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每天学点经济学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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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企业管理(2)

二是保证了财产在转让中流动到最有效地使用它的人手中。财产是在使用和流动中增值的。假设,有人有一家饭店,每年可盈利100万元,按现值法评估,假设利率为10%,则该饭店价值为1000万元。如果另一个人认为,自己经营可以使这家饭店每年盈利200万元, 该饭店就价值2 000万元。如果这两个人经过谈判自愿按1 500万元的价格进行转让,饭店由第二个人所有并经营,就由1 000万元增值为2000万元。这家饭店的使用更有效率了。这种自愿的交易是双赢的,对第一个人来说,价值1 000万元的饭店卖了1 500万元,获利500万元,对第二个人来说,价值2 000万元的饭店只用了1 500万元就买到了,获利500万元。双方的利就来自饭店更有效使用的增值。产权中的转让权及各人使用财产的效率不同引起财产流动,流动的最后结果是流到使用财产最有效的人手中。

圈地运动使牧场有了明确的所有者,他对草地的权责利一致,同时也可以卖给更有效率的人,草地的使用效率就提高了。这正说明了产权明晰是市场化的中心问题。

无论对于一个社会,还是一个企业,产权明晰都是效率的基础,我们判断一种产权,不是从伦理的角度,说它“好”还是“不好”,而是从效率的角度说它“有效率”,还是“无效率”。产权是实现效率的工具。工具无所谓好坏,只在于能否实现目的。

在产权明晰时,所有者可以作出使用自己所拥有资源的决策(这是他的权利),获得由这种使用资源的决策带来的利益(这是他的利益),承担这种决策带来的财产损失(这是他的责任)。这三者的统一激励他最有效地使用资源,这就保证了效率。

明晰的产权是有效激励机制和交易的基础,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明晰的产权是企业效率的基础。计划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之所以无效率就是因为产权不明晰。国有企业名义上属于全民所有,实际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所有者,其真正的所有者与使用者是政府,各级政府官员决定这些资产的使用。使用者的利益与使用的效率没有直接关系——既不能从有效的使用中获得利益,也不用承担无效使用的责任。真正的所有者(全民)无法激励和制约使用者(政府官员),即缺乏一套有效激励机制。同时,企业属于同一个所有者(全民或国家),也不存在提高效率的产权交易。

产权不明晰同样存在于民营企业之中。许多采用家族制的民营企业同样受产权不明晰之苦。民营企业在发展之初采用家族制是有效的,但当它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家族制就成为企业做大做强的障碍。像希望集团这样的民营企业都是解决产权问题后才走向成功的。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以私人经济为主体的。产权理论正产生于这个经济背景。这说明民营经济同样存在产权明晰的问题。

产权明晰并不是包治企业百病的灵丹妙药,并不是说只要产权明晰就有效率。但实现产权明晰是企业解决各种问题并提高效率的基础。正因为如此,企业家都应该重视产权问题。

把企业无限做大——股份制

股份制企业不由一个人所有,由若干股东共同所有,所以股份制被称为社会所有制,但它完全不同于无主所有、产权不明晰的公有制。无论其股东有多少,其产权是明晰的,有明确的所有者。

股份制的所有者不是一个人,而是有许多人,从而就可以集无数人的财力把企业无限做大。从法律上来说,股份制企业的所有者(股东)并不承担无限责任,而是承担有限责任,即其责任以其最初所购买的股份为限。例如,一个股份制企业破产了,欠债1 000万元,一个在这个企业购买了100股的股东,如果每股100元,共投入1万元,他的损失最多就是这1万元,企业其他的债务与他无关。这就使股东的投资风险是有限的、可控的,为许多互不认识的人合作办大企业,从事风险投资创造了条件。

早在十六七世纪市场经济出现在欧洲时,从事对外贸易这种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就采取了共担风险、分享利润的股份制形式。当十八九世纪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时,股份制又成为大企业首选的形式。在今天,股份制已成为市场经济企业最主要的产权形式。股份制之所以能得到如此广泛运用,是因为它具有其他产权形式所没有的优点。

