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躲过骗子(经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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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非法集资诈骗篇(3)

姚林辉1936年生于湖南岳阳市一个农民家庭,1955年入党,曾从事妇女工作,随过军,当过内衣厂厂长、党支部书记,1981年病休,1983年在岳阳市韩家湾办了一间“大众商店”。姚善于经营,对顾客很热情。

1987年,大众商店失火,为了重新投资,姚林辉以每月2分、3分的利息向亲朋好友借钱,这是她从事集资活动的开始,她用集资所得的钱办了印刷厂、床上用品厂,为了支付集资利息,她又向更多的人借钱,到1992年,集资已达600万元。

1993年,在姚林辉的苦心钻营下,富盛公司成立,她也理所当然地出任总经理。1994年下半年,富盛公司下属富华油墨有限公司所欠岳阳市农业银行40余万美元贷款到期,为偿还贷款,姚林辉与儿子付建华、付建民商定“走群众路线”——搞集资。随后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号召职工每人集资5万元。会后,成立了专门进行集资的机构——融资部,安排专职人员进行集资,印制了专门的集资收据。

从此,集资全面走向社会化。1995年元月,富盛公司董事会成立,姚林辉任董事长,其子付建华任总经理,其子付建民、其女付建军任董事会成员,付建民、付建军也先后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

其时,姚林辉、付建华、付建军等人并非不知道集资是非法的。1995年3月他们就看到了岳阳市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严禁非法集资的公告和《告市民书》,1995年末无锡非法集资案主犯邓斌被枪决后,姚林辉的丈夫付平生在家庭董事会上宣读了报上的消息。但姚林辉及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认为公司亏损,集资金额已达500万元,假如半途而废,一是无力偿还休资金,二是几年的努力“付之一炬”,惟有“强扛”——也许奇迹真会出现。

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把钱从银行里取出来存入一个明知是集资的地方呢?如果说高额利息是诱惑的话,富盛公司的信誉和姚林辉头上的亮环则是富盛公司非法集资的信用保证。

据一位储户说,他1991年开始把钱存在姚林辉那里,一直是随时支取本息,由不得他不信任对方。事实上,姚林辉从1987年开始集资,直到1995年年底才爆发第一次挤兑危机。越来越多集资户的加入使姚林辉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利息。

富盛实业公司下属油墨公司、印刷公司、纸制品公司、玉器公司、装饰公司等数个企业,以及位于龟山下的几栋厂房,最能给储户以踏实感:“这么大个企业,能垮吗?”这几个企业都是用集资户的钱兴建的,据核查,这几个企业总投资约达4000万元。让姚林辉之流管理如此庞大的企业集团,公司没有不亏损的道理。但他们却掩人耳目,弄虚作假,硬是假报盈利,目的只有一个,为骗取集资部门的信任和支持。

除了“集体”的帽子之外,他们还给企业戴上“三资企业”的帽子。1995年上半年,姚林辉、付建华与缅甸商人姚世忠(系姚林辉堂兄)洽谈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岳阳市富丽印刷有限公司”。姚林辉弄虚作假,把集资款付出的340万元人民币,谎称是缅甸商人姚世忠的出资,用一张假汇票就轻易骗取有关部门办理了中外合资企业的手续。

1996年底富盛公司发生挤兑风波,付建华、姚林辉等人把10吨该公司的油墨产品拉到岳阳乡下,谎称出口,而后又拿一笔款专程运到长沙,从长沙将此款汇到岳阳该公司账号,谎称是10吨油墨出口后外方汇来的货款,造成富盛公司产品畅销国外、经济效益好的假象,到了后期,富盛实业总公司的几个企业都已成为进行非法集资的道具。4000万元的投资在6.8亿元的集资额中只是一个零头,大量集资款都被用于支付利息以及其他不明用途了。

原本是非法集团却被当地媒体捧为先进,大肆渲染,给他们载高帽子。

1995年3月,某电视台曾播放了专题片《富盛之路》,宣传富盛公司是姚林辉用2000元创办起来的一个高效益企业。1996年6月,某电视台又拍摄了宣传富盛公司的专题片《光彩之路》。1997年春节前,某电视台播放了有关宣传富盛公司的专题片,向广大观众“拜年”。付建华、付建民还创办了公司刊物。在富盛公司,有一间专门的陈列室,陈列着大量有关富盛公司、姚林辉获得的荣誉,某些党政要人视察公司的照片以及姚林辉和他们的合影。这些宣传手段使得富盛公司在当地名极一时,极大地博取了集资户的信任。

姚林辉有一大串显赫的头衔:她是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会员、湖南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湖南工商联妇委会副主任、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企业家”……据不完全统计,她获得的职务、荣誉不少于30项。

1996年,她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同年,她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世界妇女大会,可以说,她的荣誉已经达到了顶峰。

谁会相信如此一位集荣誉于一身的女强人是骗子呢?

