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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君子(7)

“大”革命消灭绅士

英美也发生过革命,但随着宪政制度建立,革命也就结束了。甚至可以说,政体革命就是为了从根本上终结扰乱文明演进的革命现象。

但在十八世纪末的法国、二十世纪的苏俄和中国,大革命建立起来的乃是革命性政权,政权为自己设定的任务是以权力进行最广泛的社会、经济、文化革命。由此不难理解,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新政权建立,首先制订的法律是《婚姻法》、《土地法》,这显示了新政权继续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社会、经济革命的雄心。后来,又有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再有“四清”运动,最后有全面的“**********”。所有这些运动,都是政府试图用权力改变人们的价值、信念、社会结构,它们是二十世纪初就已形成的大革命逻辑的自然展开。

凡此种种“大”革命措施,产生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社会不复存在了。这是中外历史上“大革命”的共同结果。事实上,大革命的核心目标就是彻底改造社会,其结果也就是顺理成章地消灭了社会,其中的关键则是消灭了社会赖以组织的核心——绅士。

一个正常社会,既有政府,也有“社会”。所谓社会,就是除政府之外的组织、制度,比如家庭、教会、企业、商会、学校等。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society)是由无数“会社”(societies)互动地构成的。民众的大多数问题可在这些会社中解决,只有少数问题需要借助政府。

这些会社也是由特定的人来组织、管理、领导的,他们就是“绅士”。这里所说的“绅士”是广义的,是指超越私人生活、投身于政府之外的公共事务的人。绅士未必是富人,社会各个阶层都有绅士。作为会社领袖,他们是社会结构的节点。当然,这些人也可以凭借自己在社会中历练的自治经验进入政府。

古今中外正常社会的治理,都是以绅士的自治为基础的,只有在社会自治的基础上,政府才有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绅士主导的社会也会变革,并且总是变革,但这种变革是常态的、日常进行的,最极端的形态也不过是“小”革命。

“大”革命的主体却不同。大革命通常是由社会边缘人群,比如文人,尤其是底层文人发动的。他们处于社会边缘,掌握某些抽象观念,倾向于以局外人的眼光看待社会。他们认为:政府之所以比较糟糕是因为社会比较糟糕,要彻底改变政府就必须彻底改变社会。而绅士是跟不上形势的、腐烂的反动派,于是革命政府毫不犹豫地从经济上、从社会中,甚至从肉体上消灭他们。

这就是二十世纪中期以来中国基本的社会-政治格局。到今天,执政者仍然处在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化的过程中,与此相应,社会依然脆弱,因为绅士缺乏成长的空间。中国经过三十年的市场化转型,已经有了庞大的经济精英、文化精英群体,也有了不少NGO。但是,这种精英的精神结构不够健全,绝大部分精英不是绅士,因为他们缺乏公共精神,缺乏组织、领导、管理会社的机会,根本原因是,具有革命诉求的政治管制体系不利于社会、绅士之发育。

当今中国的诸多制度性冲突,皆与“大”革命的这一遗产有关。比如,究竟是大政府还是大社会、大市场?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大”革命不承认实证法律的权威,也就意味着权力的至高无上:政府惟有拥有法律无法想象的权力,才能改造人们的价值、信念,塑造人们的生活方式。

另一方面,大革命也消灭了绅士,或者没有绅士成长的空间,所以,即便有大社会、大市场的观念,也不能变成现实,因为大社会、大市场之形成、维系和扩展,是以社会、市场的自我治理为前提的,而社会、市场领域中没有绅士,就不可能有自治。

那么,不断革命的状态还应当延续下去,或者说还能够延续下去吗?伯尔曼研究欧洲现代历史,得出一个结论:稳定的治理秩序之建立,惟有通过革命者放弃乌托邦图景,与传统、社会和解方有可能。(55)大革命具有不断革命的内在趋势,但每一次不断革命,都会导致革命动力之衰减,最终,大革命将会自我中止,革命的权威将会衰减。

