟他出差,那就意味着必须延后一个月才能见到她,这样也好,让我冷静一下,别让我思念的憔悴吓到她,也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控制自己的感情。见到当地女孩带的头饰,我自然而然就想到她的头发,细细的,软软的,揉上去温暖又舒服,可以解除心灵上的疲惫。我买了准备送给她,却机缘巧合的成了她的生日礼物。
她生日那天,昏黄的路灯柔柔地挥洒在她身上,映照着她因薄醺而嫣红的面颊,醉意的目光和甜甜的傻气、可爱的表情,见到她的那一刻,我才明了我的思念是那样深刻,压抑到我的胸腔在激烈地鼓动,我伸手触摸她的头发时,忍不住就摸了她的脸,柔滑细嫩的水一般的肌肤,令我舍不得移开。她告诉我,她见到我很快乐,其实真正快乐的是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几乎高兴得要飘起来了。我将头饰送她做生日礼物,没有告诉她那是当地人习惯用的定情物。她亲了我,虽然只是轻轻的朋友之间的吻脸,但却震撼得我久久无法动弹,只能以浅笑来掩饰我内心的波涛涌动,她对我毕竟是不同的。那个白大侠孤独落寞的背影再次提醒我,不要心急,要等,我离她还不够近,远远不够,冲动只会令她远离我,甚至失去她。我想我或者的确有那么一点阴险。
单身?她要单身?那我怎么办?那一刻我觉得心里像压了一块千斤巨石,重得使我快透不过气来,我甚至无法用笑容成功地掩饰我的失落,只能以疲惫为借口,假意病痛,博取她的同情。她关心我,紧张我,丝毫不避讳跟我肢体接触,或许她心中已经装了我,自己却还不知道。我安慰自己,她还没有长大,根本不明白单身的真正含义。
我吻了她!我居然一时冲动吻了她!在那种情况下我无法克制自己,她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要透不过气了,最重要的是,她为了那个男孩在哭,无论是愧疚还是同情还是别的什么,我都克制不了心里的嫉妒,爱情是自私的,男人也是自私的,虽然我知道那个男孩根本没办法跟我争,但我依然不愿意她为他掉一滴眼泪,我会心痛。我选了最蹩脚的说辞来解释我的冲动,我的大脑没有更多的理智来让我想解释的理由,我只能被动的等待,等待她的审判。我默默地想,如果她那一巴掌打下来,就说明她对我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男女之情,那么我认命,我绝望,我安守本分做我的亲戚和朋友,决不再困扰她;如果她舍不得打,就说明她的心已经默认我了。还好我是幸运的,她没有打,我抱紧她的时候偷偷地感谢天,因为我终于成功地走出了第一步。
我想我还是吓到她了,她再看我时那逃避的眼神和慌张的举止令我有些无措,我最怕的就是她的防卫和疏远,我不能让她对我竖起她的刺,也不能让她缩回她那小小的壳。我牵住她的手,用我的笑容迷惑她,成功的消除她的疑虑,看来,我不仅是一点点的阴险。那首歌是唱给她听的,却不知道她听懂了多少,其实我真想大声告诉她:“我让你依靠,我可以让你放心地依靠。”她唱了一首《最浪漫的事》,令我再次为她着迷,我已经等不及想牵着她的手,和她一起慢慢变老,所以我问“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这个固执的孩子,依然还要坚持她的单身主义,不过我已经有足够的把握牵引她的心和她的情,直到——她们说要帮她相亲。她居然同意了,这该死的小丫头,害我差点切掉自己的手指,然后她还骂我是白痴。是,我是白痴,谁叫我爱她,心神随着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一个举动而牵动,她却依然漫不经心的,我那样明显的暗示她,只差没有直接抓她过来吻了,她还很鸵鸟地装做不知道,甚至鼓励我去相亲。好,我就去给她相,我早已过了任性赌气的年纪,可是我快被她气疯了,疯到我真的去相亲。我一直在揣测她会不会来,或许这一次可以逼出她的真心,虽然明知这样对商雯很不公平。幸好她来了,也幸好商雯也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商雯几乎第一眼就看出我的心在她身上,也看出她对自己的敌意。当晚送商雯回去时,她很诚恳地对我说:“千万别伤害你爱的人,否则你追悔莫及。”还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你找了个小辣椒。”我笑,是啊,我从来不知道她也会发标,而且是很不讲理的那一种,即使这样,依然可爱,起码说明她很有正义感。呵呵,这就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商雯说得没错,千万不要伤害你爱的人,当我看着她一个人坐在路边摊上喝酒,我真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再上前紧紧地拥抱她,跟她说对不起,说我再也不气她不逗她了,因为我爱她。不过看她明明酸得要命又不肯承认的样子其实很有成就感,至少可以稍稍安慰一下我受伤的心。我想我恐怕不仅仅阴险,还有一点点恶劣。