尽管姚林辉等疯狂扩大集资以应付暂时的危机,但危机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来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凶猛。

1995年底,第一次挤兑危机爆发,集资户蜂拥前往富盛公司取钱;1996年底,第二次挤兑危机爆发。

面对危机,姚林辉等一方面疯狂揽储以支付挤兑户的本息,一方面向集资户做虚假宣传,并以种种手段掩盖集资额巨大、公司息本无力偿还的真相。

1995年底,姚林辉指使人把部分集资款由融资部内部账上调到企业财务账上,对外宣称集资款只有600多万元,且是职工内部集资。他们还以类似的手段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

虽然两次危机是涉险过关,但姚林辉意识到处境岌岌可危。

1996年下半年,姚林辉与付建华、付建民、付建军等商量,要为子孙后代留点后路,商议由姚林辉为每个子女存款80~100万元,每个孙辈存20万元,付平生存50万元。1997年3月,付建华交代付建民:“你要长个后脑壳,为我们自己留点后路。”付建民为两兄弟在银行存了100万元。这些钱后因挤兑危机而被迫取出用于兑付。

1997年4月,富盛公司档案室突然起火,所有资料被烧毁。据查事故原因是室内电线起火,这一说法得到消防部门的肯定。但据检察机关后来侦查,这是一起人为策划的毁灭证据的纵火事件。销毁证据的同时,姚林辉手中仍保留了一套集资流水账本,这套账本被付建华等多次转移地点隐藏。

眼看非法集资罪行行将败露,1997年7月18日,就在有关部门准备立案查处时,姚林辉消息灵通,经长沙黄花机场逃往广东,又辗转逃到缅甸。然而逃到缅甸的姚林辉夫妇于8月14日潜回国,先到湘潭,晚上回到岳阳杨林乡老家,第二天早上,姚林辉服农药自杀。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姚林辉长达10多年的集资活动中,集资累计发生额为6.8亿多人民币、9600美元、累计集资人次为61963人次。1998年5月29日,这起震惊岳阳、湖南以至全国的姚林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系列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5月29日及6月1日的审判,姚林辉的两个儿子付建华、付建军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女付建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富盛公司融资部的主要人员及姚林辉的几个亲属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占罪、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虽然警察在法院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但义愤慎膺的受骗的人们还是骚乱不安。

点评:对于上当受骗的群众,我们在“哀其不幸”之余,也希望人们要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同时,也期待有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健全。

“空手道”套得两亿元

导读:一场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是怎样粉墨登场?是怎样坑骗陷害?最后又怎样东窗事发?且看——

邓斌原籍江西樟树人,生下3天后,就被母亲带到无锡。19岁时考入无锡卫校,21岁嫁给了一个海军军官,随后当护士,做过随军家属,1979年前是无锡市变压器厂工人。1978年5月23日因诈骗行为被处以行政开除出厂、留厂察看两年的处分,1984年2月22日又因诈骗行为被公安机关具结悔过。为了生计,邓斌多方奔走,杂工,跑腿,她都亲身经历过。

然而,就是她,在数年后竟“风云一时”。

提起邓斌和她的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全国有名。新兴公司这个由邓斌一手把持经营的公司,从1989年8月到1994年7月,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非法集资达32.17亿元,遍及全国7个省、市368个单位,涉案人员达200多人。其集资之巨,涉案人之多,造成危害之重,均为建国以来所罕见。

那么,这位全国“十大新闻人物”到底是如何导出这出“荒诞剧”的幕起幕落呢?

