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新编社会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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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社会学的经典应用(5)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哲学回归使其发展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抛弃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受到了来自实证主义的许多责难和攻击。劳丹认为以科学概念和理论内容为解释对象的社会学其发展前景是有限的,它的失败是因为科学信念本质上不受社会影响,因而也不接受社会学解释。布鲁尔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强纲领,由于内容和方法的局限受到攻击,不得不把它修改为弱纲领。

二、知识社会学经典理论

1.舍勒的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

舍勒的知识社会学虽然以哲学为基础,但其内涵到处充满了社会学的创意性。舍勒认为“全部思想、知识、知觉和认识的全部形式具有社会学的特性”。因为在他看来,全部知识的内容甚至全部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不是由社会利益的思想决定,而是由社会利益支配的思想决定并且获得知识的思想“形式”也必然由社会结构共同决定。舍勒把知识形态做了详细的划分,并认为在知识结构中,人为的程度愈高,变化则越快,如形而上学知识比宗教变化快,比实证知识变化慢,实证知识每小时都在改变。

20世纪20年代,舍勒在他的《知识社会学问题》一文中正式提出了“知识社会学”这一概念。舍勒首先特别强调,无论任何社会形态、任何社群、任何社会年代、任何时期的文明,都必然拥有属于它自己的价值与法则以及大家共同接受或建立的特殊实体秩序。这个事实说明了社会事实的复杂性与变化性,并由此形成了知识社会学的两大特色:第一,社会学知识的类别日益趋向多元化;第二,社会实体与知识类别之间,带有不同密度的关联性。故此,对舍勒而言知识本身永远是集体的产物。由此可以看出舍勒的观点很明显地是非常社会学的。

舍勒对韦伯的知识社会学观点进行了批判,尽管这种批判是在哲学领域,但是舍勒对韦伯知识论思想的哲学批判形成了他自己的知识社会学理论。舍勒还认为值得知识社会学研究者重视的问题则是,不同时代与相异的社会,就会产生不同等级的知识。譬如,文艺复兴后的欧洲社会,尤其工业革命后更为明显,乃至于成为科技知识占优势或居高峰的社会;相反地,一直到20世纪初期,亚洲社会则以解放知识或神学知识为主流。至于早期的希腊社会一直都是哲学知识的天下。此外,舍勒指出,不同社群也会产生相异的次文化或知识。其中,政治社群所产生的优势次文化,成为一般所谓的政治意识形态,舍勒将它称之为“部分意识形态”。依照舍勒的看法,任何次文化或知识,都带有“主观独断性”与偶像崇拜的特征。故此,如何依照其产生的社会实体背景,将这些次文化或知识转化成客观性与普遍性文化或知识,则属于社会精英所应扮演的重要角色。

舍勒的三种知识类型观,既肯定了实证型知识的正当性,又指出了它的边界,这一点与韦伯是一致的。同样重要的是,知识类型论抵制了孔德式或黑格尔式的知识演进论,否定了由此演进论引导出的某种知识(实证知识或绝对精神知识)的历史优越性,马克思的阶级知识优越论不过是这两种知识演进论的变种。舍勒的“共契主义”社会论述并不是无可争议的,但其知识类型论毕竟提供了一个恰当的知识社会学原则,有助于到位地审理个体信念与社会制度的正当论证及知识类型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由于世界观是任何知识类型的预设,在舍勒那里,世界观理论就进一步转换成知识社会学的问题。

2.曼海姆的古典知识社会学理论

曼海姆立足于“知识的社会决定”这一立场,对人类知识与人类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做出了社会学分析。曼海姆认为,知识的过程在历史上实际的发展并不是由于内在的定律,不只是由于事物本身性质或“纯乎逻辑的可能”。事实上在许多举足轻重的方面,都是被极其繁复的理论以外的因素所影响,这些因素与纯理论的因素相区别,可以叫做“生活条件”的因素,即社会因素。如果不充分地研究这些因素,那么科学知识就会被蒙上一层笼统而不着边际的相对论色彩,从而导致人类认识论的危机。知识社会学要解决知识怎样被社会因素所支配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承认这些支配关系并科学地考察、利用这些关系来修正研究的结果。

曼海姆论述了知识过程的社会过程。他认为在知识过程背后有种种社会力量的作用,例如在各种经济活动、政治事件甚至对于世界的种种不同解释的背后均隐含着不同的、互争势力的社会群体的竞争作用。社会背景在知识背后具有无形的势力,思想与意识不是某某天才偶尔所致或突如其来的结果,一定有一个群体集合的历史经验作为他不加思索而视为当然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共同的对象却产生了矛盾的解释,这一现象的原因不在于对象本身而在于有不同经验为背景的个人有不同的期望、目的和冲动。同样,如果在社会领域内讨论之所以存在相互矛盾的意识形态理论,其原因不在于“纯理论的分野”,而在于利害相反的利益集团之间由于敌对与竞争而造成的结果。所以不同的知识形态乃起源于不同利益的社会群体对世界作了不同的解释而已。

他认为要把不同的思想观点与不同的社会集团联系起来,进而再联系到它们背后的社会结构。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步骤:第一,“凭着现存的思想残片,重新整理出其中隐含的整个思想系统(即思潮)”,即建立一个理论上的研究框架来概括各单个的思想观点、目的是建立一个较高层次的解释框架。第二,如果一个时代有几个思潮并存,那么就应考察诸思潮间的关系。第三,要分析社会集团间的关系(或社会阶层的结构)以及某个集团(或阶层)的利益和旨趣,以便使思想观念落实到社会存在的基础之上。第四,分析社会集团与社会思潮的“投注”关系。曼海姆通过区分“社会阶层与知识阶层”使这种投注关系具体化。

