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天赋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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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小说(27)

看着枪杆下白狼死亡的惨状,老猎心中荡起一股神圣的骄傲,狡猾凶残的劣种,你不是死在我老猎的枪口下了吗?今生我不能杀尽你们这些凶恶的生灵,来生我老猎依然要做猎人杀尽你们!老猎没有想到死亡,只想到他要回归这给他憎恨、给他热爱、给他烦恼、给他欢乐的山野了。这时,他不禁想起那团终生萦绕着他的红色火焰,想起那只使他由憎恨到爱怜,到心中一刻也离不了的红狐,这是他心中唯一的牵挂了。他心暗暗地呼叫着:“红狐、红狐……”

狼群已逼到离老猎只有几步远了,老猎依然威风凛凛地扶枪而立,他要死得像个猎人。就在那群狼要扑向老猎时,狼群突然出现了一种异常的骚动,一只老狼发出一声惊恐不安的号叫。这嚎叫是一种特殊的信号,特殊的命令。野狼停止向老猎的猛扑。直直地站立起来。无数双野狼的眼睛转同远方,绿色的光环在老猎眼前消失了。老猎惊呆了。

只见不远处一团奇异的火焰向这里飞速地滚动,在山野的夜色中像一颗红色的流星。那红光奇异无比,耀人眼目,让人惊骇。红色的火焰像一把利箭,直射狼群,在黑压压的狼群中刺开一条血路,直直地、神速地奔向老猎。老猎又惊又喜,好一个鬼日的红色精灵!

红色的火焰飞到老猎跟前后,又调转方向,沿着狼群的包围圈飞速地旋转起来。老猎眼前又闪现出一个红色的光环。红色的光环碰撞着绿色的光环,红色的光环不断扩大,绿色的光环不断后退,逐渐淡化。红与绿在夜色中演变出一种壮烈而神奇的景观。绿色的光环越闪越远,迅速地消失在山野中。

老猎持枪追赶着红色的火焰,在狼群溃散得只剩下一小群时,他看到红色的火焰猛烈地撞向一双绿色的眼睛,野狼种发出一声惊骇的号叫,急速地率领最后一部分野狼仓皇逃窜。

狼群消失了,红色的火焰停止了旋转。被皎洁的月光盯死在一块石坎上。老猎狂奔到石坎前,甩掉猎枪,双手抱起湿淋淋、软塌塌的红狐。狐汗顺着红色的狐毛洒落在老猎脚下,湿透了他脚下的一片山地。红狐奄奄一息地抽着气丝,瘫软在老猎怀中,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流着泪水,温情地望着老猎。老猎的心碎了,他把红狐紧紧地抱在怀中,用力地亲吻着红狐的面颊,一双苍老的眼睛泪水纵横。他亲吻着,哭泣着,呼唤着:“红狐、红狐……”

突然,红狐发出一丝微弱的鸣叫,那么温情、悠扬、缥缈,深深地流进老猎的心田。红狐吃力地伸出舌头,轻轻地舔着老猎的脸,一股难以说清的感情流遍老猎全身。骤然,红狐停止了颤动,重重地闭上了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沉沉地死在老猎的怀中,一个神奇的,惊天动地的红色精灵累死在山野中。

没有泪水,没有喊声,什么都没有,只有惨淡的月光,空旷的山野。老猎怀抱红狐,呆呆地站立着。

夕阳染透轻纱般的山岚,把一个淡红色的梦洒落山野。

一棵古老的柏树下,老猎双手托着一杆颀长的老式猎枪,把黑洞洞的枪口瞄准滚滚西沉的夕阳。这是他第一万次枪瞄夕阳了。他的双手剧烈地颤动着,更加苍老的双目凝结着一种难以名状的表情,是爱、是恨、是怨、是悔,以致他那双老猎人的眼睛不敢直视渐渐西沉的夕阳。不,那是漂亮飘逸的红狐。老猎双目紧闭,右手食指用力地扣动扳机,轰隆一声巨响,如山崩地裂,似翻江倒海,枪弹在山野中划出一道沉重的弧线,准准地射向夕阳。

硕大如血的夕阳中弹沉落山野,秋风萧萧,落叶纷纷,山野茫茫。

一路上有你

宋希元

早上刚起床就接到了阿萍的电话,提醒我今天是四年一次的同学聚会,要我一定按时参加。我刚要回绝,阿萍就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田羽你一定得来,我已经和同学们介绍过你这四年来不俗的成绩了,我告诉他们你出了诗集,他们都很意外。来吧田羽,你也说过聚一次少一次啊。对了,我们这次聚会不去你讨厌的饭店吃饭,来我的新房子,你非来不可,除非你想和我绝交。”

放下电话,我想起和阿萍一起度过的同一所小学中学以及大学的美好时代,想我们是如何藏在槐树下悄悄地扎老师的车胎,想我们坐在校园的草坪上一起读叶芝……如今物是人非,再没有了往日的纯真和那些由衷的快乐,有的是各自为了生活付出的忙碌和疲惫。