几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她,只有她不知道,舅妈和姥姥想要帮我,结果帮了个大大得倒忙。我只想逗逗她,没想到她的反应那么激烈,甚至在初春的天气里跑到大街上去哭。我错了,我该死,我怎么可以让她那么伤心?只为了我心中那一丝丝的彷徨和无奈?用她的眼泪换我的确定,这样还算爱她么?她把自己缩成一团,小小的薄薄的肩头随着哭泣而颤抖,鞋挂在脚上忘记了穿好,用衣服盖住她抱起她的那一刻,我的心几乎疼到碎裂。我吻她,不只为了制止她的哭泣,也向她默默地宣誓,我不会再伤她,不会让她痛,不会让她流泪,哪怕我要受尽无止境的煎熬和等待。况且她那迷茫的、满足的表情和本能流露出来的占有欲也给我吃了定心丸,她是喜欢我的,或者已经爱上了我,又或者她自己也意识到了一些,只是她在本能地逃避。没关系,我会等,耐心地等。
她要考研了,所以我更该让她静心,将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每天照顾她,看望她,在门口喊:“小丫头,开门。”成了我最大的幸福。我知道她对我已经完全没有免疫力了,等她考试结束之后,也许就该找个机会坦白,歌词上不是说“该出手时就出手”,但我必须要确定不会伤害到她,哪怕是困扰她也不可以。那天早晨,叶钦梅突然出现在公寓门口,她依然美丽依然耀眼,但在我眼中却只是一条远远观赏的瀑布,而我心中流淌的是一眼甜美的清泉,我委婉地拒绝了她复合的暗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在多年以后还想着回来找我,而我的心已经满满地装了一个她,再容不下任何女人了。离开咖啡厅的那一刻,我迫切地想要见她,必须承认,我心中有一丝恐慌,因为叶钦梅曾是我全心全意爱过的人,但今天却连丝毫的留恋都没有。人的感情有时候真的难以捉摸,瞬息万变,难怪她对爱情和婚姻没有信心,我迫切地想要借承诺来稳定我们的关系,但是见到她之后,我又犹豫了,她正在复习得紧要关头,还是不要困扰她了吧。她的文笔又一次令我心折,这个女孩究竟还有多少优点是我没有发掘的呢?不过没关系,我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发掘,只是,她写了《君心难求》,她可知道,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最难求的就是她的心。我无法抑制我的疲惫和不确定,只能以拥抱稍稍寻求些微的安慰,大概我又给她造成困扰了吧。
考试前夜,我差一点就控制不住自己,这个小魔女,无知的对我身心挑起惊涛骇浪,然后一个人睡得香甜,甚至还流了我满衬衫的口水。一连三日的水深火热,我绝对可以媲美柳下惠转世,我发誓如果再多一天我一定会吃掉她,一定会!幸好没有再多那一天,却也着实让我狠狠失望了一下,唉,在宁海辰和色狼之间,我还是选择当宁海辰。又一个难熬的假期,不过我已经很习惯等待她的归来,也许未来还要有无数的等待,但在得知她归来的日期后,我还是忍不住去接她。她说她想我,她终于说了她想我,她那时的眼神和语调是我无数次在梦中都不敢奢望的,我知道我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她终于肯收起她浑身的尖刺,走出她那小小的壳,而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表现我的爱慕和深情,迈出最后一步。我想我还不该操之过急,起码要等她看到我送给她的惊喜之后,就在我冥思苦想悉心规划的时候,她来了,像龙卷风一样卷起我所有的情绪,用她的泪控诉我的用心,表达她的感动。真是特别的女孩,伤心也哭高兴也哭,我用吻封缄了她的伤心,却封缄不了她的眼泪,我一步一步用心良苦地走进她的心房,却没有料到这只小刺猬走出保护壳之后会变成破闸洪水,汹涌呼啸着用她的坦白淹没了我,让我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在这场爱情中我一直认为我是主导局势的那一个,却原来她才是仲裁者。
朋友说:爱情中谁爱得多谁受得苦就多。我想说:谁爱得多谁享受爱情时获得的满足也多。我爱她,我付出,我受苦,我甘愿,因为——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幸福!
