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美德·君子·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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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君子(13)

从精神上立起来,成为君子

企业家群体的这种失败,当然有制度的因素。但是,把失败全部归咎于制度,就是推卸责任。归根到底,制度是由人构建出来,不管是好制度还是坏制度。而人是用他们的精神构造制度的,败坏的精神将维系败坏的制度,向上的精神则会改造恶劣的制度。

回过头来看,私人经济部门的出现,本身就是大量普通企业家精神自觉的产物。他们身上还有中国人刚健质朴的气质,面对不合理的制度,依据自然法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终于迫使政府废除了许多不合理的法律、政策,确立了承认私人产权和经营自由的制度。我把这样的企业家称为“立法企业家”。作为一种制度框架的市场的构建者正是他们,而不是其他人。

但是,到九十年代之后,随着企业家群体的代际更替,随着官府逐渐承认私人企业制度,企业家群体身上那种刚健质朴的精神反而淡化。随着官商共谋体制的建立,企业家群体的精神则迅速猥鄙化。

这也许并不奇怪。最早的私人企业家需要冒极大风险,只有那些精神足够坚强的人,才敢于创办私人企业。因此,他们的经营活动就不纯粹为了利益,而是带有某种程度的精神意义。创办企业乃是个人追求自由、寻求自己支配自己命运的一种外在表现。

到九十年代中期后,物质主义迅速蔓延,企业家所追求的目标就是金钱。他们的眼里只有看得见的物质性收益。由此,他们的活动就丧失了精神意义,而在反精神、无精神的歧路上狂奔。体制让他们购买本属于自己的权利,他们乐此不疲地购买,并且每一个有权购买者都在顾盼自雄,因为现在他们成了特权者。由此,他们充当着旧体制的维护者,尽管这个体制在大规模地侵害自己的同伴。在此过程中,他们作为一个人的正常的是非感迅速流失。

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家都卷入了这样一场堕落竞赛中。

有大量企业家,自始即有意地拒绝权力的腐化,把自己当成一个完整的人,按照中国人做人的基本规范从事经营、组织企业。在积累了财富之后,也积极地对乡里承担责任。

另有一些企业家,虽然可能身陷官商共谋体制之中,但良知未泯。借助这样那样的机缘,比如,经历一次意外的打击,他们产生了精神觉醒。由此,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企业家群体中,已经有了一些绅士。他们就是绅商传统在当代的再生。当然,这个绅商群体的规模还很小,在整体企业家中所占比例太低。他们的公共伦理意识也不是十分强烈而自觉,他们发挥作用的渠道还非常狭窄,因而似乎也不足以力挽整个商人群体腐败堕落之狂澜。

这样,企业家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是令人失望的。本来,企业家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的社会治理体系中,都是最为重要的治理者。他们本来应当是社会的领导者。而在中国,整个企业家群体成了最大的“搭便车”群体。他们掌握着大量资源,在得意的时候,与官府共谋掠夺弱势群体。在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则无所作为,等待别人拯救自己。

那么,企业家群体有没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拯救者,进而充当社会的领导者?当然有这个可能,而这种可能性,惟有通过企业家自身在精神上的“立”,方可敞开。而“立”的前提是价值的自觉。就事物的性质而言,物质是下坠的,精神才是向上的。企业家要“立”起来,就必须意识到,在物质之外,还有精神的存在,进而意识到,精神对于人的存在,才是决定性的。

但当然,这样的自觉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有很大难度,尤其是当意识已经沉沦之后。这个时候,需要的是当头棒喝,惟有传统的宗教和准宗教体系能够具备这样的功能。

也就是说,中国企业家在精神上“立”起来的程度,取决于中国的文化重建的进度。过去十年,已经有一些企业家对佛教、对儒家及其他宗教产生兴趣。他们试图在金钱之外,为自己的人生、为企业的存在寻找另外一重意义。他们确有所得。

从八十年代以来全球出现了明显的宗教复兴趋势,中国同样如此。以基督教为例,专家的研究表明,近十几年来已经出现了两个新基督徒群体:在某些地区由私人企业主及经理等组成的“老板基督徒”;另一个群体是大城市的白领教徒,包括教师、大学生、医生、律师、艺人,等等。老板教徒支持建立了一座座教堂,利用其雄厚的财力支撑教会开展慈善事业。很多商人信奉佛教、道教。也有企业家积极支持儒家复兴。

商人能否促成中国大规模宗教复兴运动?韦伯和托尼都讨论了宗教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他们所讨论的问题是,宗教观念的改革是如何让商人的活动和价值得到社会认可,从而释放出资本主义精神。我们在这里提出的则是一个反命题:以私人企业为主的自由市场的发育,能否推进宗教之传播?