1988年上半年,她结识了无锡金城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倪品良,这个曾以在企业内部实行“一包三改”而成为全国“十大新闻人物”的改革家,成了她的第一个靠山。她理所当然成为倪品良下属的工贸公司副经理。通过倪的从中搓合,下半年她又结识了深圳中兴企业联合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允若,她随即出任该公司驻无锡的总负责人,她的靠山愈加坚固。

1989年初,北京兴隆实业有限公司为辟财源欲在东南沿海建企业,并向海外发展,于1991年11月成立深圳中光实业总公司,李允若为总经理,属北京兴隆总公司领导。中光公司在无锡设立办事处,李允若自然不忘老朋友,邓斌又被聘为中光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无锡办事处主任。

这时她结识了北京兴隆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李明、副总经理韩万隆。邓斌终于找到了第三座靠山。1991年1月,邓斌与金城湾工贸公司彻底脱离关系,全身心地投到了中光公司的怀抱里。

1989年8月,邓斌还在金城湾时,曾与李允若商议做空调压缩机的外贸生意。由邓斌负责经营,李允若为邓斌筹措施资金,获利后按月利率6.5%分利给出资单位。

1989年8月23日,即由邓斌以无锡市金城湾工贸公司的名义,与李允诺介绍的深圳四维电脑公司签订了经营协议,四维出资152万元,时间27天,到期还本利161万元。邓拿到这笔钱后,并没有用于经销空调压缩机和其他生意,而是用于支付以后的集资分利款。一下子获得9万余元分利而喜上眉梢的李允若,与邓斌的感情距离拉近了许多。

这是邓斌的第一笔非法收入,从此以后,她的胃口越来越大,仅两年间,非法集资金额高达3.37亿元。

这里因为李允若忍无可忍,由他提拔和扶持的邓斌在“暴发”后,对他不再是唯唯诺诺,言听计从,有时甚至唇舌相讥,互不相让。她竟敢在她原来工作过的扬州市机电设备公司偷偷地设立了一个账户,把部分集资款划存到那里,并申请出国!李允若发现这一情况后,火冒三丈,立即飞往北京向领导作了报告,狠狠地告了邓斌一个刁状,于是,领导便派李明、韩万隆到无锡调查此事。

北京来人调查她,邓斌着有过恼火和恐慌,同时也有一种机遇来临的感觉。她的感觉没错。在无锡梁溪饭店,她诚惶诚恐地泄报了利用联营单位资金做“生意”的过程,然后,急忙把两位钦差安排到了无锡最为豪华的美丽都大酒店,一出手就给两人各递上1万元在无锡的“活动经费”。李明、韩万隆笑纳后,便以领导者的身份给这次调查下了结论:这种以合作经营的形式做生意,很不错,这叫“借鸡生蛋”。你很能干,能成大事。现在的办事处牌子太小,倒不如成立一个公司,有利于做大生意……

所谓“吃人东西嘴软,可人东西手软”,李、韩在无锡时享受了邓的感情款待,美酒佳肴,具有美女侍奉左右,于是,返京后他们倾尽全力为邓“解围”,就这样,邓斌“逃过一劫”。1992年,李、韩进一步加强与邓斌的联系和对新兴工贸公司的绝对领导,决定将新兴工贸公司改称为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隶属北京兴隆公司,李明亲任新兴公司董事长,邓斌出任总经理、法从代表。

有了这坚硬的后台、强大的靠山,邓斌从事非法集资更加疯狂了!从1991年8月到1994年7月,非法集资达28.8亿元!

邓斌心知肚明,惟有获得实实在在的钱,才是最终的目标。上司李明与她是“英雄所见略同”,于是他们同流合污,义无反顾地把非法集资推向高峰。

以联合经营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便是邓斌一伙经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后想出的“高招”。她们以共同经营一次性注射器、医用手套、丝素膏等名义,与出资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并议定不管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出资方均可按期领取本利。

但是,从第一份协议签订之日起,新兴公司从未经营过此类项目。邓斌玩弄的是集新资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所谓联营,原本就是魔鬼设下的一场大骗局,撒下的一个弥天大谎。而月利5%的高利率,不仅给她带来了潮水般涌来的财源,又使得这场大骗局进行得热火朝天。在集资时期,为了扩大影响,诱引更多的人上当。他们给予了出资者很高的利息,甚至哄抬到10%,在他们的精心策划下,出资者是蜂拥而玉,幕“钱”而来。

在非法集资恶性膨胀期间,许多人想方设法寻找资金来源,千方百计走后门、托关系投入,一心想成为新兴公司的投资者。这时新兴公司的账户上,每月都有上亿元的资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