尾 声
关于辈分
“小姨,以后我该叫你嫂嫂还是该叫哥哥姨父?”
女人道:“姨父。”
男人道:“嫂嫂。”
“随我叫你可以长一辈,占便宜了。”
“随我叫显得你年轻。”
女人昂起下巴,“反正小姨不能改,姨父和哥哥,你选一个。”
“……”,男人满脸的黑线条,“姨父!”
关于称呼
“宁海辰。”
“咱们不要总是连名带姓地叫好不好?”
“那怎么叫?”
“海辰,辰,辰哥,哥哥,老公,或者别的什么都好。”
“呕……”女人干呕一声,突然坏坏的一笑,“那就叫外甥。”
男人怒目而视,“你敢?”
女人昂起下巴,“宁海辰和外甥,你选一个。”
“……”,男人满脸的黑线条,“宁海辰!”
关于理发
女人左手拿着剪刀,右手拿着推子,不怀好意地靠近男人。
“你想干什么?谋杀亲夫?”
“嘿嘿,”女人一脸谄媚,“人家要开发廊么,当然要练练手。”
“美发班不是有模特么?”
“老师说我手法生疏,要多练习,你就把头借人家用一下么。”
男人坚决摇头,“不借。”
女人委屈地扁扁嘴,拉过自己长长的乌溜溜的辫子,“那我只能用自己的练习了。”
“不行。”
女人昂起下巴,“我的还是你的,你选一个。”
“……”,男人满脸的黑线条,“我的!”
关于写作
“小丫头,很晚了,睡吧,明天再写。”
“你先睡,我写完这章。”
“我一个人睡不着。”
“那就去跟儿子睡。”
“不要。”
女人头也不抬,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等我和跟儿子睡,你选一个。”
男人凑上来,含住女人的耳垂,“宁海辰和色狼,你选一个。”
片刻,女人心不甘情不愿地道:“色狼。”
关于我爱你
,这么多年了你都没有说过你爱我。”
男人埋头报纸,“哦,你爱我。”
“不是,是我爱你。”
“哦,我知道,你爱我。”
“宁海辰!”女人瞪大眼睛,提高嗓音。
“什么?”男人眼睛离开报纸,莫名所以地看着女人。
女人无奈,“没什么,就是想说我爱你。”
“呵呵,”男人揉揉女人的头发,“小丫头,言语和行动哪一个更深刻?”
“行动。”
“所以你说我做。”
—全书完—
《为妻之道》番外篇——怎能原谅
翌年夏天,杜鹃抱着一个刚满月的男孩回到卫府,柳氏一见孩子的面便惊呼:“静康,这孩子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杜鹃将孩子交到柳氏手中,道:“太太,这是您的孙子。”
静康冲上来抓着杜鹃问:“落尘呢?她在哪里?”
杜鹃红着眼眶,抽抽噎噎地道:“不知道,昨天晚上,小姐交待我把孩子送来,今天早晨人就不见了。我哪都找了,哪也没有。”
“那这大半年你们都住在哪儿?”
“赌坊。”
“什么?”
“就是三少爷挨打的那个赌坊,三少爷照顾我们。”
柳氏顿足道:“这个静安,家里找人找翻了天,他却把人藏起来。”一群人翻遍了北京城,也不会想到两个女人会躲在赌坊里。
杜鹃哭道:“三少爷也在找小姐,小姐这次是铁了心了。上次如果不是发现有了小少爷,小姐也不会找三少爷帮忙的。”
静康倒退两步,碰到柳氏怀中的孩子,孩子大大的眼睛骨碌碌地转,也许是父子天性,见到他就咯咯地笑,胖胖的小手触在他脸上,又滑又嫩。他接过孩子紧紧拥在胸口,沉痛地唤道:“落尘,落尘。”
老太爷见到孩子,奇迹似的,居然会笑了,说话也利索很多,一直道:“好好好,好孩子。”次日一早,下人发现老太爷过世了,脸上犹带着满足的笑意。
静安赶回家奔丧,见到静康只一句话,“如果我是你,决不会让她离开我。”
一九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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