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卡耐基成功推销99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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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以账款的回收作为推销的结束

旧推销的结束正是新推销的开始。

推销员并不是只把商品卖出去,其他事情就可以不管。如果你认为货款的回收不是推销员的责任,因而一问三不知,不仅公司会感到困惑,日后连自己也会觉得困难重重。

最近,流行一种收款方式,就是和信用保险公司签约将债权转移,由收费公司负责收费,或是到自己公司去推销,对购买商品的员工从薪水里直接扣下来。就完整推销的观点来看,这种做法会产生无法从一而终的推销。

不论如何,货款完全回收后才能算是推销的完结。站在推销的立场上,我们应该尽可能地设法使货款得以回收,这里提出两个重点:

第一,防止取消合约。从事家庭访问推销时,发生这种取消交易合约的比率较高。这是付了一两次款之后,就无法回收的类型。

第二,防止发生纠纷。这种情况多半因为实际情形与推销员在签约阶段所讲的条件不符合,所以导致客户拒绝支付。

为了防止这种取消交易合约,发生纠纷的状况,推销员在签约时,必须先将交易条件详尽地说明,对于高额商品则尽量以书面方式确立同意事项,审慎地处理。如果没有时间做到这些,至少须将重要部分以口头方式取得对方的认同。

也有些公司是采取由推销员自行收费的方式。客户如果逾期未付款,推销员本身必须担负80%的责任。这个情形,如客户未付款,往往是因为推销员未在约定日期前往收费,或不准时到达,致使客户不在而空手而归。所以,每个月按期按时前往收费,是对客户亲切的表现,同时也可防止取消交易合同的问题。

推销员大多数都可能觉得收款业务比较麻烦。但是,从另一个观点来看,收款业务可与售后服务相联系,每个月一次的访问,等于是一种服务活动,也可作为回收的信用管理;另一方面还可以督促客户去以旧换新,再次交易,或介绍新客户的好处;如果说,货款支付结束时,跟客户关系也相对中断的话,委实可惜。总之,货款的回收终究有画上休止符的一天,但是与客户的关系不该就此中断,必须变成新的推销关系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