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拼了命,尽了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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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活着,就要选择对得起自己的最好活法(2)

那还是我在北京CBD实习的时候,每个月负担着前男友小一万块钱的巨额房租和日常开销,实习工资远远不够,得常常接私活才能勉强度日。本身工作就忙,外加见缝插针地赶着私活儿,经常错过食堂的饭点儿。CBD的消费很高,随便吃个便当也得30多块钱,我舍不得出去吃,于是中午的时候经常让同事从食堂带两个唯一能够带出来的紫米馒头当作午饭,晚上九十点钟从公司出来饥肠辘辘就在7-11便利店买个三明治填饱肚子。

对我来说,经历过一年的每顿只吃八毛钱的南瓜和两毛钱的米饭,这真的不算过得很糟糕。起码还能时不时地为了犒劳一下自己,在地铁站门口买几串五毛钱的麻辣烫,浇上一大勺麻酱,过个嘴瘾。

一天加班到蛮晚,经理和我一起出公司门。他问我这么晚了回家还有饭吃吗?我很老实地说没有了啊,我平时都在对面随便买个三明治,或者在地铁口买根玉米。

他突然就生气了,说:“走,今天我请你吃好的。”

我也是突然就涨红了脸,连连拒绝:“经理,真的不用,我自己想吃就会去吃的。”

平时很儒雅的经理瞪着我说:“你是不是不给我面子?”一句话说得我没了脾气。他带着我进了公司附近的日本料理店,点了一堆我平时不舍得吃的东西,然后把菜单递还给服务员,很严肃地看着我:“小令,你要知道。你今天吃不起好的,那就努力攒钱吃好的,哪怕再忙再节约,也不能对不住自己的胃。你的胃很小,别亏欠它。”

那一顿贵得离谱的日本料理,因为心情过于复杂,我没有吃回本儿来。

后来我每天中午在食堂跟经理吃饭时都会说好后悔呀,唯一一次能敲诈你居然还没放开肚子吃,而他总是露出狡猾的笑。

是的,从那天起我开始准时地出现在食堂,两素一荤一汤一水果吃下去,我似乎听到了我胃满足的声音。

我也开始注意到,我身边有很多优秀的人,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胃和心关怀备至。

后来我去了另一家公司,公司里有个大家公认的女神,三十出头,已经做到了VP的位置。她每天的工作量是惊人的,公司里大大小小很多事都得从她手上过。可是在她眼里永远看不到一丝疲倦或者慌乱,永远是妆容精致衣着考究的婀娜身姿和干练笑容。

她几乎每天都会去公司楼下的餐厅吃午饭,用上半个小时慢条斯理一口口地吃,偶尔也会自己准备了精致的便当带来,同样是慢条斯理一口口地吃,绝不会像我们一样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刷微博朋友圈。有一回故意进她办公室搭话,顺便偷看了一眼究竟什么便当能吃这么久还这么享受的样子,可这一看就惊呆了,鳗鱼盖饭,诱人的溏心蛋,金枪鱼沙拉,还有一小份水果。

她究竟是在晚上十点到家后准备的,还是早上八点出门上班前准备的?后来慢慢熟了,加了她的朋友圈,发现她若是加班到很晚回家,都会在大木餐桌上铺上美丽的桌布,为自己做两个简单的菜,再不济也会下碗面条。

往往我坐一个多小时的末班地铁和公交车深夜到家,冲个凉倒在床上准备刷刷朋友圈就昏睡过去的时候,早我一个小时到家的她正拍了热气腾腾的饭菜后准备开吃。照片总是精致而温暖至极。

她绝对不会用方便面,最次也得是日本的豚骨拉面、乌冬面,或是农家手作的荞麦面,加上丰富的小料或浇头,五颜六色的一碗,看着图片就让人食欲大增。

往往做一碗面的时间,够赶上别人做顿饭。

有一次我忍不住在底下评论,我说:“姐,你真够闲啊,还不如凑合吃点,抓紧时间赶紧补觉来得实在。”

一会儿,她很认真地回复了我:“ 我的胃跟着我受了一天累,我不把它安慰好,睡觉又怎么能弥补?吃和爱一样,不是可以凑合的事情。”

看到这句话的瞬间,眼前就出现了甩着一头长发的她,微笑着看不到那些男人们爱慕眼光的样子。

这个女人,聪明得无与伦比。她知道什么是可以辜负的,而什么是不能辜负的。

她把自己照顾得比照顾任何人都要好。

她懂得外在的强大,更懂得内在的安抚。

是啊,吃和爱一样,不是可以凑合的事情。

聪明而优秀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哪怕工作再忙,都不会成为他们忽略对自己好的借口。

相反,那些生活一团糟连吃饭都顾不上的人,往往工作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吃一顿正常的饭能多花多少钱呢?吃一顿安安静静的饭又能多花多少时间呢?

