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这辈子活得热气腾腾
25439500000020

第20章 这个世界依然有值得我们去微笑的东西(1)

二十周后

昨天一早起床,去做了二十周的检查。

仍然未知男女,不大看得清嘴唇,一望而知是个圆脸,虽然B超内明显可见那孩子在不断地踹我,但我仍然坚持说,我真的、完全、丝毫、一丁点儿也没有感觉到那个名曰胎动的玩意儿。

我感受最多的是疲惫。热。坐久了腰疼,站久了腿疼。以前最爱热闹的我,现在开始本能的抗拒和推脱所有的社交活动,身为编剧,我花了半年时间,精心策划了一本小说,现在有影视公司来找我谈改编了,我的第一个反应,居然是卖掉版权,尽快甩掉这个包袱。而这一切,并没有任何人逼迫。算算日子,也不过只过了五个月,万里长征走了五千米,距离甘肃会宁那个地图上遥远的小红点儿,仍然有令人绝望和未知的另外五千米。

如果不是怀孕,我估计打死也不会相信我居然真的能做到半年不去钱柜,起码一年不旅游,跟婆婆合住两周,五个月没换包(我的包包都被我娘给我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了),完全漠视了所有的高跟鞋和裙子。我是发自肺腑地漠视了这美好的不可或缺的这一切,现在被胖同学形容为“一座移动的肉山”的我,只希望能穿一件轻薄透气宽松的棉裙子,一双舒服的平底凉鞋,不用再道貌岸然地去上课,不用神头鬼脸地去见人谈合同,所有过去三十三年以来我压根不信、拼命抵抗的这一切,原来只需要增长几斤体重就可以达到,而且是以排山倒海、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的架势降临在我自己头上,真是令我不服不行。

基本的感受就是,生理上极端不舒服。所有的(尤其是美国人编的)怀孕指南开篇词儿里说的什么“这是个神奇的时刻”都是******大忽悠,要是男人有这功能,打死我也不跟他抢。我保证态度比胖同学好一万倍,每天伺候十二小时以上,鞍前马后任劳任怨。但现在我完全没享受到这一切,还得附带着各种诸如在炎炎夏日里打车(因为车钥匙被没收了)、每天不管多累也要狂走一小时、各种食物饮料的禁忌,烦躁时候连根小烟儿都不敢嘬一口的待遇。这哪是怀孩子,这简直是关牛棚,只能以顽强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跟现实的残酷负隅顽抗。第二个感受就是,人真不能闲着。幸亏我之前一直有戏写。也幸亏各路人马没有因为我怀孕就放过我,再烦我也得一周上八节课,写两三集剧本,看更多的学生作业和友情稿件,处理科研申请、招研究生、开会当托儿、会见友人和客户(包括潜在的和明知肯定没谱的)、联系出书、谈新剧本、辅导毕业论文……我一直没有抑郁,全赖于我四脚朝天的生活。

偶尔有空,我腰酸背痛得实在不行的间隙,找几本原先特别喜欢的女文青们写的书来读。黄碧云、朱天文、刘瑜。每每是读到一半,赶紧看点别的换换脑子。她们不是写的不好了,也不是我不爱看敏感细腻抒情的文字了,只是我越来越觉得,生命是不能用来思考的。一思考,就虚无。一虚无,就抑郁。一抑郁,就不好弄了。

比如生孩子,有多少未知和不确定啊!谁能保证生下来的就一定符合我的期待,然后你还不能扔了,你还得管他/她,生病也得管,吃饭也得管,上学也得管,不上学更得管。生命自此变成一条单行线,轰隆隆的朝着某个终点而去,你却并不能因此跟自己大声宣告:我再也不孤独了,因为此行的终点我必有陪伴。你没有。你还是你,只是多了个他/她。就算你千辛万苦瘦身下来,你美丽的旗袍势必在几年之内动辄多几个油渍的小手印,你要千辛万苦还没瘦身下来呢,哼,你丫就是个杯具。看别人喜唰唰,您就一边儿哭去吧。

所以这事儿怎么能琢磨呢。爱,伴侣,朋友,亲人,孩子。曾经我觉得我是这样一个需要密集地生活在这些词汇里的人,否则我就孤独得连活下去的基本动力都没有。现在我怀孕五个月,我最亲密的朋友一共打来过一个电话,我比较亲密的朋友都不在北京,我老公天天忙得死去活来,我有时候会猛然醒觉,呀!我都这么多天没哭了。再一想,我哭给谁看呀。再说了,有多大事儿值得感时伤怀迎风洒泪?人人都奔在这条名叫孤独的路上,不是没有旅伴,就一定死路一条的。