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国,就处在这样的状态。而社会的生命是内生的、自然的,一旦革命权威的力量衰减,它就会自我复苏、扩展。中国三十年变革的过程,也正是社会自我恢复的过程。只是,这样的过程还在起步阶段,成熟的社会依然没有被构建出来,因为绅士群体,也即君子群体还没有成熟。

但不管怎样,绅士成长,也即社会成熟之路,已经打开了。

五、从精英提升为绅士(56)

社会中总有“精英”。精英是什么意思?社会学、政治学有复杂的讨论,这里则采取其最简单的定义:精英就是各个地方、各个领域掌握一定资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先者。经过三十年的变迁,当代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精英群体。

但是,并不是每个时代、每个领域、每个地方都有“绅士”。所谓绅士,就是精英中具有公共情怀及从事公共事务之能力的人。社会正是依靠绅士的领导与组织而形成共同体,享有安宁与繁荣的基础性道德与治理秩序。中国社会优良治理秩序之形成,正有赖于当代中国的精英群体中蝶化出一个成气候的绅士群体。

中国的绅士传统

中国历史演进,秦的皇权****代周的封建为一大变,汉武帝独尊儒术,形成钱穆先生所说的“文人政府”,形成儒家士大夫与皇权共治体制,又为一大变。(57)唐之前士大夫的形态及其治理理念尚比较复杂,宋明以来则基本形成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皇权”与“绅权”共同进行治理的大格局。(58)传统上,皇权不下县,除了维持政治与司法秩序、承担重大公共工程建设职能之外,皇权不承担地方、社区公共品供应的职能,这些职能由“士绅”以自治方式承担。

“士绅”是一个同质性群体:他们都接受儒家教育,获得科举功名,随后或者出外担任官职,离职之后又返回乡里,或者长期留在乡里。他们的心智结构是相当独特的。在教育过程中,儒家的伦理、政治、社会理念必然会对他们产生影响,比如讲求君子人格,标榜忠孝两全的伦理,多少具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意识。这种伦理意识指向的是治理实践:担任官职从事国家管理,留在乡里从事社会治理。

因此,士绅既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同时又是社会自治的中坚。在后一领域,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宋代几乎所有大儒都积极地创办独立书院,推动形成自由讲学之风,这是宋代思想学术繁荣的制度前提。儒者也积极地从事社会自治,蓝田吕氏兄弟制定出最早的“乡约”,并被各地士绅模仿。士绅们也先后倡导建立社会的自我救助体系,比如,提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创办了范氏义庄,苏东坡在杭州创办了多家慈善性质的施医局,这两者均维持了数百年而不坠。当然,像修桥铺路、教育文化等当时最主要的公共品,基本上也是由士绅来组织供应的。同时,士绅们也承担部分非国家的司法职能,负责维持乡里治安。

至于组织这些地方公共品供应所需的资源,很大部分来自商人,这一点在明清尤其明显。******先生的研究表明,到明中后期,商业在中国社会上的比重日益增加,有才智的人便渐渐被商业吸引了过去。由此,地位上升的商人与士人之间发生了一种复杂的互动关系。商人普遍受儒家观念熏陶,以儒家伦理为本发展出商人伦理,并承担起社会自治领导者的功能,从事诸如编写族谱、修建宗祠、书院、寺庙、道路、桥梁等活动。商人在从事这些活动时,总是会与儒生合作,两者在从事社会自治事业中所产生的交集,就构成了当时的绅士群体。

由此可见,传统的绅士一身挑起国家管理者与社会管理者的双重责任,他们的地位既来自教育,也来自权力的认可。反过来,他们代替国家承担了直接管理民众的责任,部分地阻止了专断权力直接侵害民众。可以说,传统中国社会的治理体系以绅士为核心,将社会自治与国家管治融为一体。