每个股东并不是平等的,股东所拥有的股权界定了其权责利。每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有多少权利。这就是说,股份制企业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决定了其权利。与权利相对应,有多少股权也就承担了多少责任。股东通过分红获得利益,分红的多少也由股权多少决定。同时,每个股东对自己的股权拥有完全处置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股权的自由买卖就是产权的转让。正是在这种转让过程中,股份制企业由经营效率最高的人控制,这就使资源流入使用最有效的人手中。总之,产权明晰带来效率的权责利一致和转让在股份制中完全实现了。

谁都承认股份制是一种最有效的产权形式,但在现实中,许多股份制企业徒有其名而无其实,并没有实现产权带来的效率。那么,股份制如何才有效率呢?

首先,股权应该多元化,一股独大或一股独占并不是真正的股份制。股份制是一种社会所有制,它以出售股票的形式向社会筹资,每个人都可以购买股票,成为共同的所有者之一。股份制企业正是靠许多人的参与,而得以筹集大量资本,共担风险、共享利益,把企业无限做大。购买股票不受个人拥有的资金量限制,钱少少买,钱多多买,钱少钱多都可以成为股东。这就有利于把社会上的资金筹集起来用于投资。股份制企业是开放企业,就是指它向社会每个成员开放,每个人都可以购买股票成为股东。这样,它的股权必然是多元化的。而且股权的多元化也是效率的来源。购买了股票的人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用手表决”,也可以在市场上出卖股票“用脚表决”,这就迫使企业经营者为吸引更多人成为股东而提高效率。

其次,股权应该相对集中。股份制企业中的权责利是由股权决定的,如果每个股东的股权都相同,这又引起合伙制中合伙人之间权利平等的弊病。有许多股权平等的人,其决策肯定困难而难以统一,股东之间的协调费用肯定大于股份制带来的效率。而且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每个股东都是小股东,很难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负责。一方面,小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发言权几乎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他的利益也很小,把时间和精力用于自己利益甚小的决策也是非理性的。如果股份制企业的股东都是这种小股东,就很难实现所有者对企业的最终决策权和控制权,起不到所有者应有的作用,成为事实上的无主所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会被并非所有者的经营者,即通常所说的“内部人”控制。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并不一致。所有者的利益是企业资产的增值及分红最大化,经营者的利益是自己短期收入与权力的最大化。经营者按自己的目标来经营企业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从而损害效率。

为了避免股份制企业的无主所有、内部人控制,使所有者真正实现自己的权力,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在众多股东中必须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这里所强调的控股不是控制51%股权以上的绝对控股,而是相对控股,即相对于许多小股东而言,他的股权相对大,大到多少,取决于股权分散的情况。一般而言,股权越分散,相对控股所需要的股份就越少。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许多大公司的股东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之多。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只有5%—6%的股权就可以实现相对控股。相对控股对提高股份制企业的效率至关重要。一方面,相对控股的股东可以作为所有者的代表实现对企业的控制,避免内部人控制,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另一方面,只有较少的股份就可以控制一个企业,使股份制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在股权的转让中流到最有效地运用资源的人手中。希望控制一个企业的人可以通过在股市上购买该公司股票而成为相对控股者,这称为接管。接管作为一种压力,还可以迫使原来的相对控股者提高资源使用的效率。股份制企业正是在接管与反接管的斗争中提高了效率。

最后,股份制企业应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份制企业是大型或特大型企业,其管理和协调比中小企业复杂得多。它要靠一个团队进行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所有者并不一定都具有这种管理和协调能力。因此,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就成为必然。这种两权分离是所有股份制企业的共同特点,也是高效率的来源之一。

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所有者做出企业的重大决策,体现了所有者的意志,代表了所有者的权力。但所有者并不从事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由一个所有者任命的管理团队,按所有者的决策来进行管理。经营者是职业经理人,有丰富的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保证企业有效运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一种社会分工,所有者出钱,经营者出力,把所有者的金钱和经营者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优组合。

可以说,股份制是私有制长期演变的结果,它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如果遵守股份制,股份制将会真正体现效率!