所以我变成了一个傻乐的人。没朋友,我不还有学生呢嘛!我的一个研究生给我送了好多好多坚果,另一个别人的研究生从山东老家给我带回来半框柴鸡蛋。咆哮作为一个河南弟弟,居然自己动手煲了一整天的鸡汤给我喝。我每周二去上课,三个学生都会把我送到门口,帮我打上车他们才走。化妆品没有了,诗憬姐姐送我一堆,极光和柴德每人帮我跑好几个专柜,金子还从香港给我带了各种无添加。就连《杜拉拉》的盗版碟都是学生借给我的,也多亏这张缺四集的盗版碟,我娘和我婆婆的业余生活起码丰富了一个礼拜之久。出去开会,听新找来的客户说,他们打听过我,听说我是个“特别强势的人”,结果见了面,发现我不但不强势,还挺好说话。我其实最初也想过发脾气,问问到底谁嘴那么贱愣说我强势?后来一想,我何必呢。在觉得我强势的人眼里,我说什么都是强势。我改变别人看法的意义何在呢?别人是我的什么人?别人归根结底,都是我的别人。既然是别人,关我屁事。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几个自己人了,肚子里既然怀着一个法律和血缘上怎么都颠扑不破的真正的自己人,我干嘛要因为生别人的气,伤害我的自己人?

就连北京突然闷热的夏天都是好的。太热了,不适合发呆。这多出来的时光,就算是将来被注定遗忘的时光,也同样是宝贵的,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时光。我宁可把它浪掷在qq群聊、msn胡扯、网络灌水、天涯杂谈、豆瓣发帖、微博瞎扯,我也不愿意用它来思考某些被命名为“意义”的东西。

如果我就这样永远的告别了我的女文青时代,倒也未尝不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小事。

向着明亮那方

我给儿子买的第一本童书其实完全不符合正常童书的任何要求。基本只满足了一个早期文艺女青年在莫名其妙当了妈妈之后的审美品位,是我喜欢了好多年的金子美玲的《向着明亮那方》。现在想想,每天下楼溜孩子的时候,月嫂得忍着多么巨大的尴尬,才能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听着旁边一个体型臃肿的中年妇女眼神涣散的望着小区里的其他孩子旁若无人的给自己的孩子念“向着明亮那方/哪怕烧焦了翅膀/也要飞向灯火闪烁的方向/夜里的飞虫啊/向着明亮那方/向着明亮那方/哪怕只是分寸的宽敞/也要向着阳光照射的方向/住在都会的孩子们啊。”也不怪我儿子迄今不爱理我,完全没有表现出对诗歌等等文艺作品的审美追求,估计任谁摊上个对月月娃读日本童谣的亲娘也会觉得累觉不爱吧。

我家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童书读物是李欧·利奥尼的《一寸虫》。我很喜欢,主要因为短,而且结尾特别励志光明聪明有力,因此成为我儿子三个月内我讲的最多的一个故事。“我很有用!不要吃我!我会量东西!我可以量火烈鸟的脖子,巨嘴鸟的喙,蜂鸟的全身!虽然我不会量夜莺的歌声,但是我会跑路啊!”哇咔咔,真是聪明的小虫子。可惜我儿子兴趣缺缺,这本书有一天在我带出去讲故事的路上黯然神伤的不见了,估计是自己跑路了吧。

一岁以内,我儿子真正喜欢的一本书叫《小老鼠忙碌的一天》。一只小老鼠,一整天都宣称自己“有一个梦一样的好主意”,公然一点忙也不给大老鼠帮,终于把大老鼠搞毛了。小老鼠不慌不忙的掏出一个用雏菊、羽毛编成的花环,给大老鼠带上。大老鼠瞬间就心软了,抱着小老鼠啃着草莓就在吊床上睡着了。我一直怀疑我儿子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他打小就逃避家务劳动,打算以高情商攻克我跟我娘这两座堡垒。不过现在看来,貌似是因为这本书画风浓丽鲜艳,让一岁以内的小朋友格外喜欢撕。我家的这本书撕了粘、沾了撕,最终四分五裂。一声叹息,让爱书如命的亲娘情何以堪。

接着就来到了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仍然是李欧·利奥尼的《田鼠阿佛》。这个故事简直就是我的心声啊!一只不爱劳动的田鼠(好吧,看来不爱劳动在我家是遗传的)在整个漫长的冬天用故事抵挡了黑暗、缺少食物和由此而来的所有绝望。春天总会到来,而不爱劳动只爱故事的田鼠也总有它活在鼠群里的位置。我因为太爱这个故事,所以给儿子讲的很少,给朋友讲的很多。一想到过去三年我读的最多的书是儿童绘本,我就有一种需要从偶像生活剧转战儿童频道的恐惧。

