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每天学点经济学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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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信息时代需要学点经济知识(13)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借用博弈论来解释夫妻之间的一些行为。夫妻之间的博弈不是一次博弈,而是多次博弈。也正是由于夫妻之间博弈的重复性,所以在博弈过程中只要双方还在理智的情况下,谁也不敢动真格地整治对方,只是吓唬吓唬而已。丈夫打妻子,他不敢真正下狠手,而妻子一般也不敢闹得太过分,因为他们都明白,仅为一时出口气而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到头来还得要自己来承担。也正因为这样,夫妻之间都知道:“别看你现在这么凶,其实你并不敢真的把我怎么样。”所以有许多家庭,只要一方挑起事端,另一方就会积极应战,夫妻之间的博弈就时断时续。所谓“争争吵吵,相伴到老”,其实就是对这种博弈情形的形象写照。因为对于夫妻而言,博弈的目的不是为了在分手时能得到更多的“好处”,而是希望能更好地维持合作的稳定性,从而缔结连理,白首偕老。

一般而言,在经历多次的博弈之后,会达到一个均衡点——纳什均衡。在纳什均衡点上,每个参与者的策略是最好的,此时没有人愿意先改变或主动改变自己的策略。也就是说,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收益将会降低,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因此,在经历了多次的重复博弈后,博弈的双方都不希望这种最优状态发生改变,这种相对稳定的结构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博弈的终点。

机制比策略更重要——拍卖博弈

在现实博弈中由于我们的有限理性,博弈往往受到多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我们懂得博弈内在的机制。

随着人们对信息不对称、博弈论认识的深入,经济学家们发现,在很多情况下,人们会本能地采取撒谎、隐藏或者策略性的行为,做出一些违反本性的事情。随着拍卖的实行,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意识到,比拍卖策略更为重要的是拍卖的机制。什么样的机制能够使人们说出真话?我们该构造什么样的博弈形式,使得这个博弈的结果就是人们的目标?近年来,经济学家在这方面取得了很大的突破,对机制设计具有深远意义。

到今天为止,拍卖机制主要有四种: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

英国式拍卖亦称增价拍卖,是最普通的一种拍卖方式,它是指拍卖标的竞价由低向高依次递增直到以最高价(达到或超过底价)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简单地说,就是谁出价高谁获胜。拍卖前,卖家可设定保留价,当最高竞价低于保留价时,卖家有权不出售此拍卖品。当然,卖家亦可设定无保留价,此时,到达拍卖截止时间时,最高竞价者成为物品收购人。

网上英式拍卖与传统英式拍卖有所区别。传统拍卖对每件拍卖品来说,不需要事先确定拍卖时间,一般数分钟即可结束拍卖;而对于网上拍卖来说,则需要事先确定拍卖的起止时间,一般是数天或数周。例如,在eBay拍卖站点,拍卖的持续时间一般是7天。由于网上拍卖的持续时间较长,这使得许多网上竞买人具有“狙击”情况,即直到拍卖结束前的最后数分钟才开始出价,试图提交一个能击败所有其他竞买人的出价,并使得其他竞买人没有时间进行反击。

英式拍卖有其自身的缺点。既然获胜的竞买人的出价只需比前一个最高价高一点,那么每个竞买人都不愿马上按照其预估价出价。另外,竞买人要冒一定的风险,他可能会被令人兴奋的竞价过程吸引,出价超出了预估价。

荷兰式拍卖阶段亦称减价拍卖,它是指拍卖标的的竞价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直到第一个竞买人应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时击槌成交的一种拍卖。简单地说,就是谁敢出价谁获胜。相较于英国式拍卖,荷兰式拍卖有其突出的特点与优势。大多情况下,荷兰式拍卖带有明显的混合性,即将增价和减价拍卖相互衔接,交替进行。在荷兰式拍卖出现两个以上应价人时,立即转入增价拍卖,此后竞相加价的过程一直持续到无人再加价为止,最后一位加价的竞买人购买成功。荷兰式拍卖往往也是很迅速的,可能第一个人就买走了所有物品。虽然是“无声拍卖”,竞买人之间还是有激烈的竞争。如不及时竞买,别人可能把所有物品买走,或者买 走品质最好的那一部分。