3.贝尔纳的科学社会学理论

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是公认的科学学经典之作。在贝尔纳科学学的论著中,包含着丰富的科学社会学思想。他从科学观、科学与社会相互关系、科学的社会规范、科学增长模式和科研管理等5个方面阐述了他的科学社会学思想。

贝尔纳突破了对科学认识上的狭隘的认识论阈限和静态模式,从更加广阔的视野上,从科学与社会的相互作用上,对科学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做出了新的界定。首先,他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社会建制,即科学是一种体制化的社会活动。其次,科学又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手段,是维持和发展生产的主要因素。贝尔纳并不否定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但贝尔纳更为强调的是科学知识的创新性。

根据贝尔纳的概括,科学对社会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消除可以预防的人类祸患;开辟可以满足社会需要的种种新的活动领域;然而更重要的,“它是变革社会的主要力量”。但他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了科学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科学带来新的生产方法,反而引起失业和生产过剩,丝毫也没有减轻普遍存在的贫困;科学造就新的武器,却使战争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可怕,甚至从根本上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科学的这些消极影响,并不是科学自身的罪责,而是由对科学的不合理的社会利用造成的。要使科学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技术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造福人类,就要有一个合理的社会制度,并通过科学的科学政策对科学的发展进行有效的社会控制。他提出,科学的政治化与社会的科学化两个命题,集中概括了他关于科学与社会相互关系的思想精粹。前者明白地揭示了社会对科学的制约或科学对政治的从属,后者则集中表现了科学的社会功能。

在科学管理方面,贝尔纳论述中的以下几个方面特别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贝尔纳认为有必要在世界范围内合理规划科学,通过国际合作使所有国家都受益;贝尔纳大力倡导科学发展战略学,通过制定长期的科学规划,来推动科学的全面进步。

4.布洛尔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

1976年布洛尔出版的《知识和社会造型》(1991年再版)对科学知识作了社会学的考察,对科学哲学提出了全面的批评。他认为,科学知识本身并不存在绝对的先验本质,也不存在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等特殊本质。布洛尔把知识或信念看做是一种自然现象,认为科学社会学是一门科学而不是一门哲学。他的科学知识的社会学有四个基本信条,即因果性、对等性、对称性、自反性。布洛尔有两条重要结论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第一,由于不存在上一级的或先验合理性、客观性、有效性标准,以建立和提供这些标准为核心的哲学是科学的累赘,多数时候对于科学不仅无益,反而有害;第二,“真”和“假”等是一定的社会利益和社会制度的。

在《知识与社会造型》中,布洛尔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他认为,科学知识并不存在绝对的先验本质,也不存在合理性、有效性、真理性或客观性等特殊本质。所有知识,不管是经验科学中的知识还是数学中的知识,都将被完全作为社会学研究的资料来处理。强纲领的主要立场是,在说明为什么某人或某群体持有某个具体信念、为什么某一信念发生转变这个过程中,那些信念是真还是假、是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等考虑是无关紧要的。布洛尔的强纲领有四个信条:(1)因果性。对信念和信念变化的说明是因果说明,这要求我们考虑导致信念或知识状态形成的条件是什么。信念形成的原因有社会原因,也有其他原因。(2)对等性。我们常常拿合理与不合理、真和假、成功和失败来评价我们的信念或知识,科学社会学必然对它们做出对等的说明。(3) 对称性。科学社会学的说明必须是对称的,比如说,同一种原因要既能说明真信念,又能说明假信念。(4)自反性。科学社会学必然是自反的,它的说明模式必须适用于它自己,否则,科学社会学将是对自己的反驳。布洛尔是比较接近自然主义的哲学家,他把信念看成是一种自然现象,他的计划对信念作出因果说明,就像物理学说明运动现象一样。

布洛尔认为哲学只不过是加强了那些来自自然实在论的不良习惯。因此,鼓吹合理性和真理,不管说起来多么有理,其实是鼓励他们的自然倾向,似乎认为对他们最清楚的东西(makemost-sense)应该对于每一个人都是最清楚的。他提出以自然主义方式取消哲学这门学科。

第五节社会学与宗教

一、宗教社会学的历史发展

社会学把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把宗教组织视为一种社会组织,把宗教行为视为一种社会行为,用社会学的方法、从社会系统的角度研究宗教的本质属性,宗教现象产生、形成、存在的社会条件、原因和变化规律,宗教的功能,宗教同其他社会因素、现象以及与不同社会成员的相互关系。宗教社会学从总体的角度,即从宗教与社会其他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说明一切宗教现象与宗教活动,具有别的宗教学科常常欠缺的社会整体观,能引导和帮助人们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认识和分析他们所面临的宗教现象与问题。

宗教社会学是以研究宗教为宗旨的社会学分支之一。迪尔凯姆和韦伯被认为是西方宗教社会学的莫基人。来自迪尔凯姆的传统是从功能上对宗教这种“集体观念”进行的研究。迪尔凯姆认为宗教是团结社会、建立个人与社会整体相联系的主要手段。来自韦伯的传统则是将宗教首先解释为社会行为的动因,揭示它在某些社会变迁中的作用。在西方宗教社会学中可划分出两种水平的宗教现象研究派别:一是理论学派,他们把宗教视为完整的子系统并阐明它与其他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二是经验学派,他们侧重研究社会群体和人口群体及某些个人的宗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