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挑眉,怒极,嘴角却忍不住的露出一个讽刺的微笑。
男朋友就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为什么这种只有在俗烂言情小说和狗血八点档电视剧中,才会反复上演的老套剧情会发生在现实之中?最重要的是,为什么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午后的阳光很好,温和的灿烂着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光晕,却也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我忍不住努力的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对面那个衣冠楚楚,带着一贯温柔微笑的男人。
我从十八岁开始,傻傻爱了整整四年的男人啊。
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就要流出来了,我努力的眨眼,握拳。深呼吸,对,很好,深呼吸……
“祝贺你!”抬头,仰起下巴,我努力维持仅剩的最后一点点尊严。虽然我现在只恨自己刚刚没点一杯冰水,那样就可以全都泼到他那张可恶的俊脸上,欣赏一下他从未有过的狼狈。哪怕,让自己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泼妇。
有人说,爱情就像是一场战争,先爱上,就输了,因为幸福的决定权自此掌控在他/她的手里。
失恋不哭。
紧握着双拳,我告诉自己。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可怜虫,即使是失败,至少也要败得洒脱光彩。
然后潇洒的挥别旧恋。
只是,当我握着手机,对好友痛骂温柔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而左手开始往外抽第三盒面纸的时候,我才知道,其实自己远没有想像中来的坚强。
“我要找一个只肯对我一个人温柔的男人嫁。”狠狠的抹了一把眼泪,我大声对着话筒宣布。
“勇气可嘉。只可惜,虽说男人都是好色之徒,却也是最现实不过的动物。就连“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玉环也只落得一个君王马前死的下场,就你那点财产和姿色,我看下辈子投胎时好好贿赂一下上帝还差不多。”几乎是立刻的,话筒里传来了好友那懒洋洋的嘲讽。却奇迹般的暖人心扉。
“讨厌了,我刚刚被人甩唉!你竟然这么讽刺我?”我毫不淑女的使劲拧着鼻子,用掉盒子里的最后一张纸巾。
“拜托,我那不叫讽刺,实话实说而已。”
“我坚持,我一定要找到一个只肯对我一个人温柔的男人,穿大红的嫁衣,明媒正娶、风风光光的嫁给他,作他的唯一。”我狠狠的揉着早已通红的鼻子,宣誓般的大声道。
“这算是愿望吗?你又准备用什么代价来交换呢?”恍惚间,一个声音问道。略显低沉沙哑的声线,透着直指心底的了然。
握着手机,我惨然而笑,“若真有这样的男人,就算我放弃所有的一切又何妨?四年的相伴,抵不上与美人的一夕风流。阿云,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会有我说的那种男人吗?”
“的确是很难实现的愿望啊。”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说不出的诱惑。“以放弃这个世界的一切为代价吗?只为了那虚无飘渺的爱情。”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的话,至少会只想对她一个人温柔吧?”我忍不住的低语,眼角有泪滑落。
“那么,交易达成。”
于是,在城市间某个无月的深夜,姿色平平、身材平平、学历也平平的我,很荣幸的成为了一件失踪案的主角,自此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里,成为了这个城市传说中的一员……
就此穿越。
“启禀王上,祭天大典的吉时已到。臣等恭请王移驾祭天。”身着隆重深紫色官袍的男子恭谨的单膝跪在地上,深深的低着头禀告,仿佛脚下的地砖里隐藏着什么大秘密一般,不肯抬眼。
“起来吧。又没有外人在,你又何必装出这副模样?廉倌,荼锲他走了几日了?”宽大的书案后,身着华贵黑色丝袍,专心持笔的男子头也不抬的开口。声音中,却隐隐的有着一抹不宜察觉的疲惫。
“谢王上。启禀王上,大将军启程至今已有十日矣。”虽然端端正正的站着,却仍将头微低以秉承君臣之礼的孟廉倌小心翼翼的回话,一点都不像年少得志的大臣,却仿佛做了一辈子芝麻小官的老者一般。
“十日!既然大军都已快马前往江陵十日之久,为何押运粮草的车马至今才出发了一半还不到?”依然是低沉悦耳的声音,却隐隐的透着寒意。自古以来都是大军未动,粮草先行。可现如今的北玄呢?若是可能,他定要将那些安享着高官厚禄,掌管着北玄钱粮命脉,却只懂得中饱私囊、结党营私,从来都不懂得忠君报国的高官贵戚们杀他个干干净净。
“回王上,近日连降秋雨,粮食收割不及,确是天灾。不过江陵亦是富饶之地,又正是秋收之时,大军一路前行,正可就地征粮,必然不会缺少粮草的。”
只是,苦了那些江陵的百姓,没了粮食,却不知该如何度过这个严冬。
“哼。”不耐烦的哼了一声,任由他们帮他换上复杂的礼袍。
远远的,是匍匐于地的百姓;较近处,铠甲鲜明庄严肃立的护卫,身着紫袍满脸肃穆的重臣,以及盛装华服按品阶跪拜于彻旁的嫔妃、贵妇、世女们,所有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无法引起他的兴趣。
当礼乐齐鸣,香柏焚烧,当他以五体投地的赤诚姿态,率领着他的臣民,跪倒在祭坛之下的时候。
他脑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却是,战争的讯息。
“神啊,如果这天上真的有神明存在的话,就请让他北玄用最小的代价来结束,这场过早到来的战争吧!争霸天下,虽然是所有年轻君王的梦想。可这场战争的序曲,对于刚刚经历了王位之争的北玄来说,却来得太早了一些。”
“啊!”我忍不住的发出刺耳的尖叫,相信我,任谁刚刚遭受失恋打击,又突然发现自己已身处半空的时候,都会发出同样的惊呼的。
老天爷,我只不过是失个恋而已,还没有想到要自杀啊!
