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请尊重一个姑娘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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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爱的尽头是成长(6)

爸喜好养鱼,二尺的鱼缸,布置得精细有情趣,背景粘成水底世界的深蓝色,再放进几根水草和人造珊瑚,过滤器一开,水哗啦啦地从一端流到另一端,金鱼带着一堆色彩亮丽的小鱼儿们,鼓着腮帮子欢快地喘着气。我妈嫌费电,每天皱着眉头在爸身旁嘟囔。爸是绝代的好脾气,三下两下就拆下了过滤器,不久把鱼缸也送了人。我还记得那个黑黑的清道夫被送走的时候,自己招着手向它告别。

这些我爸曾经喜爱的东西,我都再也没见过。后来,他开始侍弄花草,把曾经放在鱼缸里的海底装饰,放在盆景里。妈偶尔不耐烦地嘟囔几句,却每天都来浇水,修枝剪叶的时候,眼里也有笑容。

情窦初开的年龄,我半夜里偷着用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以为自己很懂爱情,男人要风流倜傥、腰缠万贯,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的豪情;女人要柔弱纤细、欲说还羞,纯如莲雅如兰。那时的我,只懂得“般配”,恨爸妈没有故事里的浪漫情怀,却不懂爱情里,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更珍贵更难得,它叫作“牺牲”。

(2)

闺蜜决心和相处六年的男朋友分手,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她声泪俱下地和我控诉他的“没主见”,这已经不是第一回。

她的男朋友,是从十几岁一同成长到现在的好朋友,因为有太多的经历交杂在一起,彼此知根知底,感情深厚,情同手足。凭借我对他多年的了解,去定义这样一个人,不客气地说,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慢热、没主见,又时常不知所措的大孩子。

这十几年间,我们都从孩子的躯壳里脱离出来,只有他还留在老时光里。闺蜜原本是小鸟依人的性格,自从和他交往,便成为了一个事事要做决定的大姐大。他们约会的时候,闺蜜要决定是去看电影还是去游乐园;一起去旅行的时候,闺蜜要提前订好机票、宾馆,做足攻略;就连吵架过后闺蜜找借口邀他一起吃饭和解,他也要迷茫半天地问我:“你说她是想让我去,还是不想让我去呢?”

学生时代结束后,他去了北京,她则留在了家乡。

他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经常上夜班,工资不高却很辛苦。闺蜜选择读研,一边进修自己的专业,一边处处为他做隔空的决定,于是电话和火车成为了感情的寄托。他们每天通数次电话,在这一通里争吵,又在那一通里和好。寒暑假她坐着动车去看他,五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她掰着手指头算时间;他则用连续工作数月攒下的一个假期陪着她,亲手为她做一个蛋糕,在上面雕满爱的图案,把她宠作公主。

这么恩爱稳定的感情,修来难得,而闺蜜却总是在为这段感情的未来担忧,她说:“一个大男人,什么决定都做不了,让我如何是好?”

于是在一次剧烈的争吵后,闺蜜下定决心要和他分手。她坐在熟悉的动车上,去见他最后一面,想给六年的感情画上一个体面的句号。

几天后闺蜜回来,眼睛肿成蜜桃,脸也哭成了四方形。她说每回自己去看他,回程的时候他都买给她一张动车票,可是他来找她的时候,却总是买一张最普通最便宜的票。为了争取多一点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他总是夜里出发,在令人窒息的拥挤车厢里坐上或站上十二个小时,没有丝毫怨言。

这一次,闺蜜回来,站在那个不一样的慢车车厢里,忍受烟味屁味汗水味交杂在一起的味道,十二个小时终于想清楚了一切。

她决定原谅他,因为他哭着说:“我人生中做过那么多的决定,却甘愿对你窝囊,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啊。”

(3)

遇见彼得之前,我的男朋友都属于一类人,多金,帅气,嘴巴甜。我是头脑简单、甘于奉献的傻姑娘,很吃嘴甜那一套。

刚刚和彼得搬到一起,我自告奋勇,吵着给他做牛腩面,前一天晚上我用大骨熬汤,第二天煮牛腩,用火太猛,牛肉炖成了皮革的滋味。我试探着问彼得:“如果满分十分,你给我打几分?”彼得用力地再嚼了几下,很认真地说:“味道正宗,可肉质实在不怎么样,如果给你打分,三分吧。”

那一刻我委屈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我心里埋怨,彼得啊彼得,看在我这么努力的分上,你不该把真话说出口。彼得没察觉出来,吭哧吭哧把剩下的牛腩面都吃光,第二天和我讲:“亲爱的,我嘴两边的肌肉都好痛。”

