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痞子大少完美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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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碰撞(2)

“好。”方亦杰倒不是真想听人唱歌,而是不想扫她兴致。

颂妆一口气喝光杯子里的奶茶,赞叹:“真好喝!下次还来!”

周末,百货人流量很大,连坐电梯都得排队。两人从三楼下到一楼广场时,活动表演已经开场。苏冰略带伤感的歌声穿透明亮的阳光,飘荡四方,很轻易地碰触到方亦杰敏感的神经。这是景飒最喜欢的歌!他不由自主地念出“景飒!”两个字,眼泪迅速占据脸颊,势如江河。

已经走了好远的颂妆发现他没跟上,回头招手:“学长,快一点哦!”

苏冰的歌声缠绵回旋,每一句都引领着方亦杰的思潮。方亦杰像一尊雕塑般立在原地,一动不动。

“亦杰,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你陪我跳舞好不好?”在合而为一的地下室,景飒将CD塞进唱机,拽着他的衣袖央求。于是,两个身影在狭小的空间里完全契合地摇晃、旋转。

他说听不懂歌词。景飒就将嘴凑到他耳朵边,一句一句将歌词翻译成中文。他记得其中一句歌词是:有你在,真好!

那样苦中作乐的时光!景飒,有你在,真好!可是……

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宝藏,它的名字就是你的名字。

那么美丽和富有价值,无论花任何钱都买不了你。

你在我身边睡着,我可以整晚都对着你。

看着你睡着,听着你呼吸,直到天明醒来。

你是我遇见的最好的,你爱我,我真的很高兴。

请忘记剩余的世界,当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

你是我遇见的最好的,你爱我,我真的很高兴。

我真的想对你说:有你在,真好。

颂妆冲到方亦杰面前,看见他泪流满面的样子,吓了一跳,赶紧掏了纸巾递过去。“学长,你没事吧?”

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会为她流泪!真是可笑而又可悲!方亦杰慌乱地抹脸,努力平复了情绪,说:“没事。我只是……因为这首歌,想起过去的一些人一些事。”

颂妆很配合地没有继续提问,扯开话题:“没想到学长也听德语歌,这是SILBERMOND乐队唱的(DASBESTE),译为(最好)。我也很喜欢,而且会唱。”

“你会唱?”方亦杰感到十分意外。

“不是对你说过吗?我喜欢听各种各样语言的音乐。”颂妆浅笑着说,“而且,上大学时我选修了德语,偶尔兼职做翻译。”

是巧合吗?颂妆竟然也会唱!方亦杰感觉面前这张请秀的脸渐渐与景飒的脸重合。

“我们……要不,一起过去听吧?”颂妆发出邀请:“不过,没有座位了,只能站在人群后边。”见他无动于衷,颂妆又问:“我陪你听,不好吗?”

重合的两张脸终于分开,方亦杰点头说好。颂妆将装书的纸袋往他臂弯上一挂,牵起他的手,微微侧脸笑了一下:“走!”

当彼此都将自己最狼狈的一面暴露无遗,心的距离就在无形间变得更近。方亦杰被她牵到围观人群后,看她的发丝因为汗水粘在红扑扑的脸上,内心一阵悸动。

“谢谢大家的掌声!”一曲终了,身穿天蓝丝绸长裙的苏冰十分专业地向台下观众致意。与此同时,乐队成员一致起身以四十五度鞠躬答谢观众。

颂妆踮起脚尖也看不到乐队,气恼地叫嚷:“真是的,早知道今天应该穿高跟鞋!”

方亦杰看她着急,眉眼都弯了。颂妆回头见他笑,没好气地道:“还不是都怪你,要是你跑快点,就可以坐在前边欣赏演出。”

“强盗逻辑。”方亦杰说完,蹲下身体,双臂绕过她的膝弯,将她整个抱起:“这下子够高了!”

“啊——”颂妆毫无准备地被抱起,忍不住尖叫了一声。

这声无意间的尖叫以及她忽然高出人群的身影迅速吸引居高临下的苏冰以及乐队中的鼓手。这名鼓手穿着缀有无数银饰的演出服,头发染了色,脸上还画了妆,长得极其养眼。台下女观众甚至起哄,热情地朝他喊出诸如‘我爱你’的口号。除了苏冰,其它人并不知道鼓手是庄臣。他在大学时代玩过一段时间音乐,热衷打架子鼓。由于乐队原先的鼓手因事无法赶到,于是,他顺理成章地被苏冰拉来救场。庄臣与颂妆的目光赤裸裸地撞击在一起,五味杂陈。苏冰叹了口气,拉他退场。

颂妆也有所察觉,赶紧对方亦杰说:“下面是产品宣传时间段,放我下来吧!”

由始至终,方亦杰的注意力全在颂妆身上,并未发现庄臣,言听计从地道:“一会儿表演时再抱你上来。”

颂妆觉得很窝心,脸更红了,低头道:“学长,要不我们先走吧,太多人,好热!”

“真善变,刚才还兴致勃勃,现在又不想看。”方亦杰数落着拉起她的手:“走吧!”

“等等,我的手机在响!”颂妆抽回手,从包里取了手机接听:“我和方学长在一起。有什么事吗?吃饭?不行,我答应学长去吃海鲜,你和斐然一起去吃好了。要是没别的事,我挂了。”

方亦杰一听就知道自己成了她的挡箭牌,取笑道:“真请我吃呀?”

“当然!”

“斐然是谁?”

“喂,难得我想大方一回,你到底吃还是不吃?”颂妆双手叉腰地问他。

“吃。”

“那就别啰嗦。”

演出台侧,庄臣眼见颂妆与方亦杰离开,有点郁闷地想:难道自己真的那么差劲?竟让她躲避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