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她压根就不想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爸爸说了,毕业就回老家,到时候上班了,再找一个,离家近,互相能照应得上。
秦漠刚想张嘴解释,听唐歌辩解,即将脱口的话咽进肚子里。那么急于解释,难道真跟李阳有什么?还是怕李阳误会什么。
秦漠瞥了唐歌一眼,目光落在李阳脸上。
“你是学生,学生的责任是学习。”
其他的,他没再说,想必李阳那么聪明,一定听得懂的。
唐歌惊诧不小。她有些吃惊地盯着李阳。很快觉得不妥,又收回目光,然后,有些事,前后联系起来,她有些明白了。
李阳脸上是豪不掩饰的伤心欲绝,扭头就跑了。
唐歌站在那里,无比尴尬,也调头就走。
一只大手紧紧攥住她手腕。
唐歌扭头看秦漠,目光落在二人紧握在一起的手上。
“别跟李阳走太近!”秦漠警告。
什么?
腾的一下,唐歌火气窜上来。他以为她是什么?勾引小男孩儿的坏老师?
“秦教官,请别侮辱我的人格!”
她对师生恋没有兴趣!
再者说,这种事,跟他有关系吗?
既然他没事挑衅,她也不想让他好过,自己不高兴,他也别偷笑。“秦教官,这是我和李阳的事,跟你这个外人没关系!”
说罢,一甩手,扬长而去!
秦漠搓了搓手,掌心里还残存着她手上的温度和气息。这丫头,还挺倔!
唐歌让李阳冷静了两天,自己也开始琢磨着遣词造句。然后,在一天晚饭后,她找到李阳,带着他到了解剖室。
她是解剖学教授得宠的大弟子,负责保管解剖室的钥匙。
夜色渐深,解剖室的灯还坏了一个,当灯光亮起来的时候,李阳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本来,听说唐歌找自己,李阳还挺高兴。可见解剖室阴森森的样子,心里那些雀跃的小泡泡都破灭了。
首先闯入他眼帘的是一颗睁着眼的人头,那人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正瞪着他。倏地,一股阴风迎面而来,身上所有毛孔在那一刻惊恐张开,一股股冷气侵入血脉。
唐歌一点儿不怕,她直接来到用福尔马林浸泡的人头标本前,靠着桌边站定。
李阳再也没勇气跟那颗人头对视第二眼,他转而将目光移向别处。
其他各处也没有他落眼的地方,不是泡在瓶里的心肝肚肺,就是人的骨骼残骸,最能入眼的是几具动物的标本,一直展翅的鹰,栩栩如生,还有一只奔跑的小鹿。
“是不是很羡慕鹰展翅翱翔的雄姿?”唐歌随着他目光,也落到那具标本上,“以后,你也能成为令人羡慕的成功人士。就像飞翔在空中的鹰一样,心怀山河,俯瞰大地。我记不清在哪里看过一篇短文。说,鹰是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年龄可达70岁。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40岁时必须做出困难却重要的决定。这时,它的喙变得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开始老化,无法有效地捕捉猎物;它的羽毛长得又浓又厚,翅膀变得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此时的鹰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重生过程……150天漫长的蜕变。它必须很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并停留在那里,不得飞翔。
鹰首先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其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鹰会用新长出的喙把爪子上老化的趾甲一根一根拔掉,鲜血一滴滴洒落。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鹰便用新的趾甲把身上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5个月以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鹰重新开始飞翔,重新再度过30年的岁月。神话里有凤凰涅槃,现实中有鹰的重生,就跟人一样,要成长、成熟、到达优秀,就要承受痛苦,心灵的肉体的,也会在成长中遇到挫折,后背受人诟病,可这算什么?想想以后,我们能俯瞰大地,那一瞬间的成功感受,一切付出都值得!”
李阳眼睛盯着鹰的眼睛,目不转睛。
唐歌声音不紧不慢在空荡荡解剖室里响起。
“我在念高中的时候,喜欢一个比我大一届的男孩子,就跟我妈说了。我妈很开明,只说,喜欢就喜欢吧,不耽误学习就行。我妈还说,你喜欢他,不用急着跟他表白。过几天,妈妈送给我一个日记本,又说,把对他的好感写下来,留着。万一以后你们真能在一起,就给他看看,或者自己留着做个纪念。于是,我就开始写暗恋日记。我把对他的思念,包括他上课时,听课的神态都记录在日记里了。这样过了有半年多,不知为什么,对他的感觉越来越淡,日记也记不下去了。我就跟我妈说,我是不是坏孩子?我怎么不喜欢他了呢。妈妈笑笑说,不喜欢了就不写,何必强迫自己?可是,我不甘心啊,我好容易喜欢上一个人,怎么能不喜欢呢。我就强迫自己继续写,只不过由原来的每天一记到后来的每星期一记。终于有一天,我再也记不下去了。”
李阳目光从鹰身上移到她脸上,“为什么?”
“因为有一次,我遇见他在食堂里跟一个女生争执,就是因为排队打饭,至于吗,你说。我就想,这个男生太没风度了。更让我彻底放弃的是,他吃过饭,竟然坐在那里用手指剔牙,然后,把剔出的菜叶又放进嘴里吃了。你知道吗,我当时就吐了,好几天没吃下去饭。”