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南华真经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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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文惠君曰:善哉。吾聞庖丁之言,得養生焉。

〔注〕以刀可養,故知生亦可養。

〔疏〕魏侯聞庖丁之言,遂悟養生之道也。美其神妙,故歎以善哉。

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何人也?惡乎介也?

〔注〕介,偏刖之名。

〔疏〕姓公文,名軒,宋人也。右師,官名也。介,刖也。公文見右師刖足,故驚問所由,於何犯件而致此殘刖於足者也?

天與,其人與?

〔注〕知之所無奈何,天也。犯其所知,人也。

〔疏〕為稟自天然,少玆一足?為犯於人事,故被虧殘?此是公文致問之辭故也?

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獨也。

〔注〕偏刖日獨。夫師一家之知而不能兩存其足,則是知之無所奈何。若以右師之知而叉求兩全,則心神內困而形骸外弊矣,豈直偏刖而已哉。

〔疏〕夫智之明閣,形之虧全,並稟自天然,非關人事。假使犯於王憲,致此形殘,亦是天生頑愚,謀身不足,直知由人以虧其形,不知由天以閤其智,是知有與獨,無非

命也。

人之貌有與也。

〔注〕兩足共行日有與。有與之貌,未有疑其非命也。

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注〕以有與者命也,故知獨者亦非我也。是以達生之情者不務生之所無以為,達命之情者不務命之所無奈何也,全其自然而已。

〔疏〕與,共也。凡人之貌,皆有兩足共行,稟之造物。故知我之一腳遭此形殘,亦無非命也。欲明窮通否泰,愚智虧全,定乎冥兆,非由巧拙。達斯理趣者,方可全生。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薪畜乎樊中。

〔注〕薪,求也。樊,所以籠雉也。夫俯仰乎天地之問,逍遙乎自得之場,固養生之妙處也。又何求於入籠而服養哉。

〔疏〕薪,求也。樊中,雉籠也。夫澤中之雉,任於野性,飲啄自在,放曠逍遙,豈欲入樊龍而求服養。譬養生之人,蕭然嘉遁,唯適情於林籟,豈企羨於榮華,又解:澤

似雉而非,澤尾長而雉尾短,澤雉之類是也。

神雖王,不善也。

〔注〕夫始乎適而未嘗不適者,忘適也。雉心神長王,志氣盈豫,而自放於清曠之地,忽然不覺善為之善也。

〔疏〕雉居山澤,飲啄自在,心神長王,志氣盈豫。當此時也,忽然不覺善之為善,既遭樊籠,性情不適,方思昔日,甚為清暢。烏既如此,人亦宜然。欲明至適忘適,至善忘善。

老聰死,秦失弔之,三號而出。

〔注〕人弔亦弔,人號亦號。

〔疏〕老君即老子也。姓李,名耳,字伯陽,外字老聘,大聖人也,降生陳國苦縣。當周平王時,去周,西度流沙,適之屬賓。而內外經書,竟無其述,而此獨云死者,欲明死生之理泯一,几聖之道均齊。此蓋莊生寓言耳,而老君為大道之祖,為天地萬物之宗,豈有生死哉。故託此言聖人亦有死生,以明死生之理也。故老君降生行數昇天,備載者#12經,不具言也。秦失者,姓秦,名失,懷道之士,不知何許人也。既死且弔,爰洎三號。而俯跡同凡,事終而出也。

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

〔注〕怪其不倚戶觀化,乃至三號也。

〔疏〕秦失老君,俱遊方外,既號且弔,豈日清高,故門人驚疑,起非友之問。

曰:然。

〔疏〕然,由是也。秦失答弟子云,是我方外之友。

然則弔焉若此,可乎?