彼得的真诚不止于餐桌上,他事事都要说出犀利的真相,对此我一度十分不满,甚至动过离开的念头。可是当他评价晚餐不合口味时,最后却成为了家里的大厨师。一个蓝眼睛的男人,自小吃牛排长大,和我的家乡远隔半个地球,却看遍无数的菜谱,每个晚上准时把自创的中西式炒菜摆上餐桌。他不说情话,不懂浪漫,却总是给我朴实到心安的关爱。这种爱的方式,是在我告别了青涩年代,快要走进三十岁,经历了一些感情的风雨后,才渐渐可以懂得的。

是啊,嘴甜不一定是爱的方式,不然又如何解释,那些嘴巴甜甜夸我是美厨娘的男朋友们,最后都端着蜡烛坐到了别人家的餐桌旁?

(4)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它或身披黄金或赤身裸体,或镶满钻石或包装简陋,或闯得进豪宅或钻得进茅屋,没有人能够预料它以哪一种方式出现。

而当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份爱情,以剥洋葱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剥开它时,你会发现,纵使爱有千万种方式,却只需要一份理解,而愿你,可以成为心领神会的那个人。

我用味蕾爱着你

你走后,我也搬出来,把故事都留在了巴克兰街24号的铁皮房子里。

亲爱的佳明:

听说你要结婚了,新娘是温顺贤良的台湾女子,样子并不像我。

这实在是个容易发生浪漫爱情的季节,南半球的春天,晴天的时间多过于阴雨,阳光并不凶猛,从厚厚云层筛出色泽鲜亮的光芒,罩住熙熙攘攘的生命。这样的季节,去皇后镇拍婚纱照,温度刚好。

认识你也是在这样的季节吗?我记不清那年的樱花是否也开得这样好。那时刚刚开始国外生活的我,一个人来到这里,把太多的地方当作落脚。仓库、车库、地下室、朋友家的地板上,都成为劳顿旅途的栖息地,后来停在一个四处漏风的铁皮房子前,就在那简陋的两室一厅里遇见了你。

作为一个远离社交的女生,最初的我,并不打算与你这个三十几岁的单身男人产生交集。几十平方米的空间,被杂物塞到逼仄,我们共用一个厨房卫浴与客厅,彼此客客气气,绝不多语。你长相普通,身材高大,看起来爽朗,大鼻子圆眼睛厚嘴唇,笑起来有几分讨喜。我们很少见到彼此,我却在每个清晨从你车子的发动声中准时醒来,窗帘外望去的天空,永远是还未亮起的灰白色,我因此懂得这份辛苦。

你经常穿着那件褶皱的黑色T恤,裤子也是洗得发白的青灰色,看起来并不是干净整洁的人,却难得扮演了一个细心的室友。

我清洗马桶和浴室,第二天你就把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我在阳台上摆满嫩绿的植物,转眼你就买来新的杯垫放在餐桌上,你帮我配钥匙、倒垃圾,甚至置办了两把椅子放在阳台上。

我在那里读书写字喝咖啡,霸占着绝大多数的好天气,而你呢,空闲时坐在地毯上看电脑,吃来路不明软掉一半的巧克力,偶尔冲我嘿嘿一笑,腻乎乎的黑色全黏在门牙上。

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世界,并不想参与你的生活,可是偶尔,也能在关灯入睡前的一瞬间听见隔壁传来的电话声,你安慰母亲这里的生活如此清闲,转眼却打给朋友诉苦;而我也相信,在某些时刻,当我为着生活的艰辛在你的隔壁放声大哭时,这些痛苦,想必你也一定听得到。

那是我最不顺利的一年,决定结束吉卜赛般的生活,重返校园去读书。把所有打工攒下的钱都拿去交学费。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变得和口袋一样空荡荡。坐在异国街头的长椅上,和吃着汉堡的流浪汉并排,我的银行卡上还剩下两块三毛钱,青春正好,阳光免费,可我连他的那个汉堡都买不起。

一路上从抽泣哭到鼻青脸肿,回到铁皮房子推开门的那一刻,烟雾缭绕,香味扑鼻。

你在厨房里烧着菜,正拿着汤勺优哉游哉地尝滋味,七七八八的佐料摆满灶台,锅碗瓢盆都堆在水池里,我故作轻松地吞下口水与眼泪,鼻子里都是家的味道。

你咧着嘴,微笑朴实到极致,“一起吃吧,米饭在锅里”,我毫不矜持地点着头,连点假装的犹豫都没有,接过饭勺,准备碗筷,一切轻车熟路。

我隔着雾气,看着你这个连围裙都没系、油渍沾满T恤下摆的邋遢身影。很久之后我才明白,那样的一年里,闯进生命里的人有无数个,为什么大多在一段时间后变得面目模糊,而你却留在了我心里。