到晚清,绅士群体又经历一次变化。伴随着现代工商业发育,出现一个“绅商”群体,其代表人物是南通张季直先生。这群人是由官场、学界进入商界,再立足商业,与学界保持联络,且进入公共事务领域。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价值观念,使他们终究不甘只做一个商人,而是利用自己从事商业所积累的资源、人脉、经验,积极从事于社会自治活动。在当时,不光是商业、教育本身基本上是自治的,绅商们甚至在中央权威涣散之时直接接管了一些城市、市镇,维持市面稳定繁荣。

清末立宪,即由这些绅士推动。在立宪活动中,绅士们反复强调的是开国会(包括地方议会)、办理地方自治两条,而这两项制度的参与主体都是全国性与地方性绅士。立宪的本质是把本来就巨大的绅权纳入政府正式架构中,与皇权重建平衡。或许可以说,清末立宪就是由绅士推动、旨在建立一种绅士共和体制的努力——对于宪政运动来说,这其实是常态:英国革命、美国建国同样是绅士们建立绅士共和体制的事业,以至于历史上有“绅士宪政主义”(gentry constitutionalism)的说法。

革命反对精英

由于十分复杂的原因,晚清立宪失败了。不到十年间,中国社会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变。清末废科举,新式教育兴起,逐渐形成了一个接受现代教育(包括留学)的现代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群体,从中兴起具有公共关怀的现代知识分子群体。现代大学、报刊、社团、政党等制度兴起,为后者议论公共问题、参与政治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这样一个群体逐渐替代信奉儒家伦理、以科举为其权威渊源的绅士群体,成为日益现代的中国社会的精英之主要构成部分。这是两代完全不同的精英。传统士绅忠诚、信仰中国固有文化。他们是社会的有机构成部分,不仅具有文化、社会上的权威,也参与地方行政。现代知识分子却与中国固有文化没有有机联系,倒是西方价值、思想的信奉者。他们脱离了基层社会,寄居于现代城市,主要是沿海城市。他们无法参与地方治理,因而在政治上属于边缘人物。但是,借助现代的文化、政治制度,他们在文化上、观念上、政治上的影响力异乎寻常地巨大。他们成了思想领域和政治舆论的主宰者,也成为政治活动的参与主体。

以新文化运动为标志,精英群体的思想、观念急剧激进化:比如,在文化上形成林毓生先生所说的“全盘性反传统主义”。以新青年社同人积极参与政治及国民党改组为标志,形成了一种新式政治,其基本特征就是意识形态化、激进化,即便相对保守的国民党也走上了革命之路。在革命逻辑中,唯一的精英就是革命党人自己,整个社会都是革命党人要改造、甚至摧毁的对象。以武力夺取权力之外,革命党人则是当然的权力垄断者。孙中山设想,军政之后实行训政,训政的基本制度安排就是“党治”。这样的观念与政制格局支配着后来的历史。

当然,最后一批绅士,比如梁漱溟、张君劢等人,进入民国之后正值盛年,十分活跃,成为所谓“社会贤达”,甚至组织政党。即便是新式知识分子,其中不少人也接受过传统教育,很多新式商人也具有儒家救国救民的情怀。这样,绅士群体仍然具有一定社会基础。国民党的党治秩序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疏漏。训政固然是以党代政,但其目的是训练人民自治能力,培植地方自治之社会的基础。因而,自治是国民党所认可的,精英始终有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和渠道。至于学术、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宗教、慈善公益等领域,国家权力也无力控制,而留给社会相对自由的活动。新旧混合、中西交织,中国社会反而焕发出一种活力。

但这只是绅士传统的回光返照。沿着革命的逻辑,中国历史走向了五十年代。一个强有力的革命政府建立起来,个人、家庭被统合到国家自上而下地建立和控制的“单位”之中。除了政府及政府控制的社会组织之外,不再存在民众自愿组织的任何其他机构。大陆已经没有“社会”,人的全部生活由国家来安排。经历了一波又一波文化革命,中国固有的文化传统也基本上断裂。与此同时,不再存在私有财产制度和市场制度,经济活动基本上由国家组织、由国有单位或城乡集体单位来承担,商人不复存在。