荷兰式拍卖起源于荷兰,据说最初与郁金香买卖有关。采摘时节,农场主往往根据行情制订一个开叫价,例如开叫l美元1枝的鲜花,如果有买家应l美元,则其拍得,如果无人应价,农场主降2美分,则最早应98美分的买家拍得,以此类推,直至卖出为止。这种拍卖方式一般应用于鲜活商品、农产品(相关,行情)拍卖,旨在促进产品的流通。

第一价格拍卖,即密封拍卖。每个竞标者将价格写在封闭的信封里或标书中,其中出价最高的竞拍者将获得商品,并支付标书中的价格。第二价格拍卖,也叫维克瑞拍卖。出价最高的人获得拍卖品,但其所支付的是第二最高出价。这就允许竞买者按照他们的估价进行出价,如果其他竞买者的估价低于最高出价,买受人就能获得一定得收益。

易趣拍卖网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电子商务繁荣时期。它的出现可以说是该时期最成功、最具创新性的一项事业。如果你在易趣上发现了一件喜欢的物品,你愿意支付25元,但目前的出价是2.25元,那么,你需要坐在计算机前,耐心地一次次出价,直到达到25元。幸运的是有一种简便方法是:您可以在拍卖窗口输入您的最高出价,易趣会根据你愿意支付的这个最高价格私下替你出价,你就不用一直关注拍卖的进行了;如果其他竞买者的出价高于你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你将无法得到这一物品。而如果其他的竞买者的最高出价低于你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该物品就归你了。你最后支付的价格是比你出价低一点第二高出价。因此,易趣的这种拍卖类型是典型的第二价格拍卖。

事实上,因为拍卖市场的出现,共谋、欺诈这些行为总是挥之不去。众多的经济学家为了完善拍卖市场,进行了很多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07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宣布将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莱昂尼德·赫维奇、美国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中心的埃里克·马斯金和芝加哥大学的罗杰·迈尔森3名美国经济学家,以表彰他们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所作的贡献。生于1917年的赫维奇被誉为“机制设计理论之父”,20世纪40年代就以研究博弈论出名。其1960年发表的一篇论文拉开了“机制设计理论”的研究序幕。1973年,赫维奇在《美国经济评论》杂志上发表论文《资源分配的机制设计理论》,大致奠定“机制设计理论”的理论框架。他还提出了非常关键的“激励相容”概念。迈尔森在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具体的经济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拍卖问题和监管问题。迈尔森于1981年提出了“最优拍卖设计”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解决的问题来源于信息经济学,机制设计的目的就是减轻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机制设计理论”实际上是博弈论在资源配置问题上的应用。赫维奇是这一理论的开创者,而马斯金和迈尔森则代表着目前研究的主流。

第五节制度与规范

分粥的社会规则——制度

7个小矮人同住在一个小木屋中,他们想用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吃饭问题——分食一锅粥,但是没有任何容器称量。怎么办呢?大家试验了这样一些方法:

方法一:拟定一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换了人,结果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大家得出结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

方法二: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饥饿难耐。结论:资源浪费。

方法三:选举一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还能维持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结论:毕竟是人不是神!

方法四: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公平基本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多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粥分完,早就凉了!结论:类似的情况政府机构比比皆是!