这与它们能带给你的满足感和愉悦感相比起来,简直微乎其微。

回过神来,我看着眼前手足无措的小姑娘,笑着对她说:“今天令姐有好事,就让我请你吃水果吧。不过呢,我希望你以后不要买这些不好的水果,你图便宜买下的烂水果,吃起来的时候根本就是负担和垃圾,绝不会为你带来任何愉悦。人生短短几十年,爱和吃能别凑合就别凑合。你的心和胃都很小,别亏欠它们。”

小姑娘接过水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第二天午餐的时候,她敲开我的门,走到我的办公桌边,怯怯地递给我一个塑料盒,里面是十个饺子。她小声地说:“令姐,谢谢你昨天的水果,这是我昨晚包的饺子,饺子皮是我妈上次来看我带的,你尝尝吧。”然后跑掉了。

我看着那一盒长得并不好看的饺子,开心得弯了嘴角。

还好,她还是明白了我说的话。正如我当初开始去食堂吃饭一般,懂得还有自己,也是不能被辜负的。

人生短短几十年,爱和吃能别凑合就别凑合。

你的心和胃都很小,别亏欠他们。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最近两年,我身边越来越多厌倦工作,对工作有着强烈不满,想要辞职想要跳槽想要创业的人们。

朋友林,比我早一年毕业,印象中这两年里他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工作上的消极状态,并且已经换了几次工作。

前几天他突然说要请我吃饭,我一接电话就开他玩笑:“林总,看来你是发达了啊?”他叹口气回我:“发达毛线啊,刚又辞了工作,不喜欢。这不找你聊聊、取取经,看看我适合做什么。我看你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好羡慕。”

我很想告诉他,其实我不是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是做并努力喜欢着。

组织了半天语言,好显得既谦虚又不那么虚伪,结果半天挤出“好吧”两个字出来。

仔细想想,这样的朋友不在少数。似乎他们对每一份工作都不满意,你问他们为什么不满意,是不是嫌工资低?如果嫌工资低没关系,会涨嘛。可是居然很少有人会跟你说是因为工资低待遇不好。很多人会回答我说:“不喜欢。做得没劲,没意思。”

这一点是让我很意外的。竟然有那么多的人,以喜欢来决定工作。

可究竟有多少工作会是让你那么喜欢的,可以使你一直一直做下去?

在我有限的经历里,几乎没有遇到过。

“只有做自己很喜欢的事情,才可能变成事业。”这是我在大四时在职业生涯规划的分享会上表达的观点。当时掌声雷动,下来以后还有很多人来找我聊天,说学姐你真是勇敢。

其实我当时心里很没底。因为我怕别人问我那你喜欢什么,彼时我唯一能回答出来的最喜欢的事情,恐怕就是玩儿了。

可喜的是,我现在再也不会去跟别人说“选择工作时一定要选自己喜欢的事情”。

因为我发现,几乎没有一项工作是能让你喜欢到毫无厌倦感,一直喜欢下去的。

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发了个状态说:“一项工作里,能有50%的部分让你喜欢,你就已经很幸运了。而剩下的,都是要硬着头皮去完成的。完成了这些,你就可以享受你喜欢的那一部分。”

这句话,我深以为然。

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她对自己的工作如此废寝忘食,是因为她百分百地热爱着摄影事业。并且我一度很惭愧自己没有像她这样对工作这般热爱。原来她也是只有50%的热爱呀!

而对我来说,一项工作有三分之一的部分能让自己喜欢,就已经很不错了。那剩下的三分之二多半是不喜欢或者不擅长带来的压力、焦躁、烦闷,以及重复工作带来的厌烦。

这几年来,我大大小小也给别人打了不少工。最初选择时就是攒钱赚生活费,没有什么挑拣。到后来,为了未来职业的规划,开始有标准地选择实习。我的标准,不外乎是:工作喜欢,公司不错,写履历时有分量。

可是当我真正开始工作以后,我发现,谈什么工作内容喜不喜欢,其实都一样。你还不是什么都得做?还不是老板让你干吗你就干吗?还不是每天重复类似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喜欢的感觉会慢慢变淡,淡得你感觉不到。

于是能让你硬着头皮坚持下去的,就是你心里的念头了。

支撑着我的念头也很有意思地经历了几个阶段,最初是“哦,这份工作能让我赚到生活费,不用饿死”,后来是“这是个大公司,坚持实习完几个月,写到简历上拿得出手,以后找工作容易”,再后来是“我们一定要把这个项目做出来,才对得起熬的这么多个日日夜夜”,到“坚持下去,你只有坚持下去了,才能赚到足够的钱,去做你想做的事”。