〔疏〕方外之人,行方內之禮,號弔如此,於理可乎?未解和光,更玫斯問者也。

曰:然。

〔注〕至人無情,與眾號耳,枚若斯可也。

〔疏〕然,猶可也。重寂相即,內外冥符,故若其#13可也。

始也吾以為其#14人也,而今非也。

〔疏〕秦失初始入弔,謂哭者是方外門人,及見哀慟過,知非老君弟子也。

向吾入而弔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必有不薪言而言,不薪哭而哭者。

〔注〕嫌其先物施惠,不在理上住,故致此甚愛也。

〔疏〕薪,求也。彼,眾人也。夫聖人虛懷,物感斯應,哀憐兆庶,愍念蒼生,不待勤求,為其演說。故其死也,眾來聚會,號哭悲慟,如於母子。斯乃凡情執滯,妄見死生,感於聖恩,政此哀悼。以此而測,故知非老君門人也。

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

〔注〕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疏〕是,指斥哭人也。倍,加也。言逃遁天然之性,加添流俗之情,妄見死之可哀,故忘失所受之分也。

古者謂之遁天之刑。

〔注〕感物大深,不止於當,遁天者也。將馳驚於憂樂之境,雖楚戮未加而性情已困,庸非刑哉。

〔疏〕夫逃遁天理,倍加俗情,哀樂經懷,心靈困苦,有同捶楚,寧非刑戮。古之達人,有如此議。

適來,夫子時也;

〔注〕時自生也。

適去,夫子順也。

〔注〕理當死也。

〔疏〕夫子者,是老君也。秦失欺老君大聖,妙達本源,故適爾生來,皆應時而降誕;蕭然死去,亦順理而反真耳。

安時而處順,一辰樂不能入也。

〔注〕夫哀樂生於失得者也。今玄通合變之士,無時而不安,無順而不處,冥然與造化為一,則無往而非我矣,將何得何失,孰死孰生哉。故任其所受,而哀樂無所措其問矣。

〔疏〕安於生時,則不厭於生;處於死順,則不惡於死。千變萬化,未始非吾,所適斯適,故憂樂無措其懷矣。

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注〕以有係者為縣,則無係者縣解也,縣解而性命之情得矣。此養生之要也。

〔疏〕帝者,天也。為生死所係者為縣解,則無死無生者縣解也。夫死生不能係,憂樂不能入者,而遠古聖人謂是天然之解脫也。且老君大聖,冥一死生,豈復逃遁夭刑,馳驚憂樂?子玄此注,失之遠矣。若然者,何謂安時處順,帝之縣解乎?文勢前後,自相鋒#15循。是知遁天之刑,屬在哀慟之徒,非關老君也。

指窮於為薪,火傳也,

〔注〕窮,盡也;為薪,猶前薪也。前薪以指,指盡前薪之理,故火傳而不滅;心得納養之中,故命續而不絕;明夫養生乃生之所以生也。

〔疏〕窮,盡也。薪,柴樵也。為,前也。言人然火,用乎前之,能盡然火之理者,前薪雖盡,後薪以續,前後相繼,故火不滅也。亦猶善養生者,隨變任化,與物俱遷,故吾新吾,曾無係戀,未始非我,故續而不絕者也。

不知其盡也。

〔注〕夫時不再來,今不一停,故人之生也,一息一得耳。向息非今息,故納養而命續;前火非後火,故為薪而火傳,火傳#16而命續,由夫養得其極也,世豈知其盡而更生哉。

〔疏〕夫迷忘之徒,役情執固。豈知新新不住,念念遷流,昨日之我,於今已盡,今日之我,更生於後耶,舊來分此一篇為七章明義,觀其文勢,過為繁冗。今將為善合於第一,指窮合於老君,總成五章,無所猜嫌也。

#1趙諫議本『而』作『其』。

#2原作『宜』,依四庫本,浙江書局本改作『冥』。

#3郭慶藩引文改『改』作『宰』。

#4郭慶藩引文『奏』下補『刀』字。

#5趙本『牛』上有『全』字。

#6郭慶藩引文『扇』作『照』。

#7趙本『順理』二字作『理順』。

#8王孝魚依注文改『蹴』作『就』。

#9郭慶藩引文『刀然』作『分別』。

#10《闕誤》引文如海、劉得一本『解』下有『不知其死也』五字。

#11郭慶藩引文改『美』作『善』。

#12『者』字疑訛,依郭慶藩引文及文意當作『諸』。

#13郭慶藩、引文『其』作『斯』。

#14《闕誤》引文如海本『其』作『至』。

#15郭慶藩引文『鋒』作『鋅』。

#16趙本『火傳』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