很久没有见到阿萍了,我们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电话或者短信,每次都是草草地问个好报个平安而已。

我不喜欢同学聚会,不喜欢的原因是因为这种聚会已经失去了叙旧感怀的意义而变成了彼此吹嘘的大会。昔日同学再见时聊的不是旧事、趣事,同学情和师生义,而是永无休止的攀比。我很反感要如此直接、丑陋的把虚荣心进行得这么光明正大。

我还是决定去。我不想和我肩并肩长大的阿萍绝交,也想看看昔日的同窗现如今究竟虚伪到了何种程度。

我慢吞吞地洗澡换衣,梳妆打扮,想着我和阿萍之间的所有的趣事,不由得对着镜子笑了。

拿了一本新出版的诗集,我又打开冰箱把一大片鱼翅装在袋子里,搭公车去了阿萍的新家。

一看阿萍家小区的外貌就知道这是专门给新贵们准备的小区,小区的名字也挺新贵的,叫“逸新苑”。门口有保安,院内有溪水草坪,鲜花绿树。看来阿萍真的成了新贵了,我很为阿萍高兴。

电梯敏捷地爬到16搂,按响电铃,厚厚的防盗门让我忍不住怀疑里面的阿萍是否能听到。

门开了,开门的不是阿萍而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男子。我呆了一下说道:“请问于慧萍家……”

话还没说完,男子点头:“就是这里,进来吧。”

走进空旷的大客厅,里面静悄悄的,只有男子和一个染着满头黄发的女孩子,男子客气的冲我点点头:“随便坐,阿萍去超市了,马上就回来。”

我放下手里的东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男子再没有招呼我,而是和那个女孩打起了电动游戏,我安静地看着他们玩,看出来他们已经玩了好一会了,屏幕上的超级小玛丽在他们的操纵下一会儿悬崖一会儿大海一会儿森林的横冲直撞。

这是地道的小孩子的游戏,我有些不屑,对坐在地毯上的男子和女孩儿很是不以为然,也不知道阿萍打哪儿认识了这样的朋友,小孩子似的就知道玩。

一声门响,阿萍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后面跟着五六个昔日同学。阿萍丢下手里的东西动作夸张地直扑到我身上:“田羽,你终于来了,我就知道你舍不得和我绝交。”

我看着阿萍,看着阿萍一如既往的娃娃脸,毛毛眼以及坦率的笑容,有些淡淡的感动。

“好久不见了,阿萍。想不到你还是这么疯。”我说道。

阿萍尚没答话,后面的同学便七嘴八舌的围住了我,争相问好,男同学马有还煞有介事的在我的额头上吻了一下。

马有抱住我喊道:“我抱到作家了,简直太荣幸了。”

我推开马有,一脸嫌恶之情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你还是这副德行。下次再见面你能不能换个角色,别老扮演花心大萝卜。”

马有嬉皮笑脸的:“没办法,我一见到你就忍不住想亲近。田羽,要不你嫁给我得了。”

我正色的说道:“你等天下男人死得就剩下你了,再来和我说这种话好吧。”

阿萍推开马有拉我坐在沙发上,叽叽咕咕小鸽子似的说个没完,又喊来玩游戏的男孩子,给我们介绍:“田羽,这是我的男朋友殷罗,市歌舞团首席歌手。殷罗,这就是我市鼎鼎大名的诗人兼作家田羽,你看过她的诗还记得吗?”

殷罗看我的眼睛里满是惊奇,我冲他点点头,算是正式打了招呼。

看得出殷罗的年纪比阿萍小,大学时候的阿萍就酷爱和小男生打交道,按她的话说是“吃嫩草”。我则相反,喜欢比我成熟的男孩子,原因很堂皇:不用教他们如何成长。

这次的同学聚会不知道为什么完全的改了模样,大家不再相互吹嘘或者自吹自擂,整个气氛很和谐,和谐得让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了我们美好的同窗时光。

阿萍请来的川菜厨师也很凑趣地为我们做了水煮鱼、麻婆豆腐、辣子鸡等地道的川菜,配上阿萍家情调温馨的装修,一切都是那样圆满地和谐着我的趣味。

在接下来吃饭喝酒叙话的时间里,我看都没再看活跃的殷罗一眼,觉得这样的男孩子是为了肤浅地生活着才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

席间,阿萍要了我刚出版的诗集,并声情并茂地选择了一首爱情诗当众吟诵。众人静静地听着,殷罗拿起吉他,娴熟地弹奏着《爱情的故事》。我的诗配上这样的乐曲竟使那个黄昏变得格外的诗情画意。

诗毕,曲终,这恰到好处的绝配赢来了阵阵掌声。

在众人意犹未尽的喝彩中,殷罗开始给我们秀他的吉他和歌声。我吃惊地发现他的歌唱得竟是那样的好。

一首《吻别》刚唱完,那个和殷罗玩游戏的女孩子就把阿萍推到了殷罗的怀里。阿萍亲密地楼着殷罗的脖子,靠在他的怀里,我们看得又叫好又欢呼的。

从阿萍家出来,众人集体送我。我看看阿萍,再看看殷罗忽然来了兴致:“我们去夜总会玩吧,我请客。”

阿萍尚在犹豫,殷罗兴奋地喊道:“好啊!我们去!”

