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爱上男神:执子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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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一个很不错的帅哥搭讪

明少看着安思思,心里面有点疑惑,他注意安思思已经好几天了,每天都看见她牵着狗出来玩,所以对她非常好奇。

“哦?这个职业不错哦。”安思思本来对面前的帅哥还是有着很大的警惕心,但是一听说对方是写小说的,顿时警惕心消除了一大半,在她的心里面写小说的应该是个才子。

她很重才,所以对文化人,她有着一颗敬仰的心。

明少笑了笑,说道:“一般般,看着清闲,其实是件非常忙碌的活,有时候为了赶稿子,都要通宵的。”

安思思笑了笑,经过寒暄,她知道面前的男人是一个写玄幻的作者,并且出版过几套书,甚至还出版了繁体版本,在台湾和香港都有销售。

不过,因为安思思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这个职业,平时也很少上网看书,所以没有听过明少这个名字,如果她经常上网看小说的话,就该知道这个名字是多么的如雷贯耳了。

安思思说道:“我刚好闲着没事,你可以教我写小说么?”

她的初衷很单纯,就是为了打发时间,天天在电脑上看电视,她觉得人生好浪费,不如跟面前的这个人学习学习,这样可以一边打发时间,一边赚点零花钱。

有美女跟自己请教,明少自然是乐意的。

互相留了QQ号,明少陪着安思思侃侃而谈,将自己的写作经历什么的,全部跟安思思说了,让安思思好感动。

晚上,安思思坐在了电脑前,按照明少的提议,她开始写小说,她的思维很快,之前上学的时候,作文啥的也是非常不错,有些功底。

而且,她写的是跟自己的经历有关,书名就叫做《我爱你,与豪门无关》,虽然是第一次写,但是明少看了前面的几千字之后,非常惊讶地表扬了她。

他觉得安思思应该走上写小说的道路,她有这方面的天赋,她的文笔很干净,很简练,这样的文字,很难让人想象作者是第一次写小说。

她和龙少东的经历,本来就很故事性,现在用小说的形式写出来,感情的成分很深,容易将读者代入。

安思思自从开始在网络上以斩情丝的笔名开始写小说后,生活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不再觉得时间多得让人想崩溃,也不会整天无所事事得好无聊。

而且因为是在写她和龙少东的过往,所以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想念龙少东,让她精神上有了一个很好的寄托。

安思思每次写完几千字,就给明少看,让明少帮她修改润色,这些,明少都是非常愿意去做的,他自己已经是神级的作者,每天一万字的更新,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

所以,对于他一心想要带入这个圈子的安思思,他自然是非常乐意帮她的。

安思思开始写的比较慢,等写了一个月之后,她的速度就上来了。

明少告诉她,只要她写到了五万字,就可以在网络上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