我一直靠着这些念头硬着头皮熬过了那些因为压力、不快、焦躁、烦闷、厌倦带来的三分之二的时光。

而这样三分之一的喜欢加上三分之二的念头支撑,用矫情点的语言来概括,就是稻盛和夫说的:“与其找喜欢的工作,不如喜欢上手头的工作。”说通俗点,就是我所谓的“做并努力喜欢着”。

我们很多人,其实兜兜转转很多年,都未必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是什么,自己的理想是什么,自己的毕生事业是什么。但是对于自己不喜欢什么,倒是感知得尤为强烈、清楚、快速。

我也曾经如此。

我喜欢啥事也不做,每天满世界旅游,我喜欢在家里烧饭做菜烤点心,我喜欢开个咖啡馆,就给自己和小伙伴们聊天喝咖啡用,可没钱,我啥也做不了,等我那一点点可怜的积蓄用完了我就得喝西北风。

于是我开始担心,我若因为不喜欢就这也不做,那也不做,若有一天碰到了喜欢做的事情,真的有能力马上去做吗?

不管你有多不喜欢你现在的工作,你总得为自己将来某一天可能会出现的喜欢的事情做好足够的准备,不是吗?这样才能在机会来临的时候,让自己可以去抓住它、实现它,而不是无可奈何地放走它。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怀抱着这样的念头,你便不会那么不喜欢你眼下的工作了。

还有个秘密我可以偷偷地告诉你,你手头的工作越让你讨厌抓狂,当你处理完它时,你所拥有的满足感就越强烈越踏实。

所以,在你焦头烂额得想要放弃的时候,想一想你即将会拥有的满足感,然后对自己说:“我一定可以完成。”然后硬着头皮做完。相信我,你所获得的,绝对比寻找下一个你喜欢的工作来得多得多。

正如我的朋友小助理说的,你熬过了那些你需要硬着头皮去熬过的,你就可以享受你喜欢的那一部分了。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觉得脖子被压得越来越重的时候,恭喜你,你离戴皇冠也就不远了。

若不读书,行万里路也不过是个邮差

我是整个公司里收快递最频繁的人。公司的一些小姑娘经常买些零食啊、衣服啊,男生经常买些电子产品,可我的快递每次不是来自当当就是京东,要么就是亚马逊。

终于有一次,负责收快递的行政小姑娘忍不住了,问我:“令姐,你怎么老买书啊?你有时间看书吗?你每天那么忙。”

是的,我的确没多少时间看书,但我每天都会用这很有限的时间来看书。

但我并不是一直以来就爱读书的人。相反,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很不爱读书的人,读书的年头没时间读闲书,工作的时候就更别说了,每天早出晚归,回到家沾着枕头就能睡着,连上网的时间都没有,谁还有空去看书。

我妈经常念叨我:“你啊,就是看书少,我读中学时就把所有文学名著和当代作家的文学作品都读遍了。你都丢我们家的脸了。”我就很不服气地说:“读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干吗,读有用的书就好了。你看你数学不及格……”

于是我妈白我一眼就走了,剩我自个儿洋洋得意。

我那个时候,就是很刚愎自用地认为那些名著啊文学作品啊,不是一些虚构的无病呻吟就是一些造作的忧国忧民,看那些还不如抓紧时间学学乐器啦、学学轮滑啦、学学街舞啦来得炫酷,都是直接能拿得出手的特长爱好,不像读书,特长一栏上总不能写个“读书”吧?兴趣一栏上写个“读书”又活脱脱地告诉人家你是个书呆子。

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所以我以前总是无法理解,当我每次见到外公,哪怕是他最后在病床上的时光时,他都是戴着老花眼镜颤颤巍巍地在那看书;

我也总是对我的同学不以为然,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天,钻研那些我觉得是老古董的书籍;

我更是纳闷或者带着偏见,看待那些出来玩儿还装模作样地带着书看,或者明明开会出差还带本书在机场看的上司们。

当他们都在好好读万卷书的时候,我一直自以为是地行所谓的万里路。

可是当我开始走出我自己的小世界,走进外面那个大世界的时候,却越发现读万卷书的重要性。

不读书,哪怕行了万里路,也不过是个邮差。

我走的路不算少,可是走得越多,却越觉得以前走的路都白走了。

我以为我领悟了很多,可是某天猛然间从别人的口里才听明白,因为我的知识匮乏和无知,竟然错过和误解了那么多。

我以为除了专业知识以外的书本都不过是附庸风雅,可是当在一些面试,会议甚至是饭局中,其他人可以侃侃而谈中国文化、世界历史时事、政治经济变革、天文地理、科学道理等我却插不上话的时候,就很想找个地洞把自己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