夜总会里的殷罗成了歌王,无论什么样的歌,一经他的嘴唱出来就是那么的动听。

看着殷罗因唱歌而神采飞扬的样子,我有些激动,能把歌唱得这么好的人不会是肤浅之辈。我端了两杯酒,递给殷罗一杯,他询问地看着我,黑黑的眼睛里布满朝气。

“能不能给我唱一首歌?”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当然能了。说吧,你想让我唱什么歌?”殷罗大方地笑着。

“我想听《一路上有你》,你会唱这首歌吧?”

殷罗的眼睛忽然亮了一下:“你喜欢《一路上有你》?为什么?”

“也不为什么,就是喜欢,也许是歌词更打动我吧。”

殷罗端着酒杯,看看我欲言又止。

我好奇地问道:“你的名字很特别,是你父母给你起的么?”

殷罗点点头:“没错。我的名字是我爸妈的姓氏加在一起取的,是不是很难听?”

我摇摇头:“不难听,很有特点。”

殷罗拿起话筒:“给你唱《一路上有你》,要好好地听,不准说话。”

“好的。”我答应道,礼貌地坐直了身子。

阿萍跑到我身边坐下,搂着我的脖子说道:“田羽你看我的男朋友怎么样?”

我淡淡地说:“还行,歌唱得真好,不愧是首席歌手。”

殷罗开始唱歌了,我很久都没有这么深切地为一首歌感动过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前男友林晓峰最喜欢唱《一路上有你》,包括阿萍都不知道我刚刚从失恋的失落中走出来。让殷罗唱这首歌完全出于我的私心,我想让殷罗超好的音质再带我回忆一次失去的感情。如我所愿,殷罗的歌声让我重新流出了伤感的泪水:

你知道吗?爱你并不容易

这需要很多勇气

是天意吧

好多话说不出去

就是怕你负担不起

你相信吗

这一生遇到你是我上辈子欠你的

是天意吧!让我爱上你

却又让你离我而去

也许轮回里早已注定

今生就该我还你

一颗心在风雨里飘来飘去,都是为你

一路上有你

苦一点也愿意

就算是为了分离与我相遇

一路上有你

痛一点也愿意

就算这辈子注定要和你分离

一路上有你

痛一点也愿意

就算是只能在梦里拥抱你……

没有人注意到我的泪水和心情,甚至一直靠着我坐着的阿萍都没有发现,她的眼光始终温柔地挂在殷罗的身上。其他的人都在忙着喝酒聊天,没有人能像我这般关注殷罗的歌声。我知道他们没有我此刻的情绪需要在歌声的启发下流出伤心的泪水。只有殷罗,边唱歌边不时地看着我,深情的声音、投入的演唱、默默的注视无端地为我的内心注入了无限的暖意!

那晚,我们听了一整晚殷罗的歌,从他唱的最多的张学友到齐秦,无一不令我倾倒。

最后,在众人的哄笑声里,殷罗搂着阿萍亲吻。我的心不知为何,有点丝丝的痛。

分手时马有挤到我身边笑嘻嘻地说道:“大作家,想不想让我也给你一个拥抱?”

我面无表情的回绝:“不想!”

众人大笑。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男人之间的分别:林晓峰是那样的情绪化;马有从小就是一色狼坯子,怎么都改不掉;殷罗是什么样的男子呢,还没有看出端倪。

我生来就应该是一个崇尚孤独的人,因我的性格始终是喜散不喜聚。我觉得人生既然苦短,还不如一个人静静享受短暂人生来得实际,来得有趣味。所以,每天大多数的时间,我都用来敲电脑,看书和散步了。正是因为我的性格,才导致了和林晓峰的分手,他走的时候说他不愿意跟我生活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山洞里”。

我并没有用所有的时间来哀悼我的失恋。我有很多的事情让自己忙碌得像陀螺,男友的离去对我来说只是偶然为之的心痛和怅惘而已。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旧的去了新的自然会来,这是规律。我相信凭我善良的心、忠厚的性格,不俗的容貌和才气一定会找到挚爱一生的伴侣。

幸好我明智地为崇尚自由的自己及时选择了自由撰稿人这一职业,否则我哪儿有这么多宝贵的时间留给自己呢?

聚会过去很久了,可我的耳边却时常回荡着殷罗的歌声。过去男友唱歌的时候我总是似听非听的,说实话男友唱歌的实力和用心比殷罗差远了。我深切地感觉到殷罗唱过的每一首歌都是在心里过了一千遍一万遍之后,才唱出来的。有很多感情使堆积在旁边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包括殷罗的歌声。

那个无眠的夜晚我躺在床上,想象着幸福的阿萍可以在无数个幸福的日子里独自拥有殷罗的歌声,内心总有一些小小的失落,在枕边夜里笼罩。阿萍整个人平凡得就像她的名字,殷罗的情趣之于她真的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