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的武器——效率工资

汽车大王享利·福特对企业经营有一套自己的方法。20世纪初的美国,企业最大的问题之一是工人怠工现象严重。尽管有工头在监工,而且处罚严重,一旦发现怠工马上开除。但工人多,工头少,工人怠工的手段千奇百怪,总是防不胜防。这时,福特发明了自动流水装配线。这种新生产工艺,无疑可以大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如果工人仍然怠工,自动流水装配线不能正常运行,提高效率也是不可能的事。福特绞尽脑汁想找出一种消除工人怠工的方法。监督是难以奏效的,为什么不换一个角度让工人自己不愿怠工呢?于是福特在1914年宣布,把福特汽车公司工人每天的工资由2.34美元提高到5美元。

2.34美元是当时汽车工人的市场工资,即由劳动市场上供求关系自发决定的工资水平。在这种工资水平时,企业可以雇用到自己需要的工人,工人可以找到工作。5美元高于市场工资,称为效率工资,意思是这种高工资能够带来更高的效率。

效率工资如何能带来高效率呢?

首先,这种工资能吸引最好的工人。在实行2.34美元的市场工资时,可以招到所需要的工人数量,但不能保证工人的质量。市场上汽车工人的素质并不一样,对工资的最低要求也不同。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身体强壮的工人要求的最低工资要高一些,比如说,每天4美元;职业道德差、技术水平低、身体不强壮的工人要求的最低工资低,比如说每天2美元。当实行每天2.34美元的工资标准时,素质好的工人不来应聘,来的都是素质差的工人。但在实行每天5美元的工资标准时,素质好与不好的工人都会来应聘。只要用一个简单的测试,就可以把好工人留下。福特公司采用这种效率工资的确吸引了全国各地优秀的汽车工人来应聘。这样,整个工人的素质就大大提高了。

其次,实行效率工资时,工人自动消除了怠工。工人是理性人,是否怠工同样取决于成本与收益。在每天2.34美元的工资时,尽管怠工被发现有被开除的风险,但开除并不怕,无非是换一家工厂,再找份同样工资水平的工作而已。开除对工人来说成本几乎为零,工作时休闲的收益大于成本,怠工自然是有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工头再多,处罚再严也是没有作用的?当监督不能成为一种有用的威胁手段时,监督就没用了。但福特公司支付每天5美元的工资时,如果被这家公司开除,在其他企业就找不到工资如此之高的工作,这时怠工被开除的风险成本就增加了,理性的经济人当然就不会怠工,并积极工作以能保持这个金饭碗了。

最后,减少了工人的流动性。一般,新进厂的工人需要一些必要的培训,以适应本企业的生产特点。培训是有成本的,工人流动性大,增加了培训成本,尤其是一些熟练工人的离去对企业的损失更大。但市场经济中,工人有自由流动的权力。工人很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流动,例如家搬到了离企业远的地方,与工头或其他同事关系不和谐,或者仅仅是工资比较低。当实行效率工资时,工人的流动性相当大,反正各个企业工资一样多,在哪里工作,收入也没什么差别,工人考虑的是其他因素。但当实行效率工资时,流动会使自己失去获得高工资的机会,流动性就大大减少了。

效率工资使福特公司工人的素质大大提高,工作勤奋而流动性小。在这种条件下,自动流水装配线充分发挥出效率,汽车成本大大下降,价格下降,从而进入家庭,成为经济中一个主要的行业。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效率工资同样有意义。外企能招到最好的员工,而且效率高,正在于他们支付高于一般工资水平的高工资。东南沿海所谓“民工荒”并不是劳动力供给短缺,而是工资太低。我国有3/4以上的农民,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在进入城市转变为产业工人。在相当时间内劳动力不会短缺。许多企业招不到工人,不是市场上劳动供给少,而是企业支付的工资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