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字海寻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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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入门而问讳(1)

——汉字与避讳

所谓避讳,就是在语言交际中躲开那些忌讳的字眼。由于汉字的独特性,再加上中国人的独特的文化心理作祟,一方面,避讳使古人本来简单的生活险象环生;而另一方面,避讳也是一种运用语言文字的艺术。

唐朝“赤鲟公”——国讳

鲤鱼是有名的美味佳肴,唐朝法律中却明文规定:鲤鱼要叫“赤鲟公”,严禁捕食;若偶然捕获,必须马上放生,出售者要打60大板。

唐代统治者为何禁止人们品尝这种美味呢?这就体现了中国历史上所特有的避讳制度——国讳。

国讳是指避皇帝及其父祖的名讳、字讳,前代年号讳、帝后谥号讳、乃至陵墓及帝王的生肖之类,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必须严格遵循的,甚至连皇帝也不能例外。国讳从秦代开始,历代都严格遵守,这已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维持最高统治者的尊严和地位的一种必备手段。通常,臣民们都不可以直呼皇帝及其长辈的姓名。这种神圣的国讳,甚至具有法的性质。《唐律疏议》中就规定:故意直呼皇帝的名字就是犯了“十恶”之一的“大不敬”罪。

严格的避讳制度与讳禁条例,构成了中国封建****统治的一个特殊画面。唐朝皇族姓李,根据避讳制之中的“嫌名”原则,“吃鲤(鱼)”也就是“吃李”。在执政者看来,这不仅是大大的“不敬”,而且是对李氏王朝公开的挑衅,于是就有了一个禁止捕鲤的通令,鲤鱼被尊称为“赤鲟公”。

据《左传》等史书记载,避讳大约起源于西周,秦汉时期渐渐完备。1975年底,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代《语书》竹简之中,有“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文。在这之中的“端”本应是“正”,这显然是因为避讳秦始皇名字中的“政”而改的。

汉代时,为避汉高祖刘邦的讳,“邦”变成了“国”;吕后叫吕雉,雉就成了“野鸡”了;为避汉文帝刘恒的讳,“恒山”被改成了“常山”;汉代著名大臣蒯彻,因为汉武帝叫刘彻,只好改名叫蒯通。最严重的是,东汉明帝叫刘庄,姓庄的只好改姓严。

唐宋时,避讳的禁令则更加严格,不只当世皇帝的名号不允许有丝毫的触犯,连已死皇帝的庙号也要避讳。唐代为了避唐高祖李渊的讳,将晋朝《桃花源记》的作者陶渊改成陶泉明;唐代哲学家李翱的《平赋书》中有一句“为政、理人”,让人颇有些难解。原来“理人”其实应为“治民”,只因为唐高宗叫李治、唐太宗叫李世民,“治民”只好变作“理人”;唐高宗太子李弘死后,被追封为孝敬皇帝,姓弘的因而改为姓洪;唐代姓姬的为了避玄宗李隆基的讳,只好改姓周。

到了清朝,尤其是雍、乾之世,讳禁之严格,更是登峰造极,触犯讳禁成了文字狱中重要的判刑根据。

乾隆年间,江西举人王锡侯批评《康熙字典》收字太多,难以贯穿。于是他自己花费了很多时间和心血,用字义贯串汉字,编成了《字贯》一书,以弥补《康熙字典》的不足。没想到被江西巡抚海成以私造典籍罪向皇上告密。乾隆皇帝亲自审查了《字贯》,见书中对康熙、雍正、乾隆等字没有避讳,勃然大怒,认为这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诛,结果王锡侯被满门抄斩。告密者海成及其上司也因未看出此书有避讳而受牵连,革职治罪。

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袁世凯搞了帝制复辟后,大肆实行避讳。北京煤铺上原有的“元煤”两字,都一概涂掉,因为“元煤”与“袁没”谐音。“元宵”也成了“汤元”,怕真的“袁消”了,但袁世凯还是没当满三个月的皇帝就“消失”了。

封建帝王之所以避讳他们的名字,既有政治上的原因,又有历史文化的原因。

从政治上看,封建帝王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为了保持他们神圣、至尊的威严,连他们的名字也不许臣民随意呼叫。谁要冒犯了,便是不恭、不忠、不孝,便要无情地进行惩罚。

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封建时代的中国臣民受历史意识潜流的影响,对名字有一种迷信思想,认为说出了帝王及其尊祖的名字,便是对他们的亵渎、轻视。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官讳

北宋时,有个州太守名叫田登,为人心胸狭隘,****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这个忌讳,便要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轻则挨板子,重则判刑。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要到来了,按照以前的习惯,州里要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的衙役贴出告示,让百姓按时来观灯。这次可让出告示的小官感到为难,用“灯”字要触犯太守的忌讳,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清。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灵机一动,把“灯”字改成了“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百姓们看了都很惊慌,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大火,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由来。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古代一种特殊的避讳——官讳。“官讳”是权势的产物,它体现的是封建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在封建礼法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官讳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一些官僚自恃权势,私下规定某一范围的人避他的名讳,这在封建社会里,被称为“自讳其名”。例如下面这个故事:宋徽宗宣和年间,有个名叫徐申的徐州知府,自讳其名。一次,州属某邑有位县官向他回报公务,陈述道:“有件事一申再申,已经三次申报察署,也没听到回音。”徐申大怒,责备道:“你是县官,难道不知道我的姓名?竟然有意不避讳!”谁知那县官是个务实而不肯拍马屁的人,干脆大声禀报:“为民请命,应该申,必须申,非申不可!如果这件事申报府署不作处理,我便要申报到中央户部,申报到尚书台,申报到尚书省,申来申去,直到申死才罢休。”说完,拱手而别。徐申虽然怒火攻心,也只是长嗟短叹,却无法定他的罪名。

官讳的另一种情况是,有时上级长官或有权有势的人并没有明说,但一些下级官员或身份低微的人却敬畏他们的权势,或出于对他们的尊敬,避其名讳。有关这种情况,历史上也曾有过一些笑谈。例如,五代时期,有一个叫冯道的人,曾做过几个朝代的宰相。他曾经提倡雕版印制,对古代文化的传播起了促进作用。有一天,冯道令一个门客讲老子的《道德经》。《道德经》中的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道”与冯道的“道”同形同音。“道”乃官讳,门客敬畏主人的威望,于是就念道:“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冯道听了,也不觉笑倒。

杜甫诗中无海棠——家讳

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红楼梦》中,林黛玉在写到“敏”字时总少写一笔,读作“蜜”,因为林黛玉的母亲名字是“贾敏”。杜甫和林黛玉之所以这样做,起因于古代的家讳。

所谓家讳,就是在日常言谈或行文用字时,要求回避父祖以及所有长辈的名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家族的血亲祖先是最重要、最该供奉的,父祖被认为是宗族或家族血统的象征。正是出于这种敬祖的思想意识,中国人的家讳思想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