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走两步到跟前,略使了力拉开我的手,泪痕犹在,无所遁形,叹息从他嘴里溢出,“敏敏,别哭。你如果哭,我会......不死心的。”
泪更泛滥了,模糊的视线里看着他,很多天没见,他没有消瘦、憔悴、颓废,但却从内而外的散发了悲伤。如此凝望他的机会,可能以后都不会再有,我只能在回忆中想他了。他话中的意思,是否代表他会在这之后,对我死心?
如此,不正是我所想要的吗?
他艰涩地开口:“能......再抱你一次吗?”
我想说不能,离婚后我们就是路人,再不该有留下任何会令对方遐想的行为。可行动与理智不统一,我已经轻点了头。下一秒,温暖的怀抱将我紧紧相拥,默声流转,谁都不出声,就在这民政局大门之外,两个刚刚离婚的人,抱得比谁都紧。
曾听过一句话说,拥抱是两个人心与心距离最近的时候。但我却认为不是,拥抱时,心房的位置,一个在左,一个在右,根本无法一致跳动。这世上只有一种方式,心房才靠得最近。听到自己轻声要求:“子杰,你能背我吗?”
他似怔了下,接而回:“好。”松开怀抱,走到我前面,半蹲而下,我趴到了他背上,双手绕过他的脖颈轻轻环绕。臀下微提,我整个人就被他背了起来,他问:“去哪?”
我举目往前看了看,“沿着这条人行道,你走九十九步好吗?”
人生若有百步,那就你背着我走九十九步,剩下那一步,让我自己来走。
三个月的恋爱,半年的婚后相伴,一年的分离,正式和好的再聚三个月,然后结束......看,开头和结尾,都是三个月,很多事真的是命中注定的。而如果,细数上我认识他到十个月集训的时间,居然也兜兜转转好几年了。
看来无论是爱情还是婚姻,都不能以时间来衡量,在该开始的时候开始,在该结束的时候结束。他走得很慢,短短九十九步,连五十米的距离都没有,就要走完我与他所有的历程,每一步都如在淡去我驻足不走的魂。周遭的一切,哪怕吴市的早晨,空气清新,街景秀丽,都成了灰色的布景,像极了我每每在相机镜头前,定格的魂。
结束了,背着我走的这个人,那么爱,但还是得放手、转身。
我凝着他的侧脸,细致而贪婪。其实不用如此,我已经将他刻在了心上,永远都不会忘记,可就是想这么看着他,因为随着离九十九步接近,连这么看他都将成为奢侈。
我轻轻将脸贴在他背上,胸口也紧贴着,这时应该是心与心靠得最近的时候了吧。就让我任性这最后一次,从今往后,我从他生命中退出。
到第九十八步时,他停了下来,问:“我能不能不走这最后一步?”
原来我和他都有在默数,或者说在倒数着每一步,我压着声线道:“不能。”他的身体震了震,最终还是迈下最后一步,然后缓缓而蹲,我从他背上滑下站定。
“好了,子杰,我们就到这里吧,我往前走,你往后走,谁都不要回头。”
温煦的目光定在我脸上,他说:“嗯,你先走。”
我摇摇头,“不,你先走。”就让我最后看一次你的背影,看着你走出我的世界。他没有坚持,浅笑了下,笑得和风细雨,又悲伤莫名,转过身一步一步。
以为自己够坚强,能够这样看着他离开,可到底高估了自己,在他走到第十步时,我就背转了身大步迈出,只想赶紧逃离开这一切。可只走了几步,就听身后子杰在叫我名字,很大声的,“敏敏!”我顿住身形,不敢回头,嘀嘀两声手机短信,点开:“我是真的很爱你!”
心里轰然碎成一片,连那乒乓声都那么清晰,手指翻飞敲字回去:“为什么还要说出来?”
“因为,不说可能就再没机会说了。”
眼泪冲出,我拔腿而跑,再一次的,以这种方式离开他。终究,还是我先他而走,终究,还是让他看着我的背影,黯然成殇。
跑向的不是家,也不是医院,是宁一等候的路口。我远远看到她身影,就冲过去扑进她怀中,哭得像个孩子。这时候,我除了抱着她哭,心殇无处可诉。
再痛再难过,也不可能永远哭下去,总有平复的时候。等我眼睛刺疼,流不出泪时,情绪从高点缓缓降下了低谷,终于宁一开口说话了:“我说姑奶奶,你能不能别在大街上这么煽情,害得旁边的路人都以为我把你怎么了,还害我损失了一条好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