商人回向宗教,除了解决其私人的生命困惑之外,也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信仰已经使他们开始摆脱物质主义,而内心有所约束。有实证研究显示:这些信教的商人不论在哪里,都比较讲究商业道德,不造假、不走私,讲究信誉,价格合理,因而顾客往往喜欢买他们的商品。

由此,我们或许可以乐观地说,一个良性循环似乎已经形成,虽然还有点微弱。中国的文化重建似乎已经上路,一些企业家受到了一定影响,而抛弃了这个时代甚嚣尘上的物质主义,进而从利己主义的牢笼中走出。由此,他们开始关注企业员工之疾苦,关注同行的喜怒哀乐,关注消费者的反应,关注弱势者的苦难,也关注社会秩序的好坏。反过来,他们利用自己的资源,推动了文化重建。这样的文化重建将教化更多企业家,引领他们“成己而又成人”,成为儒家所谓的“大人”,即“君子”。

假如企业家群体中有更多这样的君子,有更多绅商,那么,中国的商业秩序就必然会逐渐改观,商人群体将会更有效地承担起自己的公共责任。这不仅可以实现商人群体和商业秩序的自我拯救,更能推动中国社会的整体秩序趋向良性。

君子式商人之功能

在社会治理之所有领域方面,商人都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商人掌握着巨大的社会资源。社会主要的物质资源掌握在商人群体手中。商人能够贡献给社会建设的最重要资源,当然首先是物质资源。其次,则是其人力资源,其企业家才能,组织、创新、领导的技艺。这一点常常被人忽视。社会事务需要组织,人被组织起来才构成社会。组织的才能作为一种实践技艺,乃是社会最为珍贵的稀缺资源。商人通过其企业管理活动、通过其广泛的交易活动,习得了这样的技艺。凭借这些技艺,商人可以在社会之组织化过程中发挥极端重要的作用。

首先,君子式商人必然在商业领域实行自治。这样的自治有助于维护商业秩序,而这样的秩序乃是社会秩序中之至关重要者。这种商人自治可以承担起自愿性监管的功能。监管可以区分为强制性监管与自愿性监管,强制性监管是政府进行的,包括行政监管、司法监管。自愿性监管可以包括社会舆论监管,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比如信用评级公司、质量认证制度、消费者协会,但其中最为重要的,还是同业公会、商会的自我监管,包括质量认证、资格认证、内部处罚,等等。这是一种在场的监管,比起强制性监管来,效果可能更为明显。

其次,君子式商人必然承担社会责任,即建立社会分享机制。

任何一个社会内部,都会存在分层现象。比如,按照占有财富的多寡,个人分属于富裕群体、中产阶级和贫困群体;按照占有权力的多寡可划分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按照占有知识的多寡可分出知识精英和一般大众;在二元经济体制下,也有城市与乡村之分。不过,由于权力深深地介入市场、学术等领域,当代中国优势群体与劣势群体之间的分野大约是最深刻的,甚至陷入一种对抗状态。尤其是近几年来出现了精英的寡头化和与之相应的大众的民粹化,优势群体自私、骄横、冷酷,劣势群体则不满、愤怒、怨恨,时刻准备看精英们的笑话。

社会欲实现和谐,就需要各个群体相互调适。为此,不管是优势群体还是劣势群体,都需要节制自己的本能、激情,前者需要节制其骄横,后者需要节制其怨恨。优势群体既然居于优势,自然需要承担更大责任,此种责任包括构建财富、知识等资源的社会分享机制。

在这方面,中国有优良的传统。在古代社会,士大夫与富商合作建立了很多社会分享机制,包括提供道路、教育等公共品、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等。商人是民间慈善和公益机构最主要的资助者。到现代,商会的作用更为重要。比如,各地商会与政府及其他团体合作,在灾后实施一系列赈济措施,从临时救灾抢险、散衣散粮,到灾后的粮食调运和平粜、教以工艺等,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生存压力,有助于灾民恢复生产。

当然,这一传统后来中断了,甚至商人都不存在了。八十年代以来,商人群体再度兴起,并逐渐成为中国社会最为重要的群体。但是,这个群体并没有安全感。获得安全感的唯一办法是商人实现自我转型,提升自己为君子。这种提升也要让全社会看得见,重建社会分享机制就是一条重要途径。

商人可以自行或者与社会其他群体合作,建立起一套民间的公共品供应体系,比如民间公益性教育体系、文化艺术体系、灾难救助体系、扶贫帮贫体系。通过这些活动,商人自愿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财富帮助其他群体。这种由社会进行的知识与财富的自发再分配,自然有助于各个群体间的和谐。在这里,非常重要的是,企业家需要具备一种君子的角色意识。

最后,君子式商人必然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自治。在这方面,中国商人也有悠久而优良的传统。明清时代各地形成诸多工商业市镇,由于政府的管制权力并不下县,因而这些市镇基本上是由商人自我管理的。到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现代工商业带动现代城市兴起,其管理模式仍然大体上是商人自治,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商人政府。商会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立、道路交通整顿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天,商人需要恢复这一传统。当然,恢复这一传统,会面临很多阻力。恰恰是这些阻力,让商人成为君子变得十分必要。商人一定“喻于利”,基于看得见的成本—收益计算作出决策;君子却“喻于义”,他关心的是事务之合宜性,只要是合宜的,他就会去做,“见义不为,无勇也”(74)。惟有当商人提升为君子,商人才有可能从事公共事业,而与其他社会群体建立良性关系。

商人之行业自治,商人建立财富分享机制,都需要商人超越商人,而提升自己为君子。在这样一个转型时代,商人自身的角色意识并不明确,整个社会对商人也有很多误解。要改善自己的形象,商人需要提升为君子。商人的活动触及社会各方面的制度,他们对这些制度之不合理当深有感触,而普遍地有变革之意,人们也有理由期待商人更为有力地推动制度的良性变迁。然而,商人若欲承担起这个历史性使命,就必须自我提升为君子。

因此可以说,中国整体社会秩序之良窳,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商人群体——起码是其中的精英——向君子提升的完成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