方法五: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结果呢?每次7只碗里的粥都是一样多,就像科学仪器量过的一样。

这就是分粥的难题。要让分粥工作能够既有效率又公平,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幸的是,7个小矮人最终通过实践与博弈,最终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共赢。

所谓“分粥”规则,是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所著《正义论》中提出的。这个颇有趣味的小故事背后,罗尔斯所要揭示的却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罗尔斯把社会财富比作一锅粥,这锅粥当然不是敞开的“大锅饭”,所以罗尔斯假设7个小矮人共同分粥——这7个小矮人,实际上代表的就是政治经济学体制下的广大人民。而以上小矮人进行的不同的试验,代表的自然就是不同的制度。

在没有精确计量的情况下,无论选择谁来分,都会有利己嫌疑。经过多方博弈后,解决的方法就是第五种——分粥者最后喝粥,要等所有人把粥领走了,“分粥者”自己才能取剩下的那份。因为让分粥者最后领粥,就给分粥者提出了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每碗粥都要分得很均匀。道理明摆着——倘若分得不匀,最少的那碗肯定是自己的了。只有分得合理,自己才不至于吃亏。因此,分粥者即使只为自己着想,结果也是公正、公平的。

上述五种分粥制度假设的前提是所有的“分粥者”个个都是自私鬼,没有一个是大公无私的。正因如此,他们一有机会便会“以权谋私”。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托马斯·杰斐逊说:“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建立在对人性的信赖上,而是要用法律加以约束,防止其行为不端。”所以制度至关重要,制度是人选择、交易的结果。好的制度清晰而精妙,既简洁又高效,令人为之感叹。

从“分粥”中我们可以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所谓制度,就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各种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在维护经济秩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制度可以避免人们交往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行为。所谓不可预见行为,就是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环节结束以后,不清楚下一步将会发生什么。有了制度以后,下一步该干什么规定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制度可以增强或保证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预期。例如财务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内部资金使用十分规范,人们只需按照相应的规定行事即可。其次,制度能避免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在这里是指那些不遵循交易规则、一有机会就损人利己的经济行为。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一些人钻价格双轨制的空子,把计划分配来的物资低价买来后,再拉到市场上高价卖出,从众牟取暴利,这就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行为。

有一位包工头每年年关,都要“消失”一段时间,然后等到除夕夜才出现。他之所以玩“消失”,就是为了逃避农民工讨工资。但在这年年关,这位包工头不再是开车远走他乡玩失踪。他的车子呢?原来卖掉了。原来,几年年关,政府出台了一项制度,只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下一年一概不再发包给他们。而这位包工头的主要服务对象就是政府部门组织的多项建设。他思前想后,没辙了,只得卖了车子,先付了农民工工资再说。

可见,合理的制度确实可以对不规范的行为起到良好的约束与引导作用。阿里巴巴集团创办的支付宝,在曾经电子商务一度遭受信用质疑的时刻横空出世,化繁为简,填补了中国金融业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缺陷,让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放心地进行网上交易。支付宝取得成功的原因就在于取得了消费者的信任,而它之所以能够取得信任,就在于通过了严格的制度规范了网上交易的程序,买主和卖主的权益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可见,无论是公司的制度,或是国家的制度,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紧密的关系。往往一个新制度的产生,会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分粥规则对很多人都带来了启发与思考。由此制定合理的制度,就应该反思制度是否合理,制度是否简洁高效,制度是否处在激励与制约之间的平衡点上。

让滥竽充数的人无处可藏——效率

人是理性的,即在付出劳动既定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或者在获得利益既定的情况下力求付出的劳动最小化。这种利己性无可厚非,人总是在各种环境下善用所依存的条件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韩非子》中就记载了南郭先生“滥竽充数”的故事。

齐宣王爱好音乐,喜欢听人吹竽。每次听乐师吹竽,必定要挑选300个乐师一起合奏给他听。南郭先生听说齐宣王爱听合奏,便到齐宣王那里去推荐自己。齐宣王很高兴,以优厚的待遇将他留下来。事实上,南郭先生根本就不会吹竽,每次合奏时,他都是装腔作势。后来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承了王位,但是齐湣王喜欢听乐师独奏。南郭先生听到这个消息,赶紧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