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哲学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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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真理(3)

4.实用主义

一个陈述或判断的真实性,并不是它始终具备的属性,真实性只有当它与某个人的经验相融合,并使他的实际生活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时才存在。它强调的始终都是实践,而不是理论,除非理论本身能够产生实际后果。

现在的情形是否就完全不可救药了呢?我们是否必须承认,我们找不到一个满意的理由来说明一个陈述为什么是正确或错误的。通过简单考虑关于真理本质的两种广为人们所接受的观点,我们发现,这二者都存在一些问题,虽然不足以令所有人谴责这两种观点,但至少能证明假如没有形而上学理论作为后盾,无论是二元论、主观论或绝对论,都将站不住脚。在19世纪这样一个灰暗的年代,实用主义如流星般划过笼罩着疑问、质疑和失望的天空,它的出现以及之后的发展,成了当时哲学史上相对灰暗的时期中最激动人心的事件。然而,它到底是指引人类方向的明星,还是如燃烧的镁条一样一闪而逝,我们现在还不能下定论。虽然实用主义所承诺的远大前景最终可能只是海市蜃楼,但这一点也带来了一股清风,并且这股清风对于这每座房间都终年尘土飞扬的大厦来说,并不能构成任何损伤。

实用主义不仅仅是一个关于真理本质的理论,甚至其主要部分也并非关于真理本质。其支持者和倡导者甚至认为,它不属于任何一个哲学体系,而是关于一切哲学问题的一种观点。在他们看来,以实用主义的观点来看待事物,与用理性主义的观点来看待事物正好相反,同时,他们对自己认为本该值得同情而非受到谴责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地过度辱骂,也会给其积极的观点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实用主义观点,我们从这个名字中就可以看出,它的本质是实用性的,而非理论性的;对于一个理论,重要的不是其逻辑一致性和理性的推理,而是其实用价值和实际结果。威廉·詹姆斯毫不犹豫地坚持理论和真理“在经验层面的实用价值”,一切研究调查、理性思考、理论运用,最终必须有一个实际参照物作为参照,一切思考都是为了将来的行动;正是这个实际参照物,决定了一个理论是否具有价值。

根据这个总的观点,我们很容易推断出实用主义者对于有关真实性问题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只要是有用的、有效的,能够使人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经验的迷宫中更自由、更充实的,就是真实的。实用主义者希望我们,或者说要求我们,不要贬低这些观点,将它们理解成利欲熏心的想法;坚持实用主义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认为,只要自己喜欢的或乐于相信的就是真的。实用主义者在考虑一个判断正确与否时,问的是这样的问题:如果这是正确的,那它会给一个人的真实生活带来怎样实实在在的变化?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决定了这个判断是否正确。显然,这里我们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认为只有判断才有正误之分;观念,甚至名称都是我们经验的一部分,而“正确的观念则指那些我们能够吸收、检验、证实的”。因此,一个陈述或判断的真实性,并不是它始终具备的属性,真实性只有当它与某个人的经验相融合,并使他的实际生活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时才存在。它强调的始终都是实践,而不是理论,除非理论本身能够产生实际后果。

不可否认,这个总的理论确实有其有价值的地方,但它能否提出一个关于真实性的合理理论,却又是另一回事。当然,通常来说,与实用主义者争辩是很困难的,他所用的方式和目的与其反对者是如此迥异。但如果这就是他所认为的真实,那他对这个词的用法则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此外,根据他自己的观点,他越是这么做,就应该越发小心谨慎,因为人们通常不会认为一个陈述的正确性是由其实际后果决定的。关联性、有效性和适用性都是判断或多或少可能具备的性质,但人们通常不会把它们当作真实性的同义词,因为一个陈述有可能具备这所有的性质,但就词的一般意义来说却是错误的;相反,它也可能一个性质都不具备,却是正确的。这一点正是实用主义者极力否认的,但我们怀疑的是,实用主义者坚持这种对真实性的定义以及将其等同于有效性,是否考虑过这种理论在更广泛领域的运用。因为,首先,这一学说根本无法解释我们称之为历史的判断,或者说对过去的判断的真实性问题。例如,我们通常认为马拉松之战发生在公元前490年,然而,最近某位牛津大学的著名历史学家证实,这场战斗其实是发生在公元前491年,并且其他一些学者也赞成这种说法。通常人们会认为,这两种说法一定有一个是正确的,而另一个则是错误的,又或者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无论如何,不管有没有人知道,一定有一种关于这场战斗日期的正确说法,它必须是发生在某个时间,所以,做出关于它发生时间的正确判断的可能也是存在的。然而,在实用主义者看来,这样说是正确的,甚至我们也不能说“它发生在公元前490年”的说法曾经是正确的,而现在正确的说法是“发生在公元前491年”(虽然这种说法也会遭到反驳)。面对这样的问题,实用主义者只会说,这根本就没有涉及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只有当我们的决定会影响某个人的实际生活时,才涉及正确与错误。例如,对年表编制者和历史学家来说,这或许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对我们其余大多数人来说,无论接受哪个作为马拉松之战的时间,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在几种情况下,这两种说法没有一种是正确的,同样也没有一种是错误的,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成问题。决定波斯战败的年份与我目前的生活根本没有关系,然而,也不应该以我个人的利益来决定马拉松之战发生在哪个时间才是正确的。

除了涉及历史事实的陈述之外,其他与当前利益和永久利益有关的问题也很难用实用主义来解释。我们以一个在实用主义者内部之间都意见不一的话题为例,假如有下面这两种陈述:“基督教是真正的宗教”和“基督教是一种低级的迷信”,并要我们决定这二者哪个是正确的,那我们或多或少可以运用检验真理的符合性和融贯性的方法。然而,实用主义者则只能通过考虑这两种说法对人们实际生活的影响,以及估算这两种说法对其持有者影响的大小,从而决定哪一个是正确的。这并不是一个陈述的正误对经验主体的影响的问题,正误本身只能通过它所指的陈述或观点具有的实际影响才能体现出来,这样一来,这个问题似乎又失去了意义。无论相信哪一种说法正确,其实际影响似乎都微不足道,又或者与我们的预期正好相反,事实上通常都是如此。重要的并不是这两种信仰对信仰者有什么样的影响,实用主义并不是说能产生期望的影响就是正确的,但如果它要是正确的,就一定要有某种影响;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影响越大,这种陈述就越正确。

然而,上面这些讨论似乎都与通常意义上的正确性的问题基本没有关系,事实上,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实用主义者或许会说,他们至少将人类的注意力从知性论者毫无结果的努力中,引向了一个真实的问题,但他们必须记住的一点是,根据实用主义的学说,一个误导性的、完全不具备实际影响力的关于正确性的定义,其本身就不可能是正确的。虽然实用主义强调批判之前各种理论的抽象性这一点值得称颂,其不懈地努力试图摆脱教条主义,采取动态的观点看待自然和真实性的发展也理应得到赞许,但是,实用主义依然只是一种关于哲学一般问题的观点,而不是满意的解决方案,尤其是在关系到正确性的问题时。

相关参考

F.H.布雷德利,《真理与实在论文集》。

H.F.约阿希姆,《真理的本质》。

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