这样,除了“干部”及国家认可的先进分子——他们最终也都会成为干部——之外,不再存在任何精英。所有领域都由一元化的干部控制,这样的干部,只是国家机器的工具而已,他们已没有自主的地位与意识。因而,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中国是没有精英的,更不要说绅士了。

精英再次登场

从八十年代开始,“社会”在中国逐渐恢复,精英群体随之出现并壮大。

首先是商业精英快速崛起。从八十年代以来,国家控制的经济体系不断松动、瓦解,不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私人企业部门迅速成长。中国固有文化本来就有强烈的世俗化倾向,中国传统的经济活动本来就是以基于私人产权的市场方式组织的。国家控制权力松动之后,民众创造财富的文化本能就逐渐释放出来,一批一批商人成长起来。

第一批商人是八十年代初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及由其发展而来的草根私人企业家,他们来自国家控制体系下的边缘人群。第二批商人是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中期从国家控制体系中流动出来的,包括乡镇企业家、从机关、大学下海的商人。他们与官府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随后,成长起了第三批以知识起家的商人,他们深深地介入全球化过程中。

这三类商人同时活跃在当代中国的商业舞台上。随着其规模扩张,原来由国家借助权力来安排的经济活动,逐渐由私人企业家接管,私人企业家成为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由于大量人口的生计从依赖国家转向依赖私人企业,也就是依赖私人企业家,后者对社会其他领域的影响力也就大大地扩张。

其次,社会精英渐成气候。在国家权力无力控制、不得不退让的领域,或者掌权者没有预料到的新兴领域,社会力量应运而生。比如,围绕着艾滋病的防治,出现了大量民间社团。由于城市人口结构的巨大变化,传统的居委会组织难以覆盖居住在新建小区的大多数居民,居民们开始进行社区自治。同时,自八十年代以来,与整个世界,尤其是苏联东欧等国一致,中国经历了一次强劲的宗教复兴。

当然,在土地实行家庭经营之后,人民公社体制随之解体,乡村社会重新向自治方向回归,宗族、宗教、商业等领域的精英在相当部分乡村社会取得实质领导地位,官定的村民自治制度经常变成肯定这些精英权力的程序。

同时,媒体逐渐成长,在官方媒体之外,出现了一批面向受众的市场化媒体。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出现了一批新锐媒体,网络媒体也迅速获得支配性地位,它们拓展出了较为自由的舆论空间。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公共问题的讨论场所已经从官方媒体转到这些新兴媒体。整个社会的话语体系、价值体系是由这些媒体塑造、支配的。

还有很多其他领域也出现了“社会企业家”,或者“社会活动家”。这些社会精英进行活动的资源是多元的,其中主要是私人企业部门所积累的资源。借助自己的道德权威,这些人士在相关社会领域中享有广泛的影响力,享有较高社会权威。

第三,文化与知识精英具有了独立意识。早在七十年代初,一些知识、文化精英就已放弃正统意识形态,转而开拓出另外一番文化与知识天地,由此发展成为八十年代的文化运动。这些文化、知识群体的价值观念虽然有很大差异,但都与国家拉开了距离。今天,社会、人文学科的课题已经基本上由学者自行安排。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中国逐渐形成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他们表达着与官方意识形态不同的观念,并且逐渐地改变了官方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今天,法治、市场经济,甚至宪政都是官方意识形态所认可的。

最后,随着上述精英群体的形成、发育,作为国家控制体系之“螺丝钉”的“干部”群体也发生变化。他们不再是干部,而成了“公务员”。名词的变化,意味着其意识的变化。他们具有了自己的意识,他们刻意地扩展自己的选择空间。在官员群体中似乎也形成一个政治企业家群体。他们乐于在自己管辖的部门或地方进行一些制度创新试验,或者对民众的创新予以默认,甚至公开支持。

总之,过去三十年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最大变化,是“社会”逐渐形成。精英与社会同步成长,这个群体是过去三十年增长、繁荣及制度变迁的创造者、推动者。但是,当代中国的精英群体还远不够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