一岁以后,我跟儿子的喜好开始分道扬镳。我的最爱是《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我儿子的是各种恐龙大百科。一本《爸爸,我要月亮》让我忍俊不禁,但他很明显是更喜欢另一本名叫《月亮的味道》的,因为确实想知道月亮到底是不是甜的。他从童话书里知道了狼人、幽灵和雪山怪物,然后坚决拒绝在有月亮的晚上出去散步;我对各种画风甜美的小兔子、小熊、小猪小象都没有抵抗力,他干脆连我起的小名都擅自给改了,在看了一本《DK儿童动物百科全书》之后,他先是给自己起名异特龙,接着是小马,现在是小黑鲸。英文名也随之变成了Whale,我假装淡定的跟他商量,儿子你看你有没有可能哪天再改回叫熊宝宝?儿子断然拒绝。于是现在我跟他混,他是恐龙,我就是慈母龙,他是黑鲸,我就是鲸鱼妈妈。我也太三从四德了好吗!

作为一个坚持过六一的小朋友,每年六一我都要给我的朋友们发一句“赤子之心是最大的福祉”。跟大多数的亲娘相比,我这份工干的够差劲的。离了婚,害儿子单了亲,不跟他一起住,很有可能我现在读的那些武志红的那些心灵鸡汤在他三十岁以后都会成为他吐槽我的好帮手。我也确实不喜欢陪小孩玩儿,让我当全职妈妈不工作不如直接杀了我吧!

但是我爱他,而且,谁说我们就没有过好时光呢。

六一快乐啊亲爱的儿子。我又给你买了半排书架的书,不好意思好像我只会干这个呀。当你的妈妈是个很头疼的事儿,不过我会试试看。万一搞砸了,我们只好看看能不能当朋友了。我陪你长大,你也陪我长大,我们一起努力,在没有月亮的晚上,向着明亮那方,走吧。

挑灯看不见

春节期间,在开心网上看到好几个北京朋友或亲戚转贴的攻击外地人的帖子。其中有一个“北京男人千万别娶外地女人”的帖子给我气乐了,早上趁胖同学咳嗽,我赶紧跟他絮叨:你们北京人是不是都有阴谋论啊?怎么人家外地姑娘嫁你们就图户口了?几个北京人家里能给人解决户口?更别提人家搞到户口就甩了你们这么无厘头的事儿了,谁的时间不是时间,姑娘的青春还更宝贵呢,为了一个99%解决不了的事儿跟你这儿瞎耗,还不如傍个大款直接,拿个五十万,哪儿买不到一个户口。再加点钱,加拿大户口都够了,谁他妈还跟北京挤啊。

果然,每到这个时候,胖同学这个北京人跟外地人结合的后裔就一马当先表现出了顽强的本地人品质,开始不屈不挠的跟我论战。我俩吵得差点把我们家孩子都吓着了,月嫂在一边直乐,不停的跟我儿子说,“看爸爸妈妈干啥呢,你快点长大做裁判吧!”这里省略争论内容一万零一个字。总之是吵到最后,我终于发现了,所谓“门当户对”,在更大程度上指的是身份认同是否一致。比如我们是否都认为北京是全世界最好的地方,清华是否是中国最好的大学,陕西的面是否就是比山西的好吃,西安的姑娘是不是普遍好看且善良,如果在这些地方发生了本质的分歧,基本跟意识形态的分歧一样,不但是不可调和的,而且是随时可能蹦出来成为导火索的。

随着有了孩子,我爹妈大幅度移居北京以后,家庭成员的关系简直是一触即发。有天我随口跟我妈说了句网上的漫画是最底下俩中年人,拖着四老人,最上面是个孩子,我娘当场就翻脸了,她严肃地跟我说:“我们可不是你的负担!我觉得我是来给你帮忙的,而且帮了很大的忙!”说着眼圈就红了,我这一通哄啊,半天没哄过来。有时候我觉得为什么这帮老头老太太小伙子都这么敏感啊?现在想想,除了对家庭身份的认知,恐怕彼此的背景差异是首当其冲的。

到了这个岁数,忽然意识到人与人之间,尤其是亲人之间是需要磨合的,这简直是中年到来之前的最大收获了。

丹青不知老将至

念电影学院的时候,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希区柯克的《鸟》会被算作是惊悚片。我看来看去,都觉得不吓人。不就是鸟吗,啥了不起的。鬼呀僵尸呀什么的,那才吓人呢。

我爹上午来了北京,迄今不到三个半小时。现在我脑袋前就像飞过一千只惊鸟,刷刷地啄得脑门儿疼。然后最惨的是我还不能跟胖同学抱怨,他早上一听说我爹要来,吓得连声说晚上要晚点回来,碰到这种没义气的非同盟军,我除了郁闷,还能说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