紧闭着双眼,却未曾迎来预料之中应有的疼痛。好半晌,小心翼翼的睁开双眼,却正对上一双碧绿色的眼眸。
乌黑的眉毛长长的斜插入鬓,一双勾魂夺魄的碧色丹凤眼,却透着冰冷无情的神色,满是骄傲得俯视一切的模样。可是他的五官无不深刻,薄薄的嘴唇虽然紧抿着,却也只会让人觉得诱惑。而那被风掠起的乌黑长发,更是为他平添了几多风情。
这样的容颜绝色,若是笑起来,又该会是何样的媚惑?要是能嫁给他,就算他是妖怪她也认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
难怪从古至今都有红颜祸水一说。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眼中再也容不下其它,不知不觉中,她伸手抚上他略显得有些苍白的唇,喃喃的自语。
“看够了没有?看够了就擦擦口水从我身上下来。”咬牙切齿的强忍住伸手将她一把掐死的冲动,被当成肉垫压在身下的北玄国王魏幽满怀怒火的开口。
他生平最恨的,就是有人垂涎于他那继承于母妃的绝美容貌。无论是男人,还是女子。
而她,这个从天而降,穿着古怪、容貌更是和美人离了十万八千里的臭丫头,莫名其妙的突然出现在祭天大典上也就罢了,竟然不但死赖在他的身上不下去,还胆敢对着他流口水。
简直,简直就是罪不可赦。
如果她不是在这个该死的祭天大典上从天而降的话,让她死上一百次他都会嫌不够。
如果是在一年前,他一定早已毫不犹豫的,亲手挖出她那双惹祸的乌眸。可现在,他不能。因为,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可以放任自己怒气在敌军中肆虐的军中修罗。
他是王。
北玄国唯一,身份尊贵至高无上的君王。
所以,他只能用手压着她的肩膀,强忍着被砸伤的疼痛勉强自己站起来,与她并肩站在象征着通达于天的高高祭坛上。在所有人满怀着恐惧、震惊、惊喜的复杂目光中威严的宣布,“天降神女与我北玄,额现神兽火凤之纹,兆为瑞祥。为谢天恩,特改此城名雁落为凤临,通告天下。”
然后,因为身体上传来的阵阵剧痛,让他很没用的,在震天动地经久不绝的欢呼中,昏了过去。
史记,时天朝幽凤二年十月六日,北玄王魏幽行祭天大典于雁落城。天降神女于我王怀中,额现神兽火凤之纹,兆为瑞祥,遂以凤凰天女称之。为谢天恩,王特改城名雁落为凤临,通告天下。
即使不幸被从天而降的重物砸到,只能斜斜的倚靠在床头的软垫之上被人服侍,也不能丝毫有损他的美色和威严。皱眉喝下苦涩的汤药,北玄王愤怒的瞪了一眼亲自站在床前服侍的丞相大人,目光中透出威胁的神色。
“你很闲吗?”闲到可以呆在他的床前侍奉汤药,带着微笑看热闹。
“不敢。王上,微臣昨夜连夜处理政务,已稍有头绪。”对他眼中的威胁选择视而不见,孟廉倌站在御塌前,饶有兴致的观察着眼前的这个从天而降的女子。
“名字?”愤愤的准备将满腔的怒气全部发泄到眼前这个将他咂伤的罪魁祸首头上。
危险在迫近,朱泪却仍毫无所觉。
世界上还有比她更倒霉的女人吗?
相处了四年的男朋友爱上了别的女人,而她竟然是最后一个收到消息和喜贴的傻瓜!
而她只不过是痛哭一场,发泄一下下而已,竟然也能穿越时空?
好吧,好吧,她承认。老天待她还算不薄,和那些穿越时空的前辈们相比,她既没有变成婴儿重新开始呀呀学语;也没有性别突变,以致于要认真思考到底是该爱男人,还是该爱女人。
可上古五千年的历史里,什么时候有过一个名叫北玄的王朝。
虽然额头上莫名奇妙的多了一个火红色的古怪图案,只要情绪一激动就会冒出来吓人。
“凤凰天女”大人,多响亮多动听的称号啊!让这一大片建筑里几乎所有的人一看见她都跪呀跪的,从惶恐到习惯,极大的满足了她那小小的虚荣心。
只是,根据女性穿越时空的根本定律,她第一眼看见的黑发碧眼大帅哥,绝对妖孽级别的那个,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死心塌地的爱上她,让她变成言情剧里幸福的女主角啊?
“名字?”
被突入其来的怒吼打断了YY的思绪,朱泪无辜的抬起头来,乌黑的眼睛里写满了迷惑。
唉,男人怎么能够长成他那么漂亮呢?
皮肤被阳光晒成健康的颜色,偏又细腻得看不见一点瑕疵。尤其是那深邃的碧色眼睛,像是纯净的翡翠,令人忍不住的想要探究,深陷其中。
天啊,他的眸子竟然会变色。那幽深的墨绿色,虽然有些诡异,可是,真的好美。
“咳咳。”眼见王上眼中的眸色越转越深,为了避免某些已经可以预见的,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