你对食材并不讲究,可是手艺却不赖。那道啤酒麻辣虾,离开你就再没吃过最好的。

虾是半年前冷冻的,啤酒是前一天喝剩的,大蒜已经发芽,干辣椒也不知道在柜子里待了多久,这些你一概不在乎。

你更在乎的,是虾一定要剔除虾线剪掉胡须,这样吃的时候不会扎到手;用煤气炉不用电炉,大火炒过的菜味道更足;烹饪顺序不可错乱更不能偷工减料。热锅上油,下葱姜蒜爆锅,加干辣椒和麻椒,锅铲上下翻腾几下,炒至飘香,放虾炒红,倒入啤酒烧开,放少量盐、生抽,尝尝滋味,静等出炉。

那晚,我们在餐桌前把虾皮堆成一座小山,从天南聊到海北,你聊工作、黑心老板、移民之路,我谈打工、学习、写作梦想。我们喝着啤酒,咒骂白人的歧视、老移民的傲慢、华人老板对同胞的剥削,也不眨眼地给未来吹牛逼。你醉眼迷离舌头厚重,决绝地说没有过不了的河,没有吃不了的苦。我举杯大喊,去TM的生活。眼角流着眼泪,不是因为痛苦,是因为在这样一个陌生又冷漠的城市里,终于遇见了一个人,他不需我多语,就懂得我吃尽的苦头。

那之后我们就真的过成了一家人,是以亲情的方式。

你手臂被油锅烫伤我给你包扎换药,很遗憾最后还是留了疤。我贫血时你带我去中药铺抓药,大半夜为我熬汤香飘十里。我换掉你卧室里保质期不明的巧克力,在早市花三块钱买一个木篮子,里面装上各种零食。你给我做拿手的马来菜,足味足量,我贪婪地把饭碗压得实踏踏。我们一同去超市,买降价的整条三文鱼回家。你用厨师的水准切出干净利落的生鱼片,我煮毛豆,拌海带丝和蓑衣黄瓜,随心情放佐料,把想象力发挥到极致。

我们几乎同时爱上了红酒,每周买一个牌子,一年留在墙角五十五个不同的空瓶子,把自己喝成半个专家。冬天时我们买牛肉羊肉和成堆的青菜,自己调制锅底,大快朵颐吃火锅;夏天的夜晚敞着窗户喝啤酒,吃你最爱的芥末花生数星星,你说看谁先打第一个喷嚏,结果直到木篮空空也分不出胜负。

那是多么美好的一年,你爱上了我的芥末花生,而我却几乎爱上了你。

有一天趴在地毯上看深爱的007,往嘴里塞着牛轧糖,地上糖纸撒了一片。正看到肖恩·康纳利和邦女郎在缠绵,我聚精会神睁大眼,坐在身旁的你忽然说,“我决定去另一个城市。”震惊,难过,不舍,我不知道心里是否还能装下更多。你坚持得那样彻底,似乎有些兴奋,说那里有更好的工作和未来,这里从来不属于你。我挤出一个微笑,听你慷慨激昂的理由和雄心壮志,舌尖上牛奶的味道融尽了,只剩下细碎的花生粒,那一刻变成离别的滋味。

佳明,从那以后我再没尝过牛轧糖,007的DVD也送了人,你不知道,我怕离别。

临行前一天,我特意请了半天假,学着你的方法,做了一顿不太成型的麻辣虾。你点头认真地说好吃,就是太辣了。我说特意买的泰国公鸡牌辣椒,味道呛人,吃着吃着我们就都流了泪。看着你离开的背影,我多么希望会有一场暴雨,拦住你的去路,或者你的破车抛了锚,被拖车狼狈地拖回家,可惜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走后,我也搬出来,把故事都留在了巴克兰街24号的铁皮房子里。

后来我们慢慢失了联,我想你一定过得忙碌又充实,日子比从前好很多吧?手臂的伤疤还在吗?你在的那个城市可以买到绿罐子的芥末花生吗?我一直想联络你,想告诉你我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兜里有了点闲钱,哭鼻子的次数少很多,写作事业终于起步,每一天都充满着正经人和正经事,只是饿的时候很想你。

前几天我们熟识的那几个朋友聚会,我也去了,一桌子马来菜,我没吃几口却喝了太多。

他们说,后来你开了一家餐馆,取了个异国名字,奇奇怪怪的发音,听说翻译过来是思念。

芥末花生

2014年某个深夜

(亲爱的佳明,这是一封无法邮寄的信,它被压在抽屉的最下面。我没办法红着眼睛去参加你的婚礼,也试着不再去想你,就让味蕾替我爱着你吧,一直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